第344节
作品:《清和(晋江5.5万收藏)》 今日卖孟指挥一个人情,他日,兴宁伯得知此事,何愁官途不顺。
年有凶煞?
这种凶煞,旁人求还求不来!
鸿运当头的不只武千户。
房契办好,宅院修缮完毕,孟清义请阴阳生看好日子,全家迁入大兴县城。不想前脚搬进新家,后脚就接到天子封爵的旨意。
宣读完圣旨,宦官接过红封,笑着对孟清义道:“孟指挥冒死还自沙漠,带回重要军情,助大军征讨鞑靼,立有大功。如今得封伯爵,咱家斗胆,也沾点喜气。”
“公公客气。”
送走来人,孟清义捧着圣旨,仍似踩在云端,万分不真实。
深吸两口气,他很清楚,所谓冒死还自沙漠,报知军情,都是借口,他得爵的真正原因,还在十二郎身上。朝廷十几万大军出塞,十二郎随军出征,必定立下大功。否则,天子不会封其家人爵位。
想明白之后,孟清义禀明孟王氏,又让妻子叮嘱女儿女婿,还请孟许氏给孟三姐的夫家送信,今日非同往昔,自家都要谨言慎行,千万不能一时得意行差踏错。
孟家的两个女婿都是厚道人,家中不是没有人动心思,却也要仔细掂量,万一惹恼孟清义,该如何收场。
孟清和身在高位,未必有空暇理会他们。孟清义却是挂着北京五城兵马司指挥的官衔,虽不管事,收拾几个人却不在话下。甚至不需要他动手,只要露出点意思,就有人替他办妥。
落到姓孟的手里,还能有几分亲戚情面。落到五城兵马司的军汉手里,不死也要扒层皮。
听说兴宁伯和北京火器局两任首领太监都有交情,和锦衣卫关系也相当不错,万一惊动这些大佛,想死都死不成。
孟家屯中,族长和族老多番叮嘱族人,千万莫要存下歪心,否则,孟广孝和孟广顺等人就是前车之鉴。
经过几次敲打,老实的更老实,不老实的也只能歇下心思。
不少孟氏子弟潜心读书,发奋习武,永乐七年,有三人过了院试,两人考入大宁武学。喜报送到,全屯的族人一同出钱,重修祠堂,敬告祖宗。因孟广孝等人之过,聚集在孟氏族人头顶的阴霾,已然开始消散。
在孟氏族人的带动下,同里乡民读书习武之风大盛,县衙以教化乡里之功上报。待来年乡试,大兴县出了三名举人,两人就是孟氏子弟。
当下,无人能预料,孟氏一族将如何兴旺。连孟氏族人都不敢断言,自家子弟一定能出人头地,如十二郎一般出息。只有时间才能证明一切。
孟清和拜别孟王氏当日,顺天府降下一场大雪。
顶着风雪,孟清和赶到孟清义在大兴县的宅子。
黑门之上仍没有悬挂匾额,依制,孟清义受封三等伯,门上可悬“伯府”匾额。不过三等伯和一等伯不同,无世袭,也无降等袭爵,将来孟清义有了儿子,照样是白身。如此,不悬匾倒也说得过去。
这种爵位制度,说白了,就是铁饭碗与合同工的区别。
都是伯爷侯爷,待遇和地位却是天差地别。不客气点讲,孟清和的一等伯,比不能袭爵的公侯含金量都要高出一截。只是孟伯爷注定没有继承人,世袭不世袭,对他而言没多大区别。倒是孟清义,受封不能袭爵的三等伯,显然更好,至少不是那么惹人眼。
孟清和在正门前下马,门子马上飞报孟清义。
很快,正门大开,一身圆领蓝布棉袍的孟清义从门内迎出来。
“这么大的雪,快进来!”
比起一年前,孟清义变化极大。
眉间郁色逐渐消散,伤腿有所好转,只要不跑跳,与普通人没多大区别。
消瘦的脸颊有了血色,鬓角白发变得稀少,微驼的腰背开始挺直。看在孟清和眼中,不免暗道,这才是一个壮年男子该有的样子。
两人径直穿过前堂,走到后宅。
见到孟王氏,孟清和跪下磕头。
“快起来。”孟王氏忙把孟清和拉起来,触手冰冷,立刻让人多送几个火盆,“怎么这么凉,该多加件衣服。”
“娘,我没事。”孟清和除下斗篷,坐到桌旁,捧起一杯热茶,笑道,“九哥先别忙,我有话同娘和九哥说。先让他们下去吧。”
孟清义挥退家人,待房门关上,孟王氏还是塞了个手炉给孟清和,“抱着。”
摩挲着手炉上精致的花纹,孟清和哭笑不得。貌似,这是给女眷用的吧?
孟王氏道:“咱家没那么多讲究。你嫂子用得好,我也用得方便。抱着!”
无奈,母亲兄长一番心意,总不能辜负。
抱着手炉,冰凉的手指渐渐回暖,孟清和舒了口气,开口道;“此次前来,是为同母亲兄长拜别。天子回銮,我奉命随行。”
“马上就要走?”孟王氏道,“什么时候能再回来?”
“这个,我也说不准。”避开圣驾启程日期,孟清和道,“不过,儿终究是大宁镇守,将长居北京。若朝中无事,大概年后就能回来。”
“要年后?”孟王氏叹息一声,“本想着今年年景好,你从战场回来,你九哥置办下家业,三姐刚添了个小子,一家人能一起过年。”
“娘,”孟清和鼻子有些发酸,“今后日子还长。”
“是,是我想差了。”孟王氏笑了,“天冷,我给你做了两件夹袄,正想着什么时候给你送去,碰巧你来了,一并带回去。”
“是。”
母子闲话几句,终于话归正题。
“还有一件事,我想同母亲兄长商量。
“何事?”见孟清和突然严肃神情,孟王氏立刻紧张起来,“莫非又要出去打仗?”
“不是。”孟清和忙安慰孟王氏,待她脸色转好,才继续道,“事关天子所赐铁券,我不能一人做主,方才同母亲兄长商量。”
“铁券?”
“正是。此次回南京,我欲将铁券上交天子。”
话落,孟清和认真观察孟王氏和孟清义,见两人表情中除了惊讶并无其他,悬起的心终于放下。
“十二郎,”孟清义正色道,“九哥是个粗人,不懂得说大道理,也不懂朝堂上的那些,但九哥知道,伴君如伴虎。你这么做,必是经过深思熟虑。便是你今后不做官了,大不了和九哥一起回乡种田。九哥有把子力气,会种田养羊,咱们兄弟总有饱饭吃。”
“九哥……”
起初,孟清和十分感动,听着听着,却开始觉得不对劲。
他只说交还铁券,没说要辞官吧?
种田养羊吃饱饭……好吧,他承认,自家都是实诚人。
“娘,九哥,事且未定,个中原因不能详叙。但请娘和九哥放心,交还铁券,绝对是利大于弊。”
话说到这里,孟王氏和孟清义都没有再问。
孟王氏亲自去取做好的夹袄,孟清义忙着叮咛孟清和,冬日远行,一定要护着手脚,多穿些。
“早知道,你送回来的两张狼皮都该留下,给你做双厚靴子。”
孟清和笑呵呵的听着,暖意从胸腔中蔓延,很快流淌到四肢百骸。
有家人关心的感觉,当真很好。
离别在即,孟清和主动留下用饭,又陪孟王氏说话。
孟王氏本想留他住下,结果不到掌灯时分,就听门房来报,定国公亲自上门接人。
“国公爷就在外头。”
门子脸色煞白,手脚僵硬。
都言定国公是杀神,今日得见,果真名不虚传。只是被扫一眼,都像是有刀子在头皮上刮过,恨不能立刻撒丫子飞奔,至少五里以外。
看着起身准备离开的儿子,孟王氏突然感到心酸。
果真是嫁出去的孩儿泼出去的水?
沈瑄被孟清义请到正堂,却道要拜见孟王氏,一句话堵得孟清义肝疼。
“为人半子,当拜见岳母,烦请兄长带路。”
长身玉立,绯袍玉带,紫貂斗篷,通身的贵气,偏又满是煞气,哪怕语气温和,也是让人后背发凉。
孟清义满是不解,十二郎为何偏偏找了这样一个?
拜见过孟王氏,沈瑄携孟清和回府。
孟清和十分意外,沈瑄没有骑马,而是同他一起乘车。
北风呼啸,雪愈发的大,路上少有行人。
车亭内铺着厚厚的坐褥,孟清和捧着手炉,仍是觉得冷,接连打了几个喷嚏。
国公爷实在看不下去了,探手将人捞到怀里,斗篷一裹,大手拍了拍,“别动。”
孟清和身上暖和,心里却有点别扭。
马车,又是这个姿势,让他想起一个很不和谐的词。
x震。
“国公爷,那个……”换个姿势成吗?
“不冷?”沈瑄挑眉。
“……冷。”
“那就老实点。”
孟伯爷泪了。
干脆破罐子破摔,心一横,双臂环住,孟伯爷表示,多少不和—谐的事都做过,不就是再不和谐一点?咱不惧!
沈瑄双眼微眯,手臂用力,托起孟清和的腰,温热的呼吸拂过,能感到掌心下的颤抖。
孟伯爷继续横心,仰头,说不惧就不惧!
国公爷定了两秒,忍了几忍,到底没忍住,头埋到孟清和颈间,低笑出声。
孟清和咬牙,“……很好笑?”
国公爷抬头,拇指擦过孟清和的唇角,黑眸深处溢出无尽的亮色,侧首,唇擦过孟清和的耳边,“十二郎若想,瑄愿从。”
轰!
孟清和三花聚鼎,万佛朝宗。
还可以再xx点吗?啊?!
南京
郑和船队成员正在入城。
队伍中的金银宝石,珊瑚珍珠并不稀奇,异兽番人才更吸引眼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