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节

作品:《重生之妇来归

    一盘棋下完又是一夜,外面之人就听见里面传来声响。
    “青儿,送客。”最后两个字的音调稍微大了些,门外的侍女推门而入,隐藏着所有的情绪轻声道:“请。”
    霍灏轩也不再多言,起身抚了抚衣袖朝门外走去。一道冷到骨子里的低声让他停下脚步,“我希望有朝一日能死于你手。”
    “嗯。”轻声应着,也许从继承使命开始,他们就在互相等待着对方能杀死自己。可如今的霍灏轩却与当年冷漠绝情的活死人不同,他开始渴望活着,活着看着绮罗腹中的孩子长大。
    圣山典籍遍布神州,大到朝代更替,小到江湖秘闻。然对离愁却是所知不多,诺大的族群在圣山典籍中只有寥寥数语交代来历与所处之地,最终以楼肃宇的手稿收尾,而手稿上不过写着耐人寻味的九个字,‘能和则杀,不和则诛。慎!’
    字面上的意思是:无论怎样,杀戮已然注定。
    没有人知道当年发生了什么事,导致圣山与血地落到最后这般命运?
    霍灏轩离开之后,佝偻的老婆婆立在芈殇室内,埋着头不敢吭声。
    “师叔没事吧?”芈殇的口吻淡淡的。
    施婆婆颤颤巍巍的俯身而跪,“主人,老身知错。”
    “哦?错在哪儿了?”
    “老身不该急功冒进,被圣山察觉踪迹!”她本以为此番可以万无一失的,可如今却被人送到血地,真是将主人的脸都丢尽了。
    “呵。”芈殇冷哼一声走向门外,对面屋顶上的巨蟒已完全苏醒,正伸着信子凝视着他,绿色的眸子散着光泽。他扬手,两条胶着的巨蟒迅速窜到他的面前,求取他的‘怜惜’。“无论你做什么都逃不过他的眼睛,又有来冒进?你急着对付霍菡嫣,是为了七杀,我有怎能怪你急功。不过我劝你还是打消七杀的念头,否则小命不保。”
    “主人当真要借残影给他?咱们与那山的人可是死敌!”自主人与霍灏轩相交,她便看不明白许多事情。离愁之人与那些自命不凡之人素来视同水火,不死不休。主人竟然会皆残影给他!
    “死敌?死敌不好吗?”芈殇摩挲着巨蟒的三角额头,感受着它冰冷的花纹。“若此生注定死与魂系,我宁愿死在他手中。”死在与他相斗之中,起码他总算得上一位可敬的对手,而不是如爹一般发疯发狂,自尽与血地。
    魂系……哈哈哈,魂系!以她人之命系着他的魂灵,渐渐难分现实与虚幻!可悲又可笑,逆转天命的代价,哈哈哈哈哈!!圣山代代早逝,被挚爱所弃;殷家被魂系所绊,堕与现实与虚幻中不得出,自残自尽。
    施婆婆眼中隐显出一丝不忍,她可以遍布荒野啃食尸体,却看着离愁之主代代自尽而亡。系魂之毒无药可解,当年杏林谷谷主言白前拿着此毒都毫无办法,宁愿常年陷入沉睡。
    “让麒麟别把尸人的主意打到薛严身上。七杀本煞,你们没有控制他的本事。”也不想想薛严本命为何?若非他自身甘愿,旁人如何能将他收为己用?在云王身上尝了甜头也就罢了。“让流音去戎国,随时待命。”
    施婆婆就算心里不甘愿,也不得不恭敬出声。“是。”
    数日后,蒿阳城别院之中,霍菡嫣静坐在院落的树荫躺椅上,目光温柔的抚摸着日渐突起的小腹,听闻瀛洲城的莫家军已经趁机收复鲤城,将垣国兵马困在落鹰涧。而邛火由驻守樊城,几日前在三里外的虎口打过一仗,之后就再无交锋,相对较为平静。而夫君当日攻打玉川,遭遇魏国公全力反扑,加上玉川天然优势硬生生扛住双方攻打,存于今日。也不知国公心中怎么打算的。
    “霍姐姐。”张向阳拿着兵法书从院子外进来,腼腆的笑道:“大将军不在吗?”
    他是霍姐姐特许可以在别院随便走动,这些天他每日都在房里研究大将军给他的兵法和战略部署图,这些东西自己在瀛洲邱大哥房里都曾经见过,可是自己手中的东西和别的不同,应当都是大将军曾经用过的,因为上面很多朱砂笔勾画标注的东西,有些兵书上过时或者错漏的地方都被改过,有几页甚至密密麻麻的写满了一些兵法心得。
    由此可以看出大将军虽然在战场上具有超凡天赋,平日里也是狠下功夫,将兵书研究得很是通透。这些书稿若是放在外面定是无价之宝。可是就算他用功,其中一些深奥的东西他仍是看不懂,犹豫了许多决定还是来问大将军。
    “向阳进来。”霍菡嫣扬眉笑道:“珏,倒杯茶来。”
    如今在蒿阳,叫他二娃子恐怕会惹人笑话,便改了名字,亲切又不惹人瞩目。怀有身孕后就甚少沾茶,吃食都很是小心。
    “夫君方才出门巡防,晚一些才会回来。怎么,看不懂?”见他拿着书一脸忐忑羞红的模样,便站起身来走到他跟前。
    张向阳埋着头,有些不知所措。“我是不是太笨了?”
    霍菡嫣莞尔一笑,夫君果然还是这样,随意丢两本书给人家,让人自学成才。他哪有这份闲心慢慢教导,顶多允许不懂之处问他。
    “这种东西,哪有天生就会的?不懂之处多问就是。”霍菡嫣看着他手中熟悉的兵书,“要不我看看?”
    “哦……哦。”张向阳有些傻愣愣的将书递给她。
    “哪里不明白?”霍菡嫣拿着手中的兵书随意翻了翻,看着上面的字迹会心一笑。夫君对向阳倒是不错,将当年自身所用的东西给了他。
    ☆、133|前世番外(薛少宸)
    生于那年记不清,也不想记得。因为我这一生,出生那年唯一算的上是好事,就是我那权倾朝野的魏国公父亲给了我一个不算出彩,也不算普通的名字——薛严。
    之后的日子,我便是如同野草一般的在姐姐的看顾下疯长。直到姐姐进宫成为皇帝的妃嫔,直到我因为姐姐的原因成为了侯爷。直到我遇见了那个人,然后一生为了她倾倒。任无数的倾城之色在我的眼前走过,也在无她一般入我心肠,催我如狂。
    还记得初遇的那日,我如同往日一般带着几个和我不相上下的纨绔子弟,长街纵马。不知道踩翻了多少的摊子,让多少人惊慌失措狼狈的倒在路边。对我们这些人而言,长街纵马从来只是我们娱乐的手段,看着那些庶民在我们眼前露出千奇百怪的丑态,这才是我们无聊生活的一点趣味。
    然后我便是遇见了她,和我的年龄并未相差几岁,却因为男女不同,显得娇小玲珑。漂亮的眼睛冒着火光,鲜活,灵动,带着几分的可爱,也带着几分小辣椒的呛人。
    本想要玩笑的调戏几句,还未出口,得到的便是来势汹汹却角度刁钻无比的鞭子。
    扎着少女发辫的她,仰头看着我们几个坐在高头大马上的纨绔子弟,清脆的娇哼。
    说是让我们也尝尝鞭子的味道,而我的脸上也多了那么一丝的血痕。
    不知道是年少轻狂容不得半点挑衅,还是那时候就已经一眼定了一生。
    我开始寻找关于少女的一切,才知道原来她是郡主。
    当今太后的亲侄女,异姓王霍王爷的唯一的掌上明珠霍涵嫣。
    我曾无数次的想过,若是当年我不是知道了她是什么人之后,便赶走了下人。是不是我就不会那么那么的喜欢她。但是我也知道那是如果,我更知道我的脾性自小就是霸道无比,哪怕是知道那个下人想要说的话,我恐怕也是对她思之如狂,想要将她敛在怀里,捧在手心。
    我少年人的别扭就是从她而起,不知道为什么我总是想要欺负回来。
    对于她我似乎是有着无与伦比的耐心和趣味,总是期盼和她在偌大的皇宫相遇,然后气得她如同张牙舞爪的猫儿。跟在我的身后,在皇宫里面追逐。
    再不小心的被她抓住,狠狠的撂下狠话之后,两个人相互冷哼,离开。然后等着下一轮的相遇,下一轮如此般的循环。
    曾几何时,我的姐姐也问过我,为何对那个小郡主如此的特别。
    我死不承认,或者没有意识到那是怎么样一种感情的矢口否认。
    那时候的我看不懂姐姐眼中的叹息,也看不到姐姐眼中的庆幸。
    我只是觉得和那个张扬如同小辣椒,狠起来却像是母夜叉的小郡主,一辈子在皇宫里面这样子打打闹闹下去也是不错。
    至于为什么不去郡王府门口偶遇......想我也是堂堂长街纵马,朝堂之上数一数二的纨绔子弟,有头有脸的小侯爷。怎么可能跑到人家郡王府门前,挑衅人家的女儿。
    后来我才知道,有头有脸又算的了什么,纨绔子弟又是什么东西。我倾尽所有挡不住那句命中注定,挡不住那句襁褓中已有婚约,挡不住那个名声比我好上一千倍,一万倍的贤王,在成年之后就要娶她过门。
    我终于知道比君生我未生,更让人痛苦的是相遇太晚,是她从和我相遇的时候,就已经属于她人。
    平生最是纨绔,平生最爱看人哭的撕心裂肺,平生最爱的是看人被我折腾的心痛的说不出任何话,今日终尝苦果。
    那时候喝了记不得数的酒,只记得我白日里鲜衣怒马,如同常人。晚上窝在酒窖里面一呆便是天明。
    少年不识愁滋味,一识便是入骨的相思,和挥之不去萦绕于心的刺痛。
    还有那让人无处倾诉的苦闷和绝望。
    那个曾经只说了一般的下人,被我吊在了井边,七天七夜,望着井里的水,干渴而死。
    我知道我是迁怒,我此行十恶不赦。
    可那又怎样呢?我薛严,字少宸。从出生那一刻开始,就没有打算成为什么佛陀,普度世人。
    我就是恶,明晃晃的纨绔,明晃晃的草菅人命,可就算恶毒如我,不也是无法如愿以偿。
    后来,后来....
    平生第一次想到放弃,想到这一生她幸福安康,嫁给那个名满天下的贤王。不是比我这个从九幽爬出来的恶鬼强很多么?
    感情若是如同语言说的那般轻松简单,便不是感情,便不是那个入我心肠,催我入狂的她。
    谁能保证那个名满天下的贤王,会不会在婚后对她如珠似宝,会不会带她始终如一。
    我见到一个和贤王一样温文尔雅的人,他里子里面的龌龊,糟烂,让我这等人都不屑与他为伍。
    那么那个贤王会不会也会如此,在我们不知道看不见的地方,一样的龌龊肮脏。
    我是恶人,生平最爱以最恶意的角度揣测他人。
    我也知道说的再多也不过是借口,是我薛少宸看不得自己喜欢的人嫁与他人,是我疯狂嫉妒着那个可以将她护在手心里面的人。
    我想成为那个可以为她遮风挡雨的那个人,而不是在一个角落看着她与别人双宿双栖。
    就这么简单。
    我舍了自己侯爷的脸,去了自己可笑的别扭。
    我爬过霍王府的墙头,溜进过霍涵嫣的院子,将贤王送她的兔子碾成粉,洒在人来人往最多的街道,让人践踏。
    我用了不记得多少的手段,简单的,粗暴的,阴狠的,甚至没有长脑子才会用的计策,就是为了折腾贤王,就是为了让他远离她,最好退婚从此各自婚嫁。
    可是那里有那么容易,金口玉言的婚约,上任陛下的定下的良缘。我一个外人如何能够定夺。
    就这么过了几年,她出落的是越来越漂亮,漂亮的让我想要将她藏起来,谁都不给看。
    贤王也因为国家要和谈去了邻国,而我则是被人派去了赈灾。
    从接到消息的时候我就知道时候到了。
    我派了杀手,拖延赈灾之事,只为了边疆不稳,那个人左右为难。
    我想要让那个人死在外面,不得回来。
    赈灾之地因我死了无数人,可是我不后悔。
    我说过我之一生为一个人倾倒,而为了得到她。
    死上一千个人,一万个人又怎么样呢?我是恶人啊,自私自利只为自己的恶人,菩萨心肠那是戏文里才会有的东西我怎么会有。
    以一己之力,以自己的错误摧毁半个江山我都不在意,只要贤王死,只要退婚。
    毁了多少,被拿去了多少。只要她在,只要我愿意,我开心,我就敢下断言,我能夺回来,分毫不差的全部拿回来。
    生为纨绔,生为恶人,若是没有半点依仗和能力,就算我是侯爷也是一样的死。
    所谓人算不如天算,贤王安然归来,带了一个女人回来。
    而我被投入了大牢,因为我赈灾失策,让国家多死了很多的人。
    有人想要杀我,有人想要保我,朝堂上吵的不可开交,我却知道我不会死,我只是担心她,担心她是不是因为那个贤王和那个女人,日夜不得安眠。
    担心她是否形销骨立,再也见不得往日的灵动和张扬。
    想那个贤王真的和那个我见到的温文尔雅的人一样,肮脏龌龊,还要带回来第二个,第三个,在她这个还未入门的妻子面前卿卿我我恩爱非常,在她的脸上狠狠的打了耳光。
    半个月之后,我出来了。
    那个给我去了薛严的名字,又丢给我少宸的字的魏国公,我的那个父亲舍了家传的丹书铁券,保下了我这个唯一的嫡子性命。同时我也失去了侯爷之位。
    这些都不算什么,也不需要我重视。
    我在意的是她,在意的是那位我看不上眼的贤王,竟然真的动了二女共侍一夫,平起平坐的心思。只因为救命之恩..
    只为了救命之恩,就要在一个自小婚约的表妹,未来妻子的脸上很很的打下去么?
    就凭这件事,就算是她做什么都不为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