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节
作品:《总裁总是想演戏》 饭团喵呜两声,挨在林烁怀里蹭来蹭去,表示自己很高兴、不难过!
林烁心底一片柔软。
他还不如饭团呢。
以前他一个人在家总是待不住,所以不停地往外跑往外跑,到处游荡到处撒野,就好像那样就不再是自己一个人似的。他从来不会体谅林厚根天天坐在没有光线的机房里当放映员,每天都和林厚根吵得脸红脖子粗,林厚根越是管他骂他打他,他越是不服气。
这两年他太习惯家里有另一个人的存在,以至于总是有意地忽略很多东西。他时刻都在告诉自己要清醒面对,时刻都在告诉自己再过两年一切就会结束,可是却从来不愿意去想到底会怎么结束。
从来不愿意去想,自己和贺焱会怎么说再见。
林烁抱着饭团去洗澡,心里想着如果那一天提前到来了,自己能不能把饭团要过来。要是贺焱非要和他抢的话,他似乎没有多少机会如愿。
林烁轻手轻脚地替饭团搓毛。
比起和贺焱洗澡时的鸡飞狗跳,饭团非常配合也非常享受,甚至主动伸长脖子让林烁挠挠自己下巴底下的毛毛。
林烁笑了起来:“要是你会说话,肯定会选我的吧?”
饭团愉快地“喵”了一声,仿佛在回应林烁的话。
林烁觉得有点滑稽。他现在这种心态就像是准备离婚、考虑孩子抚养权的父母,“离婚官司”还没开始打,他就已经认认真真地打算起来!
林烁帮饭团把泡沫洗干净,替饭团把雪白雪白的毛吹干。
这时贺焱回来了。见林烁正在为饭团服务,而饭团则乖巧地由着林烁摆弄,他顿时吹眉瞪眼起来:“这家伙也太会看人下菜了!我给它洗澡它每次都闹翻天,只差没从窗户跳出去逃跑,你给它洗它就这么乖!”
林烁笑了笑,没说话。
贺焱酸溜溜地抢过林烁手里的吹风机,对着饭团呼呼直吹。饭团一激灵,挣扎着跳进林烁怀里,拒绝贺焱简单粗暴的“服务”!
贺焱说:“这小崽子!”
林烁说:“已经快干了,不用继续吹也行。”他把饭团抱了出去,将它放进它的小窝里。
饭团知道晚上是林烁和贺焱的时间,没有闹腾,乖乖趴在窝里酝酿睡意。
贺焱愤愤不平:“明明是我把它买回来的,怎么它就和你那么亲。”
林烁说:“因为你上次骂了它。”
贺焱语塞。
贺焱很快又释怀了。
饭团和林烁亲多好,以后林烁肯定不舍得饭团!在他少得可怜的留下林烁的筹码里,这已经算是非常大的了!
贺焱从口袋里掏出两张票对林烁说:“我托人拿了下两张票,你上次不是说想去看这个话剧吗!这两张票的位置很好,我们一起去吧!对了,那个什么话剧大事也一起过来参加巡演了,你想不想见见他?你想的话我帮你约!”
林烁看着贺焱递来的两张票,说:“谢了。”
贺焱喜滋滋地说:“谢什么谢,两张票而已,多简单的事啊!约人也很容易,让齐叔去打个招呼就好。”
林烁没再说话。
对于他们这些普通人来说难如登天的事情,对贺焱他们而言不过是打个招呼的事。以前他对这些事从来不会有多大感触,因为他觉得自己什么地方都能去,什么朋友都敢交,身份、地位、权势,对于那个年纪的小孩来说是最不值一提也是最不屑一顾的。
直至被逼得走投无路,他才发现那不过是小孩子才会有的天真。
贺博远问他,什么时候他说话需要看别人爱听什么了。
其实林烁也很想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变成了这个样子。
不能进,不能退,什么事都不能肆意。
林烁拉着贺焱做爱。
贺焱觉得林烁应该是高兴了才会给自己“奖励”,性致昂扬地和林烁做了两次。
年底了,贺焱这段时间也挺忙,尽兴之后很快进入梦乡。
林烁任由贺焱搂着自己睡得香甜。
他睁着眼到了后半夜,微微挣开贺焱的怀抱。
林烁把手机从床边拿了过来。
他漫无目的地刷了一会儿,不知怎地又意外点开了一张截图。
那上面有着贺焱简洁明了的回复——
“是我。”
是的,砸钱狂魔是贺焱。
千方百计接近心上人的也是贺焱。
他一直都知道。
第50章 回闪
天边快要发亮,林烁渐渐有了睡意。
他合上眼,脑海里像是堵满了冰锥。
每一个念头闪过都又痛又凉。
岁月像非常漫长,又非常短促。回忆像非常遥远,又非常靠近——
那时候街道上铺满了雪,大家都朝着某个方向前进,他一个人不进也不退,看着人群潮水般来来回回地经过,最后归于沉寂。有人摸着他的脑袋说:“今天也不回去吗?”
他倔强地说:“不回!”明明是爷爷的错,他为什么要先低头!就因为他是爷爷,就因为他年纪比他大吗?这根本不对!
他把闸门落下,蜷在店铺的休息间睡觉。店主是好人,好心好意地收留他,还一心想从他口里骗出他家里人的联系电话或者住址,想把他哄回家。
但是,他才不回去。
他早上醒得很早,早早拉起卷闸门,帮店主擦拭橱窗。门口有人推着车来卖热腾腾的馄钝,他跑出去要了一碗,坐在摊主搬出来的小桌子小椅子上吃得香甜,边吃还边夸:“您这次做的味道很对啊!”
摊主笑得眼睛都快找不着了:“多亏了你的舌头够灵!”
他这人什么都不多,就是多嘴,前两次尝出不对的地方直接和摊主说了。当时摊主还觉得他口味太叼,后来回去试了试,按他的说法调整了一下,味道和卖相都好了很多。
味道和卖相好了,生意自然也上去了。再卖一段时间,他们就可以盘个店面好好做下去。
摊主热络地和他说起未来的打算。
他笑着应和,同时大口大口地吃着馄钝。靠着兼职的钱他还养得活自己,但他还想留点余钱去做别的事,所以有时会特别饿,逮着什么都吃得挺香的。
他正听着摊主絮叨,突然看到个半大少年蹲在一边巴巴地看着他,咕噜咕噜地噎着唾沫。这少年衣着倒是蛮不错的,可这天寒地冻的,这样穿未免太过单薄。
这家伙不冷吗?
很快地,他发现对方不仅冷,还很饿。那少年微微打着哆嗦,眼睛直直地盯着他碗里的馄钝,每次他勺起一颗馄饨,那少年小小的喉结就会滚动两下,隔得老远都能听见他咽唾液的声音——活像半个月没吃过东西似的。
看着怪可怜的。
他对摊主说:“再给我来一碗吧。”
摊主说:“好!小孩子就该多吃点嘛,你这正是长身体的时候!”
他“唔”地一声,没有多说什么。等摊主把第二碗馄饨端上来,他走上前拉住那少年冰冰凉凉的手:“饿了是不是?来吃点。”
那少年被来到眼前的他晃花了眼。等回过神来,少年困窘地说:“我没钱。”
他说:“会干活不?”
那少年呆了呆,问:“什么活?我应该能干!”
他指了指后面的店铺,说道:“就是在开门前把店里的货架整理整理,有客人来看过以后把货物重新收拾好,扫扫地拖拖地什么的,很简单的。”
少年两眼一亮:“明白了!这些我会!”
于是他多了个小伙伴。
他们都是翘家的人,没多久就熟悉起来。少年平时明显不怎么干活,做什么都笨手笨脚的,好在够听话,他叫做什么就做什么,不至于闹出什么事儿来。
晚上他们挤在店主的休息间睡觉。被子有点薄,但两个人挨着挺暖和的。同样都是不想回家的人,他体贴地没问少年叫什么,来自哪里,只耐心地教会少年该怎么干店里的活,同时教少年怎么应对店主的“套话”。
店主拿他们没办法,又不忍心把他们赶出去流落街头,只好由着他们住了几天。
少年很依赖他,像只可怜巴巴的大狗,一见不着他就着急。他觉得有趣,吃饭睡觉上厕所都带着少年玩,简直可以说是形影不离。
有别的店员来换班时,他们可以到处溜达,从大街钻进小巷,街头跑到巷尾。少年对什么都很好奇,总是拉着他问东问西,他装老成装习惯了,懂的东西答得很溜,不懂的东西也胡诌得很溜。
偏偏少年什么都不懂,他说什么就傻乎乎地信什么。
真是太可爱了。
他觉得自己多了个弟弟,非逼着少年喊他哥。少年突然变得不听话起来,报出了自己的生日——居然比他早几天!
他不服气:“肯定是因为你是个早产儿,我在肚子里呆的时间一定比你长!”
少年傻呵呵地笑着,伸手把他抱住,另一只手在两个人的脑袋上比了比,得意洋洋地说:“你看,我比你高!”
他觉得自己满鼻子都是少年身上的气息,不由憋红了脸:“放开我,你臭死了!”
少年赶紧放开他,对着自己嗅了嗅,纳闷地说:“不臭啊,我每天都和你一起洗澡的。”
他哼了一声,没有说话。
傍晚时少年弄来一辆自行车,拍拍后座说:“上来,我们以后骑自行车去玩儿!这样可以走得更远!”
他说:“你哪来的自行车?”
少年说:“我把工资都攒下来了啊!”少年凑近,又张手抱住他,小心翼翼,像怕他推开,又像怕他说他臭,根本不敢抱得太紧,“我去天桥底下买的,都是二手车,很便宜!我看这辆还挺新,就买下来了。你上次不是说想去对南区玩玩嘛,我们可以直接骑车去!”
他说:“笨蛋,做公交不就好。”
少年一呆,苦恼地说:“你不喜欢吗?”
他朝少年笑了起来:“没有,我没有不喜欢。”
谢谢,我很喜欢。
他和少年去了更远的地方游荡。明明他们都是因为难过得要命才跑出来的,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就不难过了,而且也不觉得孤单了。
这个城市还是这么大,但是一点都不显得空旷,每一个角落都显得那么有趣,他们连在巷角的书摊看漫画都能看一下午。
那样的日子好像静止了一样,每一分每一秒都那么地美好,令人忘记了时间,忘记了一切。只是他们忘记了喧嚣的世界,世界却不会因此而停止。
在他知道少年是什么人的第二天,他们遇到了车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