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就在这里吗?”我看见工厂大门前方有一条小河,流水淙淙、清澈见底。这条小河就像是一条护城河,环绕着整个厂区,只在几个入口的大门处,架上了宽桥供人出入。我们的车辆停在一处宽桥上,往河床上望去,一两件蓝色的一次性手术衣和几双乳胶手套格外扎眼。
    我皱着眉摇了摇头,心想现在省里这么重视勘查垃圾的治理,你们这里倒是一点儿也没有贯彻。手术衣和乳胶手套都是难以降解的物质,会给环境带来污染,也会影响城市形象。所以,省厅要求各地警务人员在现场勘查完毕后,统一收集勘查垃圾,并集中处理。
    赵支队长点点头,说:“平时大门这里也没有什么人,星期一员工上班的时候,有人发现桥底有异物,工厂的保安下到桥底,发现是一具尸体,就报了案。”
    “那作案时间就是周末了?”大宝问。
    我摇头,说:“不会,听说尸体已经高度腐败了,肯定不会是两三天之内的事情。尸体腐败后才漂浮上来的,而且河水是流动的,只不过尸体漂到桥底,被桥墩阻挡,才会在这里被发现,我觉得抛尸地点肯定不是这里。”
    赵支队长点点头,说:“确实,工厂几个大门的监控我们都调取了,没有什么发现。”
    我们走过宽桥,沿着工厂的围墙走了一段。陈诗羽说:“我看工厂的墙头上,隔个几百米就有一个监控摄像头?”
    赵支队长说:“是的,其实外人看起来,厂区附近监控摄像头林立,不应该是抛尸的好地方,但是工厂保卫部门的人都知道,其实这些监控摄像头只能监控到墙头区域,河岸对面的情况是看不到的,也就是说在河岸对面抛尸,不可能被监控摄像头录下。”
    “您是在怀疑保卫部门的人?”陈诗羽问。
    赵支队长没有说话。
    我接着说:“厂区内有监控摄像头就不说了,但是厂区周围都是旷野,找个地方埋了也是很容易的事情,为什么非要抛在河里呢?虽然监控摄像头只能看到墙头,但是压着监控摄像头死角的边缘抛尸,也是一件很冒险的事情。即使是了解厂区监控摄像头的保安,按常理也不会冒这个险。”
    赵支队长打断了我的思考,说:“要不咱们先吃饭吧,你也别先入为主,因为我们的法医中有人认为这不过是一起自杀或者意外事故。”
    大宝拍了一下脑袋,说:“是啊,我们是来帮助指导案件定性的,怎么这么快就先入为主了呢?”
    法医也是人,看到腐败尸体,在视觉和嗅觉的双重刺激下,要说一点儿不适感都没有,肯定是骗人的。记得很多法医说,如果我有鼻炎就好了,就闻不到臭味了。其实不然,鼻炎和咽炎经常联合存在,而咽炎的症状常常会有恶心干呕。有咽炎的法医,在有腐败尸体的现场勘查时,要抑制住干呕的感觉,是很不容易的一件事情。我就是如此。作为一个法医,在现场干呕毕竟是一件很没有面子的事情,而且难免会让领导对你的工作能力产生质疑。所以,像陈诗羽这样第一次接触腐败尸体的侦查专业的学生,她即便吐得不成人形,我也能理解。
    刚刚在峰岭市殡仪馆法医学尸体解剖室的门口跳下车,我就闻见了那股熟悉而厌恶的味道。在装有完善的排风设施的解剖室里,还能够顶着风头臭八里地的尸体,可想而知会是什么样子。
    在更衣间里,透过联排玻璃,只能看见解剖台上放着一个鼓鼓囊囊的尸袋。我们知道这不是因为死者太胖,而是因为巨人观已经形成了。所谓巨人观,就是尸体高度腐败后,受到腐败菌群的作用,体内会产生大量的气体,并逐渐扩散到全身,使之看上去膨胀如巨人。这时候的尸体,全身的表皮湿润、易于脱落,眼球、舌头都会因为膨胀作用而膨隆出来,面貌丧失。
    很多朋友在网络上看过巨人观的照片后,都会受到强烈的视觉冲击,纷纷感叹法医的不易。其实如果仅仅只有视觉冲击倒没有什么,更要命的是嗅觉和触觉。恶臭不必多说,检验尸体时的触觉也会让人很不适。因为呈巨人观的尸体全身湿润,表皮稍一用力便会脱落,所以戴着乳胶手套的法医连抓住尸体的四肢都很艰难,更别提给尸体翻身了。
    但是,为了找到真相,给逝者主持公道,受这些罪也都值了。
    我们很快穿戴完毕,走进解剖室。峰岭市公安局法医科科长周智慢慢地把尸袋拉开,一具墨绿色的巨人观尸体暴露在大家面前。随之而来的,还有一股扑鼻的恶臭。
    我扭头看了看陈诗羽,她显然也被熏到了,忍不住皱了皱鼻子。但第一次面对这样的景象,她居然没有呕吐的迹象,这不禁让我大感意外。
    有了先进仪器的辅助,法医告别了狗鼻子的时代。先前我们靠戴口罩来阻隔一些臭气,现在的条件好了,法医都会配备防毒面具,防止腐尸产生的有毒气体侵害法医的身体。防毒面具里的活性炭盒的确可以吸附一些有毒气体,但阻隔臭气的能力比口罩也高不了多少。这个时候,臭气穿过防毒面具,钻进了我们的鼻孔。我皱了皱眉头,戴了这个玩意儿,我连习惯性的揉鼻子的动作也做不了了。
    尸体吐着舌头,瞪着我们。
    第二章
    “我的天啊!”见到了尸体的面貌,陈诗羽终于忍不住惊呼了一声。
    确实,这具巨人观尸体膨胀得非常厉害,是比较少见的。
    “绿巨人啊,这是。”大宝说。
    因为腐败的进展,尸体的舌头都已经成了墨绿色,阴森森地露在口外。面部皮肤因为气体膨胀而变得很紧,眼睑已经绷成了一条线,已经半塌陷的眼球露在眼眶之外,就像是随时会掉下来一样。尸体的衣服在初检的时候就已经被剪开取下,峰岭市公安局的刘法医正在解剖室一角的操作台上逐件把衣物拼凑还原。
    死者是一名男性,看不出年龄。尸体的胸腹部都高高地隆起,全身墨绿,其间还有错综复杂的黑红色的静脉网。头发全部脱落,手脚掌的表皮皱皱巴巴的,已经变形,只需要轻轻一拽就可以把表皮完整地剥落下来。
    “尸体还没有解剖?”我见尸体的表面很完整,没有缝线,问道。
    周科长点点头,说:“我们对死者头面部的损伤争议很大,没有定论,就决定暂不解剖,等你们来了,共同商量着办。”
    “尸源呢?”我问。
    “dna已经取了检材送实验室进行了,结果估计现在已经出来了。”周科长说,“不过因为还没解剖,所以对尸体的特征刻画没有办法进行。是不是本地人,是不是现场周围住户,这些都没法确认。调查失踪人口的工作正在进行。”
    “指纹也没有取吗?”林涛戴着面具,瓮声瓮气地说。
    一般已经经过初次尸检的尸体,手指都是黑的,因为需要进行常规的尸体指纹捺印。就是给尸体的手指指腹抹上油墨,然后在指纹卡上捺印。获取的指纹可以作为寻找尸源、排除现场指纹的一项依据。对于高度腐败而且未必是命案的尸体,对这方面的要求并不是十分严格。
    周科长摇摇头,说:“死者手指的皮肤因为腐败和长时间被水浸泡,没法进行捺印。”
    “谁说没法捺印?”大宝小心翼翼地拿起死者的手,看了看,说,“好捺印得很啊。”
    大宝说完,用手术刀在死者右手拇指指根部划了一圈,然后像是脱手套一样,把大拇指的皮肤就这样整个儿脱了下来,然后把自己的手指小心翼翼地伸进皮肤套里,说:“快拿捺印卡!”
    就这样,大宝把死者的十根手指的皮肤依次取了下来,套在自己的手指上,完成了死者指纹的捺印。陈诗羽看得目瞪口呆。
    这种取指纹的方法不是常规方法,但是我们也会经常使用。峰岭市是一个稳定和谐的小城,命案本身就不多,腐败尸体的命案更是凤毛麟角。所以当地法医并没有学会这种让人有些毛骨悚然的办法。
    当然,这种办法也不是每次都会有效的。如果尸体腐败程度还没有达到手部皮肤手套样剥离,或者腐败程度严重到手指皮肤已经破碎,都是不能用这种办法进行指纹捺印的。所以,在这起案件中,大宝成功地获取了死者的十指指纹,也有运气的成分在里面。
    “你们对什么有争议?”我没有多看大宝取指纹的过程,而是专心致志地看着死者面部的几处交错的伤口。毕竟取不取得到指纹不是案件能否准确定性的关键。
    死者的面部颅骨没有塌陷,用指压也没有感觉出有明显的骨擦音,可见并没有明显严重的骨折存在。但是,在墨绿色的面部,可以看到几条边缘不整齐、互相交叉的皮肤裂口。因为高度腐败,创口周围都已经变得不清晰而且圆钝了,根本无法判断出致伤工具,更别说判断有没有生活反应了。
    “无法判断有无生活反应。”周科长说,“除此之外,尸体全身没有发现什么致命性的损伤。毒物检验也做了,没有中毒的迹象。所以现在不太好确认死者是溺死,还是被打死以后抛尸入水。尸体腐败成这个样子,我们担心解剖了也无法确认,所以就等你们来了。”
    “确实看不出有没有生活反应。”我屏住呼吸,用放大镜照着,凑得更近一些看了看创口,说道。
    周科长说:“现场的环厂河是和我们峰岭市的母亲河——峰河相连着的,里面有很多鱼。所以,有些人认为这是死后被鱼啃噬所致的创口,不然怎么会有这么多创口,但其下颅骨没有骨折呢?不过也有些人认为鱼毕竟不是野兽,啃不出这么多、这么大的创口。”
    所有的法医都知道在野外的尸体可能会被野兽啃噬,但确实不是所有的法医都知道,其实鱼类的啃噬也可以在已经腐败了的尸体上形成创口。
    我曾经出勘过一个现场,法医从河里捞出一具尸体后,发现他额头的正中部位有一块皮肤缺损,而在这块皮肤缺损的下方颅骨上,看到一条裂纹。
    学过医学基础的人都知道,人的颅骨顶部有一条横行和一条纵行的骨缝,分别叫作冠状缝和矢状缝。另外,在枕部有一个“人”行的骨缝,称之为人字缝。除此之外,颅骨应该是完整、平滑的,不应该有裂纹。既然额部正常不应该有骨缝,那么发现的这条裂纹应该就是骨折线。法医以此来推断这可能是一起命案,凶手用钝器打击死者额部,导致颅骨骨折、脑挫伤而死亡。在通知家属要进行尸体解剖的时候,家属一致反对。因为家属都清楚死者有抑郁症,多次自杀未果,这次离家出走前也写了遗书说自己要投河自尽。
    法医觉得家属反对解剖的行为有些蹊跷,于是要求侦查部门对死者的家属进行了调查,并且获取局长的同意,强行对尸体进行了解剖。解剖后,不知道如何下结论,于是申请省厅支援。
    我们到达现场后,对尸体进行了复检,发现死者额部皮肤缺损下方的裂痕曲折,显然不是骨折线,而应该是骨缝。这就涉及冷门知识了。其实在每六百个人中,就会有一个人是这种先天变异,额骨的正中有一条没有愈合好的骨缝,称之为“先天性额缝不愈”。在法医尸检中,时常可以发现先天性额缝不愈的人,但是只要颅骨没有损伤,法医有时候不会注意到额部异常的骨缝。
    后来,这起案件定性为自杀案件。因为尸体腐败后,额部被鱼类啃噬,导致皮肤缺损,恰巧露出了其先天性变异的骨缝,引起了法医的误会。
    “确实不像是鱼啃噬的。”我皱了皱眉头,说。
    “肯定不会是锐器创,因为边缘不整齐。”周科长说,“但如果是钝器创的话,形成这么多创口,肯定是多次打击,那下颅骨不会骨折吗?”
    “我们解剖吧。”我说,“我和周科长检验头面部,大宝和刘法医检验胸腹部。”
    我的话还没有说完,大宝的手术刀就划了下去。划开尸体腹腔的时候,只听见“噗”的一声,尸体腹部膨隆迅速消失。我赶紧屏住呼吸,招了招手,示意我们一起暂时离开解剖室。没想到林涛的速度比我还快,早已拉着陈诗羽躲到了更衣间隔离玻璃的后面。
    走进了更衣间,我说:“大宝,你下刀之前能不能说一声?”
    大宝嬉笑着说:“那我总不能喊,预备,划!”
    “这具尸体体内积聚了大量气体,尸体上一旦有了破口,气体就会迅速从破口处涌出来。第一,这气味受不了;第二,这一下会释放很多有毒气体,对健康不利;第三,这和爆炸原理相同,气体会携带着体内的腐败液体往外崩溅。”我说,“大宝你的衣服不用你自己洗吗?”
    我们几个人躲在更衣间的隔离玻璃后面,看着尸体逐渐“变瘦”。周科长把排风系统开到了最大风量。过了五分钟,我们才陆续回到解剖台前开始工作。
    尸体的软组织由于腐败已经非常酥松,手术刀划过的地方,立即一分为二,暴露出同样是墨绿色的皮下组织。我拿着手术刀,沿着死者的下颌骨的走向,划开了死者的面部皮肤,然后逐渐向鼻骨位置分离。周科长也用和我一样的方式对死者的另一侧面部进行解剖。
    “死者面部的皮下组织的绿色显得更深,说明这里曾经有血液聚集。”我说,“血液从血管渗到了软组织,说明这里的血管有破裂啊。”
    “你是说这是生前损伤?”周科长问。
    我点点头,说:“没有充分的依据,但是凭经验,我觉得这里是有异常的。”
    说话间,我们已经把尸体的面部皮肤掀了下来,暴露出面部颅骨。这个还和身体连接、有着头皮和耳朵的“骷髅”看起来格外恐怖。
    我顺着尸体的鼻骨摸了摸,说:“呀,鼻骨有骨折。”
    仔细分离了尸体鼻骨附近的软组织,鼻骨的碎片就暴露了出来。鼻骨是面颅骨中最容易骨折的骨头。因为鼻骨相对于面颅骨较为突出,而且非常薄,所以面部受伤的时候,最容易造成鼻骨的骨折。
    我用止血钳钳出骨折的碎片,在显微镜下观察,说:“骨折的断端骨质里有渗入的血迹!”
    由于腐败的作用,血液会逐渐变成腐败液体,导致无法判断尸体有无出血。但血液在尸体腐败之前渗透进了骨质的断端,会在骨小梁之间被保存起来。通过这一点,可以肯定死者在生前就发生了鼻骨骨折。
    “面部皮肤挫裂伤,鼻骨粉碎性骨折,但颅骨却没有骨折,这是因为凶手的力气小,还是因为工具轻?”周科长说。
    “显然是因为工具轻。”我说,“如果工具质量较重,凶手力气小到只能把鼻骨打骨折,那么也不可能在面部皮肤形成这么多挫裂伤。只有当工具质量轻时,尽管凶手用力击打,却只能打破皮肤、打碎鼻骨,而不能对坚厚的颅骨造成损伤。”
    “工具较轻……”周科长沉吟起来。
    我说:“死者面部皮肤的破口周围圆钝,不规则,说明工具没有尖锐的棱边,应该是个圆滑的工具。因为较轻,所以肯定不是金属的。另外,之所以可以形成不规则的创口,工具接触面肯定不是平面或者弧面,而应该有圆滑的条状突起物。”
    林涛在一旁翻了翻眼睛:“那会是个什么东西?”
    “不知道。”我摇摇头,说,“但它至少不是个杀人的利器。凶手为什么要选择这样的工具杀人?这不是在给自己找麻烦吗?”
    “面部损伤是不是致命伤还不好说。”周科长说,“我们开颅看看。”
    在开颅锯的轰鸣声中,大宝突然尖锐地叫道:“死者的甲状软骨上角骨折了!”
    甲状软骨是颈部前面的方形软骨,左右各一,在颈部的正前方连接在一起。甲状软骨的上角的位置,就在颈部正中的两侧。虽然尸体颈部的皮肤都已经腐败了,无法看到皮肤损伤,但是从软骨的骨折,可以判断死者的颈部在生前遭受到了暴力。因为两侧均有骨折,那么这样的暴力肯定是掐扼所致的。当然,勒颈也可以形成这样的骨折,但是肯定会在颈部留下索沟,而这里并没有。
    “扼死?”我停下开颅锯,说,“尸体有窒息征象吗?”
    大宝摇摇头,说:“眼球都突出来了,可以看到没有出血点,刚才我们进行胸腹部检验的时候,也没有发现死者的主要脏器有出血点或者有淤血的征象。”
    “有扼颈动作,但不是机械性窒息死亡。”周科长说,“那说明了什么呢?”
    “呵呵。”我笑了笑,继续打开开颅锯,说,“说明这个扼的动作,只是一个约束性动作。很简单,凶手用一只手掐住死者的脖子,让其不能活动。”
    随着锯线的交错,尸体的颅盖骨应声掉落,暴露出了粉红色的硬脑膜。
    机体死亡后,组织细胞失去生活机能,因为酶的作用,会发生组织溶解的现象,也就是自溶。脑组织是最先也是最容易发生自溶的组织,所以,在我们剪开硬脑膜后,一坨脑组织就像面糊一样流淌了出来。
    “快,照相、录像!”我一边用颅盖骨接住流出来的脑组织,一边对林涛说。
    “我们可以看到,额部脑组织的颜色比其他部位脑组织的颜色要深很多。”我说,“正常脑组织自溶后,呈现淡粉红色,但是额部脑组织却是暗褐色,说明之前这个部位有大量出血。”
    “真的是命案哦!”大宝一只手用止血钳钳着尸体的胃组织,另一只手用汤勺舀出一勺胃内容物,说,“死者的胃里没有溺液!”
    第三章
    没有发现死者有明显的窒息征象,胃内也没有溺液,所以即便是内脏器官腐败,也可以判断出死因不是溺死。也就是说,他肯定是死后被人抛尸入水的。结合死者的面部有挫裂创,以及脑组织有出血,可以判断死者是被钝器反复打击面部,导致脑组织挫伤出血而死亡的。
    “匪夷所思。”我低声说道,“一般重度颅脑损伤导致死亡,都是头面部有较为严重的损伤和骨折。而这个死者的颅骨没有骨折,我们刚才推断的工具也是个质量较轻的工具,这只有一种解释,就是凶手拿了个不顺手的、质轻的工具,用很大的力量反复打击死者面部。因为是面部而不是头部,所以力量会有传导减弱,那么造成这种程度的颅脑损伤,必须是频繁多次打击,可能是几十次,也可能是上百次打击。”
    “这说明了什么呢?”林涛问。
    我摇摇头。
    大宝说:“深仇大恨?预谋作案?”
    “不会。”周科长说,“哪有预谋好了作案,却带个不顺手的工具呢?”
    “是啊。”我深思了一会儿,说,“这种圆弧形的、质量轻的工具会是个什么东西呢?是事先准备的?还是随身携带的?”
    “即便是激情作案,用随身携带的工具,也不应该打击面部啊。”周科长说,“打击面部这么多次,才能把人打死,多费事儿啊。哪怕从路边捡块砖头,拍一下脑袋也比这省事儿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