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9章
作品:《[综英美] 我在哥谭开万事屋》 女孩根本没理他。
“我还记得最有意思的那两只,美妙的夜晚,我呢,也是有美学观点的……没有人能摆脱,须知,邪恶也是美丽的,我费心费力地布置展馆,又给我亲爱的老对头送上华丽的谢幕……我装点这样的美丽……”
“装你个头。”她终于忍不住回了一句话——接着这丑东西更来劲了,他贴栏杆贴得更紧了,开始用油滑音调诵着一首波德莱尔:
啊,我亲爱的,在如此美妙……肚子里爬出黑糊糊的一大群蛆虫,好像一股稠厚的脓那样……闪闪发光,纷纷向前涌去……我心目中的星辰,我天性中的太阳!(注2)
如果是杰森在这儿,他大概会在心里破口大骂,波德莱尔真的罪不至此!
她好似忍无可忍,拍了一下外头的按钮,铁栏杆发出的强大电流立马狠狠给了靠栏杆太近的小丑一下。他并不在乎被电地四肢抽搐,而是继续大笑起来:“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他还是不死心地靠过来——老天爷啊,他比蛆虫还烦人——目光死死盯着她手里的书:“我还以为你会喜欢谈文学呢,就像那只……那只小鸟一样,他被我打得脑浆四溅,哈哈哈哈哈!”
突然,在看到她手里拿着的是一本亚里士多德后,这疯子却突然安静下来,重新换了一种语调:“小鸟,你应该带着通讯器……那头是蝙蝠,是不是?”
于是他又开始讲起了一个不相干的话题,
“贿赂尝起来像香烟,憎恨的风味和你干嚼牛肉一样,胆怯是当着母鸡的面打碎的鸡蛋的味道,胡来是对厨艺的最佳褒奖,哦,诸位,诸位,请听我一言!我是个病人,就会从病人的角度去关心我所见的一切,可惜被我偏爱的那个人从来不领我的情!哼!真是有恃无恐的家伙,不知道让我多少次把他原谅。
我讲这话,有时候是为了逗人发笑,我不敢自认有才华,我只有一腔歹毒的技艺,可就如先前所讲,邪恶同样让人难以自持地去接近,可见邪恶之美。既然是美的,那人们就该笑一笑……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快活是一种态度,我想没有人不赞同,那么在我们达成共识的基础上,让我再讲几句。
当人们高声大笑……是的,快活之人才会笑,然而,却不免被鄙夷,哦,那不应该……只有愚笨之人才高声大笑,这是一种不合理的共识。旧约认为,笑容是愚人之举……可欢愉是必要的,而你可知为何我要受到如此严苛的指控?因为我亵渎谎言,把真理藏在怀里,而这真理便是笑。笑是法宝!笑是灵丹妙药!哈哈哈……他用严肃对抗恐惧,而我用笑对抗他的严肃,僭主、国王、教皇!尽管笑着往他们门口撒尿!也就颠覆了所谓的圣神,我用笑赎回我被剥削的灵魂,剥削无处不在,无处不在!荒诞只有在意识到荒诞存在的那一刻才成为永恒(注3)……”
他妙语连珠,引经据典,从文学再到宗教,乃至哲学,就好像他从来不是个神经病人似的。
他的话句句暗藏机锋,胡言乱语却又不乏逻辑,他自诩与丑恶为伍,而他的那些话语更是难以叫人细想。他为笑赋予了神秘而非凡的意义,这会儿倒是像个激情布道的牧师。只有那些最博学、思维最缜密的人才能勘破他话语中的恶意——并顺着他的诡辩往前走,最后掉进他的陷阱里去。
有人会说,这就是小丑的高明之处了。
高明,我知道形容词颇有抬举他的意味,大红,你如果有那么高见,我们等会儿再说——刚才说到哪来着?像哥谭的象征是蝙蝠侠一样,他亦努力将自己化为另一重象征,罪恶?并不,而是笑。笑有什么好讲的呢?就是因为它太平常,太与人性相关。
在围炉的夜晚,提姆曾如此说到。
虽然不想承认。杰森说,够恶心的,但我没什么好讲的,那个狗屎东西就是这样。
没错……众所周知,小丑不乏跟随者,他教他们用笑颠覆一切,也就是消解道德、严肃、法律,实际上,这点蝙蝠侠早就做过分析。在直面他之前,我认为有必要为了不太了解他的人再次重申一遍:他是一位狄俄尼索斯□□式的领袖——酒神狂热。话说没人没看过《酒神的伴侣》吧?
哦……你没看过啊,抱歉,提姆不是故意的。迪克对举手的人说。
抱歉了。提姆怀着歉意道,他接着说下去:简单来说,它展现出了一种……非理性的狂热,底比斯的统治者彭斯特用理性和秩序统治这座城市,但对底比斯势在必得的、彭斯特的表兄狄俄尼索斯希望整座城市都是他的信徒,因为他出生于这里,后来流浪到亚细亚,然而回到故乡后,他的表弟却不让居民信仰他。
——于是狄俄尼索斯便设计和挑唆女人们发疯,狂女们疯疯癫癫地赤脚出城,烧掉房屋,杀死男人,寻欢作乐,吮吸野牛的乳汁,弄死不信酒神的姐妹……
杰森一一道来,他第一次看欧里庇得斯是在……哦,死前,但好在去冥界一趟,没把这些宝贵情节给丢下。
连彭斯特的母亲都没能逃过疯狂,她也被酒神蛊惑——喂,小心!
他手疾眼快地捞起差点被发呆的布莱雷利给推下去的杯子。
抱歉。这下道歉的人有两个了。我只是突然有点……不安。你继续吧。
没人怪罪他,因为——有更多人比他还有理由不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