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节

作品:《小野猫

    苏花朝心里还是有点担忧的,她想做纪录片已经很久了,但无奈霍绥一直不同意。
    毕竟她想做的是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方向的纪录片,其中的拍摄工作就已经十分繁琐复杂了。拍摄一样东西,你必须实地调研、人情考察、后续宣传等各方各面都得落到实处。有些地方较为落后,思想跟不上,哪里会懂得纪录片的意义。
    而且“朝九”的事情太忙,她哪有时间和精力分在其他上。
    所以“晚五”视频也一直没有后续。
    可宋舒怀做了,还做的很成功。
    那天,苏花朝在宋舒怀来的时候,竟莫名的舒了一口气。
    或许,她也能再来一次。
    霍绥是当天就得知苏花朝要做“晚五”的消息了,也没有人传话,是苏花朝自己和他说的。
    那天晚上苏花朝发了个视频通话给他,美国时间大概是早上七点,视频接通的时候,霍绥正慢条斯理的享用着早餐。
    苏花朝粗粗望去,几片吐司,一杯咖啡。
    她尽量用最简练的语言和他说自己打算做的事,说完之后竟像个小学生一般端坐在书桌前,心里惴惴不安的看着他。
    霍绥也不过几秒的停顿,声音冷静自持,“做吧。”还有些无奈。
    但到底还是同意了的。
    苏花朝脸上的紧张神色顿消,心里也涌上轻微的满足感。
    一直吊在半空中的心终于妥帖的安置下来,苏花朝也有闲情与他杂谈。
    “茜茜的预产期在元旦,她说等孩子生下来,就让他们叫我干妈。”
    “他们?”
    “是的呀,双胞胎呢。”
    霍绥低低沉沉的笑了一声,迎着早日洛杉矶的日光,眼里似有万千碎金,“程叙之有福了。”
    “不过他们两个正闹别扭呢。”
    “为什么?”
    “茜茜说要回南城生,程叙之嫌路程远,要奔波,不让她回,说就在这儿生就好。”苏花朝两条腿都搭在椅子上,她一只手抱着膝,一只手拿着个杯子,喝了口水,说,“孕妇的脾气可大了,程叙之就说了几句,茜茜就哭了,哎。”
    霍绥把杯子放下,说:“我不会。”
    “嗯?”苏花朝看着他。
    他说:“我不会和你吵架,凡事都会顺着你,都听你的,花朝,等我们结婚以后,你想干什么都可以。”
    那是他第一次提婚姻。
    在很久以前,苏花朝曾幻想过无数次与他结婚,但每次的最后,幻想都碎的不堪一击。甚至于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她都以为今生无望。
    可他最近频频提及婚姻,这让她对结婚也有了一丝丝的、渺茫的期望。
    苏花朝低头,敛眉,宁静美好的不像话。
    霍绥接着说,“等我娶了你,花朝,我保证,往死里疼你。”
    苏花朝有时候觉得自己可真世俗,单单这么一句话,就让自己心软到无以复加,她当下真的把那些阻碍都抛之脑后,眼下竟真的一心一意的,只看他。
    许久,她歪了下脑袋,说:“好啊,那到时候,你八抬大轿娶我。”
    霍绥嗤笑了下,觉得她这个提议可真庸俗,但接触到她眼里的那抹狡黠,他又只能点头,万事随她:“你开心就好。”
    苏花朝吃吃的笑,说自己不过是随口一说,你怎么就当真了呢?
    结果换来他万分真挚的目光,“我对你,从来没有任何作假。”
    她沉默了一刻,有句话在喉咙眼里反复咀嚼,但类似今晚的时光着实太难能可贵,这或许是他们这十几年来唯一一次没有争吵,和平到极致的谈话,她并不想破坏此刻的美好。
    只说,“我要睡了。”颤抖着关上手机,落荒而逃的离开他的眼里。
    躺在床上的时候他发来一条短信,说晚安。
    苏花朝十分的平静的看过,便合上了手机。
    那个时候她有一句话,真的差点夺口而出,
    ——那年我在病床上,我看到你和宋舒怀说了一句话,那句话到底是真的还是假的,霍绥,你敢不敢对我说,那句话,到底是真的还是假的。
    苏花朝生平第一次,徒生怯意。
    有些事,她知道,不必问。
    真正开始纪录片的工作已经是一周之后了,工作室的小左和小右背着剩余的器材由北到南,见过白雪皑皑的南城,来到了雨丝密布的锦市。
    苏花朝是住在姜锦茜家的,但小左小右一来,她总不可能再去麻烦姜家二老,准备去镇上租套房子。姜锦茜知道之后,连说,“你忘了你爸在这儿还有套小别墅的吗?”
    她这么一提醒,苏花朝的脑海里便多了个印象。
    苏启正当年,确实有套别墅在这儿,只是时间久远,她都快忘了。或许她的内心潜意识里是不愿意记得的,关于苏启正,他的一切她都不太想记忆太深。
    毕竟他是第一个教会她,抛弃这个词的。
    姜锦茜在旁劝阻,“去镇上住,你来回不需要时间的吗?把那时间花费在别的地方不好吗?更何况那房子我提早就给你打扫过了,你还想浪费我这么个孕妇的苦心?”
    苏花朝听得哭笑不得,“你还去打扫了?”
    “对啊。”
    苏花朝啧了一声,“你要不是孕妇,我真得揍你一顿了。”
    姜锦茜腆着脸笑,拍了拍肚子,“免死金牌,耶。”
    苏花朝轻叹了一口气,“茜茜,我没有办法住那儿,真对不起啊。”
    “我让你住那儿了吗?”姜锦茜翻了个白眼,“你们工作室那俩小姑娘住那儿,你呀,还是老老实实的给我待在这儿。”
    苏花朝:“啊?”
    姜锦茜在她身边坐下,头轻轻的靠在她的肩上,低声轻语,“花朝啊,你说,那年我要是死死抓着你,不让你去南城,该多好。所有的一切,会不会不一样?”
    苏花朝抬头看向天窗,细密的雨滴滴砸在天窗上,声音清脆。那半寸的天空阴沉、雾霭密布,仿佛那年她被陈清月接走时的情景。那时,也下着这么大的雨,她笑着和姜锦茜告别,得意的以为自己是去南城全家团聚的。
    可到头来,都是一场空。
    黄粱大梦,梦醒之后,满腔的意难平都化作空中的泡沫浮影。
    她说:“会吧,但茜茜,如果那样,我就遇不上他了。”
    有再多的意难平又如何,她到底是狭隘,遇上一个霍绥,便抵了之前历经的万千风霜。
    但如果真的不走,她便遇不上霍绥吗?
    不,不会的,她不会允许自己错过霍绥的。
    该相遇的人,是不可能错过的。
    姜锦茜不明所以,顺着她的视线看去,笑了,“不是工厂。”
    “不是工厂?”
    姜锦茜悉心安慰她,“还记得方向吗?”
    她收了手机,说,“茜茜,我要做纪录片。”
    乌云遮蔽的天空,连空气中都带着潮湿的雾气。喧杂的环境中,姜锦茜甚至听不真切苏花朝说了什么,她艰难的再度问她,“你要做什么?”
    “就是榨糖的地方,”姜锦茜拉着她往那处走,边走边说,“你太久没回来了,是不是都不记得了?那儿是榨糖厂,白甘蔗通过榨汁机榨出汁儿,再放在九个锅里熬煮,最大的锅比我还大,你说能不有这么大的烟吗?”
    苏花朝听得嘴角微微勾起,心底却泛起死死的凉意。
    那句话是怎么说的。
    她偏生是上天眷顾的人,从眉眼发肤,到志气理想。
    她点头。
    姜锦茜笑,“记得方向,那就总找得到路。只不过是时间的早晚罢了。花朝,别太多虑。”
    那是回不去的少年时光。那时苏花朝还是个常年哭鼻子的小少女,头上扎着倆冲天辫,和姜锦茜嚣张的称霸整个村落。
    苏花朝如数家珍般说着过去,“我记得小时候你总爱往稻草堆里钻,差点被烧火的人连人带草的给带进火口。那个时候我就在边上叫,你呢,从稻草堆里钻了出来,对我眨了眨眼,说,说……”
    “——说,苏花朝,我在呢。”
    苏花朝也不是单单过来旅游度假的,她心里门儿清着,该做什么、要做什么、应当做什么,嘴上不说,但心里的算盘打得比谁都通透。
    那天她和姜锦茜吃完午饭在外散步,远远的就看到一道黑烟直入云霄,她问:“你们这儿还有工厂吗?这个污染等级,有关部门不会过来吗?”
    她到底还是有很多年没有回来了,原以为所有的事无巨细她都记得,但那天当她拽着姜锦茜出门的时候,却发现自己连上街的路都忘了大半。
    这使她心口无端生出一股惊慌无措。
    第32章
    当然可以了。她点头。
    霍绥双手插兜,遗世独立的站在有五六米高的圣诞树旁,落地窗外的积雪厚积,行人神色匆忙,他立在室内,对着镜头的眉眼温和,嘴角微微上扬,淡笑。
    拍照的年轻女子有些微滞,霍绥问她:“好了吗?”
    霍绥到锦市的时候,也已经是一周之后了。
    年轻女子连说抱歉,退回大堂。
    她看着霍绥坐上出租车,车子顺着车流溶于雪天,心里又难过又羡慕。
    那个人在说“夫人”的时候,眉眼上,他或许没有注意,他的眼里,是带着光的。
    到达锦镇的时候,将近下午三点。
    眼前一片雾蒙蒙的,连眼睫毛处都像是沾了雨水一般,霍绥撑着伞从出租车上下来,提着行李箱,沿着马路走。
    倏地,他脚步一滞,嘴角止不住的上扬,眼前是……怎样的一幅场景啊。
    那个日天日地无所不能的苏花朝,穿着件一次性雨衣,头发随手拨在耳后,却被凛冽寒风吹得张牙舞爪的,手上架着摄影机,整个人像张单薄的纸片悬浮于世。
    霍绥上前,将那纸片握在手心。
    苏花朝浑身一缩,“谁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