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9节

作品:《农门小寡妇

    这就够了,人生苦短,何必太在意别人的眼光呢?就象林娇杏,开始的时候,顶着多大的压力才冲出重围,如今有了恩爱的夫君,有了可爱的孩子,日子过的和和美美,不知有多少人羡慕呢。
    至于庆海,最终走上了仕途,以他的聪明才智,前途定是一片光明。
    在这里要提一提的是方有翠的闺女大妮。
    大妮在小味轩干了两年就出了嫁。
    我们前面说过,刘承业得了小儿麻痹症,虽然救回了一条命,可是却瘸了一条腿,再加上家里穷,方有翠一直担心刘承业日后会娶不上媳妇,所以就把主意打到了大妮和二妮的身上。
    有一次偶然得知,南村有一户人家,因为家里穷,儿子都三十岁了都没有讨上媳妇,所以就放出话来,想要跟人换亲。
    所谓换亲,就是俗称的“姑嫂换”,指男子以自己的姐妹给女方的兄弟做媳妇,以换取女方嫁过来作为自己的媳妇。
    方有翠一听就动了心,因为那户人家还有一个小女儿,比孙承业只小了一岁,如果把大妮嫁过去的话,正好可以把那家的小女儿换到自己家给刘承业做媳妇。
    虽说那个小姑娘年纪小了点,可可以先当成童养媳养起来,等到及了笄,孙承业的年纪也够了,就给两人圆房。
    方有翠打的好主意,也不跟大妮商量,就自做主张的把这事儿给定了下来。
    当林娇杏和大妮得知这个消息时,大妮出嫁的日子都已经定下来了。
    林娇杏气得差点没兜头给方有翠一巴掌。
    大妮不同别人,必竟是在自己手下干活的,林娇杏有心维护,想要逼着方有翠退亲,后来还是四英嫂提醒了她一声,说大妮现在不管挣多挣少,银子都被方有翠拿了去,既如此,倒不如让大妮早点成亲,等到大妮有了自己的家,大妮挣的工钱,可就有理由不给方有翠了。
    而且要是退亲的话,可是有损大妮的名声,不如先托人去打听一下,如果那家人家只是穷,那男的别的也没啥毛病,不如就应了这门亲事。
    必竟穷一点没啥,等到两人成了亲,做事勤快些,慢慢的也会有好日子过,总比方有翠贪图钱财,把大妮嫁给一个不干正经事的男人强。
    林娇杏觉着四英嫂说的在理儿,托了人去打听了一下,知道那家人家还算是实诚人,男人身强体壮的,性子也还不错,也没啥大的毛病,是个靠得住的人,林娇杏才算是放了心。
    大妮嫁过去后,林娇杏也给那男人找了个活儿干,两口子都是能吃苦的,也知道感恩,干活都很卖力气,不到两年的光景,日子就红火了起来。
    自己看重的人,现在都过得称心如意,林娇杏觉得自己的人生已经圆满了。
    莫梓枫从背后搂住了她,“媳妇,在想什么?”
    林娇杏转过身搂住了莫梓枫的脖子,“我在想,如果有下一辈子的话,我怎样才能继续做你媳妇?”
    莫梓枫轻轻咬了咬林娇杏的耳坠,林娇杏心里顿时一阵酥麻麻的痒。
    “我听说,只要一个人在对方身上打的烙印多了,不管是下一辈子,还是下下辈子,这两人永远都不会再分开了。”
    林娇杏信以为真,傻乎乎地问道,“怎么打烙印?”
    “为夫这就给你打。”
    莫梓枫说完,将林娇杏压到床上,在林娇杏身上专心致志地打起烙印来。
    林娇杏总算是明白了莫梓枫话里的意思,脸上一阵的躁热,可是很快的,随着莫梓枫的动作,身上也开始燥热难耐,抬手搂住了莫梓枫的脖子。
    窗外,月华如水,花好月正圆。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