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节
作品:《小羊每天都被薅羊毛》 陆爸爸宣布自己闲着没事,想回公司做点事,让陆严能够多花点心思在自己的公司上。
陆严的公司离家有段距离,在公司附近买了房,因此便住到了那边去。
离开家的那天,陆妈妈担心道:“哎,严严,妈妈给你请个阿姨去照顾你好不好?”
陆严道:“我自己请个人打扫就好。”
“那吃饭怎么办呢?你又不会做饭,晚上饿了吃什么,妈妈给你请个厨师……”
在旁边听到这对话的苑晓阳突然想起许久之前苑成蹊曾让他多加留意陆家的扒蒜小弟职缺,他赶忙推荐了自己的舅舅。
几天后,已经完全辞掉工作专心备考的苑成蹊搬进陆严家里,给自己做饭时顺便给陆严做饭吃。
暑假,苑成蹊的高考成绩出来了,又一次考回了a大,这次考进了分更高的专业。
苑成蹊拿着几年前的那张成绩单,把它收进了行李里,带着行李去到了学校。
又几个月后,高三誓师大会。
年级第一的苑晓阳作为学生代表,带领着大家进行最后一百天的冲刺宣誓。
台下的周强看着苑晓阳,满怀敬佩。
趁机溜来的唐吉祥推推周强,说道:“等会咱们朗哥也要出来了。”
又一会,作为年级进步成绩进步最多的陆朗也上台了,带领大家喊出自己的目标。
陆朗:“我要考全校第二名!!!”
全校:“???”
唐吉祥:“他喊了一年了都没考出来,丢不丢脸。”
周强:“但他现在已经进前百了,总比我好。”
三个月多后,高考结束,成绩也出来了。
苑晓阳不出意外地拿了个状元,家里电话不断,都是学校和老师打来的电话,还有要采访的人。
苑晓阳应接不暇,忙了几天,连陆朗都顾不上了。
但苑晓阳倒也不是真不想顾着陆朗,而是陆朗这几天都处于一种神情恍惚的状态,说个话都要慢个好几拍。
造成这样的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他考了个全校第二名。
第二名!
那喊了一年多的愿望终于实现了,他被刺激得都以为自己是在做梦了。
这一切除了因为他自己那一年来玩命的学习,还要归功于考试的一点运气,不会的竟然蒙对了几题。而更重要的是,苑晓阳给他的考前猜题竟然又中了!中了一个配分很重的题目!
一想到自己要是没蒙对那几题,或是没看到苑晓阳给他的考前猜题,那他就考不出这样的成绩来,他就觉得自己真的在做梦,怕梦一醒了发现自己其实是全校最后一名。
等到他终于回过神来的那天,他开始在“阳哥全球后援会”的微信群里刷屏。
“说考第二名就考第二名!”
“第二名!我的名字在苑晓阳下面!”
“一夜豹富.jpg”
对此,周强和唐吉祥懒得吐槽。
周强这次考运也不错,又发挥的好,虽然不能和琴琴同校,但在隔壁学校应该没问题。
而唐吉祥的表现令人出乎意料,竟然也考的不错。对此他的解释是,其实他一直以来都会听课,也和高考考得好的婷婷一起学习。
只是因为他为了给大家来个最后的惊喜,所以才一直考着全校倒数,大有假装植物人十年就为了给你个生日惊喜的调调。
又过了两个月,苑晓阳和陆朗如愿进入了同一所大学。
苑晓阳读了计算机专业,而陆朗读了建筑专业,满怀期待地开始大学生活。
又过了几个月。
苑晓阳读的如鱼得水,当初帮杀马特们辅导考试时他就觉得编程有趣,果然入学后发现这适合他。
而在他读得欢快的同时,陆朗读得整个人都憔悴了,累得天天像高考,要不是每天都可以吸羊,他都不知道自己要怎么撑下去。
当初他会选这个专业是因为陆严说,陆家就是做这一行的,等他毕业了正好回家工作,刚刚好。
是,刚刚好,但他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活着毕业。
下课,陆朗一脸冷酷的坐在座位上,其实是累得摆不出什么表情来,也懒得动弹了。
“陆朗,你男朋友呢?今天怎么没来?”旁边的同学问。
“他去交申请单……”
“申请什么?”
“修双学位……”
“修什么?”
“数学……”
“……”
“来了!”
苑晓阳一出现,陆朗瞬间精神了,朝苑晓阳帅气一笑。
苑晓阳也朝他笑,坐在他旁边,让他靠着自己:“你多休息,晚上还要画图。”
两人得到了家人的支持,因此上了大学后也没有掩饰他们的关系,大家知道他们是一对。
旁边的同学看到两个人感情这么好,实在觉得羡慕:“你们说你们当初是怎么认识的?我记得挺传奇的。”
苑晓阳最喜欢和人说这件事,听到别人问起,顿时双眼亮了。他兴奋地把他那打算说一辈子的事情又提了一次:“那天晚上我兼职下班,走在路上被人抢劫,结果陆朗就像个英雄一样出现了……”
“不对。”陆朗打了个岔,“我最近想想,其实我们的认识不是这样的。”
“不然是什么?”苑晓阳好奇地转头看他。
“应该是一个夏天的正午,我在办公室里挨骂,结果抬头就见一个人朝我走来。”陆朗回想起那一天。
闷热的八月中午,吵杂的办公室,还有他烦躁的十六岁。
就在那最令人厌烦的一刻,那个穿着洁白校服的少年无声出现了。
“后来我才知道,走进来的那个人原来是我的小羊英雄。”
作者有话要说:
四个月,告一个段落了。
打下这行字的时候突然很舍不得,好像有什么东西永远离开,再也回不来了。
但很高兴他们陪伴我度过了这段时光,也很高兴你们的不离不弃。
献给我那平凡无奇却又美好的高中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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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写啾啾和啾妈同居时的故事,还有羊和狼小时候的事情,还有羊和狼大学同居的事,如果有想到什么有趣的也会写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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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爱你们,谢谢你们。
第104章 舅舅与哥哥(一)
不知不觉间, 苑成蹊已经和陆严同居满一个月了。
这是他这辈子第一次和家人以外的人住在同一个屋檐下, 也是他第一次住在别人家里。一开始他对这一切还很陌生,凡事都战战兢兢, 但现在已经习惯这样的生活步调, 也习惯了陆严的真面目。
是, 陆严的真面目。
苑成蹊还记得他第一次见到陆严时, 陆严穿着一身笔挺的西装,相貌英俊,神情冷淡,往吧台边一坐, 吸引了酒吧里许多人的目光。
那时苑成蹊还不知道陆严是谁, 但光是看陆严的外表就知道, 这人是一个精英。
而聊过几次之后,他也发现陆严确实如此。陆严头脑清晰, 做事果决,是一个天生的领导者。
但他再怎么想也没想到,陆严其实是个会在上班前在翻箱倒柜找手机的人。
这事苑成蹊原本也不知道,他猜甚至连陆家人也不知道, 因为陆严都是关在自己屋里找的,从不会在别人面前找。
直到某天早上,他做饭时在冰箱里找到陆严的手机,又在拿手机给陆严时看到了陆严那翻找得像鬼子进城的房间后, 才知道了陆严的真面目。
他以为这只是一次小小的意外,但当他又在沙发缝里找到陆严的手机、洗衣篮找到陆严的车钥匙、书柜上找到陆严的皮夹时……
他这才发现, 陆严其实,挺少根筋的。
“你在家里也是这样吗?”苑成蹊某天帮陆严找到手机时终于忍不住问了。
“是啊。”陆严一开始还逞强着装没事,但被苑成蹊撞见几次后已经破罐子破摔了。
“那为什么以前看不出来?”
“因为不见了立刻再买一个。”
“……”
什么自律,什么做事一板一眼,什么用过的东西立刻归位……都是骗人的。
这还不算什么,陆严的少根筋也不仅止于丢三落四,有时候脑回路也很奇怪。
例如,
“陆严,你帮我看下牛奶什么时候过期。”
“行。”
几秒钟后,苑成蹊亲眼目睹陆严将整盒牛奶倒翻过来,然后“哗啦”一声,牛奶洒了一地。
陆严拿着牛奶盒一脸茫然,但瞬间又皱起眉,一副牛奶它先动手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