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节

作品:《总裁前女友她回来了

    盛谨遛狗遛到湖边,冬天湖边比较冷,人比较少。
    湖边的空气清新又带着冰凉的水汽,阳城的初冬风很大,大汪的毛迎风飘舞。
    盛谨被风吹得抖了下,大汪扯着他往凉亭那边跑,拉都拉不住。
    “大汪,你过那边干嘛?!哎哎哎别跑那么快啊我跟不上!”
    宋明予听到声音回头的时候,就看到一个小孩被条萨摩耶拖着走,小孩的力气小扯不住大狗,有可能会在跑动的时候摔倒,宋明予在他路过他身旁的时候帮忙拉住那条萨摩耶。
    宋明予揉揉大汪的狗头让他乖乖听话,再转头看那个孩子,发现还是个熟人。
    “盛谨?”
    盛谨也没想到遛个狗也能碰上宋明予。
    他喘着粗气一屁股坐在地上。
    宋明予觉得这孩子真可爱,他柔声道:“你还记不记得我?我们前几天见过面的。”
    盛谨睁着眼睛说瞎话,“不记得。”他说话的时候眼神澄净透明,一点也不像撒谎的样子。
    宋明予信以为真,蹲下来和他平视:“我是你姐姐的高中同学,现在住你家楼上,你生日的时候我还给你送过礼物。”
    看着盛谨跟盛晨非常相似的脸,宋明予平时板着的脸缓和下来,就连一向冷冽的眼神此刻都带着都温柔,嘴角带笑。
    颜值高的人做出这种表情一般很难让人讨厌起来。
    然而盛谨不是一般的人,第一,他是男的;第二,他前世长得比宋明予帅多了!所以,该讨厌还是要继续讨厌。
    “那天送我礼物的人太多了,我不太记得了,不过再看看你的脸好像有点眼熟。”
    “叔叔,你是不是姓王?”
    宋明予扯扯嘴角:“……不是,我姓宋。”
    “哦,”盛谨拍拍屁股坐起来,拉着大汪的狗绳,“宋叔叔,我该回家了,再见。”
    一步,两步……盛谨忽地走不动了,大汪就那么赖在地上,他人小力气小,扯不动大汪。
    盛谨回头,好像看到大汪眼里的得意。
    盛谨:……
    “你走不走?不走我就把你丢在这!”
    不让它走的时候跟脱肛的野马一样狂飙,现在让它走又赖在地上不肯走,嗨呀好气!
    宋明予觉得眼前的场景莫名地好笑,他偏头笑了声,被耳尖的盛谨听到。
    盛谨哼了声,瞪他一眼:“笑什么笑啊!有什么好笑的!很好笑吗?没有礼貌!”
    “没有,”宋明予摇头,虽然嘴角的笑意还是压抑不下,不过语气一本正经:“我也要回去了,正好顺路,我帮你牵着它吧。”
    盛谨犹豫了下,看看趴在地上不肯走的蠢狗,再看看自己的小身板和宋明予将近一米九的身高。
    高有什么了不起的,再过十年他也能这么高。
    盛谨把狗绳交给他:“那你帮我牵好了啊。”
    说来也怪,刚刚盛谨怎么拉也不动的大汪,一交到宋明予手里,立马就站起来,狗腿地围着宋明予打转。
    盛谨:……突然间想吃狗肉了。
    盛谨和宋明予,再加上一条颜值颇高的萨摩耶,走哪都有回头率。
    有个老太太眼睛有点花,指着宋明予和盛谨对她孙子说:“你看看人家跟你差不多年纪,儿子都那么大了,还这么可爱,父子俩简直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哎呀,多你呢,连个女朋友都没有!”
    “奶奶你也不看看人家的脸和我的脸,我要有他的脸还愁找不到女朋友?这不是我的问题,是基因问题。”
    这对祖孙的音量不小,盛谨和宋明予都听见了。
    盛谨顿住脚步,看了眼宋明予,正巧看见宋明予低头看他。
    盛谨:父子?呸!眼瞎。
    宋明予:父子?如果当年和盛晨没分开,大概也有个像盛谨这么可爱的孩子了。
    两个人的想法完全不同,心情自然也不同。
    宋明予看见盛谨的臭脸有些不解:“你一个小孩怎么总板着一张脸?这个表情不适合你这个年龄。”
    盛谨:“你管我!”
    当盛晨下楼找盛谨的时候,她看到并排走的父子俩,萨摩耶走在他们中间,看起来竟意外和谐,那一刻她的心抖了下,等回过神来,她已经条件反射把自己藏起来。
    有些东西好像是刻在骨血里的父子天性,从来没相处过的两个人,有时候做出的表情动作却出奇的一致,此刻站在一起,像极了一对父子。
    盛晨看着他们进了公寓,她深吸口气,压下胸口的酸胀,抿着唇也跟着走进公寓电梯。
    公寓里盛谨刚把大汪栓好,就看见盛晨从外面回来了。
    “晨晨你回来了啊,刚好可以吃饭了。”
    “嗯。”盛晨笑了笑。
    然而等盛谨转身时,她敛了笑意。
    她想,有些事,可能真的瞒不了一辈子,如果盛谨的身世被揭开,她要怎么做才能将对盛谨的伤害减到最小?
    第39章 雏菊
    盛晨还不清楚该怎么做, 但心里隐隐约约有种紧迫感。
    自从宋江城知道这件事, 盛晨就将盛谨保护起来了。就算上下学也有保镖司机接送,防的不是宋江城,而是苏薇薇。
    就算苏薇薇现在落魄了,但盛晨并不不放心,因为苏薇薇已经开始怀疑盛谨的身世,所以决不能再让她拿到盛谨的头发之类的dna。
    她派人盯着苏薇薇的一举一动,可自从上一次她酒吧之后, 她好像变乖了, 乖乖待在她的小别墅里不见外人。
    也不是不见外人,今天她的人给盛晨说苏薇薇见了一个男人, 可是距离太远拍不清男人的脸,有一段断视频,能看得出来是个穿黑色高定西装的高大男人,开着豪车,从气质上看, 身份应该不一般。
    那个男人进了苏薇薇的别墅, 到现在还没出来。
    盛晨皱了皱眉,苏薇薇认识的、身份不一般的人?她想了想, 除了宋明予, 没有符合条件的, 但那个男人从背影来看显然不是宋明予――宋明予走路的姿势不会那么骚。
    对的, 盛晨觉得那个男人两手插兜走路的姿势称之为骚。两只手都插口袋里, 跌个狗吃屎都不知道怎么回事。
    而与此同时, 别墅里苏薇薇的卧室中,窗帘拉着,光线昏暗,隐约可见地上凌乱满地的衣服,男人的女人的堆在一起。
    空气里弥漫着那股味道,混着血腥味,男人站在床边,慢条斯理套上衬衫、裤子,系上领带,动作带着古欧洲贵族般的优雅衿贵,模糊的光线下还是可以看见他深邃的五官。
    “啪”地一声,他打开床头灯,床上躺着一个女人,浑身赤/裸蜷缩在被子里,露出来的肩上能看到齿痕遍布,触目惊心。
    苏薇薇忍着痛,捡起地上的衣服套上,唇色苍白,动作僵硬,整个人摇摇欲坠,让人忍不住心生怜悯。
    可惜陈墨深不是怜香惜玉的人,他穿好衣服,在苏薇薇唇角咬了一口,满意地看着苏薇薇嘴角被他咬破的伤口溢出血液。
    他伸出舌头把血舔掉,幽暗的眸子不带一丝冷酷之外的感情。
    他凑近苏薇薇耳边,咬着她的耳尖,声音微哑:“今晚你的表现让我很满意。”
    至于什么表现,不是很明显了吗?
    苏薇薇扯着僵硬的笑容,“那……你说过对付盛氏的……”
    陈墨深蓦然直起身,掐着她的下巴居高临下冷眼看着她,“你未免把自己想得太过重要了,你不过是我睡过几回的女人,我怎么做还用你教?”
    他下手的力气很重,苏薇薇被他捏疼,眼角泛起泪光。
    陈墨深恍若未见,或者说他这个人,即使见了女人在他落泪,也绝不会有一丝一毫情绪波动或者说恻隐之心。
    外面的天已经黑透了,陈墨深开着他的车离开这座小别墅,竟是连过夜都不愿。
    苏薇薇听着汽车发动机的声音越来越远,她抬手抹掉泪水,脸色阴沉。
    她觉得好像一切都变了,可是事情不应该这样发展的啊,她联系陈墨深的时候,内心莫名笃定陈墨深本来就应该对她有求必应的,也就是这种笃定的直觉让她以前走到一个巅峰。
    可是现在事情的发展跟她的直觉是两个方向。到底是从什么时候发生的改变?为什么她一向灵验的直觉现在一点也不准了?
    对了,好像是盛晨回国之后,她的直觉一点也不准了,反而让盛晨整到如今这种落魄的局面。
    ―
    ―
    盛晨洗漱沐浴过后,从床底拖出来一个带锁的非常眼熟小箱子。
    盛晨手里拿着一份英文原稿的出声证明,和一张婴儿照片。
    这张才是盛谨真正的出生证明,母亲一栏写的是她盛晨的大名,而给盛谨上户口那张是盛家要求医院伪造的。
    这两样东西她一直带在身边,不过因为担心哪一天被人发现了,她决定把这些东西锁起来,越少人知道越好。
    她看了眼手里的照片,笑了笑。
    这张照片是用手机拍的,那时手机像素不高,洗出来的照片也模模糊糊的,不过还是能清晰地看到婴儿五官。刚出生的婴儿皮肤红彤彤,胎毛浓密,只是看起来比一般婴儿要瘦小。
    盛晨记得那时候盛谨虽还不能睁眼,可是却认得盛晨身上的气息,除了盛晨他谁都不给抱,别人一抱就哭,塞到盛晨怀里又止住了哭。
    盛晨看着照片,嘴角微扬。
    那个时候盛谨待在她怀里乖巧得不得了,让她的心软成一滩水,那时候她想利用孩子破坏宋明予所有的感情、让他孤独终老的可笑又幼稚的报复想法在刹那间化作飞灰。
    虽然制造孩子的过程是个意外,孕育过程又是处心积虑,可结局对盛晨来说已经是完美的了。瞒着盛谨一辈子,名义上的弟弟,血缘上的儿子。
    世界上没有人能比盛晨要希望盛谨过得好,能无忧无虑过一辈子。
    盛晨知道,如果盛谨的身世一旦被爆出来,那这条新闻那将会是一出精彩到电视剧都不敢这么编的豪门丑闻,而盛谨也会成为众矢之。
    她把原本在放在里面照片拿出来扔进垃圾桶里,把那张盛谨的婴儿时期的照片放进去,锁好,又把箱子放进保险箱里锁好,双重保险。
    盛晨本来想把日记本也丢了,可转念一想,万一被人捡去了,那该多尴尬。
    时隔多年,盛晨不记得日记本上写了什么,不过也无非就是青春期少女的无病呻吟和对宋明予那张脸的痴恋。
    现在想想,记得的都是些很羞耻的画面。
    手机微微震动,盛晨拿起来看到是苏薇薇那边的消息。
    这次也是一段视频,那个男人从别墅里出来,衣服已经换了一套,依旧看不清脸。
    盛晨啧了声,这个男人从进去到现在,在里头待了三个钟,明眼人都能看出来干了啥,体力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