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节
作品:《总裁前女友她回来了》 余晚秋喝了口茶缓缓情绪,再怎么样,盛晨还是他们唯一的孩子,气归气,有些事还是要管的。
仔细想想,盛晨才二十五岁,平时也就像和没长大的孩子似的,做事把握不了度也正常。
她缓和了语气对盛晨道:“既然你把这件事跟盛谨说了,想来也是做好了和宋明予复合的准备了吧?”
盛晨轻轻嗯了声,“没有意外的话,快了。”
“那他知道这件事了吗?”
盛晨摇头:“我不知道怎么和他说。”
余晚秋一脸看吧我就知道的表情,“算了,我也老了,管不了你,这件事随你怎么处理吧,我和你爸只有一个要求,别让盛谨受到伤害,最后还把事情弄得一团糟。”
盛晨一脸愧疚的点头,“我知道了妈。”声音细若蚊声。
余晚秋觉得她这样可不是清楚了的样子,却又不知道说她些什么好了。
仔细想想,宋明予到现在还被蒙在鼓里,也是挺可怜的。
不过可怜归可怜,之所以造成今天这个局面还不是宋明予没管好自己的下半身让盛晨怀了孕?所以余晚秋对宋明予还是没有什么好印象,对宋明予现在也是持观望和考查的态度。
盛家发生的一切宋明予并不知道,他还琢磨着要怎样才能打动盛晨的心,让她点头答应和自己复合。
他拿起一本书看得很认真,时而疑惑地眉头紧蹙,时而放松地舒展眉眼,认真的模样好像在看世界名著,然而他把书拿起来,书封上陈列几个花花绿绿的艺术字体:论追求异性的一百种方法。
宋明予不会追女孩,也没追过,但他相信,不懂就多看看书,总会有所收获。
宋明予莫名相信,盛晨现在没有答应跟他复合,一定是因为他还不够努力,一定是的。毕竟他能察觉得出来,盛晨还是喜欢他的。
只要盛晨还喜欢他,那就够了。
以前是盛晨追的他,现在,换他追盛晨。
要问宋明予为什么非盛晨不可?因为他就是那个性子,他喜欢一个人,大概就是一辈子的事。
或许盛晨不够完美,甚至有很多缺陷,比如固执,不懂事,一意孤行不会顾忌别人的感受,可是在宋明予眼里,满身缺点的盛晨也可爱得要命,一颦一笑都牵动他的心。
这大概就是情人眼里出西施吧。
说句文艺一点的话,十七八岁喜欢上的人,是这辈子最爱的人。
盛晨离开的七年间,他试过忘记盛晨,把盛晨从心底抹除,可是就是做不到啊,一见到盛晨,心跳就失控了,见不到盛晨,又不由自主地想她,那些提前做好的心理建设如纸糊般一戳就破。
他想,如果不能和盛晨在一起,他应该会孤独终老吧,他花了七年都没有放下那份感情,也不可能再喜欢上别人了。
宋明予从这几年间的记忆里回神,望着手里那本《论追求异性的一百种方法》露出沉思的表情。
他照着上面的方法送过玫瑰,送过珠宝首饰,可是好像盛晨没有多高兴的样子。
他继续往下看。
给盛晨清空购物车?说句实在话,盛晨不差钱,想买什么东西不会放在购物车里犹犹豫豫的,而是当场就下单,这条不适合。
下一条――
每天互道晚安?
宋明予觉得可以试一试。
他给盛晨发了条信息:你在干什么?
盛晨很快就回了:玩手机,不然还能干嘛?有事?
宋明予:没事,早点睡,晚安。
盛晨看到宋明予发来的消息,微微愣了下。
发消息过来就是为了说个晚安?这不像宋明予的性格,哪怕当初热恋期都没有过这样的事,所以,他吃错药了吧?
心里这么想,盛晨还是给宋明予回了消息:晚安。
―
―
第二天是周一,因为盛晨搬回别墅,不得不提前半个小时起床去公司。
车经过宋明予的别墅的时候,她下意识往那个方向看了眼。
大门紧闭,看不出来是不是有人在家。
盛晨为了多睡几分钟,一般没有在家里吃早餐的习惯,都是到了公司再支使秘书去买。
今天她刚进办公室,还没吩咐秘书帮她买什么口味的早餐,就看到桌子上摆着一个保温不锈钢餐盒,她愣了下。
她捻起保温餐盒上的便利贴,就看到宋明予那清瘦有力的字迹,上面写着:我亲自下厨做的,趁热吃。
这是宋明予昨晚看书上又学到的一招:为对方洗手做羹,俘获对方的胃。
盛晨打开盖子,一股热腾腾的白气冒出来,随之而来的是皮蛋瘦肉粥的香味,慢慢钻进盛晨的鼻腔。
盛晨的肚子没出息地叫了两声,她摸摸肚子,舔舔上唇,只觉得口水开始泛滥,怀念起那些被宋明予承包一日三餐的日子。
宋明予还细心地准备了碗筷勺子,粥不冷不热,吃起来的温度刚好合适,份量不大不小,以盛晨的食量刚好能吃完。
盛晨喝这碗粥的时候,心情美得冒泡,而这份开心,一直持续了整个早上,就连谈生意签订合同时甲方找茬,盛晨都能和颜锐色地耐心解释,要换平时,早就甩袖子走人。
而这份好心情,持续到中午就没了。
当天午间新闻播报,苏薇薇在狱中自杀,抢救无效死亡。
听到新闻那一瞬间,盛晨愣住了。
她没想过,苏薇薇会自杀,这么个一直使坏的讨人厌的女人突然死了,她却没有松口气的感觉。
苏薇薇的确做了很多错事,可是罪不致死,如果她在狱中表现良好,可能七八年就可以出来了,到时候,她和苏薇薇的恩怨也一笔勾销。
但她不是圣母,不会对苏薇薇的死感到惋惜,顶多是下意识怀疑新闻的真实性,然后感慨一声罢了。
没有放鞭炮庆祝,是她仅存的对一个死者的尊重。
宋明予的电话就是这个时候打进来,“你看到新闻了吧?苏薇薇死了,她临死前留下遗言,要我安排她的身后事。”
盛晨:“……那你去不去?”
还没等到宋明予回答,她又说:“去吧,她也没什么亲人了。”
人已经死了,以前的事也算是一笔勾销了,盛晨才不会介意宋明予把苏薇薇尸体接回来火化下葬。
不过要她去给苏薇薇上柱香就免了,她不会真心实意缅怀,而苏薇薇恐怕也不会接受自己的香火。
挂了电话,她才真切地意识到,苏薇薇是真的没了,以后世界上再也没有苏薇薇这个人了。
如果真的有下辈子,那愿她下辈子活得轻松一点、善良一点吧。
第75章 一封信
虽说不去给苏薇薇上香, 但苏薇薇下葬那天, 盛晨还是去看了。
那天刮着大风, 给苏薇薇捧骨灰的是她一个远房堂哥, 旁边有个人撑着大黑伞,没有几个送葬的人,殡仪馆的乐队吹出来的哀乐在这座墓园的上空飘飘荡荡, 平添一股萧瑟的氛围。
盛晨和宋明予站在很远的地方看着苏薇薇的骨灰一点点被泥土掩埋,内心居然分外平静,不喜不悲,好像是看着不相关的陌生人下葬。
等泥土全部掩埋好, 盛晨才想起来问宋明予:“她为什么会自杀?”
宋明予摇头,轻声道:“不知道,可能是受不了外界的流言蜚语和监狱里艰苦的环境吧。”
宋明予只是猜测,真正的原因谁知道呢?
谁也没想到苏薇薇会自杀, 按理来说, 以苏薇薇那种固执到偏执的性格,怎么都不会自杀的。
可是她偏偏自杀了,在没有任何自杀倾向的时候毫无预兆地自杀了。
不过苏薇薇为什么会自杀已经不重要了,他们也不是苏薇薇的谁,非要追求一个答案。不过是看在相识一场的份上送她最后一程。
哀乐终了, 苏薇薇的堂哥把冥币撒向天空,一场葬礼结束, 盛晨和宋明予同时转身离开这个地方。
不过有时候, 你不想知道的事却偏偏让你知道了。
苏薇薇死后第三天, 苏薇薇的堂哥转交给宋明予一封信,一封苏薇薇死前写好的指名交给宋明予的信。
宋明予犹豫了下,还是打开信封拿出里面那张薄薄的信纸。
*
明予:
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不在了,我知道,这辈子我活得很失败,你不喜欢我,所有人都不喜欢我,外面的人骂我,里面的人打我。如今的我我一身污名,唯有死了才能解脱,换得一身轻松。
我知道你还喜欢盛晨,想和她在一起。可是你知道吗?你跟她在一起注定不会有好结果,我不想眼睁睁看着你为了盛晨豁出去一切最后换不来一个好结局。
你知道吗?盛晨不喜欢你,因为她喜欢你就不会隐瞒你盛谨是她亲生儿子的事实,盛谨今年刚满六岁,所以盛谨绝对不会是你的儿子,她隐瞒你这件事只是为了找一个好下家。
你可能不会相信我所说的,但只求你对盛晨提高警惕。
最后,愿你能摆脱盛晨,找到全心全意像我一样爱你的另一半。
*
宋明予坐在他的办公室里,室内安静极了。对他来说,时间仿佛过了许久,又仿佛只过了那么一瞬间。
他以为自己看错了,再仔仔细细地浏览一遍信纸,当视线略过那行“盛谨是她亲生儿子”时,他的呼吸变得粗重,脸色泛白,捏着信的手指指节泛白,一个不留神,大拇指在薄薄的信纸上戳出一个洞。
他没看错,上面的确写的是:盛谨是盛晨的儿子。
要是换作几周前或者盛晨刚回来的时候有人跟他说这个,或许他会认为这是无稽之谈,说不定还会当成笑话跟盛晨说。
可是当他下意识否定的时候,脑海里想到的是盛谨那张和盛晨几乎一模一样的脸,还有宋江城醉酒后那段稀里糊涂的话,盛齐远问他喜不喜欢盛谨,还有盛谨最开始的时候对他的敌视。
所有的片段连在一起,以前他觉得奇怪的地方现在似乎都找到了原因。
他苦笑了声,几乎所有人都知道这件事,只剩下他被蒙在鼓里,显然,是盛晨不想让他知道。
宋明予闭了闭眼,再睁开时,眼底平静如水。他一点一点撕掉那封信,扔在烟灰缸里点燃,看着那封信化作灰烬,他勾起一抹冷笑。
苏薇薇写这封信,应该是抱着她死了也让他们不得安宁的心思,可惜,她好像并不了解他。
宋明予不相信人之将死其言也善的说法,所以上面的信息他不会相信,即使信,也是抱着怀疑的态度。
苏薇薇死前留下这么一封信,是有自信他会为了这封信对盛晨有芥蒂,半真半假的信息最不容易让人怀疑,所以,上面会有一些信息是真的。
再抽丝剥茧,就能知道哪些真哪些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