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节
作品:《所有男人都像我前任》 “再见了。”白一尘说。
时亦南流着泪,扯唇笑了起来,即使笑得很难看,他也还是笑着,就像白一尘说的这三个字是“我爱你”一样,而他也一如既往的,像以前那样回应白一尘似的回应他:“我也爱你。”
白一尘最后留下了一幅画,但是他没自己留着,而是送给了时亦南。
时亦南搬来南城后的这段时间都是住在白一尘的别墅里,这间别墅也处处充斥着他的影子,可是他真正带来的东西,不过就是一些常用的日用品,还有几套衣服而已。
来的时候轻松的两箱行李,走的时候也是两箱行李。
白一尘送他到别墅门口,外面的雨还没停,所以白一尘又进屋给他找了一把伞,是那把蓝白色的格子伞。
时亦南将伞撑开后看了会仍是崭新的伞骨,怔怔地笑了笑,说:“这把真的不是我送你的伞。”
“它现在是我送你的伞了。”白一尘走上前,为了他拢了拢风衣,“夜里凉,早点找个可以休息的地方吧。”
时亦南拎起行李,和他道别:“好,晚安。”
白一尘也和他挥挥手:“晚安。”
第69章 end
然而时亦南带走他的行李后并没有走远, 他坐在自己的车里,在一棵树下遥遥望着白一尘的别墅, 望着他二楼卧室的那盏灯。
雨在夜里逐渐变得大了起来,敲打在车顶和玻璃上,发出沉闷的响声。
时亦南一个人坐在车里,几乎要被这萧索的孤寂所吞没,即使他打开了车顶的暖灯也没有任何作用。
忽然间, 时亦南就想到,大概在别墅里的白一尘也是这样的吧?
他想要等到白一尘卧室的灯灭后再离开, 可是一直等不到,那是不是意味着白一尘早就睡了, 只是他也怕冷, 怕一个人会很寂寞, 所以不想关上温暖的灯。
而夜里那么冷,如果他晚上踢了被子,他不在白一尘身边,没有人给他掖被角,他会着凉的吧?
时亦南胡思乱想地想了很多东西, 他根本没有办法停下自己的思绪,他一直停留在这里,似乎这样做就可以把这个夜晚无限拉长,只要天不迎来黎明, 他就可以不离开这里, 不离开白一尘。
但时亦南最后还是走了。
他没有开车去寻找酒店住下, 而是到予安路路口处的收藏品画室附近转了一圈,他看到不远处私藏品酒吧的灯还亮着,就撑着伞走了进去。
这个点酒吧里已经没有什么客人了,宋玉珩在吧台前擦着酒杯,余光瞥见蓝白格子伞的影子时还以为是白一尘来了,谁知道伞一放下,底下的人却是时亦南。
“时先生?”宋玉珩惊诧地喊道。
时亦南将伞放进门边的伞桶里,走到吧台前坐下,和宋玉珩打招呼道:“宋老板。”
“你们分手了?”
宋玉珩很奇怪,他思索着这个点时亦南为什么会在外面晃荡,而不是在白一尘的身边,不过仅仅几秒后他马上就想出了答案——除了分手,还能因为什么呢?
所以他也立刻问了出来。
“嗯。”时亦南见吧台柜上还有一瓶没有放回柜子里的酒,便拿了过来,倒了一杯喝下。
他们真的分手了啊。
宋玉珩惊讶之余,却有一种不真实的虚幻感,毕竟白一尘爱时亦南爱得那样深,分手对他们来说,就好像是一件永远也不可能发生了的事。
宋玉珩忽然间想到了什么,有些紧张地问他:“为什么分手?”
时亦南一边喝酒,一边睨了他一眼,笑道:“还能因为什么?我今天下午去画室找他的时候,看到他和时亦鸣在接吻……”
“你就是因为这个才和他分手的吗?”宋玉珩激动起来,一向冷漠的表情再也维持不住,抓住时亦南的衣领质问道。
宋玉珩无法想象,如果时亦南是因为这个原因而和白一尘分的手,那白一尘该得有多难过?他是想白一尘和时亦南分手,只是他希望的是白一尘爱上另外一个人才和时亦南分的手,而不是因为时亦南看到白一尘和别人接吻所以提出分手。
“他只是——”宋玉珩想要替白一尘解释。
“他认不出我了,我早就知道了。”时亦南却打断他的话,“也是你告诉时亦鸣这件事的吧?”
宋玉珩顿住,沉默了几秒,他坦诚道:“是,就是我说的。”
“厉害。”时亦南似乎有些醉了,他笑着给宋玉珩竖起大拇指,“知道他病的人不多,夏医生不会松口,乐栋好歹我们也做过几年同学,他没那么无聊,就只剩下你了……宋老板,你可真是玩得一手好阴招。”
时亦南又喝了一口酒:“你也真是心大,宁愿让时亦鸣和他在一起,也不愿意他和我在一起。”
宋玉珩承认:“是,时亦鸣比你好千万倍,他不像你,我宁愿帮他一把,让一尘和他在一起。”
“不会的,一尘不会和他在一起的。”时亦南笑着摇头,“一尘和我说了,他只爱我一个人,他这一辈子……都只会爱我一个人……”
时亦南嘴里一直在重复这几句话,说到后面,他眼眶又红了,放下酒杯怔怔地望着里面的酒液,缓缓道:“可是他如果真的和时亦鸣在一起了就好了,这样的话,我也可以学他一样欺骗自己,告诉我他也许就是故意在气我,报复我,想看到我后悔的表情,所以……他也许还是在乎我的。”
“可是他没有,他不会给时亦鸣一点希望,因为他担心时亦鸣深情错付,变成第二个他。”时亦南闭上眼睛,低低地笑了起来,“他也不给我欺骗自己的机会,他没有爱上其他人,他就只是爱我,以前爱我,以后再也不会爱我了……”
宋玉珩没有接话,因为他无法判断一个喝醉了的人说出的话到底是真实的,还是虚假的。
时亦南酒杯中最后的酒一饮而尽,和宋玉珩说:“宋老板,你也别担心,我今天过来只是想谢谢你,我谢谢你也替一尘谢谢你。谢谢你让他摆脱我这个人渣,从今以后,他就可以真的快乐起来了,哈哈哈……”
时亦南笑得几乎停不下来,他问宋玉珩:“宋老板,我要走了,夜里凉,一尘让我早点找个地方休息,这瓶多少钱?”
“不要钱,我打烊了。”宋玉珩说,“这杯酒算我请你的。”
“宋老板是个爽快人,那祝你生意兴隆。”
时亦南笑着离开私藏品酒吧,没忘记带上那把蓝白色的格子伞,但是他却没有撑开,而是就那样径直地走入雨中,任由脸上冰凉与温热交缠纵横。
第二天,白维欢来上班时刚一推开总裁办公室的门,就闻到一股浓重酒味,他顺着酒味走到休息室门前,一开门就爱看到了里头西装都没脱就倒在床上睡着的时亦南。
他浑身酒气,身上还有着雨水捂过一夜后的腥土气息,白维欢跟了他那么多年,第一次看到他这样狼狈的样子,连忙走过去叫醒他:“时总?时总?”
时亦南好半天才睁开眼睛,宿醉使他头痛无比,靠着床头缓了一会才完全清醒过来。
白维欢小心地问他:“您怎么在这里?是……和白老师吵架了吗?”
“不。”时亦南顿了顿,说,“我们分手了。”
说完,他就打开带来的行李箱,随便拿出一套衣服走进了浴室。
白维欢则是整个人都愣在原地,半天没能反应过来时亦南在说什么——他不懂,为什么昨天还是好好的,忽然间就分手了呢?他们的婚礼都准备了一半了啊。
但他看着时亦南那萧索孤寂的背影,却也明白,他们是真的分手了。
时亦南从浴室出来之后,白维欢和他汇报道:“时总,之前您说的请柬……已经全部做好了,要怎么处理?”
他们都分手了,那做好的请柬,估计也用不上了吧。
然而时亦南想了想,却说:“留着吧。你去帮我看看南城有没有合适的别墅,靠近予安路那边的。”
“您要买新房子吗?”下意识地问完之后,白维欢又觉得自己是白问了,偏偏还要踩时亦南痛处一次。
不过时亦南倒是没有说什么,只是低低地“嗯”了一声。
白维欢也不敢再说了,只是离开办公室之前,他回头看了时亦南一眼,而那个男人只是怔忡地望着无名指上的白金戒指,用手指轻柔而眷恋地摩挲着它。
在这此后的几天里,时亦南出奇地平静,他直接就住在了办公室旁的休息室里,每天也尽心地打理自己,出现在任何人面前都是严肃冷漠的模样,和以前没有多大差别。
他仿佛变成了一台只会工作的机器,只有独自抚摸戒指的时候,他的目光是有温度的,即使他表面平静无比,但白维欢却觉得,在他看不到的地方,或许曾经有过一场山崩海啸,那场灾难使得时亦南的世界分崩离析,只留下一个叫做白一尘的名字。
几天后,叶婉香打来了一个电话,她又换了个号码,时亦南没注意就接起了——
“时亦南!你和白一尘分手了是不是?”叶婉香在电话那头都快气疯了,“我早就告诉你了,他只是为了你的钱,他把时氏拿到手,就把你直接给甩了!”
时亦南说:“我以前把时氏拿到手的时候,也把他甩了。”
叶婉香被他噎得说不出话,停顿了几秒又骂道:“疯了疯了,你真是疯了!你就是个疯子!”
时亦南这次没有接话,他静静地听着叶婉香骂了许久,然后问她:“骂完了吗?我要继续工作了。”
“你还有心思工作?!你快点把时氏弄回来啊!你怎么这么没用?要是亦北还活着,他绝对不会像你这样,要是——”
“要是我死了就好了。”时亦南替她把话说完,“可是我不能死,一尘的公司还等着我去打理。”
挂断电话后,时亦南静静地看了会手机,然后颤着手指打开收件箱,里面还有白一尘给他发的短信——
[公司事情忙吗?你下午好像心情不是很好,晚上回来吃饭吗?我给你做南瓜甜羹030]
[回来的,宝贝,你不用做,我晚上会早点回来的,我做就好了。]
[好,那你早点回来。]
[嗯,我爱你。]
[我也爱你。]
读完一遍这些短信,时亦南笑了起来,手指轻轻抚过那个“030”的表情,眼眶又变得有些红。
但是下一刻,手机又打进一个电话,是花店老板张瑜打过来的。
时亦南看到这个名字时差点没想起这个人是谁,几秒后才反应过来他就是做花瓶的那个花店老板。
“喂,时先生吗?”
时亦南回答道:“是的。”
“噢时先生,你的花瓶做好了啊,你什么时候有空过来取一下吧?”
“我今天就有空,我现在过来拿吧。”时亦南马上道。
“好好,那待会见啊——”
挂断电话后,像是偶然又像是巧合,外面又下起雨来了,雨声沙沙的,十分温柔,时亦南坐在转椅上发了会呆,没有拿车钥匙就出门了。
他要坐公交车去花店。
那家花店恰好在南城大学附近,坐17路公交车就可以到达。
时亦南投币上车后急着找座,而是拎着蓝白色的格子伞抬头朝车厢里望了一眼,车厢里零零散散地坐着一些人,但是第七排靠窗的那个座椅却是空的。
八年前,白一尘就是坐在这个位置上的。
时亦南选择坐到了这个位置的前一个座位处,只是他坐下后还是没忍住回过头,朝空荡的座椅上看了一眼,下车路过这个座椅时也微微停顿。
他多么期望现在会有个叫白一尘的青年会坐在这里,他会把这把蓝白色的格子伞递给他,然后那个青年会在下车的时候偷偷牵住他的手。
“花瓶做好了,小心保存,别再摔碎惹你爱人生气了。”张瑜笑着把那个花瓶递给时亦南,“拿去给他道歉吧。”
“我在瓶底刻了首小诗,你就说是你让我刻的,他看到后一定会原谅你的。”张瑜最后又补充道。
花瓶周身透明,是玫瑰叶般的深青色,高颈圆肚,几乎和以前那个一模一样。
时亦南闻言将花瓶翻转过来,瓶底果然有一首三行情诗——
i always remember that d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