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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魔方七日梦》 当他拖着疲惫的身躯回到公寓,看见徐明朗坐在门口等他的那一刻,他才发觉原来他们心知肚明,只是都没有告诉对方。
那晚过后,周雪荣变得极度缺乏安全感,他甚至没有去工作室,早上送徐明朗出门后就一只留在家洗衣做饭,像小狗等主人回家似的,熬到晚上徐明朗回家。
这世界什么都是假的,唯有他们二人的存在是真实的。每每相拥,都能感觉心潮如涌,消解心头所有的不安。
那时候他不知道一切会以怎样的方式结束,只是在自欺欺人消磨每一天,直到某日清晨出门买菜,他再次在街角看到了一个面容蓬垢的流浪汉在休息,一下引起了他的警觉。
当时周围人来人往,于是他没有采取任何行动,只是告诉自己,流浪汉又不是什么稀罕玩意儿,路边见到一个两个也很正常。
可惜回到家他却不这么想了。
他一个人窝在沙发上越想越可疑,越想越不安,只有见到徐明朗才能稍稍缓和情绪,但只要独处时,就会忍不住去想流浪汉。
过去的数年间,他杀死过的流浪汉数以百计,好像一闭眼,金属块重击在骨壳上的手感就黏着在他手上,怎么甩都甩不掉。
他享受晚上睡觉时把脸贴在徐明朗肚皮上的感觉,那种温热可以驱散他脑子里所有可怕的想法。
他不是没有想过忽视。
但每一次看到徐明朗拖着疲惫的身躯回家,为了一份不被他所爱的工作而喝到抱着马桶呕得撕心裂肺,他就忍不住在想:要是能够回到原来世界就好了。
要是能回到原来的世界就好了。
街头上的流浪汉变得多了起来。
周雪荣几乎无时无刻不能看到他们。这些衣衫褴褛的无业游民有着不同的脸,不同的性别,穿梭在每个街头巷尾,周遭的人们却对他们视而不见,就好像看不到一样。
每当他与这些人目光相汇,都会不自觉的把手掌在裤子上蹭一蹭,擦干手心的汗液,也为了祛除熟悉的手感。
他意识到不能这样下去,于是预约了心理医生,也加大了药物的剂量。
他将这些日子所有的不安倾吐出来,一开始确实有所好转。谈话过后,医生告诉他一切都是心理压力在作祟,他太想把控生活,也太想把控伴侣,带来的只是更多不确定性。医生告诉他,他应该做的是好好放松,可以试着看看肥皂剧,接触轻松愉悦的东西。
他真的有尝试按照医嘱那样,于是公寓白天里时常徘徊着他一个人的笑声。
直到他又去了菜市场,在经过天桥时又看到了一个流浪汉。这次他学着忽视,却被抓住了脚踝。
“行行好,给点钱吧。”
他一低头就看到流浪汉的眼,里面闪烁着一种令他恐惧的熟悉。
那一瞬间,他就知道,一切都在变得糟糕。
他又杀人了。
他开始控制不住自己,习惯性跟踪了那个中年的女无业游民,想看看她去哪儿,可跟得越久,他越觉得此人身上散发的那种熟悉气息,绝不会是他的幻觉!她就是奥莉维亚的化身!
等他回过神的时候,天色已经暗了,他蹲在草丛里,拨开恼人的野草想站起来时,就看到了脚边血肉模糊的头颅,以及一块染血的石块。
他忘记自己怎么回到家,又是怎么脱下了衣服一遍又一遍洗净,在案板前静静地切好了晚餐要用的食材,再用笑脸迎接回到家的徐明朗。
他选择了沉默。
心里的不安告诉他或许犯下了大错,他不该这么草率就打破现在生活的平衡。朗哥每天在外工作应酬,为的是二人共同的未来,他却这么做......
杀戮的欲望如同潘多拉的魔盒,他杀了第一个,就还想杀第二个、第三个。
白天里,他除了打扫屋子和洗衣做饭,就是出门买菜,怀中揣着那把敲石膏的锤子杀人。
杀了他们吧。
只要把他们都杀死了,他和朗哥就可以回到正常的世界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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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一个周三的下午。他把屋子打扫干净,又洗好衣服,照例这天进口超市里的牛肉打折,他要赶在下班点之前赶去,才能买到成色最好的。
电视上还在放互诉衷肠的狗血戏码,他打算看完这段再出门,门铃却响了。
透过猫眼看,是一个颧骨很高的中年人,带着细边眼镜,穿着一身松垮的深灰色西装。
估摸是上门推销的,周雪荣就没有开门。只是这推销员似乎格外执着,按下门铃的频率都要透支弹簧的使用年份了。
周雪荣带着火气打开门,想要快点打发这个恼人的家伙。
门打开的一刹那,他就捕捉到了一丝熟悉。
明明是个跑业务的中年人,发际线已经摇摇欲坠,身穿廉价西装,整个人扑面而来的朴素感。
除了他的眼睛,是那样锋锐而无情。
中年男人堆起服务性微笑,说自己是保险公司的,想要为他介绍一款超值保险。
周雪荣维持着同一个姿势,站了一会儿,推销员当着他面打了个哆嗦,他鬼使神差的把门拉大,示意对方进门细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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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帘没有拉紧,露出巴掌宽的缝隙,夕阳的余晖顺着溜到周雪荣的耳朵和侧脸上,让他睁不开眼,又热得有点烦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