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节
作品:《廿四明月夜》 第93章
行程去朔州,嚣张王世子。
“你不要再乱动了。”娇软的女声轻叱,“我轻一些,你说你是不是傻?不知道躲一躲?”
阿沅手里拿着棉花药酒,轻轻给程让额角上的伤口涂药,伤口没见血,只是红肿了好大一块,看着挺吓人。但对程让来说这还是小意思,长年刀口舔血的人只觉得岳父今日还是手下留情了。
他轻笑一声:“我要是躲了,岳父可能就打得更狠了。”
阿沅轻嗔:“你没看我阿兄早躲到一边去了,就你还傻乎乎站那儿,白白挨这一下。”
其实这伤口也是意外,岳父当时气得很,随手拿了茶杯要砸他,但理智尚在,知道不能真将他打伤了,便往他旁边地上砸,可惜准头不好,他眼看着那茶杯往阿沅身上飞去,来不及多思考便扑上去挡住了。
若他没挡那一下,茶杯也顶多擦过阿沅的头顶,他这一挡,倒是把自己给弄伤了。
不过也算是因祸得福,因差点砸到自己女儿,又真把女婿砸伤了,林尚被徐氏狠狠一瞪,高涨的怒火瞬间便被压了下去,哼唧好久也没好意思再说什么。
阿沅去朔州之事就这样过了明面,没意外的话算是板上钉钉了。说到底他们是夫妻,去留意向还是得看他们自己。
徐氏深知男人喜新厌旧的心思,又听说程让的发小江三郎和他在一处,心里斟酌再三,觉得阿沅还是跟着过去好一些。毕竟女儿已经嫁为人妇,不可能永远待在父母的羽翼之下,她会和夫君相持相守一辈子,而父母会老去,会离开。
林尚气了两日,发现夫人早已倒戈,自己也左右不了女儿的决定,差点当场泪崩,只能气哼哼道:“要是程家那小子对你不好,你尽管回来,阿父养你!”
阿沅赶忙顺着他的意思点头,至此,去朔州的行程日期也差不多定下来了。
从京城到朔州之间还要穿过同州,路途很远,程让回来时日夜兼程,骑马赶了差不多大半个月才到京城。这次回去要带上阿沅,不能像之前一般赶路,因此要早些启程。
阿沅觉得自己挺好养活的,她深知行军艰苦,对行路条件并不怎么挑剔。而且她觉得自己坐马车的待遇算是极好的了,将士们还要顶着炎炎烈日行军。
她的夫君以身作则,身披铠甲骑马在队伍正前方,坚毅的背影看着就让人觉得心中踏实,好像只要有他在,所有的难题都会迎刃而解,那些虚妄的未来都会变成现实。
断断续续行了一个月,终于到了朔州北部地界,也是程让军队驻扎的地方。
自踏入这里后,阿沅觉得气温明显下降,天空澄净,阳光明媚,清风拂过带着秋日特有的凉爽。城外是大片大片的草地,凭栏远眺,远处是巍峨的雪山,山尖的洁白在阳光下闪耀着刺目的光彩。
这是和她想像中完全不同的一个世界,她以为这儿会是黄沙遍地,人烟稀少。但城外草地上显示着勃勃的生机,马儿在肆意狂奔,牛羊在安静吃草。城中也十分热闹,街上车水马龙,叫卖声不断。
程让牵着她的手在街上慢慢走着,初时她还有些不习惯,但走着就发现街上像他们这样牵手慢行的人并不在少数,青年男女还会亲密地当街咬耳朵,旁边人也像是习以为常的样子。
“这里冬日比较冷,你带的御寒衣物怕是不够,我们去买些皮毛。”程让领着她左拐右拐,到了一家店面前,指给她看,“这家卖的皮毛品质较佳,我们先进去看看。”
阿沅从前过冬只穿厚一些的棉衣锦裘,这还是第一次来买皮毛,因而满是好奇,看什么都觉得新奇。
“这个是什么皮的?”“这应当是狐狸皮。”
“那这个呢?”“貂皮。”
“这个这个,摸起来好软。”“这是兔子皮。”
一旁的店家闻言不禁笑道:“这位公子好眼力,看来也是行家。”他看这二人衣裳料子是上好的绸缎,知道是大主顾,赶紧撇了小二,亲自过来伺候。
程让点头致意,随手点了几张皮子:“这些包起来吧。”
店家难得看见这么干脆不讲价的客人,心头一喜,赶忙道:“公子先不急,我看夫人看得高兴,不如让夫人再看一些,我这才刚到了些好货,让夫人好好挑挑。”
阿沅一听,拉了拉程让的袖子:“夫君——”
“咳,店家快把好货拿出来吧。”
店家转身去拿货,程让低头就在自家夫人鬓角亲了一下,声音含糊在嘴里:“夫人怎么这么会撒娇?”
阿沅吐舌,她只是寻常地叫了一声,哪里撒娇了?
不一会儿,店家捧出一堆新到的皮毛,颜色质地都看着比这外面的更为上乘,一看就知道是好货。
阿沅正准备上前去看看,一道嚣张的声音却横插而入:“店家这些皮子我全要了,给我包起来,待会送到城主府去!”
阿沅一惊,循声看去,入目是一个青年男子,身穿玄色劲装,腰部挂着长柄宝剑,脸上带着不可一世的嚣张神情,嘴角斜勾起,看向他们二人:“好久不见,程将军别来无恙啊。”
他视线在旁边的阿沅身上定了会儿,眼睛里漫起兴味:“这是程夫人?长得挺漂亮啊,程将军好福气。”他的语气轻佻,仿佛对面的不是一位正经夫人,而是上不了台面的妾室。
程让将阿沅往身后拉了拉,平静回道:“还行,世子倒是风采依旧。”
被称作世子的男子哈哈一笑:“不敢当不敢当,本世子还没有程将军你十分之一的风采,可担不得将军的夸赞。听说将军刚新婚不久,我也没送贺礼。嗯……”
他视线在店内转了一圈,道:“不如这样吧,这些皮毛我也用不完,就匀两张给将军你如何?这朔北的冬天可冷了,可别冻着将军的小娇妻。”
阿沅听着只觉得这人说话可真讨人厌,再加上嚣张的表情和身上那股傻子的气质,就更加惹人厌烦了。这是哪家的世子?她在心底琢磨了下,应该只有定阳王世子会出现在这儿了,难怪这么讨厌。
她戳戳程让的后腰,小巧的鼻头嫌弃地皱了皱,看程让没反应,又使劲戳,不要理他!
程让伸手在背后拉住她的小手,安抚地捏捏,让她稍安勿躁,面上还是一派温和笑意:“多谢世子割爱,那在下就不客气了。”
无视定阳王世子皱眉的神情,他悠然地指着店家手中一块最显眼的火狐皮道:“店家帮忙把这块包起来,送去城北的将军府,多谢。”
店家在一旁早就傻了,他这小店今日是烧了什么香?将军和世子这等大人物竟然会同时出现在这儿,算起来,这一条街上的店面都比不上他啊!
听闻被称作程将军的那位公子发话,他赶忙答应:“好咧将军您稍等,小的这就给您包上,不知将军还要些其他的吗?”
眼看着程让竟真的挑了,还挑走了最显眼的火狐皮,定阳王世子有些不悦,可又是他自己说出口的话,在这么多人面前也不能反悔,他挑了挑眉,笑道:“程将军眼光不错,这火狐皮最衬像夫人这般貌美的女子了,做披风或是狐裘都是极好的。”
只是挑了块皮毛而已,要不要这般斤斤计较,堂堂一个世子说出口的话也不怕人笑话。
阿沅眼神更嫌弃了,她还真不稀罕那块火狐皮,但能从这位世子手里抢东西的感觉还挺不错的。
程让又指挥店家包了几块,付了银子过后,向世子颔首道:“世子慢慢挑,在下带夫人先行告辞。”
阿沅出了门后,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里边的定阳王世子像是察觉了她的目光一样,倏地回过头来与她对视。那眼神,阿沅微微晃神,那绝不是一个简单的眼神。
那双眼睛里充斥着不屑、残忍、冷漠以及……欲望。
眼睛的主人对着她微微一笑,嘴角轻扯带着脸皮动了动,说不出的怪异之感。
“阿沅,别看了。”程让遮住她的眼睛,将人带着往前走,“走吧,我们先回府,明日若有空再带你出来逛逛。”
阿沅回过神来,听见他的话点了点头,可脑子里的那个怪异的笑却久久消散不去。
定阳王世子是怎样的一个人?表面看来嚣张到不可一世,但眼神隐隐透露的却绝不简单,究竟哪个才是他的真实性格?
“定阳王世子怎么会在这里?”她问道。定阳王所在的地方是朔州南部的桧山城,那边物资更丰饶一些,而程让所驻扎的是朔北的兴阳城,与桧山城有一定差距。定阳王世子为何不在桧山城,而在这里?
程让摸摸她的头,道:“来看着我呗,没事,他也就只能看看,你当他不存在便好。”
定阳王世子穆高泽是定阳王的嫡长子,理所当然地踏上世子之位,因为地位稳固,深得定阳王信任,所以养成了那股眼高于顶的脾气,不能容人忤逆。
程让一般很少与他正面杠,只有在他实在太过嚣张之时,才会反击一二,比如今日。
“这边设的是城主,不是郡守?”
惊叹于阿沅的敏锐,程让笑着点点头:“是的,朔州的城池内安置的都是城主,由定阳王任命。”
阿沅咋舌,难怪皇帝在京城里寝食难安,定阳王可不就是个盘踞西北的土皇帝,手握的权力竟这般大。
第94章
风动朔州北,草染便知秋。
朔北之地民风淳朴,许是因为人少的缘故,就算是陌生人,路过也会打声招呼。阿沅就这样一路被招呼到了将军府外,受宠若惊道:“这儿的人都好热情。”
明明都不认识,还能笑着和她说话,仿佛十分熟稔一般。
程让正要说话,过路一小童突然停下来歪头看他们,语出惊人:“姐姐你长得好漂亮!”说完这话,不等阿沅反应,又一蹦一跳地走远了。
阿沅瞪大眼睛,连小孩子都这般自来熟?而且嘴巴还挺甜,至少夸得她心里美滋滋的。
她抿着唇,让自己不笑出声来。正暗暗高兴,头上就被轻轻敲了一记,男声带着笑意道:“乐傻了?往常我夸你怎么不见你这般高兴?”
阿沅道:“小孩子不会说谎呀,谁知道你说的有几分真假?”这人惯会哄人,夸她的话只能信八分。
程让背过手几步走在前头,语气悠悠道:“你以为那些人为什么和你打招呼?还不是因为你长得好看。”
是的,这朔北的百姓有个特点——看脸。脸长得好看的,在大街上能被人从街头招呼到街尾。这兴阳城里数得上的美人也就那么些个,不夸张地说,每个人都能把她们名字叫出来。
如今突然在街上看见一个从前未曾见过的貌美小夫人,一时新奇也是有的。他估摸着,明日这城里大概就会传出新来了个小美人一事了。
阿沅追上去,好奇问:“真的么?那他们怎么不与你招呼?”
听见这话,程让一时间哭笑不得,不知道是不是应该为自己在夫人眼中也算长得好看而感到高兴。
“你觉得我长得好看?”他摸摸自己下巴,除了阿沅似乎没人这样说过。他只记得牢狱里的犯人说他长得像地狱来的恶鬼;被审讯的俘虏说他凶神恶煞,凤眼薄唇,一看就知凉薄相。
阿沅一副理所当然的语气:“当然啦,我觉得你不笑的时候最好看。笑起来嘛,嗯,有点傻。”
程让一听,立马收了嘴角的笑,咳了声,恢复一贯的面无表情。阿沅目睹他的表情变化,憋笑,没想到这人还挺注意外表,她垫脚拍他肩膀,笑眯眯道:“我刚刚说错了,你笑不笑都好看。”
一个大将军还计较好不好看,又不是姑娘家!当然将军还是板着脸时比较有气势,笑起来总会让人忽视他的身份外表而沉溺其中,她就说这人长得太好看了呀。
在兴阳城里待了几日,阿沅最喜欢的便是在傍晚的时候登上城楼,极目远眺,雪山矗立在远处,牧民骑马挥舞着鞭子赶牛羊回圈,夕阳慢慢下沉,天边的晚霞美得让人迷醉。也大概是在这时候,程让会骑一匹白马飞奔回城。
程让到了城门处便会下马,然后牵着马随着人流慢慢走,走到城楼台阶处等着,没一会,他的夫人便会三两步跳下来扑进他怀里。
“阿让!”阿沅扑到他背上,抱着他脖子,“今日又有人夸我长得好看!”
程让反手将人拉到面前,上下看了看,满脸笑意、活力满满,看来今日过得也很不错。他心里松快了些,双手掐住她腰,往上轻轻一举,就将自己家身材娇小的夫人放到了马背上。
“谁这么有眼光?”他牵着缰绳走在前面,间或回头看她一眼。
阿沅笑得开心:“一个四五岁的小姑娘,抱着我的腿不肯撒手,好可爱!”
程让突然发觉,阿沅在这里还是太孤单了,他每日都要出城去城外军营,侍女护卫的陪伴终究和朋友亲人是不一样的。也许,阿沅需要新的朋友。
“我明日无事,带你去骑马如何?”
阿沅眼睛一亮,她肖想城外那片草原好久了,就是看面积太大,怕自己迷路,都不敢出去逛一逛。如果能骑着马在草原上迎风肆意奔跑,那肯定很好玩!
“好呀,那我的马呢?”她摸了摸身下的白马鬃毛,“我要和嘶风一样好看的!”
程让轻叹,阿沅才到朔北几日功夫,便和这地的百姓养成了一样的性子——看脸,如今挑马也得挑长得好看的了。好在他有先见之明,给她挑了一匹毛色纯粹、性子温和的枣红小母马,应该能过她的眼。
走了些时候,离将军府还有一条街的距离,这一条街上卖的吃食最多,阿沅看着就忍不住冒口水:“我想吃烤肉。”
程让眉头一皱,嘴角的笑意立马收了起来,板着脸道:“不许。”她脾胃弱,吃那些油腻的东西容易不舒服,何况这还是街边的烤肉,人来人往,也不知沾了多少灰尘。
阿沅扁嘴:“就吃一块好不好?夫君——”巫医给她定的药膳她都要吃吐了,近日好不容易得了准许,能吃些油炸之物,可程让却偏偏咬紧了牙关不松口。
“程将军何必如此小气,夫人想吃烤肉而已。”正在他们二人说话间,旁边又行来一马,马上的男子居高临下对着程让嗤笑一声,又转头对阿沅道,“夫人想吃什么烤肉,本世子今日做东,请了夫人如何?”
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