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节

作品:《残喘

    能当一阵穿堂风,也能在沙漠里掀起风暴。
    作者有话要说:
    快上车来不及解释了,今早第one章被查了,心累了。
    第20章 白天
    雷声遁远,雨停了。
    林海棠头枕在他臂弯里,抽空了力气,瘫软成一碗土豆泥,差不多能拿来糊窗糊墙。
    程聚点燃一根烟,林海棠仰头,直勾勾的盯着他看,刚才一阵天翻地覆,她清清楚楚感受到这男人身上除了硬,还特别刺。
    他后脑勺的头发刺,咯她手,下巴上的青色胡渣也刺,倾轧她身上每处柔软,激起肌肤一阵阵颤栗,宛如沙子进了河蚌,碾磨每一寸细嫩光滑。
    男人嘴里含着烟,猛的吸一口,闷在口腔游走半圈吐出,烟雾层层迭起,云海翻腾,林海棠声音是软绵的,拐道弯出来,掺了娇嗔,“我要。”
    程聚小腹绷紧,低头瞅她,脖颈一弯,贴上她的鼻尖,呼吸沉重,“再说一次。”
    林海棠不上他的道,红唇斜勾,眼眸亮澄,一字一句,“我说的是,我要……抽烟。”
    程聚笑一声,把烟嘴送到她唇边,林海棠准备咬下去,他故意将手往前一移,她亲到他粗糙厚实的掌心。
    程聚好整以暇的看着她笑,成心逗她玩,林海棠不甘示弱,探出舌尖轻舔一下,程聚眯眼,摁灭了烟,盯了她几秒,翻身就把她压在身下,胸膛微微起伏,流畅的腹肌曲线。
    兽性大发。
    程聚撑在她上方,轻啄她的面颊,“没烟抽了,你还想要什么?”
    林海棠以手背抵着他坚实的胸膛,深吸口气,“我想要问你几个问题。”
    程聚眉峰一敛,眼里又叠起了雾,点点头,很大方,“你问。”
    林海棠纤细的手指划过他紧实的锁骨,问他,“你是警方的卧底?”
    程聚捏她的细腰,回答很快,“不是。”
    一个人的眼睛,都说是心灵的窗户,最真实,但腾起雾的眼睛,有几分真真假假,她不清楚。
    林海棠的指尖往上游弋,经过下巴,临摹他的唇,“你和历辉什么关系?”
    程聚嘴角挂着一抹笑,手渐渐向下移,摩挲,“仇人。”
    林海棠顿了两秒,呼吸渐渐不畅,手指离开他的唇,手心抚上他棱角分明的脸廓,如同石头铸造的雕塑,此时此刻,褪去肃冷,在她掌下泛着热度。
    程聚的手越来越不规矩,林海棠神经紧绷,上身微挺,看着虚妄的天花板,问了第三个问题,“你以前,是不是见过我。”
    身下的动作瞬间停了,程聚抽离手指,目光晦暗,抬头对上她湿润的眼睛,水灵灵的。
    林海棠刚到这座城市,玉林城那片见不得人的违法勾当猖獗,黄赌毒像三个毒瘤,发展到晚期,根深顽固,丽姐领她入门,当时丽姐正受宠,长得乖,她面黄肌瘦,没营养,她跟在丽姐后头,时常能见到历辉,一个饭桌上吃饭,她的酒量就是那时候练出来的。
    历辉是地头蛇,每天登门拜访请吃酒的不在少数,各路人马,形形色色,口味多变,就有人喜欢清纯的,不爱浓妆艳抹,林海棠就面不敷粉,主要任务是陪。酒,很简单,把人灌醉。
    她见过很多人,老的,少的,宿醉一场后,完全记不起那些人的面孔,顶多是个走马观花的形式。
    在同一张饭桌上吃饭的,有朋友,就有仇人,丽姐受宠了四个月后,历辉找了个更年轻漂亮的,林海棠就很少出入玉林城了。
    她不知道自己有没有见过他,或许,见过,抑或第一次见面就是在那个黑不溜秋的、灌满冷风的胡同,仅仅是一时的情。欲滋长。
    两具身体紧密的贴合,水乳交融,程聚凑在她耳边,隔了半响,闷哼一声,“两年前,我见过你。”
    林海棠身体一震。
    林海棠勾住他的脖子,看他眼睛,想看清楚他到底有没有在说谎。
    程聚见她不信,好笑,“真的。”
    林海棠眼眸灼热,膝盖一折,一顶,撞到男人的重要部位,嗤笑一声,“你藏得够深呀。”
    程聚按住她的大腿,扬眉,“我藏啥了。”
    林海棠按他后脑勺的硬肉,继续挑明,“是不是很早以前就喜欢我了。”
    程聚笑,点漆的黑眸流光熠熠,完全不正经,“没有。”
    “以前没有,那现在呢。”林海棠的声音低了下去,手指沿着他的后脑勺滑向宽阔的背脊。
    程聚当初跟着历振混饭吃,历振的年龄比他大几岁,但历振是孩子天性,整天喜欢打打杀杀,历振和他哥历辉又互看不爽,一山不容二虎。
    历振把对付他哥的计划提上日程,程聚盯过几次梢,不好下手,毕竟他们几个愣头青初出茅庐,比不上狡猾的狐狸。
    但那段时间盯的梢,程聚的眼睛不时看女人去了,黑丝袜,大长腿,冬天穿裙子,路肩,有一天还看见个与众不同的,没穿丝袜和裙子,穿得比较暖和,被一个糟老头抱着。
    女人显然不愿意,扭扭捏捏的,往后退,路灯不太亮,他只看见个模糊的轮廓。
    某天陪同历振去玉林城吃饭,有个女人趴在洗漱台哗啦啦的吐,头发散乱,那衣服眼熟,程聚在镜子面前站了半天,好长一段时间,女人双手撑着洗漱台没反应,他手腕上的廉价手表在慢慢的滴答。
    他刚准备走,女人猛的一抬头,猩红的一双眼盯着镜子,掬水洗了把脸,不算是洗,是用手狠狠的搓,他只瞥了一眼。
    眉眼清秀。
    其实没留下太大的映像,不过是一个小插曲,他想,应该是寂寞太久了,正值青春期,尤其对异性比较关注。
    过了两年,映像早就模糊了,直到那天在诊所看见她没化妆的模样,突然蹦出来一张女人的面孔,一时间放大清晰,对上号了,而且一股廉价的香水味唤起他那晚的记忆,面容能被厚厚的脂粉遮住,但女人的那双眼睛,瞬间拨开迷雾见青山。
    嗯,那感觉不好说,就像上帝特意摆了件东西放在你面前,直接问你要不要,还吆喝着过了这个村,就没这家店。
    他当时做了选择,脑海里跳出一个字,要。
    毕竟上帝很忙,抽出时间跟你这个凡夫俗子讲话。
    算是天大的馈赠。
    他当时追出诊所,自个归结于腿不受控制,他主动请她去烧烤摊吃饭,想的是补偿她,源于内心的愧疚,他们最像同类人,为了生存奔波,吃上一口热饭,艰难的在这座城市挣扎,拼命的想融合进去,显然这地方容不得外乡人,筑起一道道高墙。
    在玉林城二楼的洗漱台前面,多年前相同的地点,回头看见她爬在地上喝醉酒一动不动,明知道她在做陪酒的勾当,说不定还陪。睡,在大门口见她上了有钱男人的奥迪车,心里像有沙子在磨。
    沙子细,一旦开了条口,陆续招朋唤友的涌进身体里,钻入骨子里,血液中,塞嵌,流动。
    一见她受伤,流血,哭泣,更多的沙子挤进程聚的身体,兜了一片沙海,他在其间上下浮沉,觉得这女人给他下了慢性毒。药,心脏那地儿隐隐作痛。
    想离远点,却不由自主想靠近,想同她好生的说话,自己非要嘴上不饶人,逗她生气。
    他喜欢看女人瞪她,因为她眼里装的是他。
    他觉得这像以前高中的一道超纲兼加分的数学题,很难,不懂涵义和方法,明明他可以不做,反正他的数学一向差得像狗屎,从来没及过格,但他偏要扭着一股劲儿要证明自己能行,说他疯了也好,脑子抽筋也罢,偏偏执意要碰。
    一碰就上瘾。
    他要身下的女人,不是身体,要她的心,要她的全部。
    “我现在想好好爱你。”他抵着她的额头,重重喘息。
    他说不来最动听的情话,仅仅一个爱字,足以让林海棠心智紊乱。
    这个男人无论是有意抑或无意的闯进她的生活,她都不在乎了。
    有人爱,真好。
    ……
    晚上,八点。
    余庆生终于解脱了一根鱼刺的折磨,看见自个的大哥牵着女海棠的手出了门,他怔了半天,反应过来,盯着手中的那根小刺傻呵呵的笑。
    双喜临门啊!
    楼下风大,程聚替她掩实衣领,送她回家。
    林海棠双手揣在兜里,程聚非要挤进来一只手,他的手很烫,她得了点热度也跟着烫,二人胳膊挨胳膊,像双生子似的走在狭窄的巷弄。
    大雨洗了天空,月亮悬在头顶,亮堂堂的,今是个圆月。
    街角有卖红薯的,大锅里盛了几十个,林海棠吸一口香气,就流口水。
    程聚问她:“想吃?”
    林海棠摇了摇头:“吃饱了。”
    程聚:“再吃一个。”
    甜甜的香气实在诱人,林海棠的胃妥协了,“也成。”
    程聚双手捧着热气腾腾的红薯,他掌心皮糙肉厚的,也不觉得烫,隔着一层薄薄的塑料纸认真的剥皮,红薯皮一掀,橘黄的果肉鲜艳可口。
    林海棠凑上去准备咬一口,程聚提醒她,“小心烫。”
    林海棠小咬一口,在嘴里囫囵了几秒吞下去,开心的笑,“甜的。”
    林海棠又吃了几大口,鼓着腮帮子,仰头看他,挤出三个字,“你尝尝。”
    程聚低头,贴上她的唇,席卷黏在她嘴边的红薯肉,痞笑,“真的很甜。”
    林海棠捂住唇,下意识的看周围,远处还有人,她跺跺脚,没好气的瞪他一眼,转身就走。
    她脸上开始发烫,嘴角微微上扬,刚吃下的红薯在自动拔丝,丝丝甜蜜。
    她脚步欢快的走出十几米,等压下脸上的红热,转了个圈,一转身。
    程聚不在后面,没半个人影儿。
    她站在原地愣了两分钟,空荡荡的巷道,寒风涌动,风往眼睛里挤。
    程聚拐个弯,拎着一小袋子,小跑过来,“桂花糕。”
    她好像闻到了九月桂花的香气。
    作者有话要说:
    不擅长写感情戏的作者不是好作者,我一定是坏的。
    楼下的朋友你们怎么这么可爱呢。你们一定是吃可爱多长大的!
    第21章 白天
    林海棠上楼后,程聚一时半会没着急走,他坐在一楼的台阶吃桂花糕,声控灯不亮,在头顶上一跳一闪,他吃完最后一块桂花糕,开始抽烟,盯着楼道口出神。
    冷风朝里灌,他抽到第二根烟时,楼道口传来窸窸窣窣的脚步声,贴着墙走的,有人小声交谈,他听不太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