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节

作品:《我和神婆有个约会

    “所以,这是你与他的第二次开始。”只是这次多了马明义,毛不思与刘寻之间,就像两条平行线,彻底没了缘分。
    ☆、拨乱反正
    马如晤拿过毛不思手中的琉璃瓶, 里面的魂魄弱的可怜,因为之前的冲击, 原本融合在一起的魂魄四处飞散。
    把那些原本不属于一体的魂魄重新拼凑起来, 可是个费心事的活。千百年来,他寻寻觅觅, 遇上魂飞魄散的人少之又少,而这些人当中不是那么罪大恶极的更是凤毛麟角。
    他大手一挥, 周边立刻罩起一层结界, 马如晤这才安心的把琉璃瓶内的魂魄都放出来,马明义之前消失不见的身体不知什么时候出现在了结界内,各式各样的记忆带着各式各样的脸在结界内横冲直撞, 这些都是‘马明义’的回忆, 却没有一条是属于毛不思的。
    不知怎么,毛不思就想到了孟祥呈之前的一段话, 他说, 马明义是拼接的布偶。
    结界内, 男子身形飘逸,举手投足间都透着一股从容不迫, 魂魄在他的手中溜过、捏住、相接, 最后叠合在一起。
    “他是高显的徒弟。”凤凰盘膝坐在毛不思身边, 身边的女人睫毛上还挂着泪, 他知道这些日子她经历了什么,也知道最后被逼迫着舍弃了什么,可那能有什么办法, 哪怕是她在异世最艰难的时候,他也只能干坐着,他碰不到她、帮不了她、也无法安慰她,“这副身子,原本是为高显准备的。”
    马如晤一手打造了阴阳道,上通尘世,下接阴曹,但凡鬼灵想要求得庇护,总要来此,他就在这些数以万千的鬼怪中,挑选着适合的魂魄,然后心甘情愿的让他们奉献出自己轮回转生的机会。他费尽了心思,创造出了所有能够让高显复生的可能,所以凤凰从降魔杖中苏醒,小仙姑的归来,一度让他误认师父可能要回来。
    可惜世事难料,灭魂手串中的一口气终究只是一口气。
    高显不会出现了,他早已于千百年前那场惨绝人寰的人与天斗法中,彻底消失,那还有什么转世,这世间无论更改多少个时代,岁月无论带走多少场生死别离,都再也不会有那么一个人。
    他道袍玉簪,偶然碰见山匪抢劫商队,他就这场厮杀中泰然自若的行过,衣袍不染尘间半分尘土,踩着满地的鲜血,神色平和的着对刚失去父母的男孩伸出手。这一握,男孩便有了师父,学了安身立命的本事,他教会他忘记仇恨,他说:天道轮回,自有报应。
    那时候,马如晤最大的烦恼,无非是小仙姑太凶了,万一她真成了了自己的师娘怎么办。可又隐隐觉得,或许不会再有第二个人,能像小仙姑一样,满心满眼全是师傅了。
    可最后,师父却死了,死在胞弟的贪婪中,死在了那些妄图想与天争帝运的疯狂里。
    而那个一向洒脱坚韧的女子,那个捉妖时被妖邪打折手臂都没流一滴泪的女子,几乎在那段时间哭瞎了眼,想与师父一同归尘化土,却被毛家强行留了下来。每隔二十五年她都要醒来,可每一次,她都没有活下去……
    这么些年,马如晤恨不得把高洋千刀万剐,所有人都活的那般悲痛,他有什么资格长生不老?他有什么资格在名字里加上显字?可他又不能把高洋怎么样,那是师父放弃一切才拼命保住的人。
    “所以,马家术法传女不传男,就是为了等高显回来?”马如晤想到了所有的可能,索性立下家规,从一开始就断了男子学术的念头,只为了有一天,高显可以不费吹灰之力的重生在马家后人的身体里。
    马如晤做了能做的一切,想好了所有的退路,唯独,再也等不到那个人。
    马明义这才得以幸运地活到现在,马如晤如今再做这些,无非是给自己多年白白的付出收尾,亦是看在小仙姑的面子上,成全她的后人。
    “补魂术本就是高显的绝学,只到了马如晤手中,便没了下文。”凤凰的话证实了毛不思的猜想,“不然,魂魄残缺,得而离体,马家哪里需要入阴阳道来一探究竟。”
    一环扣一环,一切都是个轮回。
    刘寻是马如晤找的最后适合的一魂,所以他算到了一切,故意把补魂术在机缘巧合下给了孟祥呈,只为在关键时刻救下那条魂,待与别人的魂魄融合修补之后,可再入轮回。却未曾想被毛不思的一句许诺打乱计划,刘寻执念太深,早与他融为一体,他一直记得有人在等他回去,导致后来马如晤无论怎样,这条生魂都会逃离,去寻找早已不复存在的北川,去寻找那个因意外误入他生命的人。
    无奈之下,马如晤只好送毛不思回去,去修补自己之前犯的错,把错误的地方拨乱反正,然后带着没有执念的刘寻再次回来。
    结界的光骤然散去,马如晤依旧挂着与之前无二的神情,好似如今这个局面根本不是他造成的。
    毛不思抬头飞快的看了他一眼,便起身奔向了他旁边的马明义。
    她不知道该用怎么样的态度来对待马如晤。
    谢他?偏这一切都是他亲手造成的。
    怨他?可若没有他,世上也不会有马明义这个人。
    “咱们回家。”毛不思弯腰搀住马明义的胳膊,碰到他的瞬间,她才有了实感,不安的心在这一刻变得无比安宁。
    马明义点点头,马如晤留下了他所有在北川的记忆,甚至一度让他分不清自己到底是谁。直到毛不思手臂挎过来的那刻,他才释怀,是谁又有什么重要的呢,终归他和毛不思缘分太深,注定是要一辈子纠缠在一起的。
    “等我!”凤凰见他们二人要走,一转身,人就从新回到了降魔杖中。
    镶嵌着各式珠宝的房门从他们身后猛的闭合,原本奢靡的宫殿转瞬变成了绿水青山环绕的道观,观中无人,只能听到弟子们诵书声,偶尔还有女子厚脸皮的讨价还价声,“下棋这么难,高显,要不你再多让我五个子吧……”
    “这是……”马明义被拉着,没有停住脚步。
    “幻境。”马如晤给他自己造出来的幻境,他孤独了千百年,不知道又要再这场幻境中在孤独多久。毛不思头也不回,她只望着前方直通迷雾深处的小道。
    走过去,他们就回家了。
    空无一人的街道逐渐热闹起来,偶有几栋纸扎的楼房在两侧摇摆着,有低沉的唱腔在街上回荡:无事莫入阴阳道,遇难且寻道中人。
    毛不思就这么牵着马明义的手,走过了迷雾,走过了鬼市,不知何时,周围传来食物的香味,昏暗的路灯下,小商小贩架着车,各式各样的宵夜凑成了熟悉的小吃街。
    毛不思握着他的手指头,忽然回头,她抬着下巴,眼底的泪还没有吹干,就这么笑着问他,“饿不饿,咱们去吃烤串,我请客。”
    “啧啧,难得回家,你就请我吃这个啊?”马明义眼里映着闪烁的灯火,眼前是喜欢的人,周边是嘈杂的买卖声,四周充斥着世俗地烟火气息,多少日的惴惴惶恐,不过才一天的功夫,就变得模糊而遥远。他瞧着毛不思笑的开怀,伸手捏住她的花苞头,软绵绵地,是熟悉的感觉,“怎么也得去小南岸吃个和牛或波士顿龙虾什么的吧。”
    居然还敢挑食!
    “爱吃不吃!”果然,温柔体贴又听话的马明义是假的,现在的这个才是现实,毛不思一跺脚,也不管他现在乐成什么样,赌气背过身,迈开小步子就向着离她最近的烧烤摊走去。
    马明义慢她两三步,掏着口袋跟在身后,声音中透着欢愉,“之前某人不还表白要一直伴着我吗?怎么这会儿先走了?”
    “你不是不吃吗!跟着我做什么!”毛不思扭头,她生气的时候眼睛总是瞪得圆溜溜的,像只胖松鼠,虽然这只松鼠比他在长安酒店初见她的时候瘦了许多,原本圆润的下巴也有了瓜子的形状。
    也似乎是从他们成年后再次相遇起,大事小事风波不断。
    遇到他之后,她一定很累吧。
    他快两步追上毛不思,手臂一环,就搭在了毛不思的肩膀上,他弯下腰,眼神与她平视,笑眯眯道,“免费的烤串,谁说我不吃。”
    “你把胳膊放下去。”灯光把俩人的影子拉的极长,毛不思往外靠了两下,又被马明义拉了回来,不满道,“热。”
    “哪里热?准是你在北川被冻习惯了。”马明义的声音挂着笑,“待会我一定要叫最贵的串。”
    “随你叫。”毛不思一副我很大度的模样,小声嘀咕着,“烤串贵能贵到哪里去?”
    夜空下,奔着烤串前行的人忽然停下了脚步,“马明义,你带钱了么?”
    “不是说好你请客的吗?”
    “我包忘在你祖宗家了。”
    “……”
    “再说,我只说了请客,又没说要掏钱。”
    “毛毛,你这脸皮见长啊!”
    “唉……”理直气壮地女声就这么穿透来来往往的人群向着远方飘去,“在北川的时候,我老公可是一分钱都不要我掏的,世态炎凉呐!”
    马明义耳边听着毛不思絮叨叨的自圆其说,眼角的笑止都止不住。喜欢的人,无论如何,终是喜欢的。灵魂融合时,他看到了自己过去二十多年的走马灯,看到了小时候的毛不思,看到了那些早已模糊掉的童年。看到有次她肚子里装着小九九,演技拙劣的骗光了他所有的糖果,而他,前一刻还装摸做样的配合着,后一刻便兴高采烈地准备更多的糖果,守株待兔的等她来骗。
    很庆幸,他们的缘分开始的那么早,未来亦有那么长。
    ————————————————完——————————————
    ☆、三爷番外
    我是被楼下嘈杂的争吵声吵醒的。
    醒来时入眼的是摇晃的烟纱, 细碎的阳光透过薄如蝉翼的纱帐就这么落到床铺上,这些日子, 因着帅府两位爷日渐白热化的争斗, 我已经许久没睡过舒心觉。
    我就这么睁着眼,安静的盯着头顶的纱, 鼻息间是香甜的瓜果味道,一时间竟忘了探究身在何处。
    “你醒了?”女子的声音从隔壁传来。
    我内心一惊, 警惕性的扭头, 就瞧见一个半大的姑娘卷着被子坐在我旁边。
    她手里还握着颗啃了一半的梨子,笑眯眯的冲我打招呼,“吃梨吗?”
    言罢, 被她啃得七七八八的梨子就出现在我眼前, 不知道是她的笑太过耀眼,还是我早上不甚清醒, 居然鬼使神差的真凑上去咬了一口, 很甜。
    许多年后, 每每想起那日,我总是有些后悔, 初见便分梨而食, 很不吉利。
    “你还真吃啊?”女子的脸瞬间黑了一半, 尴尬的看着被我咬了一口的梨子, 吃也不是,丢也不是,想来她当时只是客气客气, 断然不曾想到,我竟真的咬上去。
    “你是谁?”我打断她的纠结。
    “我是毛不思。”她呆滞了一下,立刻被我的话题吸引了过来,“是毛家的女儿。”似乎怕我不知道,又恨铁不成钢的小声补充道,“就是前几日卖皮料以次充好被告的那个奸商。”
    她倒是挺了解自家人的品性。
    我心下了然,看向她的目光自然带了几分嘲讽。
    她却不怎么看的懂,探过身子光明正大把手中的梨子丢在床头的茶几上,临了还不忘了抹一把手。
    “呆会儿我爹我哥我大伯我三叔我四姨夫……总之他们要进来。”她数的也有些迷糊了,索性摊开了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模样跟我道,“你得娶我。”
    “我是男子,且是刘府的少爷。”我盘腿坐在床上,全然没在意突然闯进来的一群人,为首的老头哎呀呀几声惊呼,人就倒在了地上,哭天喊地,我对做戏没什么兴趣,对上眼前女子的眼睛,“只要我不愿,便有千百种不娶你的法子。”
    “那我给你瞧样东西。”女子连打了两个哈欠,继而撸起袖子让我去看,雪白如藕的胳膊上,赫然落着一枚小红点,我虽是男子,但也晓得,清白的女儿家身上,总要点这么一粒守宫砂。
    我有些莫名,只见女子乐呵呵的举起她手中蓝色的小棍子,对着手臂轻轻一划,红点便消失不见,在一划,又冒了出来。
    瞧她得意洋洋卖弄本事的模样,我竟觉得有些好笑,不由开口打趣,“你还会妖法?”
    万不曾想,这句话居然惹怒了床上的人儿,她掐着腰,凶巴巴的盯着我,似乎又担心声音过大引起闯入那群人的不满,只不高兴的嘀咕着。
    “什么妖法,我可是个捉妖师。”片刻,似又想到什么,声音才大上一些,“我这是在舍身救你啊,你怎么能狗咬吕洞宾呢?”
    “救我什么?”我忽然发现,我有些喜欢跟她说话,哪怕她的话总是让人听不太懂。
    “等你死了,我给你的魂魄找个好身体。”她噗嗤一声笑出来,掰着手指头跟我交代我的身后事。
    “我可是要长命百岁的。”她的笑很有感染力,连我也忍不住弯起了嘴角。
    之后,毛老爷拖着我绕远路,恨不得把女儿失身给我的事情闹得满城皆知。
    我忽然有点可怜那个笑眯眯的姑娘,她的父亲,从始至终都没在意过她的名声。
    听着身边一群人逢人就哭嚎的声音,我想,若是我还不娶她,她多半是要被沉塘了。
    后来的事情,顺利的可怕,连一向强势的母亲都败下阵来,我站在花园里,瞧着她与不知哪来的道士斗嘴,看着她赢后挥着小蓝棍骄傲的模样,不知为何心底隐隐有了些许不安。
    事后,我得到了宋阳递来的消息,年过半百的毛老头为了让她嫁的名正言顺,竟飞快把她一个外室女生的记在了自己正妻的头上,摇身一变成了嫡女,气的毛夫人差点背过气去,毛家想要她嫁入刘府的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于是,我寻来了孟祥呈,并在她嫁给我的前一天,带着孟先生去寻了她的父亲,我只提了一个要求,要她从不离手的蓝棍子,我说,那物件令我不安,我说,若是我拿不到,她便永远踏不进我刘府的大门。
    也不知道毛老爷用了什么法子,总之天还未亮,那根棍子便被送到了我手上。
    孟先生端详了许久,久到让我疑惑,他才开口,“世间难得的法器,若非祖传,便一定是得了什么天大的因缘际会。”
    “不管什么因缘。”我扣上盒子,“这东西都不能出现在她手里。”
    “我明白。”孟祥呈含笑点头。
    他一向是个识时务的人。
    大婚那天,我忙的晕头转向,直到入了洞房,才发现一间喜堂内,竟有两个新娘。
    方才还拉着我红绸的女子一把拉下盖头,抖着腿肚子跪了下来,她额头不停地撞着地面,“小……小姐昨日喝多了……没……没法……”
    这一刻,我忽然明白了,毛老爷到底是怎么得到了那根小棍子。
    那晚,我就这么坐在沙发上,手里拿着文件,却是一个字也没看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