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1节

作品:《通房丫鬟要爬墙

    与名称相对应的是无论桌子还是木椅,都雕刻成了与名称相配的植物样子,看栩栩如生,就连桌子正中心的桌面也不放过,给人一种视觉的享受。
    老者看了一瞬,便指了指最靠近厨房的那张靠窗式餐桌:“就红梅好了,老头子年纪越大,越喜欢红红火火的颜色。”
    看得出老者对于环境还是很满意的,目光灼灼的盯着那半开放式的厨房,他还是第一次看到有铺子会将厨房坐在客人食用的大厅,虽然有点奇怪,但是一眼就能见到上边没有任何油渍,顿时让人舒心不少。
    ☆、378.好
    说是半开放式,只露出了食材的一部分,至于她做菜的案台离得很远,无论是坐在哪一张桌子,眼力再好,都不能看全她的动作,除非站到她身边。
    不过能出得起一百两一盘菜的人,谁也不会那么没品的偷师,更别说古人还有句什么‘君子远庖厨’的话,会吃的人有多少会亲自做菜的?
    就算亲眼看了全部步骤,也不一定看得懂,更别说火候、刀工、食材的薄厚都可以改变味道。
    老者说的诗句她也有看过,以前除了上学时老师强硬要背诵的诗句外,她也不会去故意记住,尤其是出了校门那么多年,有不少都还给了学校,而在这里能够给她留下记忆的诗句,大多也就是和食物相关了的。
    ‘鲈肥菰脆调羹美,熟油新作饼香’说的是吃着鲈鱼,再喝一口脆嫩的用茭白做的脆嫩羹汤,再咬一口刚出锅的荞麦饼,便再美味不过了。
    听起来简单,但是鲈鱼要如何做,羹汤除了茭白要放什么,里边都没有清楚写明,毕竟前人写这诗主要是赞美,其中细节不可难以考究。
    况且这安国孟薇并不怎么熟悉,不过是读过几本各地的杂录有些浅显的了解。
    好在,叶子川也是个吃货,当初给她解释这句话的时候,还解释得很详细,让她当天就忍不住亲手试着做了,故而这位老者的提议,对她来说不过是以前做过的东西罢了。
    鲈鱼本来就是一种口感鲜嫩的鱼,这古代不像现代太多人工饲养的,大多都是渔民在江河湖泊里打捞上来纯野生的,虽然个头不及人工养殖,但却因为自小逃避水中敌人而灵活游动,味道和营养又要上一个层次。
    孟薇稍稍卷了卷袖子,将衣袖卷到手腕上一点,这才开始处理食材,下刀入神,目光专注好似在做一件很神圣的事情。
    真儿在旁看着孟薇将鱼抹上盐腌制,又处理好了别的食材,估摸着时间这才又开始处置鲈鱼,之间孟薇一手轻按鲈身,另一只手拿着菜刀手腕微动,不过片刻间,就将鲈鱼片成了花一般的摆盘。
    即便她在护国侯府已经见过孟薇那干净利落的手法,还有一丝不苟的态度和让人一看就赏心悦目的摆盘,却也不得不惊叹,好似孟薇不是在做菜,而是在用食材作画一般,让人赞叹。
    不过两刻钟,掌柜的便与真儿二人一同将菜肴端了上去。
    早在那鲈鱼的清香散发之时,老者就有些坐不住了,一看到菜上来了,急忙拿着早就握在手中的筷子想要夹起一块尝试,却不想还未碰到菜肴,便被面前的那鲈鱼给怔住了:“这......这是清蒸鲈鱼?孔雀开屏还差不多吧?”
    “老人家,你见过孔雀啊?”
    这里可没有动物园,不少动物都是早书上看到描述,即便有图也一定比不上照片的栩栩如生。
    所以孟薇对这位老人家见过孔雀真的有些好奇。
    老者轻嗅一口鱼香,面色缓和不少:“老头子以前孙子外出游外带回来的,只是可惜那东西难养,开屏次数也不多,没几年就死了,不过那开屏真是好看,你这鲈鱼的摆盘像极了孔雀开屏,让老头子我都不知道该从哪儿下手了。”
    嘴上这么说着,却到底是 夹了一块最边缘的脊背肉。
    一般来说,鱼肉口感最好的部位是肚皮,没有小鱼刺,又足够柔嫩,而鱼脊背相对来说肉厚,味道也不嫩。
    他虽然离得有点远,但这清蒸鲈鱼他可没怎么见孟薇处理了多久就端上去蒸了,且面上调料也不多,虽然看起来很赏心悦目,闻起来也不遑多让,但却不代表好吃,尤其是这背脊上的肉,是最为考验一个厨子的功底的。
    老者做好了准备,都说色、香、味才算俱全,前面两样依他这么多年对吃方面的经验,堪称完美,想来味道也错不了。
    不过想来也是,能够被称作是‘食神’后人的人,想来多少还是有点厨艺的,要不然这开业第一天就被打脸可就得不偿失了。
    但老者也相信自己那灵敏的未觉,想他这把年纪,不说吃遍大江南北,但在安国可以说吃了许多人都不曾吃过的不少美食,甚至早年还吃过别国的食物,能够让他赞一句好的菜色,这么大半年已经没有遇到过了。
    然在夹起的时候,却不想带起了附近的鱼块,让他不由顿了手:“这......原来都粘连着吗?”
    孟薇给了真儿一个眼神,真儿会意的上前道:“老人家,你说得不错,若是你提起这鱼头,那么这盘孔雀开屏的清蒸鲈鱼又会合成一条完整的鱼了。”
    “果然心思灵巧!”
    说着,老者用力抖了抖手,便将那与之粘连的鱼块给弄断,自顾自尝了起来。
    白嫩的鱼肉一入口就让他怔住了:“这是鲈鱼?”
    老者左看右看,确认面前的的确是鲈鱼,却也忍不住皱了皱眉,一旁小童看着不由关心道:“老爷,可是菜不合胃口?”
    “老方,难道很难吃?”
    “不会吧?不是说是什么‘食神’之后,怎么还会难吃?”
    “这可说不定,老方的舌头可是公认的刁钻,能够得他称赞的可没有几人......”
    老方身份不低,从他进门开始身后有不少人跟随看热闹就知道这个老方怕是在当地很有威望,认识他的人也不少,故而一见他皱眉便各自猜测起来。
    却不想那人话还没说完,就听到老方猛地大赞一声:“好!真好,这是我这辈子吃得最好的鲈鱼了,敢问小公子为何这鲈鱼会有一股桃花芳香的酒味?而且还如此鲜嫩,我老方自认吃过的鲈鱼没有一百也有九十九条,却从来没有吃过这么鲜嫩又毫无腥气的鲈鱼。”
    正常来说,只要是鱼,就会有腥味,只不过不少是放了葱姜蒜还有别的调料掩盖或者祛除了,但这是对于寻常人而言,可对于老方来说就不同了,他爱吃鱼,但却因为总是能够吃到鱼肉里隐藏的鱼腥味而食不下咽,故而久而久之就很少吃鱼了。
    ☆、379.名副其实
    今天点鲈鱼,他的确是有想要为难孟薇的意思,却不想这盘菜不仅没有一丝鱼腥味,甚至还能够有一种酒的芬芳,好似徜徉在桃花树下一般让人迷醉。
    孟薇却是摇了摇食指:“具体呢,是独家秘方,恕我不能直说,但对于这味道我还是能够透露一点,你说的酒香味,其实是我酿造的桃花酒,常人处理鱼都要是喜欢摔晕,但其实我则是将水换成了我自酿的桃花酒,让鲈鱼在里面喝晕了,所以你吃起来才会觉得有酒的香气,又有桃花的芬芳。”
    而之所以柔嫩,则是因为她在抹盐腌渍的时候,虽然鲈鱼被片成了孔雀状,但却并没有完全死亡,就如同蛇一般,即便被切下脑袋,蛇头和身体却还是能动,故而鱼肉还是鲜活状态。
    而蒸鲈鱼本来就不需要太长的时间,水沸后蒸上五到十分钟,再加上蒸鱼的第一道她将蒸出来的汤汁倒了,其实许多人蒸鱼的时候汤汁并不会倒掉,但其实蒸出来的汤汁会含有一些浮沫与脏污,如果用餐的时间久了,汤汁便会泛起腥味。
    然后自己自制了酱料浇在上边,等到熄火的时候,在淋上一层热油,这才算彻底完成。
    想当初她试着做桃花酒,做出来之后,叶子川和楚惊风他们连香云楼没季推出的酒都不那么喜欢喝了,吵着嚷着让她多酿几壶。
    好在叶子川不在这,若是知道她用了三壶酒来给鲈鱼当成水,恐怕要心痛了。
    方老听到孟薇这话,不由有些了然:“原来是这样,那敢问怎样能喝到你店里的桃花酒呢?”
    “桃花酒酿造的工序复杂,故而不多,日后每逢初五、初十、十五不管是中午还是晚上先来的前三位都能够得到一壶桃花酒,一壶桃花酒一百八十八两银子,如果有谁不想要,倒是可以让给后两位,如果都不要,那就当替我省了一壶。”
    另外,每月还会选出来我店里次数最多,且花费银两最多的前五位赠送一壶酒,名曰醉乡,我现在就能让你们闻一闻。
    说着,众人只闻到一阵淡淡的酒香,不同于那些女儿红之类那般浓烈的酒香,而是那种仿佛窖藏了几十几百年的酒,带着点岁月的甘醇,却并不醇厚,反倒有种清泉般的甘冽。
    然而等到掌柜的到了近前,众人才发现掌柜的手中的酒坛还密封着并未打开。
    “这还未打开酒香就如此好闻,那么打开后岂不是更为浓烈?”
    “闻闻就知道了。”
    话落,掌柜的掀开红布的一角,霎时间,好闻的酒香飘荡开来,味道饼没有方老猜测的那么香浓,反倒比之刚才的味道还要清冽一些,好似越闻越清醒。
    可即便是这样。却也让人忍不住闭上眼轻嗅这沁人心脾的味道。
    闻着闻着,方老不由得放松下来,觉得这淡淡的酒香让他好似想到了小时候见到父亲喝酒时闻到的淡淡香气,又想到了年幼时他家还很穷,但景色很美,一出门就能瞧见不远处那绿油油的麦田,麦穗还没有压得弯腰,却承载着家中的希望,只要来年丰收,就能够吃得饱饱的......
    “好,不愧为醉乡,果然名副其实。”
    方老睁开眼,才发觉身后不少人都沉浸在酒香中,一脸陶醉的样子,随着他开口,那些人也慢慢的睁开眼。
    空气中的酒香渐渐淡了起来,众人才发现掌柜不知何时已经将酒给拿了下去。
    “好酒好香味好名字,就冲这酒,我也要捧这个场。”
    接着又有一位老者进了店,本想坐在老方的那张桌子上,却不想才停住,就见老方将面前的两道菜移得离自己更近了:“司徒家的,你别坐我这张桌子,这两道菜我还嫌不够吃呢,你吃你自己的就好,别打我的主意。”
    “嘿,你个老方,也有这么小气的时候,难道真的很好吃?”
    方老摇了摇头,拿起勺子舀了一碗汤,才道:“我现在当真相信小公子的厨艺了,虽然这汤还没吃,但我相信,一定差不了。”
    接着,方老嗞溜一声,喝了一口汤,顿时惊为天人:“这,这汤看起来轻清清爽爽,味道也没有鲈鱼香,没想到这么清香,好似有种在山林间静坐的感觉,而且脆嫩自然,还有淡淡的茭白味,可是茭白被切段打汤不可能还这么脆嫩,更别说这汤端上来已经有一会儿了,是怎么保持的它的嫩?”
    “这个嘛,也是家传绝学,该不外传。”
    其实很简单,因为这个汤她不只是加了茭白,还加了一点点的春笋碎末和马蹄塞在了香葱里边,汤水沸腾,使得食材浮沉,香葱里边混合的碎末便会被煮出附在茭白上,故而吃起来会觉得既脆嫩又清新自然。
    那边,姓司徒的老者想了就在雪松那一桌落了座:“直接拿出二百两放在桌上,既然老方这么文绉绉,那我司徒也来一个,听好了:东门买彘骨,醢酱点橙薤,蒸鸡最知名,美不数鱼鳌,我想尝尝这彘骨与鳖随你蒸炸煎煮,只要能够做成我从未尝过的美味便可。”
    随着他落座,本来还观望的人群中又走出了一人:“我也来尝尝,都说最考验一个厨子厨艺的方式,不是那些山珍海味,而是最平常的家常小菜,我便点两道不少人都看过尝过的,顺道也看看你能做出什么花样来,就要开水白菜和泥鳅豆腐好了。”
    “好,二位请稍等。”
    两刻钟后
    “原来这彘骨不是用来嚼的,而是轻吸一口便将骨肉分离,软糯可口,再蘸点橙薤,更是让这彘骨没有任何油腻感,反倒提升了口感,没想到这蘸不蘸酱,犹如在吃两道不同的菜。”
    话音才落,司徒老者又急不可待的指了指面前的红烧甲鱼,一边轻声吸气以便控制不住的道:“这个菜也太辣了,但却越辣越让人停不下来......嘶,我受不了了,快给我倒杯水,不,拿一壶水来,我要边吃边解辣。”
    ☆、380.开水白菜
    彘骨,也就是大家口中的排骨的意思,看着头两个客人吃得满意,孟薇暗自松了口气。
    第二位客人没有要求烹饪方法,她便将排骨裹上米粉,做成了最简单软嫩的粉蒸排骨,只不过在蒸煮之前,她稍稍松了松排骨和粘连的排骨肉,既不至于骨肉分离,又不会紧紧附在一起,等到蒸熟之后,便很容易入口即化。
    又在外边 加上一点骨髓汤汁,使得吃起来更加鲜嫩酥烂,而橙薤则是用橙子加上一点柠檬做的酱料,酸甜可口,还解腻。
    至于红烧甲鱼就更容易了,她自来到安国后便了解了一下安国的饮食文化,不像大岚一样又那么多辣菜川菜,虽然辣椒在这里也算不上难见,但却没有大岚那么普及,甚至辣菜做的也没有那么纯熟。
    孟薇表示理解,想当初她怂恿叶子川买下辣椒,侯府里的人看着那一筐筐的辣椒都不知道怎么用,这安国之前也没有辣椒的菜色,只不过从两年多前因才慢慢有的,孟薇猜测应该是从大岚传来的,只不过安国第二份偏听偏信,但却并没有亲自尝过,故而做出来的菜色总有种‘不地道’的感觉。
    不少人婚宴亦或者是那些硬菜,大多都是鸡鸭鱼肉,甲鱼这种肉不多且腥气又重的东西吃的人本来就不多,再者孟薇做的时候加了上好的绍兴酒还有一点点的冰糖。
    甜中带辣,听起来矛盾,但吃起来就是味觉的享受。
    不着痕迹的活动了双肩,轻叹口气,孟薇觉得相比起做菜,她反倒觉得解题更累,这大概就是所谓的:不怕吃货多,就怕吃货有文化吧。
    第三个点了两个家常小菜的人却不干了,急忙问道:“小公子,我那两道菜呢?还要等多久?”
    “马上就好。”
    这并不是托词,孟薇说完便折身回了厨房,以手为掌轻轻扇了扇, 才道:“时间刚刚好。”
    孟薇和真儿一同将灶上的菜给端了下来,两道菜都有盖着,还没等孟薇揭开盖,那人便急不可待的先一步打开了。
    “这......这是什么开水白菜?小公子,你不会就这么洗一洗,连切都没切就放在盘子里蒸煮吧?”
    众人被他的声音吸引,目光看向桌面,之间他面前的开水白菜真如被剥了不知道多少层外皮,只有巴掌大小白菜屹立在盘中,看起来倒是很干净,盘中更没有一丝水,看起来就像是将白菜最嫩的那几瓣新芽放在盘中,连葱花都看不见一个。
    “这连开水都没有,就只有个白菜,也太糊弄人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