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节
作品:《红颜祸水养成记》 五百年前, 离慕为了救我,在轻鸢谷中,对我用了“浮生忘”。
他借着以灵力为我疗伤之机, 强行抹去了我所有关于他的记忆,因为, 他想替我去顶罪,他知道, 弑杀天后的大罪, 或许会让他一去不返。
他想让我忘了他,忘了,我便不会觉得歉疚,忘了,我便不会为他伤心,忘了, 我便可以不再相思······
离慕原本是豁出命来, 打算一死以谢天下的, 后来峰回路转,因为楚玄带着一群文臣武将上殿求情, 才让他免于一死。
后来我得知, 那个曾经两次骂我是祸水的粗鲁武将, 在也求情的队伍里,自此,我对他的印象便瞬间好了起来。
天后横行天宫多年,诸人心中早有不满, 天君私心里更是不忍心杀离慕的,只是奈何天规不可违。既然众人求情,天君正好顺应诸人所请。
可这毕竟是条大罪,死罪可免,却是活罪难逃。
就在我忘了离慕的那段日子里,离慕被剔去了仙骨,贬入了凡间。
凡人或许不知,为仙者被剔去仙骨,那是怎样一种被生生撕裂的痛苦,我每每想到,心就会痛,而他在经历这一切的时候,我不仅不在他身边,我甚至,已经完全忘记了他。
那段日子里,我常常会做一个梦,梦见一个温暖而馨香的怀抱,梦见一双拥我入怀的臂膀,梦见一个声音在说:“若是连至爱之人都可以辜负,又遑论什么不负天下!”
那声音如此狂傲,又如此深情!
然而,每一次的梦境,我总是看不清他的面容,无论我多么努力,却总是枉然。梦醒时分,心总是会莫名地痛,痛过之后,是一次又一次,让我觉得无比茫然的空洞······
敖焕说得没错,如今,我早已经想起了一切。
当年花无影为了得到赤子心杀上蓬莱,而最后,赤子心碎,只有唯一的一块碎屑迸落于我的面前,我拾起了它。
我悄悄地用了那块赤子心的碎屑,它当然不再有从前的威力,可是,帮助我破解“浮生忘”,恢复本来的记忆却是可以做到的。
我对所有人隐瞒了我恢复记忆的事,每日里开开心心地,却活得如行尸走肉一般。
只是,在我忆起离慕的那晚,我独坐在海边,吹了一夜的风,反反复复地,就念着那几句诗:“海上生明月,天涯共此时。情人怨遥夜,竟夕起相思。”
离慕,你怎么忍心让我忘了你?
你是说过,不会再让我难过,可是,你也说过,永远不会离开我······
爹娘和龙后都回来了,或许他们和潋扬也都看懂了我,只是,我想装下去,他们也便陪着我来演这一场戏。
还有楚玄,这数百年间,他也有时会来看我。
当年在红瀛村,我为了救妖娆,自愿去给花无影当人质,我当时只是一心想救她的性命,却不曾想,也因此成全了楚玄。
楚玄那次力战妖兵,救了红瀛村的村民,妖娆心中感动,后来得以大难不死,便答应了楚玄,去天山修行,以求脱离轮回,得成正果,这真正是让楚玄喜出望外。
五百年了,妖娆早已脱了凡胎,也渐渐忆起了一些从前的事,她也算是一举两得,既修了仙,又修了姻缘。
自离慕被剔了仙骨,去了凡间,天君也变得愈加沉默寡言起来。
据说,离慕在离开之前,将那棵收藏着紫岚姑姑魂魄的魔力鸢尾交给了天君,天君便日日不思朝政,一天之中总有大半的时光,都独自在御花园中种花。
也是从那时起,偌大的御花园中,便只种了一株花,一棵泛着紫光,晶莹剔透的鸢尾······
天君只记得种花了,太子被贬成了凡人了,天宫竟然没有乱起来,这一切,都要归功于这位天宫的二殿下楚玄。
他于多事之秋接下了一应的繁琐政务,力挽狂澜,整饬吏治,从前对于天后干政多有不满的文臣武将,如今都成了他的拥戴者。
他这样一个大忙人,还能时常抽出空,到蓬莱看看我,真的已经十分难得。
只是,所有人都从不在我的面前提起离慕,我的世界是那样的平静安宁,就好像只要一日不想起他,我便可以平平静静地欢喜一日。
而今日,敖焕到底还是打破了这宁静。
我茫然地看着金鱼池中,阳光照射下的波光粼粼,泪水便如断了线一般,落个不停。
敖焕亦是一时无语,这沉重的话题,我们都不知道该从何说起。安于沉默,对我而言,是无法言说的折磨,往事重提,更是无法承受的心痛。
此时,一个软糯动人的童声打破了这僵持的宁静,一个小小孩童步履蹒跚,跌跌撞撞地一路跑着,径直向我奔来,口中唤了声:“娘亲!”
豆姨跟在他的身后,眼看着他平安无事地到了我的跟前,这才放松地止了步,隔着几丈远,一脸溺爱地看着他向我撒娇。
离慕当初选择让我忘了他,并不是没有道理的。以我这般任性又倔强的脾气,我怎能安心地留在仙界做我的蓬莱公主,而眼睁睁地看着他在人间轮回?
当初,我忆起了离慕,我便一心想自剔仙骨,去凡间找他,可是,我最终没有这样做,因为,在那之后不久,我便发现自己,已经有了他的孩子。
情人怨遥夜,竟夕起相思。
我为我们的儿子取名叫昀儿,字竟夕。昀,和我的姓同音,是日光的意思。只有重逢,才是我生命中,竟夕相思之后惟一可救赎的曙光。
昀儿才不过将近五百岁,仙界中人三万岁成年,昀儿此时不过孩提之年。
此时,昀儿便抬起头来,眼巴巴地看着我,他小小的五官生得极为精致,肤色皎洁,带着天生的光泽,如珍珠月华,小脸儿圆圆的,一双眼睛乌黑明亮,似黑曜石一般,像极了离慕。只不过,离慕的眼睛更深邃些,昀儿的眼睛,更明澈些。
昀儿虽生得极好,只是这两年小肚子长得有些圆滚,我娘是个资深的吃货,豆娘更不用多说,两个吃货精心照顾着昀儿的一日三餐,怕是想不圆滚都困难。
我时常瞧着昀儿那肚子,又是可爱,又是犯愁,若是大了,真叫他长成个胖子,我便得以再见离慕,又当如何向他交待?
我弯腰将昀儿抱了放在自己的腿上,顺手又戳了戳他那弹力十足,手感极佳的小脸蛋。
昀儿伸出一只柔软白嫩的小手,抚上了我的脸,奶声奶气地问道:“娘亲为何哭了?莫非是敖舅舅气哭了娘亲?”
敖焕连忙摆手道:“你娘亲这样厉害的人,我可不敢欺负她!你这小人儿倒好,才多大,就知道要帮着你娘了!”
我抬手拭净上脸上残留着的泪痕,伸出一根手指,指了指栏杆下的金鱼池,向昀儿解释道:“娘亲方才不小心,把鱼食全倒进去了,只怕那几条最好看的鱼儿今日都要胀死了,你说娘亲该不该难过?”
昀儿探着小小的身体,朝着金鱼池中望了几眼,略想了想,一本正经地说道:“这有何难,昀儿前几日发现那东海之中有许多好看的鱼儿,待改日昀儿去抓几条回来放入这池中,娘亲若是喜欢,昀儿多抓些便是了!”
“啥啥啥?”敖焕俊眉一挑,叫出声来,“凭什么你哄你娘开心,我东海的鱼就要遭殃?你要去东海抓鱼,你问过我了吗?”
昀儿却不答话,自顾地从我的双腿上滑了下去,站稳后转身向我说道:“孩儿要去写字了,昀儿告退!”说完,他极懂礼数地向我行了个礼。
我抿嘴笑了笑,昀儿虽然年幼,却极是聪慧,如今会写的字已是不少,还能背上许多诗句呢。
他临要走时,复又跑到敖焕跟前,扯了扯他的袍角,仰着小脸,极是体贴地说道:“敖舅舅,你近日可瘦多了,想是胃口不好,昀儿这就备下一份‘红梅珠香’,让人送去东海。这‘红梅珠香’又美味又滋补,可是咱们蓬莱闻名于仙界的佳肴呢!”
敖焕怔怔地,尚未说出话来,那边豆姨已是满脸堆笑地将昀儿抱抱、亲亲、举高高了。
我忍不住笑了起来,那“红梅珠香”正是豆姨的拿手菜,是以鸽蛋和对虾为主要食材,以鸡汤烹制而成的,美味滋补倒是不假,可若说闻名于仙界,那真是把牛皮吹破了。
不过,看得出来,昀儿这一套,倒是深得豆姨的欢心,直把她哄得心花怒放了!
敖焕眼看着豆姨领着昀儿渐渐走远,向我说道:“昀儿不过孩提之年,便懂得一箭双雕了,三言两语地,用一道菜便将我东海的鱼都哄了去,还讨得豆姨如此开心,这孩子,莫非生的是颗七窍玲珑心么?”
我的视线随着昀儿到了回廊的尽头,直到再也看不见,才转回了头,重新将目光投向那波光粼粼的水面。我幽幽说道:“昀儿这孩子,真是像极了离慕······”
五百年了,第一次从我的口中,说出这个名字。
“自从你知道自己怀了昀儿,却从来没有问起过他的父亲是谁,而一心生下他,疼他,我便知道,你早已经想起了一切。”
敖焕看向我的眸中有隐隐的担忧:“我猜,你从来没有放下去凡间陪他的念头吧?你越是看起来平静快活,我便越是觉得不安。云姐姐,你真的会抛下一切,追随他于凡间吗?那人海茫茫,你失了灵力,或许生生世世都再难遇见他。”
第95章 第九十五章灵光一闪悟真相
五百年了, 于人间,已经过了七世······
照说,离慕如今已经完完全全成了个凡人, 世世轮回之前,又饮了孟婆汤, 他早该不记得我了,可我不知道为何, 他就是那般固执地, 七世未娶,孤单了七世······
第一世,他生于布衣农家,早出耕几亩良田,暮归披一身晚霞,一世清苦话桑麻, 不识花前月下;
第二世, 他夜夜苦读寒窗下, 状元及第,红袍高马, 一朝赐婚圣旨下, 凤冠霞帔美人如画, 抗旨不遵直落得个亡命天涯;
第三世,他长于巍巍帝王家,手掌生杀,一统天下, 都道是帝业繁华,他却是六宫空置,心无牵挂;
第四世,他武将名门,征战沙场半生戎马,一朝功成名达,不恋红妆盛世,只一心赏花烹茶,归田卸甲;
第五世,他侠名于世,长剑浣花,终厌倦了刀剑饮血,江湖厮杀,孑然一身放歌纵马,快意恩仇了无牵挂;
第六世,他大隐于世,结庐为家,明月为诗,秋荷入画,弹指风华,知音不见弦断琵琶,遗世丹青火树银花;
第七世,他常伴青灯,淡饭粗茶,诵经悟道,终看穿了江河日下,过眼繁花,一蓑烟雨任平生,不计风吹雨打,管它西风瘦马。
如今,已是离慕在凡间的第八世了,敖焕说得不错,我从来放不下他,他若是过得春风得意倒也罢了,他如今世世孤单,又叫我如何割舍得下,我想要自剔仙骨下凡去陪他,很想很想,这念头,我已经埋藏了五百年······
如今,昀儿已经这样聪慧懂事了,我隐藏的那个念头便愈发地蠢蠢欲动······
这日,我照旧去向娘请过安,正自踌躇着,要不要将自己的念头向她提上一提,或许做娘的体贴我的想法,会支持我去寻离慕······
谁知,我尚未来得及开口,娘却先开口叫住了我,非要我替她去藏宝阁中例行清点。
我不解地问道:“回回例行清点,不都是娘去的么?为何今日叫我去?”
娘弱弱地笑了笑:“厨房里新改良的水晶蒸饺就要熟了,为娘一刻也不想耽搁,奈何你爹非要我今日去清点那藏宝阁,滟飞你就替娘去一次吧······”
我无语扶额,却不得不点头应下,我知道,我是娘的命,可是有了水晶蒸饺,娘要不要命可就不好说了······
蓬莱仙岛是个人杰地灵的所在,蓬莱的藏宝阁中,仙家宝贝亦是不少,光是上古的法宝神器,便多得比那天宫也不遑多让。
我与豆姨俩人清点了两个时辰,方才一一清点完毕。
我怀中抱着一大堆尚未归位的锦盒,看着豆姨在明目清单上一一划勾,直到终了,我突然疑惑地说道:“众所周知,蓬莱有四宝声名在外,一为赤子心,二为美人眼,三为将军泪,四为仙者梦。为何我竟从不曾见到那仙者梦?莫不是遗失了?”
豆姨“噗嗤”一下笑出声来:“你这可不是对着镜子挥拳头——自己吓自己么?什么都可能丢,只有仙者梦绝对不会,你爹在你还很小的时候,便将仙者梦封入了你的体内!”
“什么!”我很吃了一惊,那仙者梦乃是仙界至宝,多少人觊觎而不得,不想却一直在我的身体里,我怔怔问道,“爹为何要这样做?”
“还不是因为你从小淘气么?爬树下水钻狗洞,你哪一样没有做过?”
豆姨捂嘴一笑,满脸的肉都挤在了一起,叫我硬是看不见她那双小眼睛究竟在何处:“你爹担心你淘气,将自己的小命儿玩没了,因此在你小的时候便将仙者梦封入了你的体内。那仙者梦乃仙界至宝,霸气得很,不仅可以让你百毒不侵,若是有人兵器上淬毒,定然叫他立遭反噬,命丧当场!”
我爹果然很疼我,为我想得这样周全,竟然会用仙者梦来护住他的宝贝女儿。
原来,我当日与白灵一同坠落崖底,于黑色毒气之中捡回一条命来,并非是因为我命大,若是没有仙者梦,只怕我早已经成了个冤死的倒霉鬼;
原来,我能于苗疆奇毒之地顺利地取回金蚕,也并非是自己有多厉害,若离了仙者梦,只怕我也就是块废柴;
还有······
我脑中突然灵光一闪,如醍醐灌顶般豁然开朗,我想起了一件最最要紧之事······
我将怀中一大抱锦盒向豆姨一推,道了声:“我有要事!”便急急地冲了出去。
那日,我遍寻整个天宫,最终却是在离慕曾经住过的端阳殿里,寻到了那位久不曾见面的妙言仙子。
失去了主人的端阳殿,虽然依旧是金砖碧瓦,大气恢宏,看起来,却是透着无比地冷清萧索。
还有眼前的这位妙言仙子,多少年来风姿不改,一袭青色翠烟衫,一支斜插的金步摇,明艳动人,清高傲慢,一如当年天山上初见时的光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