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节

作品:《渺渺无期

    颜倦闻言,漫不经心地点点头:“很多人都喜欢这个角色。”
    在那本举世闻名的童话书里面,狐狸曾经对小王子说:“对我而言,你只不过是个小男骇,就像其他千万个小男孩一样。我不需要你,你也不需要我。然而,如果你驯养我,我们将会彼此需要,对我而言,你将是独一无二的,对你来说,我也会成为世界上唯一的。”
    如果可以,于渺渺也想像勇敢的狐狸一样,跟颜倦说,请你驯养我吧。
    因为驯养,等于我们彼此需要。
    可是此时此刻,她只能维持着笑容,然后揭过这个话题:“快要期中考试了,你也是来图书馆复习的吗?”
    “不是,”他摇摇头,“我来看书。”
    说完,颜倦抬眼看她,一双黑沉沉的眼睛里有犹豫神色,半晌,终于还是开口,“谢谢你送我的草莓牛奶,如果复习的时候遇到难题,可以过来问我。”
    ***
    于渺渺上楼重新回到自己座位的时候,乔笙已经被练习卷折磨得奄奄一息。
    她抬头,气若游丝:“渺渺,你去哪儿了,怎么才回来?”
    于渺渺打开一本数学辅导书,道:“学不下去了,到楼下看了会儿书。”
    乔笙不疑有他,抱怨了几句她连错三遍的数学题,然后翻过一页草稿纸,认命地开始做第四遍。
    于渺渺把辅导书翻到自己上次写到的地方,可是无论怎样,都无法再全神贯注。
    视线里那些字迹清晰的数学符号全都碎成点,然后在偏黄书页上,模糊勾勒出他的模样。
    刚刚颜倦离开之前,跟她说,如果复习的时候遇到难题,可以去问他……
    于渺渺咬唇,终于还是偷偷笑起来。
    天色逐渐黯淡,透过窗户可以看到晚霞已经将天空烧成红色,收拾书包离开图书馆的人也越来越多。
    直到夕阳西沉之际,乔笙做完习题,终于有心思闲聊:
    “渺渺,你知道期中考之后,我们学校马上就要举行运动会了吗?”
    于渺渺摇头:“我对这个不感兴趣。”
    乔笙却很有兴致:“虽然我对体育也没兴趣,不过按照惯例,到时候班上大半的人都要参加的。要我说,为了避免被选去跳高扔铅球什么的,还不如一开始就积极点报个200米或者长跑接力,毕竟除了跑步,我对其它的运动一窍不通。”
    “你还是先想想怎么捱过期中考吧。”于渺渺笑,眼神里却微不可见地多了几分期待。
    她有点想问乔笙,知不知道颜倦参加什么项目。
    可话到嘴边还是作罢。
    有些时候,于渺渺很羡慕乔笙,喜欢一个人喜欢地这么明目张胆。
    她就不敢。
    因为她太过自卑,因为他太过耀眼。
    于渺渺感觉得到,颜倦有一身傲骨,也有一面围墙,将其他人全部阻绝在外。
    他在其中,独善其身。
    ***
    凌晨12点左右,于渺渺写完所有作业,又做了套数学题,熄了台灯,打算上床睡觉。
    她躺在床上辗转反侧,始终没有睡意。
    半晌,终于认命地下床,偷偷打开电脑搜索《小王子》。
    豆瓣里有一篇读后感:
    小王子看到一座盛开的玫瑰园时,他非常伤心。因为在b612星球时,他的玫瑰对他说谎,说自己是宇宙中一朵独一无二的花。
    不过,狐狸却告诉他,她们和他的玫瑰虽然类似,但因为他给他的玫瑰盖过罩子,因为他给她竖过屏风,因为他给她除过毛虫,因为他听过她的埋怨、吹嘘,甚至她的沉默,所以他的那朵玫瑰在世上是惟一的。
    他在玫瑰花身上耗费的时间,使得他的玫瑰花如此重要。
    所以爱情不在于皮囊,是因为你的付出,才使它重要。
    ……
    于渺渺有些晃神。
    颜倦喜欢玫瑰,是不是代表着,他赞同这种感情观?
    作者有话要说:  于渺渺:如果是这样的话……我是不是要主动一些,多做点什么来吸引他的注意力??
    *读后感那两段摘自《小王子》的百度百科。
    *这是我最喜欢的童话书,很有哲理,所以私心写进来。
    这也是一本对于渺渺颜倦来说很重要的书哟,后文中还会提到哒。
    第12章 第十二篇日记
    都说高中三年最难熬,可是如果能跟他一起度过的话……
    时间能再长一点就好了。
    ——摘自于渺渺的日记
    语文课上,谢意在讲台前来回踱步,伴着窗外的阵阵蝉鸣,正在抑扬顿挫地朗读《短歌行》:
    “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慨当以慷,忧思难忘。”
    他读完,放下手中的语文课本,讲解道:“这首《短歌行》是曹操所作,以沉稳顿挫的笔调抒发了曹操求贤如渴的思想和统一天下的雄心……”
    于渺渺垂着头,无精打采地趴在课桌上。
    不是她开小差,而是今天她来例假,现在整个人从里到外冒虚汗,艳阳高照的好天气,她竟然觉得很冷。
    好不容易捱过一节语文课,于渺渺把水杯从桌洞里拿出来,打算去接杯热水。
    她样子萎靡,也懒得去找乔笙一起,一个人拿着水杯走出教室。
    高一一班在走廊最西边,而三楼的饮水机在最东边,所以她需要穿过整个走廊。
    于渺渺神色恹恹,不算长的一段距离,走了好几分钟。
    走到饮水机前,刚好空无一人,不用排队。
    心情终于明媚了一点,于渺渺走过去,把水杯放稳,摁下红色的热水键。
    这个饮水机大概是年龄大了,出水很慢,她低着头,百无聊赖地等待。
    身后有浅浅的脚步声传来。
    几秒钟过后,她的身边多了一个人,也开始接水。
    不过接的是冷水。
    学校里的饮水机,热水口和冷水口距离极近,所以此时此刻,于渺渺和身边这个人简直就是肩挨着肩,稍有不慎,就会碰到他的手臂。
    觉得有点尴尬,她下意识地侧过头,用余光瞄了他一眼。
    下一秒,刚刚还无精打采心不在焉的于渺渺,完全忘记了身体的不适,抬头挺胸,目不斜视地盯着眼前红色的热水键,大气都不敢出一声。
    无关其他,只因为这个来接水的男生,是颜倦。
    于渺渺飞速回想了一下,没错,现在是第二节课的课间。
    根据她这段时间的观察,颜倦习惯在这个课间来接水。
    好紧张……要主动跟他打招呼吗?还是假装没看到他,若无其事地接水?
    怀里像揣了一百只小兔子,个个都在嘲讽她的胆怯和懦弱。
    然而,就在她心慌意乱之际,身边的男生却突然主动凑近。
    一寸一寸,于渺渺的心脏就在他挨近的瞬间跳到嗓子眼。
    然后,他伸手,关掉了她面前那个亮着的红色键,低低道:“水要溢出来了。”
    于渺渺怔忡片刻,然后深呼吸,动作无比艰难地低下头。
    果然看到自己的水杯里已经盛满了热水,再多一滴,可能都会溅到她手背上。
    虽然她刚刚视线一直盯着眼前的水杯,可是颜倦站在她旁边,她根本没有办法分神去做别的事情。
    她开口,讪讪道:“谢、谢谢你……我刚刚在思考一道集合题,可能是太投入了。”
    简直就是信口开河。
    于渺渺十分唾弃自己。
    对方却信了,他摁掉自己眼前绿色的冷水键,一边拧紧瓶盖一边漫不经心地说:“什么题,我可以帮你看看。”
    下周就要期中考了,他上次在图书馆里说过,可以帮她讲题。
    “啊?好……好啊。”于渺渺面色有些僵硬。
    时间紧迫,她现在要去哪里找出来一道有难度的集合题?
    她一边思索对策,一边伸手去拿水杯。
    因为接的全是热水,不小心被烫了一下,她迅速将手抽回。
    颜倦顿了顿,忍不住问她:“你很冷吗?”
    今天连州市气温35度,秋老虎肆虐,而她接了满满一杯滚烫的热水。于渺渺觉得,颜倦一定觉得她有病。
    可是她能怎么办呢?难道要告诉他自己来例假了吗?
    于是只好忍着热气伸手去拿水杯,她装作一本正经地道:“因为我体寒,我妈妈说多喝热水对身体好。”
    女生经期间都体寒,这么说也没错。
    颜倦沉默,然后似懂非懂地点点头。
    于渺渺在心上人面前撒的这个小谎,直接导致了很久以后,当他变成了她的男朋友之后,坚决不允许她喝冰水,哪怕是在炎炎盛夏。
    接完水,顺理成章地同行回教室。
    当颜倦经过其他班级的时候,走廊上栏杆旁的女生,很多都在偷看他。
    于渺渺将她们的反应尽收眼底,突然开始有点在意自己在他面前是什么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