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男人 【新增了一千字】
作品:《快穿之星眼醉》 接下来的日子,沈修寒还是很老实的。
只要是她端来的东西,不管是朴素的饭食还是苦的要命的药,他都配合的解决掉,如果她来换药包扎,他也任由她摆弄,但是嘴上还是忍不住念她几句动作不够温柔什么的。
虽然有时事多了点,但她也知道他是没有恶意。
本以为他这样挑剔的男人,不会和自己那年纪小的阿弟相处好,但没想到两人挺融洽,还挺有话说。
这样一来,秦念笙觉着他还是没那么讨厌,要在这待到恢复记忆,也是完全可以接受。
在这样的和谐中,沈修寒的身体一天天恢复,生活能自理了,行动也自如了。
沈修寒没处可去,顶多在家门口走几圈,但也被路过的乡亲看到,疑惑秦家哪来这么高俊的小伙,秦念笙笑笑,对外声称他是她的远房表哥。
村里人这一听,远房表哥都住家里来了,嫁娶估计也是八九不离十了,嘴上没有说什么,但心底里也默认秦念笙已经名花有主了。
有些人家还觉着有些可惜,虽然有些不好的流言,但是大多数人觉得秦念笙还是个适合做儿媳妇的对象,毕竟又勤快又漂亮。
秦念笙自是知道村里人会怎样想,但她不在乎,反正她已经打算要离开这里,而件事已经不再是那么遥远。
这一日,阳光很好,照的人身上暖暖的。
沈修寒站在门口晒太阳,他看着在家门前晾晒衣服的秦念笙,拍打衣服的手,白白的小小的,他记得那双手,在自己病重时,悉心照料,软软的轻轻的,她粉嫩的小嘴,生气时,会微微嘟起,惹得他再去逗她,看她忿忿的小模样。
她的脸蛋被晒的红红的,唇边总是抿着淡淡笑意。
相处了近有一个月,她早已没有之前那么拘谨,那样的笑更甜更自在,让人的心都随着那抹笑容而清爽起来,心里有种莫名的满足与欢快。
他敢肯定自己从来没有这般去看过在意过一个女子,他望着她时那种感受是愉悦的,感觉心里好像满满的。
秦念笙收完衣服往回走,远远看到沈修寒,以前他身体不便,她一般搀扶着他走,现在没有近身照顾他了,这样一看,她才发现,他真的好高好大,走近了,自己才堪堪到他的肩头。
沈修寒见她看过来,有些不自在的偏过头不去看她,他其实不太喜欢这样的自己,可他似乎不能控制自己。
秦念笙没注意到他的异常,他太高,以前他坐着她站着,她才得以看到他的面部表情。
见她与自己擦肩而过,他清咳一声,叫住秦念笙,向她征求意见说要和秦小川出去走走,四处转转看看什么的。
秦念笙见他都这么诚心诚意的提了,便也欣然同意了。
沈修寒心情愉快的出门,忽然有种自己像是她男人的感觉,出门还和她报个备,不过这感觉
,貌似也不坏。
***
秦念笙睡了个美美的午觉,醒来的时候,日头已经逐渐偏西,她便起身开始准备晚饭。
上次起的鱼,一直养在大缸里,偶尔会给换新鲜的河水,活的很好,现在还剩个一两条小鲫鱼,已经几日没照看,早没有之前灵活,秦念笙想趁此机会把它们煮了,省得操心。
鱼很小,秦念笙不到一会儿就将一条鱼给宰好,清洗妥当。
秦念笙舀了一勺自炼的猪油进锅,油锅烧热的时候,将切好的姜葱下去,然后是两条鱼下锅,将两面煎至金黄,加入然后两瓢水,用火慢慢的煮起来。
灶膛里的火不大,锅里的水慢慢滚着,渐渐的,蒸腾热气中带着鲫鱼的鲜味,在屋子里弥漫开来。
这时,秦念笙听到门边一阵声响,他们回来了。
“姐!”
很快就听到秦小川呼喊着向灶房奔来,一进门,就冲她扬起笑脸道:“我摘了好多果子,可好吃了!”
秦念笙笑着接过他递来的一个个大饱满的红果,随意擦了擦放进嘴里,入口爽脆,甘甜多汁,便朝他点点头笑道:“好甜。”
“我摘了好多,够吃一阵子了。”秦小川微黑的脸上喜滋滋的。
秦念笙看着自家小弟满头大汗的样子,身上也还残余着点点果香,的确是在山上窜了有一会儿。
“对了,沈大哥让我向你要针线,他衣服破了。”秦小川把果子收进罐子里,然后想起什么道。
沈修寒现在穿着的衣服还是爹生前的,但她记着是新衣服就没舍得丢,想留给小弟穿,给他纯属应急,没想到这衣服出门一趟就破了,只觉得怪不好意思的,连忙让秦小川看着点火,跑去找针线了。
很快,她匆匆的抱着针线进了沈修寒休息的屋子里。
只见,沈修寒正在翻看她摆在屋子里的书,她有些紧张的多瞅了几眼,还好那不是她已经藏起来的小黄书,只是普通的话本子。
她清了清嗓子,有些不自在的冲看得出神的男人道:“那个……你把衣服脱了,我帮你缝。”
说完还有些羞赧的在他身上找着衣服的破损处,可千万别是裤裆啊。
“瞧你那荷包的样子,还是免了。”沈修寒抬眼,目光似有若无的在她盈盈一握的腰身上,转了一圈。
“我荷包怎么了?”秦念笙不明所以的看了眼自己的腰间,不挺好看吗。
沈修寒收回目光,憋住笑意,“谁没事会给自己在荷包上绣只鸡?”
秦念笙一听,顿时和只炸毛的猫似的跳了起来。
她不满的嗔道:“你讨厌!这明明是鸳鸯!鸳鸯!”
“总之就不劳烦你了,我自己来。”沈修寒笑着摆了摆手。
“哼!我看你个大男人能缝的多好。”秦念笙瞪了他一眼,随后气鼓鼓的走了。
秦念笙不悦的去灶房把鱼盛了出来,又炒了个小菜端上桌,就急不可待的跑去看沈修寒到底能整个什么玩意出来。
这一看,她就惊了,没想到他缝的衣服,针脚那么的细腻工整,一看就是个老手。
只见他沾沾自喜的道:“你的针线功夫说不定还没我好,至少我不会把鸳鸯绣着鸡。”
他这一说,秦念笙就不服了:“好呀,今晚我就给你找材料,你给我绣个鸳鸯出来。”
第二天一早,秦念笙就震惊了,她随便给他找的边角布料,就被他做成了一个精致小巧的荷包,上面的鸳鸯,栩栩如生,不比在街上卖的差分毫。
拿着他做的荷包,秦念笙又陷入了深思,这个男人到底是何许人物,又会武,又会女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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