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节
作品:《原来我是未来大佬的白月光?》 李言蹊看着下面的评论,不由头疼,好端端的,话题怎么就扯到她头上来了?她明明和这部作品完全不相关吧?如果只是偶尔一个两个提起,那还算正常,那么多人提她名字,这种事情一点都不科学啊。她不认为自己名气大哪里都能看到她粉丝。
李言蹊严重怀疑有水军故意在带风向。她认真翻了翻评论,果不其然发现了一些端倪。那些吹捧许南漪演技,贬低李言蹊的微博用户,点进去看,很像是所谓的僵尸粉。还有一些大肆吹捧她的,看着也像是水军的样子。用一个词来形容的话,那就是捧杀。
真是够了啊!她还没寻他们晦气,他们炒作反而炒作到她头上来了。
来而不往非礼也,李言蹊要是不好好回敬一下,哪里对得起他们这份礼物。
许南漪的黑历史真要找的话,并不算困难。只是到时候比较容易将她本人也牵扯进来。李言蹊干脆先从冷岚这边下手。
她首先询问林彤,和冷岚谈过感情的对象,这方面肯定还是她比较了解。
林彤花了两天功夫,才帮她问了一下情况。她给出来的名单上最少有五个名字,五个人中有国际导演、德艺双馨的著名演员、风流才子……
看得出冷岚比起外面,更注重才华,和她有过感情史的无一例外,都是才华横溢之人。
她搜索了一下这些人的现状,包括婚姻状态。这五个中,再婚的有两个,看着生活也挺幸福美满的。两个则不曾离异过,其中一个在娱乐圈中卖好丈夫好爸爸的人设。最后一个是才子何华,妻子在十年前罹患忧郁症,后来自杀去世。何华好几部作品都被改变成电影电视剧,还有两部获得国际奖项,声名远扬。
李言蹊看到他妻子去世,有种隐约的预感。
她百度了一下何华那段期间的情况,便跳出了何华和嫩模交往,气病妻子的事情。
一整排的页面下来,基本都是何华和嫩模的二三事。当时那嫩模受这件事影响,早就销声匿迹了,只是一些论坛偶尔还会将她拉出来鞭尸。
李言蹊心中一动,搜索了冷岚这段时期的作品。
果然,在何华妻子去世前一年,冷岚因为拍摄一部何华的作品,和何华多有互动。
她曾经做过的梦中,冷岚名声扫地,不少人喊着要她滚出娱乐圈。只是单纯的当小三,虽然也会引来骂名,但对导演而言,并不像明星那般严重。但是如果出了人命呢?
李言蹊若有所思。
过了一会儿,她通过林彤这边的渠道,联系了几个人,让他们帮她调查这事。无论是冷岚和何华的事情,还是他妻子的娘家人,还有那位模特的下落。
李言蹊并没有傻到自己出面去和他们谈,而是让谭烟帮忙找了一个代理人。她直接将定亲给那些人,并且表示若是能够在两个月内调查出这件事,再加十万块奖金。
将这些事交给专业人员后,她便没怎么管这事了。
比起这事,还有更重要的一件事要做。
“等等,明旌有男朋友了?”
李言蹊在听到这消息时震惊了,消息是从谭烟口中说出来的。
谭烟点点头,说道:“她男朋友叫江程来着,家世不错,和她也算是门当户对。”
“应该还不是男女朋友关系吧?不然明旌应该会告诉我的。”
她想起好友前段时间心情似乎不太好的样子,难不成是这个缘故?如果真的如此,说不定只是相亲对象。
李言蹊说道:“先打电话问一下她好了。”
作为行动力十足的人,李言蹊立刻拨打电话给明旌,以找她逛街为理由约她出来。明旌却只说自己在外面和人吃饭。
谭烟跃跃欲试,“不如我们跟踪他们约会吧!”
李言蹊黑线,“你最近又玩了什么新的游戏?”
她摇摇头,“先别着急,等晚上我再打电话,试探一下。”
第118章
结果没等李言蹊打电话给明旌, 明旌便先约她出来了, 约的地点就在绝世酒吧里。
李言蹊过去的时候,明旌所坐的那桌子已经有几个空瓶子了,看起来和她挺相熟的调酒师在旁边劝道:“你少喝一点,免得第二天起来头疼。”
明旌脸上多少浮现出一丝醉意, 嘴上却依旧逞强道:“我再喝一百杯也不会醉!”
她身边是两个身材性感的美女, 小吊带和热裤的打扮, 看得人口干舌燥。
李言蹊的想法就是……这天气,穿这样真的不冷吗?好歹现在也入了秋了。
她默默走到明旌身边, 伸出五指, 在她面前晃了晃,“hi——认得出我吗?”
明旌放下酒杯,“呀, 言蹊你来了。”
很好,还认得出人, 不算醉得太厉害。那两个美女见状,也识相地离开了。
李言蹊坐在明旌面前, 看到好友还有继续喝下去的趋势,她也不劝导,只是笑眯眯说道:“你喝一杯,我也陪你喝一杯。你知道我酒量和酒品的。”
平静的语气中蕴含着隐隐的威胁。
尚存一线理智的明旌想到好友喝醉酒后的样子,打了个冷战,瞬间清醒了过来,原本要飘走的理智立刻回笼。她咳嗽了一声, 正色道:“嗯,我喝得差不多了。”
李言蹊在心中叹了口气,说道:“我们去包厢里坐坐?”
明旌看着好友平静的表情,下意识地点头,这时候的言蹊,有种让人不敢反驳的气势。
明旌同绝世酒吧的老板交情不错,提了一下这件事,便有人将她们领到二楼空的包间,都不需要提前预约的。李言蹊明白,像绝世这些地方,一般包厢不会全都预约出去,而是留下几个空包厢以备不时之需。
等进包厢以后,耳根一下子清静了不少。
李言蹊点了柠檬水和一杯蜜水,蜜水是给明旌点的,好让她自己清醒一下。
台下的歌手唱着深情款款的歌曲,歌声婉转动听,细细聆听也别有一番味道。李言蹊听着歌,明旌则是闭着眼假寐状态。
等服务员将蜜水端上来后,她一饮而尽,结果喝得太快,还因此呛到,咳个不停。
李言蹊连忙过去拍了拍她的背,“喝那么快做什么。”
明旌咳得脸颊绯红,比起平时帅气逼人的模样,现在的她多了一点难得一见的女人味。
不知道过了多久,她才开口说道:“我有一个朋友。”
李言蹊竖起了耳朵,一般情况下,“我有一个朋友”其实就是当事人的托词。
“嗯。”她认真地听她说下去。
“她在一个典型重男轻女的家庭长大的,她妈是家庭主妇,她爸在外面经商,然后有了小三,小三给他生了儿子。为了让儿子不成为私生子,他同她妈离婚,她则是被分给了她妈。”
“她妈离婚以后,便开始酗酒了,清醒的时候对她很好。但是喝醉酒后,常常打骂她,恨她不是男的。”
明旌说起这些事,语气冷漠,像只是旁观者在述说一个故事。
在她看似平淡的叙述中,李言蹊却感觉像是有双手紧紧攥着她的心脏一样,让人喘不过气来。
明旌直直地看向她,“你说,若是有一次机会的话,她该做女孩还是男孩的好?”
李言蹊忽的有种直觉,她口中这个故事,应该就是明旌的前世?虽然她可以用读心能力在好友身上,但是她却不愿意这么做。
倘若如此,她多少能理解明旌为何一直都做男装打扮。
她语气是一如既往的柔和,“那得看她自己想做什么,她没必要为别人而活着。”
“为自己而活吗?”明旌喃喃道,然后她头一歪,直接摘倒在桌上。
李言蹊见状,连忙按铃,让服务员过来。绝世酒吧里有一个医生常驻,为了避免酒吧里出现事故。
那医生被请了过来以后,诊断好了后,一脸无语道:“她睡着了。”
只是睡着而已吗?
李言蹊有些不好意思,为自己耽误了医生时间而抱歉。她叹了口气,打电话让司机张叔进来,帮她将明旌带回去。她顺便打了电话给明旌妈妈,说她晚上住在她那边的事情。
李言蹊看着就是家长最放心的乖乖女形象,因此明旌她妈十分放心地将女儿交给了她。
在张叔的帮助下,她总算将明旌塞进车里了。这一通忙碌下来,李言蹊额头上都出汗了。
只是小轿车才开不到一百米距离,就因为爆胎的缘故而停了下来,这可真是够倒霉的。他们只好将小轿车停在马路中间。
李言蹊拿出手机,准备叫的士过来。刚呼叫好一个的士司机,没等李言蹊和对方说好地址,她的包忽的裂开了一条缝。她平时放在包里的那个梳子直接掉了出来,在漆黑的夜色中有一抹流光闪过。
李言蹊正要弯腰把梳子捡起来,或许是刚刚扛明旌时累到了,手一时有些乏力,手机直接掉在地上。屏幕一黑,电话也中断了。
李言蹊目瞪口呆——今晚怎么回事?要不要这么倒霉啊?
她将手机和梳子一起捡起来,从轿车里找出一个塑料袋,将整个包都丢进去,然后检查了一下手机,重新按开机键。或许是因为电量不足的缘故,没能成功开机。
张叔说道:“要不我打电话和先生说一下,让明德来接我们。”
明德是张叔的一个远方侄子,是李言蹊她父亲的司机。
李言蹊点点头,手下意识地摸向了梳子,若有所思。刚刚她好像看到梳子亮了一下……应该不是她的错觉吧?
她莫名心中毛毛的,冷风一吹,让她忍不住打了个颤抖。
大约半小时以后,另一个司机开车过来,将他们送了回去。这回倒是顺顺利利的,没再出什么倒霉事情。
等李言蹊将明旌安顿到客房里,已经晚上十一点了。
李言蹊将手机充电了一下,等电量充到10%后,才开机。果不其然,一开机就被十多通的未接来电给刷屏了,都是那的士司机发来的。
李言蹊打算打电话同对方道歉,却发现对方手机已经关机了。在打了几通都没接通以后,她只能放弃了。
……
又一次来到警·察局里,李言蹊心中简直要被mmp给刷屏了。今年明明不是她的本命年,偏偏她还真那么倒霉,第二次进警局了。
在早上八点钟的时候,李言蹊被一通来自警·察的电话给吵醒。一开始她还以为是什么新型诈骗方式,十分干脆利落地挂掉。
直到对方锲而不舍地打过来,并且让她来警·察局一趟,她才意识到原来不是骗子啊。
正在做笔录的漂亮警花说道:“所以你是因为手机没电,所以才没能和的士司机联络上吗?”
李言蹊点点头,问道:“他是犯法了还是?”
漂亮警花说道:“他在昨晚九点半的时候遇害了。”
李言蹊倒吸一口冷气:“!!!!”
“等等,那接电话的人又是谁?”难不成是鬼吗?她打电话的时候,大概十点出头。
漂亮警花道:“那两个抢劫犯杀了司机以后,便抛尸在野外,尸体今天凌晨被捡瓶子的人给发现,报·警了。我们查出他身份后,调出了他手机的通话记录。”
李言蹊脸色白了白,“也就是说,我昨晚打电话时,接电话的是凶手吧?”
她心中涌现出后怕的情绪。在昨晚,她与死神擦肩而过。
清纯秀美的少女脸色煞白,引得年轻女警母性大发,还从自己的抽屉中摸出了一条的巧克力,递给她,“要吃吗?”
李言蹊接过巧克力,拆开包装,咬了一口。巧克力微苦中的甜美有种令人心平气和的魔力。
“谢谢姐姐。”平静下来的她将昨晚发生的事情告诉对方,当然了,她略过梳子的事情,只说手机不小心掉地上关机了,所以后续没能和对方联络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