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9节
作品:《重生八零:温香软玉抱满怀》 谢云云想了想,问:“小姑,没有与我年纪相当的年轻人吗?”
谢琳琅轻叹一声,道:“云云,你心里先有了程成,后有钟力,如今又把别的男孩与你堂妹夫文峰比。唉,我介绍了几个年轻人给你,你可看得上?我也是没办法了,想着既然你喜欢比他们更优秀的,那我便厚着脸皮为你与肖庸牵牵线好了。”
“小姑……”谢云云想起这一年多小姑确实为她牵了不少线,也是她过于挑剔了。
有的家世差了些,有的外貌差了些,有的能力不及人,有的没眼缘,有的……
唉,哪有十全十美的人呢?就如现在说的肖庸,年纪轻轻便能坐上那个位置,自然是人中龙凤,家境应该也差不到哪里去。可是,相差七岁,如果她还是二十三四的小姑娘,男人大六七岁也还无妨,可是,如今她都二十七了,这个七岁,唉!
谢琳琅见她为难,笑道:“我建议你还是见见吧?见见又不会丢掉什么。只是跟着我去吃餐饭罢了,或者我们一群朋友出去玩的时候,我带上你,这样便不会尴尬。到时候你偷偷跟我说,如果你有意,我再问肖庸的意见。”
“也好,不过,小姑,如果我看上了人家,人家却看不上我,那会不会很尴尬?”
“这有什么关系?我只开玩笑似的说说,如果你们彼此有意就再好不过了,如果彼此无意,那你就喊他叔叔,高出一辈呢,也没啥好尴尬的。”
谢云云听到谢琳琅这么说,心里这才好受了些,也不再纠结叔叔与小姑厚此薄彼了。说起来,她是大房的女儿,很多人脉是偏着她家的。只是,母亲不会珍惜,叔叔与小姑偏向二叔一家,也不能怪别人。”
姑侄两一起去了相隔不到百米的谢丹丹家,这时,丹丹家里已经很热闹了。
除了在部队的三叔一家和在外地工作的四叔一家、谢云云大哥一家三口,其他亲人都聚在二房。
这会儿,小姑父与小表弟两人,谢云云的父母、谢家二叔、谢丹丹,还有谢丹丹在读大学的弟弟谢明皓,全都围在一张可以坐二十人的大圆桌旁坐下了。
见她们两人进来,谢丹丹迎上来打招呼:“小姑,云云姐,你们来了,快点洗手吃饭了。”
“好,我们去洗手。” 谢琳琅见大家都已落座,便拉着谢云云去厨房洗手。
曾文峰正好端着一盘菜从厨房走出来,见到她们,微笑着打了声招呼:“小姑、堂姐。”
谢云云疑惑地看了他一眼,见萧晴慧也端着菜从厨房里出来,便问:“妹夫会做菜?”
萧晴慧微笑着点点头,出去了。
“云小姐,你不知道,这姑爷可能干了,他做了两个菜,其中一个是‘手撕鸡’,味道可好了。”
还在厨房里忙碌的保姆阿姨赞不绝口:“唉呀,想不到姑爷还会做菜,这做菜的手艺比起夫人还要好,这我可让我开眼界了。这可真好啊,之前,夫人不是一直担心丹丹小姐不会做菜吗?如今姑爷会做,还能饿着丹丹小姐吗?”
听到保姆阿姨这番话,原本心情变好的谢云云脸色又变了。这个男人可真是个宝,竟然还会做菜?在京都,会做菜的贵公子可不多见。
谢琳琅摇头苦笑,心想,这个姑爷从小在乡下长大,会做菜不是很正常的事情吗?不过,如果做出来的菜比起二嫂做的还要好吃,那就是下过一番功夫了。
“来,来,今天辛苦文峰了,你来家里做客,怎么能让你进厨房做菜?快点坐下吃饭,今天喝点酒。你坐我身边,别坐丹丹身边了,她有你妈妈照顾呢。”
谢家老二一向信任四弟的眼光,对这位能入四弟慧眼的年轻人很是喜欢。他很庆幸,妻子在担心这门亲事的时候,能理性地去对待,而没有一口回绝。后来,通过暗地里打听调查清楚之后,便再不阻止。也正因为这样,他如今才会有这么一位拿得出手的好女婿。
如今,女儿怀孕,女婿对女儿百般体贴,谢老二心里越发开心。他倒没想到有一天能吃到女婿做的菜,毕竟女婿回娘家可是娇客,很少进会厨房的。自家女婿却说都是自家人,不必客气,难得大家聚得这么齐,他便下厨露两手。
谢老二去云峰山庄吃过饭,很喜欢那里的客家菜,特别这道手撕鸡:“来,来,这是文峰做的手撕鸡,你们没有去云峰山庄吃过吧?这可是那里的招牌菜,我还以为只有那里的厨师才会做这道菜呢,没想到文峰也会做。”
谢琳琅有些惊喜:“是让战老爷子戒掉吃辣习惯的那道手撕鸡吗?我以前在战家做客时吃过一次,我得尝尝与上次吃的味道同不同。”
曾文峰被赞得有些腼腆,红着脸道:“小姑,是这道菜。这是我姐多次试验之后才琢磨出来的菜,我下厨少,可能做得没有我姐做得好。”
谢琳琅笑道:“学不到你姐十成,有七八成的味道也不错了,这菜闻着就香,肯定好吃。”
“对,妈,你别记着说话,我都吃了两块了。又滑又香又嫩,可好吃了。”
谢琳琅的儿子才上六年级,夹了几块鸡肉吃得津津有味,担心母亲下手迟了,会没得吃,着急地指着那盘子鸡肉对母亲说。
大家都笑起来,纷纷下筷夹菜。曾文峰与谢丹丹相视而笑,谢丹丹道:“看来,你以后来家里都得露一手啦。”
“露一手就露一手呗,其实我在客家山庄学习时,也在厨房里学过一周,会做的菜可不只这几道。”
“哦,真的么?”
“当然,我小时候就会做菜,如今跟着厨房的大师傅学过几天,做菜的功夫自然今非昔比。”
曾文峰得意地朝妻子挑挑眉,又指着另一盘菜,笑着对大家道:“爸、妈,大伯、姑父、小姑,这道菜你们也尝尝,估计京都这边不会这样做。这是黄酒煎焖小鱼,是下酒菜,吃着也很香。”
萧晴慧厨艺不错,可是听了也有些惊讶:“哦,黄酒还可以用来焖鱼?这我可没有听说过。”
曾文峰点头,认真地解释地道:“可以的,妈。在我们南方客家,有时还会用糯米粉焖河鱼,也好吃。上次我回老家,家里那边的人给我们拿了很多客家黄酒,我这次带了几瓶过来,等会小姑与大伯也都拿一瓶回去。这东西不值什么钱,只图个稀罕。可以做黄酒煮蛋,美味又有营养。
村里的叔婶知道丹丹怀孕,这次给我拿的黄酒特别多,我看不要说坐月子,只让丹丹一个人吃的话,两年也吃不完。
除了黄酒,还有一些萝卜干、菜干。对了,萝卜干我也炒了一叠,这菜做起来容易,早上送粥或是做下酒菜都可以。”
曾文峰并不是那种做好事不留名的人,他从姐姐身上学到了很多东西,自然知道要适当地展示自己的才华。
只是,他哪里会知道,他倒是讨得了岳父岳母的欢心。可是,因为他露的这一手,却让谢云云心里越加不好受。她越来越觉得,这门亲事原本应该属于她的,如今被堂妹占了去。
第七百五十九章 酒吧倾叙
晚上,谢云云再也忍不住心里的不适,打电话约程子晴去“忘了吧酒吧”坐坐。
“忘了吧酒吧”位于市中心,与云阁一样,也是属于那种闹中取静的格调。从外面看不起眼,没有大气而张扬的广告牌,只有五个飘逸的大字,也就是酒吧名字。
当然,不知道的人听到“酒吧”这两个字,就觉得这里面很闹。也有人觉得这里看着不像酒吧,会好奇地进来看看。这一看,往往就会让你舍不得离开,只想在这里坐一坐,喝一杯,如果你也是一个有故事的人的话。
这个地方确实不像酒吧,人们印象中的酒吧,都是聚着许多十七八岁的青年男女、放着摇滚、跳着艳舞,台上还有年轻歌手哑着嗓子嘶唱。吸引着那些“不识愁滋味,却爱强说愁”的少男少女。
这个酒吧名为“忘了吧”,名字本身就给人一种“有故事”的感觉。事实也是如此,这里适合那些有故事的成熟男女。
你进来这里,会有一种回家的舒适感,没有过多的人关注你。你随意找一个空位坐下,调酒师、服务员也从来不问你的名字,不会向你推荐食物。他们都只是微微笑着,存在感很弱。会给你送上的是一杯白开水,一张写着各样特色酒名的招牌,然后会迅速退开。只有你招手了,才会有服务员上来服务,脚步轻轻、声音轻柔、神情舒缓,给你送来你需要的酒水。
酒吧里的音乐都是柔和的轻音乐,让来这里的人有一种很舒服的感觉。没有故事喜欢寻找故事的年轻人不会来这里,他们喜欢喧闹,他们喜欢刺激,他们喜欢招摇。
喜欢来这里的人喜欢清静,却又不想一个人呆在家里。他们想看到人,却又不喜欢被人打扰;他们喜欢静静地坐着,却又喜欢有人气的地方;他们有故事,或者想与朋友分享,或者只想一个人独自舔伤口。而这里,正是这样一个适合这些成熟男女的地方。
程子晴与谢云云自诩都是有故事的人,与朋友来过一次这里之后,便喜欢上了这里,觉得这个酒吧比起别的酒吧更有韵味,更适合谈心。
两人先喝了两杯鸡尾酒,有一搭没一搭地聊起来。两杯鸡尾酒过后,谢云云有了一丝酒意,才忍不住向程子晴抱怨:“子晴,你不知道,今天我差点儿气死了。”
“怎么了?有什么好气的?”程子晴有些漫不经心地瞅了她一眼,道:“相亲失败了?”
“不是因为相亲,是丹丹带着老公回娘家。在我二叔家吃了一顿饭,你知道吗?那个沈文峰竟然会做菜,做的两道菜还得到了我爸跟我小姑他们的称赞。我试着吃了几口,味道确实不错。
可是,他越是不错,我心里的火就越旺。我感觉这哪是吃饭,纯粹是他们夫妻在显摆。唉,吃得我一肚子气,气得心肝火都出来了。”
程子晴喝了酒,脸色绯红,眼神也有些迷离,她抬起头,似乎被这事勾起了几分兴趣,眨着漂亮的大眼睛,好奇地问:“他们有什么好显摆的?就因为他会做菜你就气?他来自农村,农村的孩子哪个不会做几道家常菜?”
谢云云拿起酒杯喝下一大口酒,闷闷地道:“如果只是家常菜的话还无所谓,他做的那两道菜,都比得过五星级酒店的大厨了。”
程子晴摇头,有些不以为然:“这也不稀奇,那个曾文芳第一次来京都,就去战爷爷家里显摆厨艺,用一道‘手撕鸡’征服了战爷爷的胃。战爷爷从此戒掉嗜辣如命的习惯,而曾文芳也成为了战家恩人似的存在。”
程子晴想起很多年前的事,那个时候,陈文干去找曾文芳,第一次入了她的眼,让她一见钟情,迷了她的心。因为陈文干,她更为关注曾文芳,发现这个女人不是善茬。
曾文芳第一次来京都,名为旅游,实为来探望陈文干,并且还成功地让战家所有人承了她的恩情,引起了小神医沈琅的关注。或许,正是因为曾文芳带着妹妹来京都,才有了后来的认亲。
这个女人一步一步,每一步都有她的深意,每一步都走得又稳又快,出乎她的意料。
谢云云道:“我听我那个好妹夫说了,说这道菜是他姐姐试验了无数次才做出来的,成为了南方客家山庄的招牌菜。云峰山庄也有这道菜,我爸说,那里还有玉米汁、粥水、豆浆、山楂汁等等,饭前,随你喝什么,都是原生态的客家风味。
说得我都心动了,很想去品尝一番。子晴,我们什么时候去尝尝吧?”
程子晴却沉浸于自己的回忆里,似乎没有听到谢云云在说什么。
“唉,云云,书上早就说了,要征服一个男人,首先要征服这个男人的胃。我们都不会做菜,可是,曾文芳会做菜。
陈文干住院时,我让家里的阿姨给我煲鸡汤,我每天都会给他送过去,还跟他说是我做的。可是,我大嫂,我那个准大嫂,竟然与我作对。战爷爷家的保姆按照曾文芳的方子,给陈文干做药膳,药膳做好了,我那个准大嫂便与战友送过去,陈文干就只喝他们送的汤了。
每次我煲的汤,都便宜了我妈妈一个同事,因为,他与陈文干同一个病房。云云,你知道吗?我那个准大嫂,以前还不知道那个曾文芳是她堂姐,胳膊已经往她那里拐了。我不喜欢她,我找她麻烦,不是应该的吗?”
“啊,还有这回事?”谢云云以前只知道程子晴与她大嫂很不对付,却不知道还有这个原因在里面。
程子晴感慨地道:“是啊,其实当时,曾文芳已经答应我,要放弃陈文干了。”
谢云云好奇地道:“那你为什么没有追求成功?是你不够主动吗?”
“我觉得我已经够主动了,因为我都追到南方东湖他家里了。我说服表哥带我去东湖,可是,没想到他父母并不喜欢我。我表哥说,因为孙璃的事,陈文干的父母不喜欢京都的姑娘,觉得我们京都的大家闺秀太骄纵、不好惹。”
“那陈文干与曾文芳结婚,是因为他父母喜欢曾文芳?他们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程子晴摇头:“不是,听说曾文芳以前名声不太好,陈文干的父母并不喜欢她,也不同意陈文干与她交往。只是,后来曾文芳来京都认亲,在京都发生了一些什么,他父母这才不得不同意。”
“发生了什么?不会是两人发生了关系,所以他家里人才不得不同意的吧?”
“不知道,哦,你这么一说,也有可能。”程子晴脸上闪过一丝悔意:如果那个时候她也用点计谋,说不定如今嫁给陈文干的就是她了。
谢云云忘记了之前还有些佩服曾文芳,听到这里,立刻与程子晴同仇敌忾起来:“那个曾文芳真可恶,肯定是她用计上了陈文干的床,后来,又用沈家逼迫陈文干订婚。”
谢云云越想越觉得这就是真相,对曾文芳原有的一丝好感全都散了,对她越发不屑起来。
不过,她想起曾文芳那对漂亮的双胞胎,又想起谢丹丹脸上洋溢的幸福,心里又沉重了几分,无论人家是怎么上位的,人家就是幸福呀。她喝完一杯酒,又招手让服务员再来一杯。
坐在她们隔壁卡座的是两位穿着休闲服、三十上下的男子,一位相貌端正,长着一张有些严肃的国字脸,另一位却长得极其漂亮,特别是那双眼睛,?毛又密又长。
这个漂亮男人正是肖庸,那个国字脸是他的好友曾启。这时,肖庸端着酒杯,放在嘴边,却并没有喝,而是静静地竖起耳朵在听着隔壁卡座两位姑娘的谈话。应该说,自从他听到“曾文芳”几个字后,便竖起了耳朵。
坐在他对面的曾启想说话,肖庸却朝他比了一个“嘘”的动作。
“不会吧?听壁角?你也太、太那个了吧?”曾启那张国字脸不由有一丝龟裂,这是那个从不理闲事的肖大社长?他不可置信地盯着他,用口型表达出他的好奇与疑惑。
第七百六十章 同是天涯沦落人
肖庸只是朝他笑笑,反手指了指自己背后。曾启见状,也忍不住好奇心起,坐到了他身边,听着后面卡座两位姑娘说话,不时抿一口酒。
程子晴与谢丹丹趁着酒意,已经越说越有共同语言,越说越投机了。程子晴自然了解谢云云的心思,与她生出了惺惺相惜、同病相怜之感,
也对,同是谢家女,谢丹丹还是妹妹,如今,人家都结婚,并快要生子了,而谢云云还孤身一人。这谢家四叔还真有些厚此薄彼,如果把那个曾文峰介绍给谢云云,那如今幸福的不就是谢云云了吗?
可是,生活没有“如果”,程子晴问:“唉,你烦恼,还因为丹丹怀孕了吧?”
谢云云惊讶地问:“你知道她怀孕?”
“知道啊,我们两家好歹是亲戚,有些事情我不想知道,但总会有人在我耳边唠叨,不小心就听到了。”
谢云云哀叹一声,捂着脸道:“子晴,我现在知道你为什么不希望那个叶丽娜嫁给你表哥了。唉,当自己失意的时候,身边人的幸福更能刺激到自己,如今,我的感受就特别深。
你说我吧,以前与我堂妹的关系也不是不好,我们以前经常在一起,你也是知道的。可是,为什么现在我却越发不喜欢她了呢?今天吃过午饭后,我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就是在想这个问题。
后来,我联系你的事来想,我就想通了。其实,我应该是嫉妒堂妹,嫉妒堂妹嫁入沈家,嫁了这么一个优秀能干的丈夫。子晴,你说我是不是坏心眼?她是我妹妹,也是我好朋友,我怎么会嫉妒她,盼着她过不好呢?”
程子晴嗤笑出声,道:“你呀,别傻了!这是人之常情,也不算坏心眼吧?人都是自私的,如果丹丹过得不好,你就会庆幸,幸亏当初你四叔不是为你和那个男人牵线,幸亏嫁过去的不是你。
可是,如今,你觉得丹丹过得好,过得幸福,心里便不甘了,你就会觉得,如果当初你四叔为你牵线,你是不是也会像她那么幸福呢?”
谢云云也有些醉意了,她苦恼地揉了揉眼睛,抬起头眼巴巴地望着程子晴,道:“子晴,你怎么说出了我心里的话呢?你这话说到我心坎上了。我就是这样想的呀,我这样是不是很坏?你说,我是不是一个坏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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