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节
作品:《重生在七十年代》 “老师,如果有机会回去,你还会回到五道口继续教书吗?”
余秋阳被陷害失去所有的一切后,他从来没有想过还会回到学校。现在被温凤生这么一问,不由地怔住了。
“老师,早晚有一天会恢复高考,到时候老师你的冤屈会洗白,说不定会让你继续回到五道口教书。”
余秋阳回过神来,淡淡一笑:“如果有机会能回去,我自然回去。”他这一生最想做的事情就是教书育人,为国家为社会培养出人才。如果有机会回到学校,他自然想继续教书。
哪怕被冤枉、被陷害,余秋阳心里没有一点怨恨,他心底还是想要国家效力。
“那我要努力学习,等高考恢复了,一定要考上五道口职业技术学院,继续做老师的学生。”之前,他想考上五道口,但是以他的成绩想要考上五道口会很难。现在有了五道口的教授教导,他考上五道口的可能性会很大。
第17章
时间总是在不知不觉中流逝,一转眼温凤生的暑假就还剩一个星期。
说实在的,当年上学的时候,恨不得每天逃跑,和小伙伴们出去玩,但是后来走入社会,才发现读书学习是多么重要,每一天都在后悔自己那个时候为什么不好好读书,为什么想尽办法继续读下去?可惜世上没有后悔药,错过了就是错过了。
现在老天爷让他重生,给他一个重新上学的机会,他心里还是非常感激和庆幸的。这次他一定会好好读书,争取考上五道口职业技术学院,圆了自己的大学梦。
原主刚放暑假没几天就把暑假作业写好了,这让温凤生不用在最后几天赶作业。
在开学前,温凤生要把原主关于学校的记忆整理下,不然等开学去学校的时候,连老师和同学都不认识,那就太操蛋了。
说起来,原主在学校里也算是个“风云人物”,因为原主在学校里是年纪最小的高中生,要知道原主只有十二岁。按照正常年龄来算,十二岁勉勉强强上初一,而原主却上了高一。
原主小时候挺聪明的,小学一直跳级,初中也跳了一级。或许是因为跳级太多的原因,他上高中就有些吃力,有些跟不上了,所以成绩一般般。
是整个学校最小的人,又是整个学校长得最好看的人,原主想不成为“风云人物”都难。
说实话,原主的长相按照后世的流行说法,那就是精致漂亮的小正太,能萌杀所有女性同胞。
原主在学校里很受女同胞们的欢迎,自然就会遭到男同胞们的嫉妒。加上,原主的性子腼腆胆小,经常被男生欺负。如果不是学校里的女生们护着原主,原主还不知道会怎么样。
对于那些欺负原主的人,温凤生决定等开学了,一一报复回来。
“生儿,过几天你就要开学了,家里没有多少布料了,你明天去县城买一些回来,我和大丫头她们帮你做几件新衣服。”之前,家里没有什么钱,买不起布料,所以只能让儿子穿着打补丁的衣服,让儿子在学校里受了不少歧视和委屈。现在家里有钱了,能买得起布料,她想给儿子多做几件新衣服,让儿子去上学的时候,不会因为衣服被同学看不起。
“好,正好你们做好的衣服也能拿去卖了。”开学前,他要去买一些纸和笔,还要买一些书。
“生儿,待会你去余老师那里,帮余老师量一下身材,也给他做几件衣服。”沈文月见余秋阳的衣服就那么几套,而且非常破旧,想着过段时间就要入秋,天气转凉,怕是余老师没有厚的衣服,她就想着给他做几件衣服,感谢他免费教儿子读书。
“还是妈考虑的周到。”还是他妈心细,知道给余老师做衣服,他是想不到这点的。
温莉香听到这话,心里就不高兴了:“妈,我们家对那个余老师够好了,你怎么还要花钱买布给他做衣服啊,他又不是我们家亲戚。”爸妈平时经常送吃的给那个余老师就算了,现在还要给那个余老师做衣服,那个余老师又不是他们家亲戚,干嘛要对他这么好。
沈文月瞪了一眼三女儿:“余老师教你弟弟读书,就凭这点,我们就该对余老师好一点。”她可是听儿子说了,余老师是首都五道口职业技术学院的教授,这个五道口可是全国最好的大学。如果不是余老师下放到他们村里,别人想请他教导都请不到。
“小弟不是马上就要上学了么,根本不需要那个余老师教。”在温莉香眼里,余老师就是个骗吃骗喝还骗衣服的糟老头。“妈,我见你对外公外婆都没有对这个余老师好。”真不知道她妈怎么想的,对一个外人这么好。
“你懂什么。”沈文月自己没有读过什么书,但是对读书人一直都很敬仰。
温莉香鼓着脸说:“我是不会帮你们给那个余老师做衣服。”她过两天去找许大哥,给他量一下身材,到时候偷偷地给许大哥做几件漂亮的新衣服。
沈文月没好气地说:“你想做,我还不让你做。”她这三个女儿,大丫头和二丫头非常听话贴心,怎么三丫头不仅不听话,还这么小气抠门。她有时候怀疑,三丫头真的是她生的么,怎么一点都遗传她的性子。
“巴不得。”温莉香说完,就回房间了。
沈文月看着温莉香离开的背影,紧皱着眉头说:“这丫头真是我的生?”
温穗香出声安慰道:“妈,三妹一向不都是这样么。”不听话、说话难听、做事偷懒、小气抠门、耍小性子,有时候她也觉得三妹不是他们家的人。
温凤生开玩笑地说道:“妈,或许你当年生她的时候,被人抱错了孩子。”
“很有可能。”虽然这么说,但是沈文月也是开玩笑。
温凤生不知道他的一句玩笑话是真的,等以后事情曝光后,他被自己“神预言”的技能惊倒了,当然这是后话。
“妈,我去余老师家了。”
“你带几个馒头和土豆给余老师。”之前,温凤生去了一趟县城买东西,见有人在卖土豆,觉得这是个扛饿,又能做菜的好东西,就买了一些回来。
“好。”
温凤生到了余秋阳,把馒头和土豆递给余秋阳,又让余秋阳红了双眼。
“你们家人多,自己都吃不饱,就不要再给我送吃的了。”
“老师,我们家有点粮食,家里每个人都能吃不饱。”温凤生笑着说,“如果吃不饱,也不会拿来送给你。”
“下次让你妈不要这么费心了,村里给的口粮,我能吃得饱。”余秋阳对温凤生一家对他的照顾很是感动,“我一个老头子吃不了多少东西。”
“老师,你自己跟我妈说吧。”温凤生从书包里拿出卷尺,“老师你站在那里不要动。”说着,就拿着卷入给余秋阳量了量身材。
余秋阳一开始没有反应过来,现在见温凤生拿着卷尺给他量身材,就知道是怎么一回事了。
“凤生,让你妈不要破费给我做衣服,我带来的衣服够穿。”他知道村里每家每户分到的布票就只能做一小件衣服。
“老师,你放心,我们家里有剩的布料。”他们家虽然还达不上有钱的地步,但是却能丰衣足食。
“不行,我明天得跟你妈说一声。”温凤生一家虽然没有直接为他花钱,但是吃的穿的都是钱。虽然他不知道具体多少钱,但是肯定不少。他本来就欠他们家一个大恩情,现在又受他们家这么照顾,他觉得他这一生都还不清了。
温凤生知道他妈一旦决定做某件事,别人是很难改变她的想法,余老师是说服不了他妈的。
“对了,余老师,我明天去一趟县城,你有什么需要我买的,或者需要我帮你寄的?”
余秋阳摇摇头:“我没什么需要买的,至于寄的……”说到这里,他停顿了下,沧桑的脸上不觉地露出落寞黯然地神色,“也没有什么要寄的。”他虽然有亲人和朋友,但是却都不认他,和他断绝关系。对他们,他没有什么念想。他唯一挂念地就是他的儿子,但是他的儿子也不认他这个爹。
温凤生见余秋阳眼里流露出黯然神伤地神色,这才意识到自己戳到了余老师的痛处,抬手轻轻地打了下自己的嘴巴,他干嘛要问余老师寄不寄东西。
“那我给你买些书,或者报纸吧。”
“不用了,你那点钱还是给自己买些书看看。”
“老师,县城里有收破烂的地方,那里卖的书非常便宜,都是论斤卖的,几分钱一斤,我明天打算去买一些回来。”
听到温凤生这么说,余秋阳心里就放心了,随即从皮箱里拿出一叠纸票递给温凤生:“我身上没什么钱,就剩下这十几块钱,你拿几块钱出来买一些书回来,剩下的钱你收着,给家里买些吃的用的。”
“老师,这是你的全部家当吧,你都给了我,你怎么办?”
“我在这里用不到钱。”
温凤生就拿了一块钱,剩下的钱全都还给了余秋阳。
“老师,这一块钱我就帮你买些书回来,剩下的钱你自己留着,等过两年高考恢复了,你还要靠这些钱回首都。”
“钱没了还能再赚,你把这些钱拿着。”
温凤生坚持不要余秋阳的钱,这让余秋阳又是气又是无奈。
“老师,你教导我,就是帮了我们家很大的忙了,你就不要觉得亏欠我们,或者觉得占了我们家很大的便宜。”温凤生笑着说,“要知道以你的身份,就是花大价钱请你教导,都不一定请到你。”
余秋阳被温凤生的这句话逗笑了:“我现在就是一个糟老头,哪有什么身份。”
温凤生怕余秋阳又想起过去的事情伤心,连忙转移话题说:“老师,我们开始吧。”
“好。”
第二天一早,温凤生又带着药材和衣服去了一趟省城。
他卖的衣服款式新颖时尚,听说又是大城市里的人穿的衣服,很多人都来他这里买衣服。可以说,这段时间温凤生卖衣服卖出点名气来了。
他刚好摆好摊位,就有人来买衣服,没过多久十几件衣服就被抢完了。
卖完衣服,他拿着药材去卖。因为京经常来卖药材,和这边的人都混熟了。收购药材的老板娘见他年纪小小的出来卖东西,又见他长得漂亮,很是心疼。每次温凤生过来,老板娘不是给他吃的,就是给他一些她家里不穿的旧衣服。
温凤生不想要这些旧衣服,但是人家一片好意,他又不好意思不要,不然就太知好歹了。要知道老板娘给的旧衣服都是好的,没有打过补丁。这些衣服就算是亲朋好友都不一定会给,更何况他一个什么关系都不是的外人。
在老板娘那吃了顿饺子,温凤生这才离开,去破烂市场去买书。他原来是不知道的,还是收购药材的老板娘告诉他的。
按照老板娘说的地址,温凤生找到了,果然看到这里堆积了不少书。这些书很便宜,三分钱一斤。
温凤生大概地看了看,发现有各种各样的书,最让他惊喜意外的是这里居然有一些古籍。
他上辈子有钱后,就装逼跟着学收藏古董,对古董这方面有些了解。
像是发现宝藏一样,温凤生一下午的时间就呆在破烂市场,在一堆破旧的书堆里寻找古籍。他的运气不错,找到了十几本古籍,还有一些古字画。
看着这些古籍和字画,他又想到了一个发财致富的办法。趁现在,人们不知道收藏古董,也不知道古董的价值,他偷偷收购。
温凤生跟收破烂的打了声招呼,告诉老板帮他收集这些破破烂烂的书、字画、花瓶类的瓷器等东西。
嘿嘿嘿,其实老天带他还是不错的,让他重生在这个操蛋的时代不是一点好处都没有,就好比这些古籍和字画,他就花了几毛钱买了下来。要知道这些东西放在后世,没个几十万和几百万是买不到的。
第18章
在收废品市场捡到了宝贝,这对温凤生来说是意外惊喜,喜地他做梦估计都会笑醒。
温凤生再三跟收破烂的老板打招呼,让他废品的时候一定要留意这些破旧的书、字画、瓷器等东西。
老板见温凤生给的价格挺高的,自然答应帮温凤生留意。
临走的时候,温凤生看到一个很旧掉了漆的大提琴,不由地想到上辈子的一件事情。
上辈子,他的初恋是一个会拉大提琴的女孩。这个女孩家里的条件很好,而他就是一个没有学历又没有钱的穷小子。剧情就和八点档的电视剧一样,他和女孩相恋自然是遭到女孩各种反对和阻拦。
那个时候年轻,遭到女孩家反对,他们两人也不分开,计划着私|奔。不过,在私|奔前,女孩的一个好朋友找到了他,和他聊了很久。
说如果他真是爱女孩,就该对女孩放手,不要连累女孩,让女孩去国外深造。女孩是个很有大提琴天赋的人,如果她去国外留学深造,一定会成为一名杰出的大提琴演奏家。
他当时很想不管不顾地带着女孩离开,但是他最后还是犹豫了。因为那个时候,他只能勉勉强强地解决自己的问题,但是要想给女孩富足的生活是不可能的。
女孩跟着他,只会受苦受累,还会白白浪费掉她的大提琴天赋。他想了一天一夜,最终还是决定结束这段恋情,让女孩去国外留学深造。
和电视剧演的一样,他和女孩约定私|奔的那天没有出现,让女孩以为他没有来。其实,他去了他们约定的地方,只是躲在一旁没有出现。
看着女孩一直焦急地等着他,不断地给他打电话,他当时好几次差点跑去出,想拉着女孩跑走,但是他还是紧紧咬着牙忍住了。没过多久,女孩的家人来了,把女孩带走了。
没过两天,女孩家里的人把她送到了国外,从此以后女孩没有再回来。他后来有关注过女孩的讯息,女孩去维也纳没多久就扬名了,成功地成为了一名出色的大提琴家,最后女孩嫁给了一位法国的人,过着公主与王子般的幸福生活。
这段无疾而终的初恋,一直是他心里的一根刺。当初也是因为这件事情,他发誓一定要成为有钱人。
等他有钱了,开了好几家公司,再也找不到能让人刻骨铭心的恋情。不过,从那以后,他就爱上了大提琴。甚至有段时间,他自己跑去学大提琴,学了个皮毛,但是后来因为太忙就放弃了。
现在看着这把被丢掉的大提琴,让他想起上辈子隐藏在心底深处的往事,一时间他的心情变得有些复杂。
老板见温凤生一直盯着破旧的大提琴看,以为他想要买,开口道:“小伙子,你要想要这把琴,我免费送给你。”这把琴是老板捡回来的,当时觉得把这把琴带回来劈成柴,拿来烧锅也不错。
温凤生回过神来,面露诧异:“免费送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