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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穿书之这都是命啊》 杜笑笑与他们相互见过礼,又请他们帮忙把其他人迎进去安顿了一下,才请那位管事单独过来厅里议事,然后把自己家领来的两个人叫来交接,这两人就是之前买来的李氏妇人家的两个儿子,李志龙和李志虎。这俩人虽然年龄不算大,但是却各有各的特色。
沉稳知礼,因为之前家里条件好时也曾读书,所以前一阵在跟着朱大成学习打理家事的时候,对于整理账册,起草单据等事甚至比朱大成还要熟练精通,而且最难得的是,这孩子不骄不躁,面对水平不如他甚至有时还会显露出一些土气的朱大成,他不仅始终态度尊重,更会细心指导帮助,甚至还编写了一个好记好拿的小册子让他随身携带,杜笑笑在前两天听他报账的时候发现了这个小册子,询问的时候朱大成把对方一通好夸。少女同学
老二李志虎比哥哥小了两岁,今年十二岁,但是精灵聪慧,果敢刚毅,对人对事,行动力十足,而且他没习过武,但手脚灵活,动作灵敏,对家里边边角角需要修葺的所有东西,在大家发现之前,他都已经动手打理的,老实说,他的手艺算不上精湛,但是胜在实用,能在最短的时间里做到最有效的措施,杜笑笑觉得,如果磨炼得当,假以时日,他会是一个很好的贴身小厮的人选。
这小哥俩,虽然年纪小,但是都是培养的好苗子,所以杜笑笑最后决定让李志龙去管大田庄,再选一家到两家的佃户农家供他调配,李志虎去小田庄管事,小田庄面积不大,事情自然也少,杜笑笑准备让朱大成的父亲朱大叔去帮他打理一阵,等事情顺过来,再看看有没有其他合适人选去接手或者帮忙。
交接过程挺顺利,而且因为这里的管家与那小庄园的管事是叔伯兄弟,所以还主动提出要帮李志虎引荐,杜笑笑领着李志虎一起谢过,然后就让他自己跟着管事去了,自己回了后院找其他朋友一起玩。
中午吃了一顿多是山野美味的佳肴后,几个人相约要去山里逛逛,这大庄园旁骑马不足一刻钟的路程内就有一座山,这山因为挨着凤凰镇,而且又巧合的生长了很多的梧桐树,所以直接被命名成了梧桐峰。山不算高,但是树木茂密,植被丰富,物种也很多,倒是个打猎的好去处。而对于陪同一起来的严术也正好去寻摸寻摸草药。
杜笑笑和林泽渠这两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文人加上几个孩子就只好去看看山中风光,还可以跟着特意跟来的庄园里有经验的老仆去采摘些山野菜,菌菇杂食,倒也不空手。
一下午的时光在众人的欢乐共处中很快过去,晚饭时分往回走的时候,霍林和罗瑞锦的马上已经挂满了猎物,大部分是小的山鸡野兔什么的,大的只有一只小野猪,真的是小野猪,大概只有七八十斤左右,对于动辄三五百斤的甚而上千斤的成年野猪来讲,估计这小东西也就是个不到一岁的崽子。
只是这小东西个子不大,脾气到不小,围猎的时候很是费了些力气,甚至还把霍林的左手给蹭破了皮,还是罗瑞锦一箭射过去才解了围。
但即使这么多东西,收获却还是比不上严术,因为严术居然在这小小的梧桐峰上遇见了自己这几年遍寻不得的一味草药,叫做无叶草的一味药。
无叶草虽然名为草,但实际上却是一种球状的花朵,整个花体是由许多白色的细小四瓣花凑成的,这花和一般的花开的时候不一样,是在每天傍晚时分只开一个时辰。花开,无香无声,而且同一个地方她只开一次,花落之后,这株草药就跟着死掉了,若是错过花开的时候,这个地方最起码几年之内就不会再看到这个东西了。
严术和这花错过了几次,本来以为还要很久才能有机缘见到,没想到居然在这小小的梧桐峰找到了,也算是福缘了。刚发现的时候,严术开心的不行,因为这花正好是他要凑齐的一副古方的最后一味药,这古方难得,是调养治疗久病积弱之人的良药,不说能活死人肉白骨,但是延年益寿是完全能做到的。用现代话说,就是增加免疫力和抵抗力的好东西。
而且大抵是因为常年念佛,看起来慈眉善目的,从坐下开始,对每个跟他打招呼的人都微笑以对,杜笑笑看到坐在靠近主位的一些姑娘,因为他的温和都红了脸,恩,是一个中央空调型的。
挨着他坐的二皇子长得怎么说呢?是粗狂风的,眉毛黑且粗,冷不丁看过去很吸引人目光,眼睛有些细长,眯起来看人的时候好似不怀好意,鼻子倒是很挺,但有点儿鹰钩,嘴唇很薄而且颜色较淡,看上去就不太好惹的样子。他的皮肤比大皇子黑一些,大抵是因为喜欢练武的原因。穿了一身紫色镶金线的袍子,上面龙飞凤舞的不知道绣着什么花样,但是很繁密,这衣着,算是几个人里面最张扬的了。
四皇子就是原书的主角瑞王了,杜笑笑一开始坐下的时候就特意观察了他,发现他果然像原文所说的那样是个阳光正太的模样,眉清目秀,唇红齿白,按照现在流行的说法,就是小奶狗的类型,当然,杜笑笑知道这只是外表,这厮切开了绝对是黑芝麻馅的。
他穿了一件有些偏粉的衣衫,这种颜色一般男人不好驾驭,弄不好就会很娘炮,但是瑞王不会,他看起来甚至因此多了一些萌哒哒的感觉,杜笑笑觉得做不是自己看过原著,弄不好会被这人勾起母爱的细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