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节
作品:《我曾纯粹爱过你(手打)》 盛业琛心口一紧,下意识的问:“叶清?”
下一刻,一直坐在旁边隐忍的女人终于忍不住哭了起来。低低啜泣,最后泣不成声。她始终抓着盛业琛的手,那么执拗。
“别哭了,我没事。”盛业琛的语气淡淡的。他没有动,麻木的任由叶清握着他的手,那温暖的感觉让他感到陌生。好像一切都不是记忆中的样子。
明明这一切是他一直期待的,可是这一刻他心里却被巨大的失望填满了。
他期待是谁在照顾他?陆则灵吗?
他被自己的想法吓到了。
“你脑出血了,我以为我再也看不到你了,天知道我有多害怕。”
盛业琛努力的回忆这些惊险,可是他什么都想不起。
“医生死马当活马医,给你做了手术,血块取出来了,现在终于没事了,医生说你失明几年,不能一下子接触光,视力要慢慢的恢复。”
“是吗?”
原来真的和陆则灵说的一样,一切都回到原点了,他的视力恢复了,他的叶清回来了。这四年的一切像是一场噩梦,他终于从噩梦中醒来了。他又能回到从前了?他该庆幸吗?
拆掉了绷带,虽然视力退了一些,但是他是真的重新看到了这个世界,也看到了为了照顾他变得形容枯槁的叶清。
明明脸色惨白,却还是有一种空灵的美,夺魂摄魄。
是夜,疲惫的叶清睡在他的床上,呼吸平稳,他呆呆的睁大了眼睛看着她。她的曲线玲珑而柔美,足以勾起任何男人的欲望。他想他还是幸运的,又能做回一个正常的男人,他讨厌的人离开了,他爱的人回来了。
他翻了个身,去拥抱叶清柔软的身体。叶清醒了,嘤咛了两声,让他头皮发麻。他轻轻的抬手去解她的衣服,叶清睁着麋鹿一般让人心疼的眼睛看着他,全身都在颤抖着,却没有阻止他的动作。
这情形让盛业琛突然想起了陆则灵。他和她在一起的时候一直是失明的,不知道她到底是用什么样的眼神在看他。每次他脱她的衣服,她总是闷不吭声,忍受着他的发泄还努力的取悦他。
明明是干净的身子给了他,却被他说得连□都不如。
受了那么多难堪的对待,最后就那么悄无声息的走了。好像这个世上从来没有这么个人。
原来这个世界上所有的东西都是唯一的,叶清是唯一的,陆则灵也是唯一的。
盛业琛握紧了拳头,最后还是败下阵来。
他一件一件替叶清把衣服穿上,疲惫的躺下,难堪的捂着自己的眼睛,“对不起,我很肮脏,不配拥有你。”
叶清紧紧的揪着自己胸口的衣服,难堪的就要倒下去,她紧咬着嘴唇,最后鼓起了勇气说:“不,你只是认错了人,这一切不是你的错。是她骗了我,也骗了你。”
盛业琛的眼眶有些发热。
陆则灵骗了他吗?他受骗了吗?
为什么他到现在还是这么恨她?
如果是骗,为什么不骗一辈子?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某人给我打了个电话~给我买了礼物~我才恍然想起tmd明天是我的生日。。。
瓦擦擦擦擦擦!!我又老了一岁!!!!
不准问我多少岁!我永远16!!!!!!!!
☆、第二十三章
其实盛业琛不知道怎么样的生活才是他想要的。明明很清晰的看到了这个世界,却总觉得这一切都是不真实的。
每一个长夜漫漫,他闭上眼睛,沉浸在一片黑暗里,才觉得拥有了点滴的安全感。
复明以后总是不适应,总是无意识的在这个家里寻找着谁的影子。好几次醒来,浑浑噩噩的用冷漠的语气和叶清说话,虽然没有叫名字,两人却都知道这些话是对谁说的。
习惯真是致命的。四年,他的身心都习惯了那个唯唯诺诺谨小慎微的女人,可她却毫不留恋的离开了,自以为是的叫回了叶清,自以为是的觉得一切都回到了原点。
家里的家具都不是成套的,在现代装潢风格的房子里显得格格不入,从前他眼睛看不见,自然不知道陆则灵把他的家弄得这样滑稽。
亲手一个一个的撕掉了透明胶和海绵层层包裹的桌角、柜角。他撕了很久,太多了,真不知道陆则灵是怎样的好耐心一个个去贴。透明胶撕掉,可是那些东西上面却还是留着黏糊糊的痕迹,这些顽固的小东西就像陆则灵这个人一样,明明已经走了,却好像无处不在一样。
她走的真的很彻底,把这个家里属于她的东西全部收拾的一干二净,大约她真是怕了,所以不想用一丁点她的东西再去惹他碍眼。翻遍了整个家,最后只在抽屉的角落里找到了一个小巧的盒子。
和他平时所见的东西比起来,那小盒子可谓粗糙,上面烫银的工艺标识已经有些脱色,盛业琛把盒子拿出来,轻轻一打开。
里面是一对银戒,不是什么好看的花样,做旧的工艺,古旧的花纹,很朴素的一对指环,一看就是廉价的物什。
他想起那一次,和父母又因为资金的问题发生激烈的争吵,他最忿恨的就是和他们的钱扯上关系,可是失明后他什么都做不了,连自己都养不活,更何谈带着陆则灵?他只能任由他们自以为是的干预。
什么慈善事业?什么盲校?这一切不过是父母不愿别人议论他们这么优秀的人种却有个一事无成的瞎子儿子而做的掩饰罢了。他又何尝不知道,可是他只能硬着头皮做下去。时间太漫长了,他无法让自己一直待在家里,一直和陆则灵对峙。
憋了满腹的不忿回家,本就亟待一个发泄口,陆则灵却那么不偏不倚的撞了上来。
她买了个戒指,还堂而皇之的戴在无名指上。她难道不知道戒指是什么意义吗?
想起那次他粗鲁的抢夺和无休止的羞辱,心脏感同身受的疼了起来。
他不知道自己到底在想什么,只是鬼使神差的拿起了盒子里的那枚男戒,套在左手的无名指上,仿佛有魔力一般,他感觉无名指连接的血脉好像突然凝固了,直达心脏。
盛业琛有些疲惫的滑坐在地上,头靠着柜子,脑袋里有很多纷至沓来的回忆,没有画面,只有声音,可是一切却又仿佛是活生生的。
他正被往事搅的头疼,一阵手机铃声响了起来。不是他的手机,是陆则灵的,她走了却并没有带走,大概是真的不想再和他有什么联系。
站起来去接电话,这才发现原来已经相同的号码已经有了好几条未接,他按下接听键,却没有急着说话。相反是电话那边的人,急匆匆的噼里啪啦说一大堆:“陆则灵你这个过河拆桥的臭女人!你怎么这样!我给你打了多少电话你知道吗!为什么不接电话!”
盛业琛不说话,那端气急败坏:“喂!你说话啊!我给你机会道歉!”
盛业琛轻吐了一口气,半晌才说:“夏鸢敬,是我。”
这下轮到夏鸢敬沉默了。
“陆则灵呢?”
盛业琛低头看了一眼手上的戒指,缓缓的说:“她走了。”
“她去哪了?”
好像一口气提不上来一样,盛业琛有些无力的说:“我不知道。”
夏鸢敬终于不再平静:“你不准备去找她吗?”
沉默,死一般的沉默激怒了夏鸢敬,她在电话那端恶狠狠的说:“你真叫我瞧不起,拿她当什么?免费保姆吗?让她伺候你也该看看你配不配!”
说完,她凶狠的挂断了电话。
来不及思考什么,家里的门已经被打开了。叶清来了,她不知道从哪来的这个房子钥匙,隔三差五的总是来。
她拎着大包小包,笑眯眯的进来:“还没吃吧?我给你做饭吧!”
看着她轻车熟路走进厨房的背影,盛业琛的心跟着抽了抽。
“叶清。”他叫住了她,有些疲惫的说:“回去吧,别再来了。”
叶清的脚步顿了顿,半天才回过头来,明明带着笑容,眼底却有难掩的湿意:“我知道你恨我对你不信任,也知道你不能释怀这几年我的离开。业琛,我又何尝不苦?这几年我到哪里都在想你,吃饭想,睡觉想,做实验的时候都在想,毕业后我不敢回来,我没办法接受你真的不是我的了。”她的声音充满哽咽,一贯高傲的她终于在爱情面前低了头:“我真的很感激陆则灵把你还给我。业琛,我一直都爱着你,从前是我太年轻了,什么都不懂,轻易的放下,给我机会弥补这一切,好吗?”
叶清的眼睛黑白分明,不含杂质,她对自己的喜恶一贯知道的清楚,对人对事都很理智,甚至面对爱情,她也能分出轻重缓急。从前他深爱着这样的她,觉得这个世上再也找不出第二个这么自我的女人。
可是隔了四年,盛业琛却迈不出脚了,冥冥之中好像什么都变了,哪一边都回不了头了。
他到底想要什么?他自己也很迷茫。
陆则灵不算什么吃过苦的人,从小在父亲的抚育下,虽吃了些苦但都是生活和精神上的,物质上几乎没有被亏待。这几年为了盛业琛她和父亲的裂缝越来越大,好几次她去见他都被他避之门外,后来他干脆搬了家,怎么都不肯认她这个女儿。
那时候她的想法真是简单,剪不断的血缘割不了的亲,打断了骨头还连着筋,爸爸和她的矛盾总会化解的,只是时间的问题。
时至今日,她离开了盛业琛才知道当初的选择到底失去了什么,而当她恍然发现的时候,一切已经来不及。
连着两天都没有找到工作,为了节约这两晚她都是花的十五块钱在网吧度过的。
拎着包,她有些忐忑的站在这间酒吧门口,中午十一点,酒吧还没有开始营业,进进出出的都是工作人员。她最后看了一眼贴在门口的招聘启事,最后大着胆子走了进去。
招聘琴师,包吃包住,可全职可兼职,这对她来说实在是极致的诱惑,虽然这个地方她并不喜欢。
走进去以后她倒是有了一些改观,这间酒吧是清吧,没有什么鱼龙混杂的人,装修风格也非常小资,此刻没有客人,哪怕只是休整也放着悠扬悦耳的歌曲。
她一进来,一个老板娘模样的女人迎了过来:“请问你有什么事吗?”
陆则灵小心翼翼的鞠了个躬,彬彬有礼的说:“我想来找工作,我看到你们招琴师,我想来试试。”
那女人上下打量着陆则灵,最后用下巴点了点不远处的钢琴:“去试试吧。”
四年了,当陆则灵掀开琴盖,看到那熟悉的黑白琴键时,她忍不住虔诚的用手摸了摸。这四年她都没有碰过琴,虽然她无聊的时候会在厨房的流理台上敲动手指,回味钢琴的滋味,可是那都不是真的,此时此刻,她失去了一切,却碰触到了她曾经醉心的钢琴,其实生活待她不薄。
手指生涩的触在琴键上,陌生又熟悉,她太紧张了,手又生,不过弹了个中级曲目就错了好几个音,等她从钢琴上下来的时候,那老板娘看着她笑了笑,她问她:“你真的学过吗?”
一句话把陆则灵问的面红耳赤:“对不起,其实我已经四年没弹过了。”
老板娘了然的看了她一眼,最后视线落在她拎着的布包上,“离家出走吗?”她笑了笑:“大学生?”
陆则灵没有回答。
“你这样的技术,说实话我是瞧不上的,但是看着你我想到了曾经的自己。所以,恭喜你,有了新的工作。”
……
陆则灵被安排进了员工宿舍,说是宿舍,其实只是一个小小的租住屋,一套三室两厅的房子被隔成六间房,一间房住两个人,她的室友是酒吧的服务员,齐刘海大眼睛,瘦削的下巴,长得像电影《失恋三十三天》里的女主角白百合,恰巧她又姓黄,所以大家都喊她“小仙”。
白天不营业的时候她就在酒吧里练琴,她是弹古典派的,对流行歌曲不是很了解,练得也格外勤奋。
酒吧的老板娘很年轻,大概刚刚三十岁,看上去世故又精明,相处后才知道她原本是音乐学院的学生,后来辗转的认识了这间酒吧的老板,两人在一起七八年一直没有结婚,但是大家都默认了她老板娘的身份。
而酒吧的老板,陆则灵工作了快一个月后,才第一次见到。
也许是对老板娘的印象太好,她对老板的想象也相对比较美好,所以当那个身材发福发迹线很高的男人出现在她面前时,她还是忍不住为老板娘感到惋惜。
晚上回宿舍后,陆则灵辗转反侧有些睡不着,小仙被她吵得也睡不着,索性翻了个身和她聊天。
“今天你见到老板是不是很失望?”
陆则灵笑了笑,没有否认:“没想到是这样的人,和老板娘很不般配。”
小仙笑着:“我第一次看到的时候也这么想。老板娘那么漂亮。”她叹了一口气:“你不知道的事还多着呢,其实……”她压低了声音:“其实我们老板有老婆了,以前有个女人带着孩子来过,不过后来又走了。”
陆则灵脑海里晃过老板娘那张美丽而精致的脸,有点难过。
小仙见她不说话,好心提醒她:“反正你离他们都远点。”
“为什么?”
小仙想说什么,最终什么也没说:“没什么,睡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