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3节

作品:《不小心,搞大了!

    “后来……我就更小了……她们太老。”
    周姑娘一头杵在桌上。
    顾绍这话说的诚恳而符合实际。一开始大家都在同一起跑线上,相差不多,后来他变成了刘翔,一路跨栏跳级,同年级的年纪都比他大,随着他每一次跳级,这代沟也不断扩大……
    其实吧。他看着周小琪,心想,身边有这么一个青梅竹马,谁能不动点什么心思,说没想法,那自然是骗人的。
    可是这姑娘没心肝,抛了绣球给他,却娇羞地说:“我还少一个牧师。”
    牧师就牧师吧……她想让他做什么,他就做什么好了。
    对周小琪的感情,他也说不清具体是哪一种,可能亲情更多一点,也可能是爱情。她第一次来月事,都是他帮她买的卫生巾,用自己的校服外套帮她遮羞。她对他的感情,大概也是兄妹之情多一些。
    周爸爸却挺喜欢他。大学毕业的时候,他找他谈过话,问他对小琪的感情。那时候他给不了一个肯定的答复,周爸爸给他时间考虑,甚至花了不少钱栽培他。
    “你也不必有什么心理负担,就当是我在投资,以你的能力,以后会加倍还给我的。至于小琪……其实你们也都还小,我现在问是早了点。”
    说早也不早,如果那时候他就点头,说他喜欢小琪,或许以后就不一样了。从书房出来,他拐去客厅,看到客厅电视开着,周小琪却趴在沙发上呼呼大睡。
    ——谁娶了她,应该会很幸福吧。
    也只是那么一个念头闪过脑海。
    以为是距离太近看不清感情,所以选择了离开,选择了继续深造。在欧洲,异国他乡,冬天的时候雪下得很厚,他一个人去了挪威,去了芬兰,冻得浑身舒畅了,又恍惚想起那双温软的小手。
    小手的主人写给他的信里提起一个叫秦征的男人。
    他似乎回来得太迟了一点。
    周惟瑾忿忿不平地对他说:“大琪明明跟你才是一对的!”
    他拦住他的话头:“秦征对她很好。”
    一开始顾绍想过,如果他对她不好,如果只是贪图她背后的亿万身家,那他就把她抢回来。去x市出差的时候,他看到她笑嘻嘻地牵着他的手,把手放进他口袋里取暖。那个叫秦征的男人,看着她的眼神虽然无奈,却藏不住眼眸深处的一点柔情。
    她过得很好。
    周小琪这个姑娘,长得憨实,看着她笑起来的样子,很少有人能狠下心来为难她。就是顶着这么一张人畜无害的脸蛋,骗得无数英雄折腰。
    看完李宗吾的《厚黑学》后,顾绍觉得,周小琪要早生个千八百年,也是刘备那样的一方霸主了。厚而无形,黑而无色,面对十八路诸侯的羞辱可以泰然处之,坑蒙拐骗暗地里欺负人还让人觉得她很厚道。
    聪明的人知道怎么装傻,有智慧的人懂得如何快乐。
    顾绍觉得,自己比周小琪,还差了那么一点。
    周惟瑾问他:“你就一点都不喜欢我姐吗?”
    顾绍悠悠喝了口茶,一副提前退休的老教授模样。“你小孩子,懂什么。”
    他当然是喜欢她的,不过这个世界上很多问题虽然只有唯一解,但是解法却可能有很多种。他是喜欢周小琪,不过这种喜欢不纯粹,或许亲情多一点,他不执著于爱情,不能成为她的幸福,就帮她追求幸福。
    她开心的时候,他陪着她开心。
    她不开心的时候,就让秦征去哄她吧。
    这么说来,还是当大哥轻松一点。
    顾绍心满意足地点点头。
    第四十九章 周惟瑾
    我知道周惟瑾很不喜欢我,这种不喜欢更多的是因为我知道他一些不为人知的过去,或者说,见证了他成长的全过程。对于这一点,我无比肯定,不需要用一个程度副词“可能”来修饰。
    我是老师眼中的三好学生,内外兼修的优等生,文娱活动的主持人,省优秀学生干部,而周惟瑾这个人,除了心眼不坏哪都坏。当然,这是指初中以后,小学的时候,他还是个乖乖仔。
    那时候他坐在我前面,比我矮半个头,做操的时候男生一排女生一排,他在我旁边,我总是用一种不经意间发现他的眼神,惊奇地说:“啊,你也在这里?对不起啊,太矮了没看到。”
    妹妹头周惟瑾就会很受伤地瞪我一眼,薄薄两瓣唇紧紧抿着,泫然欲泣的样子。殊不知啊……他这样子让人更想欺负他……
    周惟瑾的姐姐周小琪是个彪悍的学姐,在她的同龄人中,她还算是比较娇小可爱的,只有到了我们低年级才能作威作福。周惟瑾长得漂亮,深受女生欢迎,在男生里就不怎么吃得开了,总是被调戏的对象。周小琪放学后会来接她弟弟,一开始还有个长得也很好看的男生,后来他升上初中,就只剩下这两姐弟了。周惟瑾被人欺负的时候,周小琪就操着扫帚大杀四方,跟那种嘤嘤哭泣说“我要告诉老师”的女生很不一样。
    她是这么跟周惟瑾说的:“你要是报告老师他们以后就更看不起你了!”
    那时候我就觉得,周小琪挺有想法的,周惟瑾倒是真挺傻的。不过傻一点好,自作聪明的男生太多了,我也喜欢他傻傻的好欺负。
    周惟瑾这个人,是各种悲剧的集合体,集中体现在他的名字上——我是指,被罚抄名字的时候。这种时候他就非常羡慕我,揉着酸疼的手腕抬头看我说:“我跟你换个名字,你又不用抄名字。”
    我负责监督他,用鼻尖扣了扣桌面说:“我可以允许你随我姓。”
    我姓丁,名宁,比划算不上少,但他的名字,呵呵……估计小学六年他认得的比划最多的字也就是瑾了。
    我看着他那悲愤的小脸,忍不住说:“不如,你改名叫周二?反正你也排行老二,一生下来就是别人的老二,很辛苦吧。”
    这孩子真是被他姐姐欺压惯了,任我百般调戏,他自泪眼汪汪。
    三年级的时候,先进带后进,学校又引入了英语课,他家大姐升上了初中,他举目无亲,学业一落千丈,先进带后进活动中,班主任把他调到我旁边。
    他背着书包,还颇有些犹豫地看着我,我对他友善一笑,他反而更怕了……
    这件事实在有些莫名。我自认做人挺成功的,至少老师们都疼我,同学们都佩服我,我对周惟瑾也算厚道,除了偶尔口头上欺负他几句,也没给他穿过小鞋,他怕我实在不应该。
    但好歹算是和平共处了。
    有钱人家的孩子总是穿得特别齐整,他们家又有保姆伺候着,每天衣服都不一样,半个月没重过样。他一开始还算是安安静静,看上去也是聪明样,奈何成绩就是提不上去,发挥极其稳定地垫底,连我都救不了他。有时候真相掰开他脑袋看看里面是什么构造,顶着张那么漂亮的脸蛋,原来真是绣花枕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