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节

作品:《[综]女主难为

    为了你的自由,连我的命都不想要了。这若是让以前的王怜花看到,估计都会笑掉大牙。他已为了她,变得不像他。以前的他就最讨厌勾搭上的女人因为恋爱而换了个样子,只会令他觉得烦躁,觉得保鲜期已过,可以猎艳别的对象了。
    但是,这一次,却是轮到他自己了吗?天道好轮回,苍天饶过谁。
    王怜花从于凛凛手里拿过瓷瓶,将药含入嘴里。他清楚地明白毒雾无解,服下的不过也是暂能压制毒素蔓延的药物而已,不过这都是饮鸩止渴。吃下这药,也不过能维持最多两个时辰罢了,两个时辰过去,这毒素只会爆发得更加剧烈。
    但他,即便知道,也义无反顾。
    中毒究竟有多深。明明他该是什么都不在乎的浪子,明明他该是将人心玩弄掌心的千面公子,明明他拈花惹草也绝不会留恋半分的。
    谁让他单单,败给了她。
    第一次,输得心服口服,这么甘心。
    你让我学会了爱情,而我为你的自由献出生命,是我心甘情愿,所以,不要牺牲你的自由来救我。强大的意志力令王怜花苏醒,他握着她的手,心中感慨着这大约是最后一次感觉到她的柔软和温暖,坚持吐词清晰。
    “我更……希望,你自由。”不要忘记这件事啊。
    等到王怜花再醒来的时候,场面变得一片混乱,躺在榻上的朱七七,围在她身边的众人,白飞飞绝望颤抖的眼神,手指颤抖地给她喂药,眼泪肆意流淌在她的面颊,她抱着朱七七的身体不让任何人靠近,声音有如困兽。
    “不要……不要……!”白飞飞紧紧抱着朱七七的身体,将脸埋在她肩膀上,细声细语地哀求:“是我的错……是我的错!不要走,不要走……!”她的眼泪不停地从眼角流下来,打湿了朱七七的肩头,她从未流过这样多的泪水,全为了眼前这人而流。
    就这样过了一炷香的时间,一个熟悉的声音响起——“唔……沈浪……沈浪……”
    是熟悉的声音,却已经不再是熟悉的人。
    白飞飞有如中了一箭一般浑身僵硬,任由朱七七从她的怀里挣脱了出来,而朱七七在看见沈浪时眼睛一亮,整个人从床上蹦了起来,飞速地扑到了那人怀里,手握成拳不停敲打着沈浪的胸膛。
    “你这个可恶的家伙!你到底去哪儿了呀!你知不知道……知不知道我差点死了呀,你这坏蛋,狠心肠……”她还在持续不断地喃喃自语,白飞飞脸上的表情却有如面具一般脱落,毫无表情,目光呆滞,仿佛已僵立成动弹不得的人偶。
    白飞飞这模样看着实在可怜,不过王怜花可没多余的心情去同情她。比起她,果然还是自己更可怜一点吧。爱情就是这种东西吗,为了所爱之人,自己的心情可以忽略,只为了她而考虑。
    就连现在,他所想的也是,她是否已经自由,又是否有过一点点的留恋呢。
    王怜花的初恋,大抵还未盛开,就已夭折。
    后来,王怜花留下了一本《莲花宝鉴》就远赴岛外一人居住。在一人泛舟湖上时,他也不由想着,若是她也对他有丝毫感情,他也愿为她舍弃整片花丛,只守着她一人度过。
    而如今,她不曾爱过,他却孑身一人,再无心动之人。她在,他守着她。如今她已不在,他却仍守着她,不离不弃。
    ☆、第123章 番外拾金无望
    金无望以前以为自己剩余的人生会如自己打算的一样,为柴玉关一直效命到被杀掉的那天。他从来都是个恩怨分明的人,所以欠谁的,谁欠他的都分得清清楚楚,他清楚地知道自己欠柴玉关的,用上命来还也是还不清的。
    他以为自己会一生都忠于柴玉关,最终受尽唾骂而死,但是他没想到,他遇见了于凛凛。究竟是一生的幸运还是劫数,就连金无望自己都说不清楚。
    一开始和朱七七是有过一面之缘的,那时这少女还和沈浪在一起,明眸善睐,耀眼得如太阳一般,火热的性子,敢爱敢恨。那时的金无望对她还没有过什么想法,明眼人都能看出她与沈浪是一对,就算不是一对,她的那颗心里也只有沈浪才对。
    金无望被沈浪所擒,对方却一不利用他找出快活王所在,二又不杀他,大仁大义地放过了他。因此,金无望认定沈浪是真爷们,铁汉子,从此以后,他便对沈浪心生佩服,心甘情愿帮他的忙,即便是夹在沈浪和快活王之间为难也无所谓,因为他觉得沈浪也是这么想的。金无望是真心将沈浪当朋友当兄弟,自然不可能对朱七七有什么觊觎之心。
    直至他发现朱七七换了个人。一开始的违和感暂且不论,金无望当初只觉得这是朱七七和沈浪之间的事情,他不需要插手置喙,他只需要在沈浪需要帮忙的时候,伸手帮上一把就好。像他这样的朋友,实在是无论谁都想有的。
    金无望并不觉得自己的人生会与朱七七,不,是与“她”有什么交集。
    直到他帮忙沈浪监视展英松他们回到仁义山庄,展英松他们遭遇意外入庄即中毒而亡,而他则因着快活王财使的身份被盯上,被围攻。
    即便他用暗器伤了冷家三兄弟的其中两人,但这江湖八大高手可不是吃干饭的,就连自己那个弟弟,也是恨不得盼着自己死的。金无望觉得自己凶多吉少,可能他的人生就要提前结束在此刻了,不因为柴玉关而死,却是因为沈浪而死。
    到底也是值了。金无望本是这样想的。
    可是她却误入了战局。就算是因为沈浪,金无望也是想救她的。但令他万万没想到的是,反而是他被她所救。
    她打马在众人身前走过,飞速地踢开了金不换打开了围殴的缺口,从马上飞驰而下,朝他伸出了手。那一刻他是愣住的。他从未见过这样的女子,心中却更加确定她并非是朱七七。朱七七向来是等着别人来救,什么时候又只身主动来救人。就算她有这样的勇气,也没这样的武功。
    但眼前这女子,却毫无芥蒂地冲他伸出了手。这世上,第一个向他伸出手的人。金无望的脑海里飞快地闪过这想法,在回过神时,他已经握住了她的手。
    人总是敌不过自己的本能与*。他即便不想拖累于凛凛,却也克制不住地想要握住这第一个朝他伸手的人。
    她的轻功很好,即便带着他,也速度很快地飞身上了马背,紧接着他们从这围杀里疾驰而过,杀开了缺口,带起一阵兵荒马乱,狼藉遍地。她手中无剑,却比有剑更为坚决更为凌厉。
    金无望说不清楚那是种怎样的感觉。大约是,这么多年将自己看成是一颗棋子一个道具,在那一刻,深深地感觉到了自己是个人。
    比成为沈浪的朋友兄弟,比认定要帮助沈浪时,还要深的感觉到,原来我还是个人。
    在那一个夜晚,金无望第一次靠近了于凛凛的心。却也大约是最后一次。
    她们联合起来要对付快活王的事金无望知道,但他却装作不知地隐瞒了这件事情。在这件事上,他就背叛了快活王,犯下了知情不报之罪。
    而在于凛凛被困囹圄时,他仍然是背弃了自己的人生目标,背弃了自己的信仰与坚持,背弃了一直以来的执拗,救下了她。在那一刻,金无望觉得无比痛苦,他一向是说到做到的,却因为她,变成了做不到。
    以死谢罪也不足以偿罪。金无望是这样想的,但即便有如在油锅里煎熬的痛苦着,他也从未后悔过救她这件事。
    起码,我会用命来还你这件事,我会做到。
    金无望没指望快活王不会知道这件事,但是快活王却真的放过了他们。大抵是因为快活王也知道,即便他放过了他们,金无望自己也绝不会放过自己的。
    所以金无望又回去了,他打算在快活王身边领死。但他千想不到,万想不到的是,快活王不让他死。金无望以为,他曾经背叛过,是已经没有任何信任可言的,所以他的价值应当只剩下了死。没想到快活王却并不这样想,对于快活王而言,一个活的财使自然比死的要更能利用。更何况,他压根就没让金无望彻底带走于凛凛,于凛凛还在他的监控范围内,这个女人牵动着金无望和白飞飞,这让快活王觉得于凛凛更好用了。
    但是没想到的是,白飞飞动手了。而于凛凛又恢复了自由身。
    计划终究是成功了。金无望叹了口气。他的背叛之名终于已落实,他终于没了任何苟活于世的资格。不过……不过,他竟然会这样舍不得。
    若是在遇见于凛凛之前,有人对金无望说,喂,金无望,有一天你会十分怕死,会为了活下来不择手段。金无望肯定会不屑一顾。人固然都是怕死的,他也不例外。但是,金无望早已做好了死的准备,所以,他即便怕,也不会有多怕,更不会不择手段地活下来,因为他早已做好了赴死的准备。
    他回头望了一眼于凛凛,想闭着眼也投入火海的,但这时,身穿嫁衣的白飞飞带走了于凛凛。金无望停下了步伐。说不清楚是什么驱使着他,但他觉得自己不能就这样死去,他曾许诺过,要护她一世安全,让她安稳自由地活着,找个她喜欢的也喜欢她的人,快乐地活下去。而他只要作为影子,静静地守着她就够了。
    所以,一旦于凛凛有危险,他就没法抛下她赴死。在那日她救下他之后,他就已将她当做必须背负的责任,而他……竟也在享受着这责任。不为其所扰,反为其所幸。
    他本是独自追踪着于凛凛的踪迹的,但在王怜花提出合作的时候,他毫不犹豫地答应了。王怜花是不错的人选,他能看出来这个人对她的真心,而这个人皮相出众,惊才绝艳,也是良配之一。反而是沈浪,他心中的是朱七七,反而配不上她的。
    金无望想作为影子,帮助王怜花救出于凛凛。王怜花是救她的英雄,而他只是那光芒下掩藏的影子。但他心甘情愿,毫无抱怨。因为就连他自己都是这样想的。
    何德何能,得到她的喜爱,还不如看着她喜爱别人,看着她幸福。
    他爱的太卑微,但他却从未有过不甘。
    即便不甘又如何,他连她的指尖都配不上。白飞飞在报仇成功之后已然入魔,她太过自私,比起喜欢她,更多的是喜欢自己,金无望不会放心。
    大约在救出她之后,看着她与王怜花幸福,他就能够功成身退,以死相报快活王的恩情了吧。再怎么不舍,也得与她分离。
    但令金无望没想到的是,王怜花竟也抱着相同的想法。他知道自己中了毒雾活不了了,干脆就没想着活,痛快地将于凛凛托付给他,就要独自赴死。
    于凛凛却看破了这一点,救下了他。
    但,若是要救助王怜花,却只能依靠白飞飞。就不能在白飞飞给出解药之后杀了她吗?金无望握紧了手里的匕首,却没有出手。因为他知道答案是否定的,于凛凛不会下手。
    而白飞飞仰仗的,也是于凛凛的不下手。
    金无望那时还只是想着,不过是再救一次罢了,这条烂命他本就没打算再要,当初就不该为了撮合于凛凛与王怜花而让王怜花前往幽灵宫的,反正他不打算活下来,那时就该他去,赴死的会是他,而最后她还是会幸福,不会再落入白飞飞手里。
    不过一念之差,金无望痛不勘言。
    他从没想过,于凛凛会用这样决然的方式道别。于凛凛微笑着与白飞飞拥抱时,金无望站在白飞飞的后面,捏着手里的匕首紧了又松,松了又紧,他心中是想着即便被她怨恨,也要为她的自由而杀了白飞飞的。没想到,她却先一步对自己动手了。
    她在倒下之前,口型开合对他说着什么,金无望用心凝望着她,竖起耳朵听着她的声音,最后他听出了她的话。她说——
    “活下去。”
    金无望的眼泪忽然流了下来。他一向是个流血不流泪的铁汉子,但在这一刻,他忍不住潸然泪下。她放弃了这个世界,却教他活下去。
    在看见于凛凛倒下的身体时,金无望只觉得脑子里一片空白。她是为了自由宁愿死去吗?是用自己的死去来换回朱七七的回归吗?还是……即便服下毒药,她也不会死,灵魂自由地飞往了别的地方?
    金无望更想她的选择是最后一个选项。他难以接受,她已经死去。但是,对他而言,对再也看不见她的他而言,她活着或是死去,又有什么区别呢。
    一直想着要赴死的,她的一句话像是诺言,更有如束缚,紧紧地扼住了金无望,他无法再选择去死,因为她说要他活下去。
    其实他已将命还给她,所以她的话他是不必再听的。
    但是,做不到。她的话语宛若魔咒,最后的遗言,他控制不住地去遵守。即便活的有如行尸走肉,他也要按着她所说的,活下去。
    金无望在剩下的人生里曾无数次地想起那个与于凛凛在山洞里度过的那个夜晚,他记得她曾与他说过,“别总露出这副生无可恋的脸啊,人生这么长,总会遇见一两件值得期待的事情的。”
    当初的金无望还没咀嚼出这句话的意味,但她死去之后,他却理解了这句话。遇见她,就是他这一生最值得期待的事情吧。他活了这么长的时间,从最初的意气风华,恃才傲物,到之后为柴玉关所救,为柴玉关而活,认识沈浪等等,这么多的虚度年华,这么多的浑浑噩噩,原只是为了与她相遇罢了。
    可既你已不在,这世上哪里又会有令人期待的事情呢。人生这么长,我却早已预料到剩下的痛苦。即便无比煎熬,我也会按照你所说的,活下去。
    在于凛凛离开,朱七七回来之后,白飞飞几乎成了一具行尸走肉,很快她回到了幽灵宫。之后的消息已经很少传出,不过江湖上有消息称她和一个男人生下了一个孩子,那孩子名为“思归”。
    而金无望则解决了金不换,果然从他处得到了朱八的消息,将他救了回来。看着朱七七与弟弟相逢而喜极而泣,金无望不由想起了离开的于凛凛。
    她明明不是朱七七,却为她而担心着朱八的安危,或许她从不曾想占用任何人的身体,只不过,不得已而来,又用这样决绝的方式而去。来得悄无声息,走却如此轰轰烈烈。
    自己走了,却还要让别人活下来。这个人是怎样的任性,可他却真的执拗地顺应了她的任性。是她留下的最后一句话,所以,怎么能真的无视。她总是吃定了他啊,金无望想道,可悲的是,他心甘情愿被吃定。
    王怜花曾问过他为什么一定要按照于凛凛的话而活着。
    金无望想也没想,只说了三个字——
    “我乐意。”
    乐意为她而死,也乐意为她而活。
    ☆、第124章 壹壹肆成珠裕邻
    于凛凛再度醒来之后终于是脱离了朱七七的身份了,她不由松了口气,不想,这口气松到一半,她就僵住了。从桑拿房里坐起身来,她囧囧地抽了抽嘴角,摁了摁太阳穴。天哪,又是一身的欠债,和当初车恩尚的时期真有那点儿那么异曲同工。不过,这个原主借的可是黑社会的钱,目前……正在被追杀中。要不是黑社会智商低,妥妥儿的现在她就被绑了麻袋扔去喂鱼了。原主倒是挺实诚一钱串子,这借钱的人是她这原身的父亲,一旦沾上毒瘾,无论多少钱都不够花的。但原身因为从小被父亲一个人辛辛苦苦拉扯长大的情谊,一直兢兢业业地赚钱给父亲花,只可惜无论赚多少也抵不过这父亲花钱如流水的现状。
    不过如今,原身的状况并不是很好,她被困在济州岛这一方小小的土地上,还被黑社会追杀,这飞机场也被黑社会的人专门守着没法去,简直就像是陷入了猫抓老鼠的窘状。
    不然……易容术?
    她刚从朱七七身上脱离,应当学会了王怜花的【易容】技能才对吧?可是,如今却是一点头绪都没有,若不是【易容】的话,那又是什么技能呢。
    “小姐,您要结账吗?”一个尖刻的女声响起,于凛凛尴尬地走出桑拿房,身上的钱包里只有可怜巴巴的两张万元韩币了,结过账之后,身上就剩下几千韩元了。几千韩元就相当于人民币几十块钱而已啊,这连住一晚的钱都没有啊。
    正在于凛凛抓着钱包里这几千韩元发愁的时候,一个男声叫着“她在这里”就听见一堆脚步声正在往她这边冲。于凛凛方一抬起头来,就看见一大群“黑西装”正气势汹汹地扑了过来。
    “抓住她别让她跑了!她可滑溜的很!”于凛凛倒是没急着逃跑,轻而易举就被走在最前面的一人抓过了手腕,这边离景点区比较近,一大堆日本游客从他们身边路过,颇有躲得远远的样子。
    于凛凛刚想说话,一个人忽然从斜里冲了过来,一脚踢开了抓着于凛凛手的那人,仅仅凭一人就挡住了来势汹汹的黑西装们,于凛凛被这神转折都看得愣住了。
    她是实在没想到还真有这么多管闲事的人,本来她确实是想问一下欠条状况,具体的欠款之类的。不过,就这些黑社会,估计也没法好好说话,所以于凛凛的想法也确实与这人异曲同工,那就是用暴力简单粗暴地让人说话。
    之所以敢对黑社会都用暴力,一是原主已经作死得不能再死了,二是这群人智商是真的低……不过,没想到忽然冲出来实行个人英雄主义的男人,把这一切都化为泡影了。
    于凛凛刚想走上前说几句,那人已经把那群“黑西装”们揍得东倒西歪,接下来直接就强行拽过于凛凛的手,扭头冲她丢下一句“快跑”就拉着她跑了。
    于凛凛:……我想揍他可以吗?
    事实上,没等于凛凛想出以上问题的答案,她就被塞进了一辆敞篷车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