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节
作品:《尚书大人,打发点咯》 连喻冷哼。
“陆时雨当年以活人祭祀,以婴孩祭炼丹丸饲养蛊虫,雁南的百姓终日过的提心吊胆民不聊生。你们所谓信奉,只是你们一个人的信仰,却要整个城镇的百姓为你们献血捐肉。至于你落魄至此...”
他单手支头,挺认真的打量了一下陆兆丰。
“我看过你被通缉时的画像....其实你自毁容颜是对的。”
那张脸还不如现在烂的这张好看呢。
陆兆丰常年的不说话,对于跟人打嘴仗,他根本不会。兼之连喻是个中里手,更加气的他急火攻心,当下也不再废话,双手揣在袖口里,也不知道念叨了个什么,猛然一甩,竟是放出了无数巴掌大的毒虫,密密麻麻的朝着众人爬了过来。
连喻沉着应对,一面吩咐皮皮将方婉之带走,一面将众人带到他的身后。
再一观那毒虫,个个通体黑红,触须都挂着倒刺,圆壳,八足,爬动的动作十分迅速,密密麻麻的一团。罗盘儿未及抬远的尸身一瞬之间便被它们啃的只剩下一具枯骨,甚至能听的见皮肉分离的撕裂之声。
跟在连喻身边的,还有不少军中校尉,这些人都是带过兵的,然而见到这样的场景也不由背脊生寒。
这是怎样的一群毒物,竟然有着这样吃肉食血的阴毒。
毒虫汹涌而至,罗盘儿的手下吓的四散逃离。然而只一瞬,却是全部都动不了了,随即恍若被什么牵制了一般,硬生生的挡在了毒虫之前。
再细看去便会发现,他们的脚尖都被扯的很高,竟是被数十条透明丝线远远操控着。
而线的另一头,正是从连喻的五指之间甩出来的。就见那双骨节分明的手指不时轻点在小几上,带着些规律,又不像有规律,如弹琴一般。毒虫却在那十七个肉盾之前进退不得。
“傀儡阵法!!”陆兆丰惊愕“你是澜卿!!”
说起江湖之中,应该说无人不识澜卿公子,但是有没有几人真正见到过他。众人都知晓
点花阁阁主绕不正擅用傀儡之术,很有些邪门的做派。澜卿作为他的亲传弟子却是青出于蓝,一身簪花落叶的本事,轻功奇绝。为人却比他师父还要不着调些。
没人知道澜卿的真实身份是什么,只知道他十五岁出师门,十七岁便销声匿迹了,不想他竟然就是连喻!!
陆兆丰的高呼十分的刺耳,喉咙里传出的嗓音粗噶干涩。然而还未待他再有机会发声,连喻已经骤然出手,单脚轻点,一记掌风直向他面门袭来。皮皮则迅速在地上撒上一层药粉,毒虫四散逃离,再无力气再动。
陆兆丰接连后退,虽也有些身家功夫,到底他祖辈传下来的都是些装神弄鬼的把戏。毒虫死了,他的本事也就没了,加之连喻的速度极快,根本来不及躲开,只能生生受了那一掌,筋脉尽断。
陆兆丰本来就是将死之人,这一记掌风下去,哪里还有还手之力。他知道自己的气数尽了,吐出来的鲜血都是浓黑一片。他吃了无数的毒虫,手上沾染过无数毒粉,临到最后,还念念不忘的自怀中掏出一颗五毒散塞进口中。
他说:“我死了,做鬼也不会放过你们。”
连喻接过皮皮递过来的火把,直接将他跟毒虫一起烧了个一干二净。
做鬼?
这世间上的人,从来都只能活一次。陆兆丰信奉了一辈子的鬼神之说,竟是到死都执着于这份痴念。
他倒是不介意看看他死了之后会变成什么样,只可惜,天道轮回,他这样的人,恐怕死了,也就坠了地狱了,连轮回都谈不上。
☆、第五十五章 日子不过了?
一个不眠之夜,最终结束了花果村长达十年之久的无尽轮回。宫老爷子率领众村民傻傻站在宅子口,将里面的场景尽数收进,却是统一的没有说话。因为不知道应该说什么。
对于暗无天日的折磨,他们似乎已经疲惫了,呆滞了,进而看到阳光拨开乌云照射进来的时候,亦然是有些怕的,怕这样的日子还会在某一天周而复始。
刘凌踮着脚尖走过一地的毒虫残骸,特别的嫌弃,生怕粘在自己的皂靴上。面上应该是想要摆摆王爷的架势,面对着众人,学着自己的亲爹展现出一点皇恩浩荡。然而他是没读进去过多少书的,肚子里很空,讲不出太过文绉绉的东西。只能挠着脑袋说。
“都没事了。朝廷是记着你们的,你们以后也要多多向着朝廷,要记得,谁才是你们的救世主!”
神色肃穆,嗓门高亢。
村民们下意识的跪倒在地,依旧没有任何欢呼雀跃之态。他们被奴役的惯了,时间长了就只会跪,不管是谁,能让他们活下去的,就都是神仙。
他们当然也是感恩的,只是不懂得怎么去说。刘凌觉得反响不够热烈,嘴上又是词穷,再抬眼一看连喻,正坐没坐相的窝在椅子上喝阿桃端来的茶水,模样很有些没心没肺。
他似乎总是这样寡淡,寡淡到近乎没有一点人情味,救了人也不得意,死了人也伤怀。刘凌看不下去,忍不住狠拍了一下他的肩膀:“诶!你倒是说句话呀。”
连喻便坐着了身子,神色恹恹的说:“离天亮还有几个时辰,都回去歇着吧。太阳升起来不是还有地要更?我瞧着王三家的苞谷就种的不错,走的时候给我拿两斤。”
一席说的比刘凌还要没学问,村民们却是从怔楞中回了神。
是了,他们还有苞谷要收,田里还有土地要更。他们的日子还要过下去,从今以后再也不用信谁,就过自己的。那才是他们的小日子,那才是他们该坚持的信仰。
宫老爷子颤颤巍巍的走过来,巴着脑袋问连喻。
“大人,那咱们身上的降头可是真解了?”
连喻便在死去的罗盘儿的护法身上撒了一层药粉。
只肖片刻,那个东西就蹭的一下坐了起来,吓的众人一溜烟的往宅子外头跑。
连喻见人都跑走了,又在上面捻了一层粉末,那人就又倒下了。
他说:“苗疆蛊术多年来为人所信奉,我不想说它是否真实存在,只想告诉你们,陆兆丰和罗盘儿所用的皆是药物相生相克之理,有的歪打正着,有的挂着些邪门,至于降头是否根除...只要人心摆正了,也就百毒不侵了。”
而后像是再要展示一遍似的,又让那护法站了起来,吓的众人又是一阵后退。走了没几步又躺下了,再站起来,再倒下,像是捏着个玩具的半大孩子,吓唬的村民不亦乐乎。
方婉之向来知道这货帅不过三秒的性子,眼见着他玩儿的得了趣,横眉立眼的一扯他的袖子。
“还闹!滚回屋里睡觉去!!”
次日清晨,又是崭新的一天。
恍若空城的雁南城第一次迎来了吵嚷的人群。他们不在花果村住了,都搬回了城里,罗盘儿不伦不类的铁锹阁倒是还矗在那里,只不过没人再来供奉他,听说是要改成学堂,宫老爷子出钱,他跟连喻说,这是他这辈子花的最舒坦的一次银子。
连喻未置可否的打了个呵欠,转身跟刘凌上了小阑山。
他们还是要挖陆兆丰的祖坟的。不过提出这个建议的不是连喻,动手挖坟的也不是他,所以他还是秋风寄月的美男子。
迎着小阑山的山风,连喻一席月白广袖被风吹起,淡淡站于树下的模样,端的眉目如画,皮皮抱着膀子眼睁睁的看着他将棺木里捣腾出的骨瓷瓶子一手一个的抱在怀里,神色还一味的庄严肃穆,楞是想不明白他到底哪里仙了。
除了没有长成一张世俗的嘴脸,他觉得连喻根本没有任何可取之处。
陆时雨当年,是被圣上亲自下旨砍了脑袋的,当然不可能有墓地一说。只是陆兆丰不知道暗地里怎么折腾的,倒是将自己的爹连人带脑袋的给葬回来了。小阑山的入口摆了个双鱼八卦阵,整个林子野草长了半人多高,着实放了不少邪门的东西,若是不懂其中奥义,只怕就要生生困死。
作为一个祭司之后,陆兆丰用道家的奇门遁甲给自家祖宗看门,也算是杂学旁收了。
刘凌挖了人家的坟,连同祖坟一起掀了个底朝天。坟头下面埋着一堆死而不僵的蛊虫。连喻跟他做了笔买卖,他杀蛊,挖出来的东西一九开,刘凌一。
刘大傻子围着坟圈子绕了好几圈,最终因为对虫子束手无策应了下来。
陆兆丰的野心比想象中要大的多,整整一座地下墓室,被他堆满了近十年的积蓄。白晏沉在来京的折子里称其为民间动乱,许多人都觉得这话小题大做了些。殊不知,陆兆丰确实动了这样的打算。
他想先在花果村占地为王,其后再发展到周边的几个城镇,端看他怂恿着村民接待流民这一则就知道,他的算盘打的有多么长远。
墓室之中,他们还发现了许多铁质兵器,虽不能跟军用兵刃相比,数量却着实不小。可想而知任其发展下去,必将是一场不小的□□。
圣上对于这次的差事十分满意,一面震惊于民间还有这等祸患同时,也在苗疆一带加强了防范。歪打正着的一次大规模剿匪竟然有这样的收获,连带刘元弟对待傻儿子刘凌也多了几分笑模样。
连喻被新赏了一件蟒袍,过肩交领连珠纹的。他的府上似乎有很多这样的袍子,旁人艳羡的很,他却根本懒得穿,百无聊懒的等着下了朝去找方婉之玩。
他们二人已经有许多日没见了,户部的琐事,京城的商铺总有做不完的事情等着他。
端着琉球进贡的琉璃盏,连喻直接回了京郊的小院。
院前不大的一小片薄田里,种着迎风招展的小水葱,颜色嫩绿嫩绿的,是方婉之强烈要求种下的。壮如猪仔的王守财正摊着肚皮仰躺在梨花树下,肚子上是雪白雪白的一片白毛,脖子上的肉都堆着,一圈一圈的围了好几层,睡的一如既往的嘴歪眼斜。
连喻皱着眉头在房前看着,看了好一会儿,又笑了。
因为方婉之扇着醉卧海棠的小团扇从里面出来了。
她今日穿了一身靛青色镶月牙锦边儿的袄裙,裙子的下摆很大,在裙角的地方开着一朵朵小碎花,腰间一根流苏细带,勒着八宝小脆,行动之间叮叮当当的煞是好听。
连喻说:“我正要去接你。”
方婉之坐在了树下的石墩上,也没看他,只是很认真的盯着自己的鞋面。总是笑的弯弯的月亮眼睛,依旧是弯着,眼底却全无一丝笑意。
她说:“我怎么敢劳驾连大人,您不怪罪我不请自来已经算是莫大的宽容了。”
连喻看了方婉之一会儿,突然觉得她很不对劲儿,说话的语气不像是开玩笑,倒像是在挤兑他。
两人自从相好以后,她已许久不曾唤过他连大人了。如今唤了,又是这么古里古怪的调调,让连喻觉得她好像是中了邪。
将手里的琉璃盏往上端了端,他对方婉之说。
“我的手酸了,进屋说去。”
方大姑娘动都没有动,就那么挑着眼梢看他。
“进屋?做什么要进屋呢?即便现下是青天白日,咱们到底还是孤男寡女,终究是不合礼数吧?连大人有什么吩咐便说吧,咱们外头说话。”
连喻可以确定,方婉之就是来找茬的了。
看着眼前那张似笑非笑的脸,连喻埋头算了算日子,临到她亲戚拜访还有些时日的,十分想不明白她怎会无端给他排场吃。
抬了抬下巴,他将手里的东西送到方婉之跟前。
“这个琉璃盏送给你,我记得你说过喜欢。”
他是想哄一哄她,虽然完全不知道怎么惹了她。而且这个琉璃盏也确实是他为她挑的。
然而方婉之今日是全然的不给面子,伸手一推,面上还是笑的。
“我不要,也要不起。你东西多的没处送了吗?为什么要送我?我又凭什么要收你的东西?!!”
连喻虽然比方婉之年长了七岁,但是骨子多少有着些四九城二世祖的脾气。一面将东西搁在院内的小几上一面皱起了眉头。
“什么毛病?”
好好的日子不过了?
方大姑娘也冷了脸,深吸了一口气,应该是想要压抑。冷静了一会儿,到底不是能嚼了黄莲还不往外吐的性子,抬手狠狠戳上连喻的胸前,厉声怒道。
“我是有毛病,而且毛病还不轻!我虽爹不亲娘不爱的长到这么大,到底也不是没根没落的物件。你看不惯我?看不惯您早说啊,没必要拿我当粉头耍。我爹之前求你画的画像府里已经收到了,画的真好,夫家给我找的也好,还是个正三品朝官的嫡子呢。既然玉尘奉宛这么会做生意,那咱们就照着生意的规矩做,左右我方婉之不是拿得起放不下的人,事已至此,咱们就桥归桥路归路,大家干净!”
而后也不再看连喻,径自朝着门口的方向走,走的大步流星,没得一点停下来的意思。
☆、第五十六章 猪队友的危害性
连喻莫名其妙的挨了一顿骂,也是一肚子气火,眼见着那人都要迈出门槛了,几步上前抓住方婉之的手腕。
“我没有!”
他二十七年不曾欢喜过什么人,如今欢喜上了,又怎么会将人送走。
他知道定然是这其中出了什么岔子,待要张口解释,方婉之又是一味的往外头走,两人你来我往的顶嘴,火药味儿愈发浓烈。
要说连喻不懂怜香惜玉,确实有那么一点,他不懂怎么哄一个女孩子,最后气的恼了,也是什么话也往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