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节
作品:《穿越女主就是这么高大上》 他们穿过热热闹闹而陌生的街头,祁州的街道不比京师的宽阔平直,但自有一番齐整气象。
明曦好奇的四处张望,仿佛两只眼睛都不够用一样的打量着四周,但沈如玉除了最开始兴奋了一会儿之后,很快就恢复了平静。
王子君亲切的询问了几个路人后,得知整个恒山郡最大最有名的客栈就在前面。
“唔……福来客栈。”沈如玉望着据说是整个恒山郡最大最有名的客栈,沉吟了好一会儿,“……这里有没有悦来客栈或者是叫,龙门,同福的?”
听她这么说,王子君就好奇的凑了过来,“怎么?那几个客栈有什么特别的?后院有温泉?店小二都长得特别好看?房间特别宽敞?”
“不是,”听见好友的猜测,沈如玉愣了一下,然后仿佛感觉有些好笑的摇了摇头,“只是……听说发生过有很多有趣的故事。”
听说有很多有趣的故事,一旁明曦顿时来了兴致。“那我们去找找看看?”
沈如玉对于客栈的名称其实执念不大,她看了看明曦肩上一左一右的挎着一个包袱,怀中还抱着一个的模样,笑了笑,“我们可以先去把包裹放下,然后再去四处逛一逛。”
因为经历的关系,沈如玉和王子君没有仆人服侍也没什么关系,只是温明和明曦却有些不适应,但是温明自己正在努力学会自己照顾自己,明曦却还有些娇惯——不过在沈如玉的“锻炼”下,他现在已经可以帮着拿行李了——这种最小的负责拿行李的真理是王子君提出来的,沈如玉对此深表同意,不过温明倒是坚持自己拿着自己的包裹。
还好福来客栈不愧于最大客栈之名,没有出现什么只剩下最后一间房的状况,只是在要房间的时候出了点分歧,王子君出于勤俭节约的考虑,准备自己和沈如玉一间房,温明和明曦一间房,但这件事情遭到了沈如玉,明曦和温明的一致反对,温明提出一人一间房,明曦想跟沈如玉在一起,最后结果是开了三间房——明曦,温明一人一间,沈如玉和王子君共住一间。
“能省一点是一点嘛。”管理着他们所有钱财的会计这么精打细算的说道。
在长春观识遍了人间疾苦的王家小姐非常谨慎,她将钱财分成了许多份,分别藏在身上的各个角落,以防止有人在偷窃——这样富有经验的做法,实在是让第一次出远门的温明和明曦感到放心不少,但沈如玉却知道王子君跟她一样,从小到大离家最远的地方大概也就是郊游时去的京师郊外——还不如她呢。
起码沈如玉上辈子的时候,从自己国家的一端去过另一端。
而在王子君准备将最后一份钱塞进鞋子里的时候,终于遭到了一致的抗议而不得不作罢。
过了没一会儿,他们就顺利的有了一个落脚之处。
天色尚早,他们在船上也都好好休息过了,明曦和温明都有些迫不及待的想要出门看看,只是他们一个表现的比较明显,而另一个颇为含蓄。
不过,在他们出门汇合准备出去逛街的时候,沈如玉跟着王子君一起出来,然后看着道士装扮的温明,女冠打扮的王子君以及道童模样的明曦,突然觉得要在大街上跟他们走在一块,压力实在有点大。
“……不如子君你借我一套道服好了。”沈如玉看了看自己一身淡紫上襦,月白长裙和粉纱绣金雀的外袍,朝着王子君伸出了手,“我们就假装自己都是道士吧,和谐统一。”
“不要。”但王子君警惕的望着她退后了一步,严肃的摇了摇头,“我做不成我们中最有气质和最美貌的女人,起码要做最有气质和最美貌的女道士!谁也不能抢走这个位置!”
明曦欲言又止的张了张嘴巴,“呃”了一声之后,似乎也不知道说些什么才好的跟着温明一起微妙的沉默了下去。
沈如玉忍不住伸手扶住了额头:“……拿来。”
青色的道服要比想象中还要合适沈如玉,或许是因为她的打扮本来就偏好于素雅干净,因此不施粉黛不戴首饰,更显清丽素净,她披着天青色的广袖外袍缓步走下客栈的楼梯时,坐在大厅里等着她的一行人反应各不相同。
王子君哀怨的瞥了她一眼,哼唧了一声。“如玉你知道吗,你现在如果再拿个拂尘,感觉像是甩一甩就能飞仙了。”
温明有些矜持而羞涩的笑了笑,“很……适合你。”
明曦则跑了过去,亲密的揪住了她的袖子,仰着头一脸孺慕的看着她,“阿……阿玉姐姐穿什么都好看!”
沈如玉朝她微微一笑。
但在别人眼中,这一幕就显得不那么纯洁了。
温明皱了皱眉头,重新恢复成了面无表情的高岭之花模式,而王子君则忍不住叹了口气,摇了摇头,“哎……如玉被陛下看的太久,一出门就饥不择食了啊……”
揪着沈如玉衣袖的少年一开始好像没有理解她在说什么,过了好一会儿,他才突然反应了过来,朝着王子君扑了过去,“……饥不择食是什么意思啊!!子君姐你怎么这样!长得这么干瘦我也不想的啊!!!”
王子君十分敏捷的一个闪身,就轻松的躲开了扑来的少年,她灵敏的钻到了沈如玉的身后,只在沈如玉的肩膀处露出半个头来,无辜的望着他道。“我就这么一说嘛。”
“乖,”沈如玉忍着笑朝着明曦招了招手,气呼呼的少年这才委委屈屈的走了过去,“男孩子发育很快的,就算现在……有点瘦小,但是很快就能长大了,到时候,嗯……”她仔细看了看明曦的五官,不大肯定的说道:“……应该能长成一个英气的少年的……吧……”
“……是夸不出其他词才说英气吗?”明曦泪眼汪汪的揪着如玉的衣袖,“我一点也不高兴能够长成一个只能被夸英气的少年啊!”他悲伤的说,“我,我想长成像如玉姐这样的美人啊!”
“想长成如玉这样?”听他这么说,王子君从沈如玉背后探出了头来,笑嘻嘻的趁着明曦不注意弹了弹他的脑门,“‘小如玉’就在你身后哦。”
安静的站在一旁围观的温明突然中枪,他微微一愣,就看见王子君盯着明曦好一会儿,又是悠悠一叹,“唉,不过,你这模样,以后要是能长的有他一半的好看,也算是不错了。”
“啊啊啊啊!!!”王子君显然狠狠的戳中了明曦的伤心事,他嗷的一声就扑了过去。
沈如玉连忙闪身退出他们的战场,无奈的走到了温明的身边。他们站在一旁看了一会儿,沈如玉忍不住笑着感叹了一句:“……子君还是跟个小孩一样。”
温明沉吟了一下,才慢慢勾起了唇角,“子君一直如此赤子之心,和明曦……倒是趣味相投。”
“两个小孩子。”沈如玉笑着这么评价了一句,她似乎从他这句话中解读出了潜在的另一种含义,因而望了他一眼,“明曦……就像是我的亲弟弟一样。”
温明没有接话。然而他没有沉默多久,就忍不住的开口了,“亲弟弟?——他和你非亲非故!”
“反正我只想让你知道,他不是我找来故意伤害你的工具。你也没有必要把他当做我用来伤害你的工具。”沈如玉温和的望着他,“我希望你能开心的欣赏这一路的风景。就是这样。”
温明抿紧了嘴唇不说话了。
“所以说,有什么想要去看看的地方吗?”看着他沉默不语,沈如玉微微一叹,她歪了歪头,试图引起他的话头,“糕饼店?成衣店?还是酒坊?我听说船上的水手说,到了祁州,绝对不能错过这里的果酒和鲈鱼呢。”
“那么,”过了好一会儿,温明才有些别扭的提出了要求,“酒坊……吧。”
☆、第二十一章
他们一路打听着过去,知道了祁州城内最负盛名的酒坊就在前面,只要过几个街口就到,名叫云水坊。
百年老店,童叟无欺,据说绝不参水,枣酒是店内的招牌,不过每天只买五十壶,现在估计是没有了,但是店内的酒类品种繁多,其他的果酒也是颇负盛名。
有了目的地之后,他们便开始沿着街道,朝着云水坊的方向慢慢溜达,一路上经过各种小店,卖糕饼,卖首饰,卖布,卖刺绣,卖画……
还没走到一半的时候,就在沈如玉“出来玩就是要买东西才行”的指导思想下,从会计王子君的钱袋里掏出了每人的自由活动经费。
很快,明曦的手上已经提满了糕点和烤鸭,沈如玉包下了好几匹花纹极为中意的布段和几张图案极为喜爱的刺绣,还去画廊里看了看之后,买了一副层林尽染山叶红的秋景画——因为物件太大,沈如玉迟疑了一下,叫他们直接送去了驿站,而王子君拽着沈如玉一起挑了半天首饰,自己买了一对白玉打磨成圆,就像是珍珠一般的精巧耳环,还给沈如玉买了一对玉簪,然后温明去了书铺里,挑了好几册话本。
花完钱之后,大家都表示心情非常愉悦,切实的领悟到了出外旅游的意义所在。
他们还在经过的路上发现了沈如玉心心念念的一家名叫同福的客栈。
沈如玉停在那家客栈门口盯着牌匾,又望了大堂好一会儿才转身离开,王子君忍不住拿着一本刚才温明才买下的话本之一,凑了过去好奇的问她,“……你和这客栈到底什么关系?”
沈如玉就幽幽的叹了口气回答道:“……我只是听说同福客栈里有个跑堂的小哥……长相俊秀身手不凡,擅长点穴……所以有点好奇……不过,果然没看见呢……”
王子君便眨了眨眼睛,“又是清阳告诉你的?”
“清阳?”温明下意识的就在脑海中转了一圈京城权贵的名字,却没有找到任何合适的人选。
“点穴?”明曦倒是对这个更感兴趣,他兴致勃勃的问道。“就像是……《武林秘史》里,玉面小飞龙那样,点住之后一个时辰都不能动的那种吗?我以前……”
他正想说以前卧病在床时,听自己的侍女们谈论过,结果发现差点就要说漏嘴,立马停住了,但说以前买来看过……可是这个身体又不可能识字,最后卡了半晌,才吐出后半句话来,“……听人说过。”
“玉面小飞龙?”王子君听了之后,立刻转头对明曦露出了吓唬小孩般的神情,逗弄他道:“玉面小飞龙秦漾?秦漾可是《武林秘史》里的主角哦?现在可不能这么光明正大的说出来。小心官差听见了,抓你进去坐牢。”
明曦顿时睁圆了眼睛看着她,眼神就像是某种动物的幼兽一样纯真。
王子君顿时不敌良心的谴责,败下阵来。
而听见这个名字,沈如玉的表情立刻颇为微妙起来。她飘忽的游移开了视线,避重就轻的回答了温明的问题。“孔清阳是我的一个朋友。”她回答道,“你不认识也不奇怪……她不是京城人氏,是寒门子弟。她比我大了十岁,今年该是二十七了,性格很是豪放,飒爽不羁,武艺高强,是个很有趣的人。君后在时开办了武举,她七年前在京师准备参加武举的时候和我相识,只是后来……她没考中,在京师里呆了一段日子后,就离开了。”
王子君便在一边嘿嘿嘿的笑了起来,“孔清阳你们可能不认识,不过,当初京城里说书说得最多,书店里卖的最多的话本——《武林秘史》,你们应该知道吧?你们说的玉面小飞龙秦漾,就是孔清阳的在文中的化名哦。”她咧着嘴低头瞧了瞧手中话本的名字——《好汉录》,又想起温明买的那些话本大多都是武林啊,江湖啊,绿林义气录啊之类的名字,顿时明白了过来,“温明也喜欢江湖武林之类的故事?”
温明略显尴尬的咳了一声。
王子君便低头翻完了手中的《好汉录》,嫌弃的皱了皱鼻子,“又是一本几乎照着《武林秘史》抄着的水货。写的还没有如玉你十岁时的文笔流畅呢。”
“咦!”明曦突然脑子里灵光一闪,在把这些消息都串联起来之后,他微微瞪大了眼睛,看向了沈如玉,“难道说……?”
“阿曦真聪明!”见他猜了出来,王子君忍不住骄傲的拍了拍他的脑袋,就好像是自己的亲弟弟做了什么极为优秀的事情一样。“《武林秘史》就是如玉写的!当时清阳穷的饭都吃不起了,天天在街头卖艺,如玉看她可怜,就跟她说她想听故事,让她说说自己一路卖艺从家乡到京师见过遇过的事情。她跟她说一个故事,她就给她一钱银子。结果清阳那家伙就编了好多武林高手的故事哄如玉开心,来骗饭钱。一开始还靠点谱,黑店啊,土匪啊,盗贼啊什么,后来没故事可说,什么胸口碎大石,双臂能跑马,飞檐走壁,摘叶飞花,手中无剑,心中有剑的都出来了。也不知道怎么的,如玉对这种事情特别感兴趣,他们两个人一起琢磨了好几个月,把这些经历记录了下来,就出了一本《武林秘史》。”
“里面写什么武林啊,江湖啊,各大门派,据说影响很大,很多地方都冒出了照着书中的门派创建名字的门派,当年就京师附近都发生过好几次聚众斗殴——因为他们用的名字撞了,谁赢谁能用,后来官府说这本书影响教化,宣传以武犯禁,给禁了。”王子君说着摸了摸自己的下巴,忍不住感叹了一声,“如玉真厉害呢,*都写得出来。”
沈如玉:“……你这是……在夸我吗?”
“咦?当然啦!因为真的很厉害嘛!”王子君惊讶的看着沈如玉,好像一点也不觉得自己的语气有什么问题,她转过去看向了一旁有些呆怔的温明和明曦,“她没跟你们说过吧?——难怪啦,你看她提都不敢提——因为怕被她娘骂。”
明曦想了想自家娘亲的脾气,顿时理解的点了点头,“沈家……家风甚严,要是知道了,岂止是骂,估计都会上家法了吧……”
“不过要我说,如果官府知道是如玉写的话,肯定禁不了——”王子君不高兴的撇了撇嘴,“挺可惜的,那本书还怪好看的,只是我那本被我家弟弟拿走后,说什么都不还我了,我连买新的都没地方买去。”
然而她这么抱怨之后,本来也没抱什么希望,然而出乎意料的是,温明却说:“……我倒是有好几本。”
“咦!?”王子君立马凑了过去,“你有?几本?”
“大概……”温明皱着眉头想了想,“五本左右吧?那时候在道观里呆的实在无聊,我就每次去之前,都买些话本带着过去,有些就放在道观里下次再来看,然后回家再买一本,不用带来带去,也方便一些,然后又觉得翻得太多书页磨损的厉害,就又去买了几本崭新的,不去动,放在那里看着簇新簇新的样子,心里也高兴。”
“温家小公子,”王子君顿时眼睛都亮了起来,“你看你那么多本,不如匀一本给我吧!”
温明定定的望着她眼神恳切,就差摇起尾巴来的模样,似乎犹豫了一下,但最终十分坚定:“……不要。”
王子君沉默了一会儿,默默的退回到沈如玉的身边,“阿玉你听见了么?”
沈如玉忍着笑摇了摇头,“什么?”
王子君:“我心碎的声音。”
明曦忍不住揪着沈如玉的袖子,“吭哧吭哧”的闷笑了起来。
而在这个交通基本靠走的时代,城内的道路还没有后世有时候坐车也要坐几个小时那么丧心病狂,因此他们走了没一会儿,就到达了云水坊。
这年头没有什么旅游城市的说法,然而就算没有大量的游客,沈如玉发现,他们也抢不过本地人。
在挂着云水坊牌匾下的店铺门口排着长长的队伍,一看那么多人,沈如玉顿时就没了心思,但和她截然相反的是,一看见这么多人,王子君和明曦反而燃起了熊熊斗志。
“看起来真的很有名啊!”明曦热切的说道。
王子君点了点头,捋了捋袖子,就要兴致勃勃的排去队尾,却发现沈如玉突然朝着柜台走去,顿时一愣,“……如玉准备去出卖美色换我们不用排队?真棒!”
明曦:“……”
温明:“……”
沈如玉没想到居然会在祁州遇见熟人。
她刚站定在柜台前,里面低头忙碌不歇的女子便头也不抬,一边将排在第一的那人的酒壶灌满,一边很不耐烦的呵斥道,“后面排队去!”
一旁排着队的人不满的皱着眉头看着她,显然也把她当成了想要插队的人,沈如玉也不生气,朝他们笑了笑,仔细的又确定了一遍,才轻轻的叫了一声,“……清阳?”
“咦?”那女子愣了一下,这才抬起头来,当看清沈如玉的时候,她顿时把手中的酒瓢一扔,从柜台里冲了出来,嗷的一声,一把抱住了沈如玉。
“阿玉!!”她使劲的将沈如玉抱得紧紧的,就像是落水的人终于抓住了最后的稻草,“阿玉!你怎么来了!一定是上天听见了我的祈祷!所以派你来救我了!是不是!?”
听见前面的响动而急忙跟过来的王子君,温明和明曦看见这场面顿时一愣,最后还是王子君先反应了过来——“清阳?!”
刚刚还存在于沈如玉和王子君的谈话中的女人顿时从沈如玉的肩膀抬起头来,一脸喜极而泣的泪水,又朝着王子君扑来,“子君!!老天保佑!!我已经在这里洗了好几个月的盘子了,呜呜呜,你们再不来老娘我都想要去卖身了!”
☆、第二十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