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节
作品:《[快穿]老实人惹你了?》 “我倒是希望他来呢,再来几趟,搬空了这晋国,我们再夺了他的北邙,岂不是正好?春日里,你我二人策马去草原看漫山遍野的鲜花,秋日里池鱼肥,我钓鱼,公主与咱们的孩儿们吃鱼,岂不快哉?”
逐月脸上一红,含嗔带怒地推开何奂,小声道:“谁要和你生孩子。”脸上却笑容浮现,抿嘴也抿不下去。
何奂复又搂住逐月,蜻蜓点水般一吻,道:“钟明朗难成大器,晋国永远是你父皇的。”怎么可能?何奂这辈子只有一个心愿——让晋国亡国!若是天下能够更乱些,战火烧了一切,那更合心意,妙哉妙哉!
话题的中心,霍水仙又往军营赶去。军营里的训练一如往常,宇文极领着霍水仙进了暗室,小心翼翼地拿出刚打出的一批弓。弩,激动得声音直颤:“陛下,有了这弓。弩,咱北邙还怕谁?”
霍水仙拿在手里仔细看了看,因他图纸画得细致,那些打铁师傅手艺也高超,这批弓。弩都勉强达到了预计,霍水仙把手中的弓。弩放到一边,道:“走,上次劳烦将军给孤王精选的三千骑兵,看看去。”
宇文极宝贝地将那一套弓。弩小心翼翼地收好,本是五大三粗的络腮胡子大汉,却做出一副怀抱小婴儿的神态,着实引人发笑。霍水仙没笑,他心急想要赶紧去看那三千骑兵。
一声军令,校场内尘土飞扬,三千骑兵一炷香内集合完毕,站得整整齐齐。宇文极颇有些得意地指着场内兵卒,道:“陛下,这三千男儿是正是为您而选,请陛下一观。”
霍水仙居高临下看着台下三千年轻的兵士,道:“家中有父、或兄弟在军营中的,上前一步走!”
人群中一片骚动,议论声顿起,渐渐有人站了出来。霍水仙眉头一皱,继而又道:“你们的父兄可有一人退伍回家,宇文将军,这件事交给你了。”宇文极应了一声“诺!”。
台下的议论声更大了。霍水仙严厉地看了眼宇文极,宇文极后背直流冷汗。
“因为你们进了这骑兵团,就是九死一生!不想加入的,现在即刻离开此校场,退回原来的队伍中去。孤王不会给你第二次机会。”
陆陆续续走了几十人,剩下的人反而更加坚定了意志。家中不必牵挂,何不战场厮杀?贫苦人家出来的子弟,能混上一口饭吃就满足了,更何况是跟着由北邙王亲自带领的军队?富贵险中求。
“好!剩下的就是不怕死的了。”
霍水仙下令让这三千兵士分作两队互相厮杀,双方人马你来我往,人嚣马嘶,好不热闹,霍水仙看着眉头却越来越紧,最终是再也忍耐不了,跃上战鼓台,连击九下战鼓,台下混战的兵卒都愣住了,保持着造型,囧囧有神地看着台上飚力的国主,耳膜震颤。
“你们像什么兵?你来我往地比划,很好玩?还有你!”霍水仙一指台下一不起眼的灰衣小将,怒道:“我没记错你就是勿吉来犯之时,坚持要上战场杀敌的那个兵卒!就你这个样子,战马能跑出去十丈吗?”
那灰衣小将涨红了脸,不服气道:“陛下您别站着说话不腰疼,您也没见过我们挥汗如雨地训练,却要我们自相残杀,属下不服!”
“不服?”霍水仙没有多说,将手中的战鼓棍扔出去,隔着五百步的距离,一举将那兵卒的战盔打掉在地上,那兵卒受力后退数步,单膝跪地高声喊道:“属下服了!”这样的精准度与力量,他做不到。
“孤王要你服吗?孤王要的是你们不要死在敌人的手下!宇文将军,孤王对你的训练很不满意,这三千骑兵团,以后由孤王亲自训练!”
宇文到底是多年的老将军了,被一个毫无经验年轻人这么打脸,虽说对方是国主,心中还是有些不服气。当然,当他三个月后再看这骑兵团,只恨自己当初怎么没加入其中,当一个小卒子也好啊!
第56章 倾国倾城乱世美人(3)
“孤王要的铁骑军,是战无不胜,攻无不克的铁骑军!你们将要代表的,是整个北邙军人的脸面,你们是北邙的军魂!懂不懂!”霍水仙的声音,准确无误地传入每一个士兵的耳中,让人热血沸腾!
“懂!”两千八百一十五人的声音整齐化一,震动山河。
“不,你们不懂。”霍水仙脸上流露出不屑,他瞥了一眼台下开始骚乱的人群,道:“哪怕你们是宇文将军从十万大军中精挑细选出来的三千勇士,你们仍旧远远达不到孤王心中军人的标准!从今天起,孤王颁布三条军令:“一、服从长官指挥。违者,斩!
“二、列队时必须经由长官允许,才可讲话。违者,斩!
“三、不允许私下斗殴。违者,斩!
这次台下没了议论的嘈杂声,所有人紧闭着嘴巴。霍水仙点点头,又道:“记住,你们只是孤王的刀,一把劈向勿吉恶狼、齐国饿虎的刀!你们的背后,是这个国、是你们的家!从今天起,你们接受的是超出你们能想的程度的训练,孤王希望你们每个人都能坚持下去,因为,我也会和你们一起。”
所有人都热水沸腾、睁大了眼睛,陛下说的是“我”,这代表什么,这代表陛下拿咱当自己人!把自己当做和我们一样的兵!有些人热泪盈眶,死死咬住了嘴唇,有些人却忍不住还是抱有怀疑态度,觉得年轻的北邙王不过是嘴上哄他们,他们爱这个国家从而更担心会失望。不过,很快他们就会知道,霍水仙没有骗他们,不管前一句,还是后一句。
第二天一早,晨起负重五十斤沙土跑二十里,很多人跑了一半就受不了了,但是陛下背着比他们还重的沙袋也跑在人群之中,离他远的兵卒还能偷偷松口气,跟在霍水仙身旁的那一群,手脚都酸痛得不是自己的了。
陛下你就不要勉强啦,你的胳膊和腿已经在打颤了,你就要倒下啦!有兵卒特地跟在霍水仙后面,等着看国主的笑话。
然而,霍水仙脚步虚浮气喘吁吁地跑到了终点以后,并没有停下,又飘飘悠悠继续往前跑。他看上去随时能倒下去,但是却又不折不扣地倒腾着向前。霍水仙没停下,跟在他身后的兵卒哪里敢喘气,硬着头皮也跟了上去,直到跑完三十里,这近三千人才终于停了下来,一个个横七竖八地躺在地上不想起来。
霍水仙放下背上的沙袋,他的肩膀已经被磨出了鲜血,一股子腥味加着汗臭味直往鼻子里钻,但是他的背依然挺直着,大声呵斥道:“你们是军人,站起来!”
兵卒们接二连三地爬了起来,虽然累得不行,看到国主像一个树一般戳在眼前,也不敢再歪歪扭扭,一个个咬牙站直了,列队整齐。
“高凌何在?”
“诺!”高凌从队伍中跑出,他养了半个月的马,皮都痒得发麻!当初霍水仙把他从高家的娘子军里调出来,既没有封官也没有授职,但是高凌还是满怀希望,他知道陛下一定是慧眼识英才的,结果是让他养了半个月的马!虽说是从勿吉来的战马,一匹匹膘肥体壮,赏心悦目,可惜不是三千兵。高凌心中不甘,但是他就是个兵种,服从命令是他骨子里流着的血,他老老实实去养马了,带着手下百十来个兵,把马养得很好,养得很称职,养得他都以为自己真要一辈子当个马倌儿了,昨晚一道军令,鲜红的朱砂封——紧急军令!让他血液都沸腾了!
“高凌,孤王任命你为蓝旗营营长,统领今日跟着孤王跑完全程的兵!”
“遵王令!”高凌单膝跪地领命,沉稳地仿佛仍然是让他去放马。
“胡冲,出列!”
“诺!”胡冲跑出队列,站到台下,他就是上次喊“不服”的那个灰衣小将,这次二十里越野跑在第一个,他心中紧张,不知国主是否要秋后算账了,但是又一想,怕什么,若是明主,定不会草菅人命,若是昏君,早死早好!
“孤王任命你为红旗营营长,领今日跑在孤王前面的近一千五百个兵!”霍水仙控制着速度,今日越野大概跑在一个一半的位置。他要两种人,一种无所畏惧,速度够快,跑在前面;一种耐力足够,定力持久,吃苦耐劳!
“诺!”相比较高凌的稳重从容,胡冲激动得声音都有些颤抖,一千五百个兵啊!这么大的官儿,他只有做梦想过。
“两营营长只需听命于孤王,无须受限于其他军中高官。营内分大队长、中队长、小队长,尔等自行推选后上报营长。每月都有营内比试,小队长最后两名,从他们所在小队中择优顶替,大队长、中队长同样!明白了吗?!”
“诺!”
“解散!”霍水仙迈开大长腿,挺直了背回到自己的房间内,关上了门,疼得吸了一口气。钟明朗这个身体素质没法跟那帮操练惯了的老兵油子相比,不过好歹是个男人的身体,要是是战国公主要领兵报仇什么的,那就跪了。磨破了皮的血肉黏了吧唧地贴在肉上,衣服脱下来扯得皮肉钻心地疼,霍水仙撤了硬汉形象,龇牙咧嘴地清理这伤口上的污渍。
他试着念起聚灵真诀,“观宇宙如法。宇则万象生,空间如有;宙则万象起,时间如是。宇尽而宙生,宙停而宇崩。见一切诸法空相,容德容禀容听,凝一切有力之力,能收能纳能融……”
一丝丝不易察觉的天地灵气从四面八方汇集而来,偷偷摸摸地钻进了霍水仙的身体中,从解散队伍到晚饭的五六个时辰,霍水仙没有动一丝一毫,他感觉到身上的伤口正在一点点愈合。
而在这段时间内,两营骑兵吃到了他们当兵生涯中最好的一顿伙食——有白面饼、有菜、甚至还有肉,是肉啊!本来还有些人打着退堂鼓,用完餐后——谁都别拦我,我要跟着陛下干!有肉吃!
霍水仙站起来时,太阳已经偏西了,他的伤口几乎也都愈合了七七八八,但是他反而皱了眉头,聚灵真诀能够在此世界运用,说明这个世界是有灵力存在的,虽然很少,但是聊胜于无。这就意味着,在这个世界中有着其他人同样具有着超出自然之力。霍水仙仔细回想着剧情,却找不到任何和这个相关的记录。难道这个剧情同“爱上道士大叔”那个世界一样,存在两本小说交叉的情况?
霍水仙想着走出了房门,他换了一身衣衫,不是王宫中龙袍,也不是北邙的战衣,是量体而裁的高丽棉布军装。霍水仙根据上一个世界的军装做了调整,更利于干净利落的马上作战,他只是把大概的要点说了说,北邙国的裁缝们就给做了出来,这会儿刚送过来,霍水仙就给穿上了,整个人显得更加修长,挺直,简直就是一个移动的军容模特,走到哪儿都是百分之百的回头率,出人意料地就把新式军服给推销出去了。
拿到新衣服的兵卒们训练得一丝怨言都没有,新衣服啊,一年能有一套新衣服吗?陛下一下子发了两套,还……说不出来的好看!
高凌有些忧心地看着那些欢天喜地的兵卒,霍水仙知道他担心什么,拍了拍他的肩头,道:“放心吧,只是小规模的改动,北邙大军暂时还是稳定的。”况且,晋国还给了十万两黄金的军费呢,不好好利用,怎么对得起人家一片好心?
这边,北邙的新式骑军如火如荼地秘密训练着,另一头的晋国王宫内,来了一位不速之客——逐月公主的驸马,余光瑞。
余光瑞是晋国左元帅余奉先的独生子。余奉先一生纵横沙场,如今依然老当益壮,掌握着晋国十万大军驻守晋国东南,抵抗来自越国、唐国的威胁,只可惜他有十二个女儿却只有一个儿子,别人都说这是他杀孽太重,遭了报应了,余奉先心中其实也颇为相信这种说法,因此,为了防止余家的香火断了,余奉先想让唯一的儿子从政。送去书院读了几年书,余光瑞没读出个圣人来,倒把自己给养残了,一副脑满肠肥、不着五六的模样,活活一个纨绔子弟。
余奉先也后悔了,眼看儿子文不能提笔安天下,武不能上马报国家,索性熄了心思,让儿子尚公主吧!
晋王当初把余光瑞劝留国度,为的就是能够牵制珍兽东南的余奉先老将军,正愁怎么继续把余光瑞留下,免得他跟去了军营里,天上掉馅儿饼了,当下就答应了。逐月确实是晋王最爱的公主,可也只是之一,况且能够留在国都内,不必远嫁他国和亲,父王爱你!
逐月第一次看到余光瑞,扶着额头就晕倒了。这猪一样的人是本宫的未婚夫?还不如北邙那个女孩子般的质子呢!
因此,当初她爬上城楼的时候,并不是众人以为的含屈受辱,她是解脱的,她甚至是渴望钟明朗去救她的,然而这一点藏得太深,她当时并没有清醒地认识到,自己沉浸在守节殉国的幻想中了。
“驸马爷,驸马爷!您别……您不能往里面走了。”小宫女根本拦不住新驸马这个吨位的选手,被余光瑞一个屁拳撞到了一边。
“公主?逐月公主?咱什么时候完婚啊?”余光瑞油乎乎地脸伸进了公主的闺房,眸光一闪,看到一抹白色闪了过去,脸上的笑容却放得更大了:“公主,咱以后就是一家人了,避什么嫌呐!”
逐月一巴掌拍掉余光瑞伸过来的手,声音尖锐得发颤:“你、你给本宫出去!本宫死也不嫁给你!”
“别、别,您要是死了,我爹得扒我一层皮。”余光瑞说的不是陛下会如何,而是余奉先会如何。
可惜逐月紧张着刚避开的何奂,根本没注意到这些细节,她一把拔下头上的簪子对准了喉咙,威胁道:“你给本宫滚出去!现在就滚,不然本宫现在就死给你看。”
第57章 倾国倾情乱世美人(4)
“别,公主!我的公主娘娘,您可千万别自伤凤体。”余光瑞嘴里说得恭敬,人却挤了进去,闺房隔间的光线一下子就暗了下去。
又高又胖的余光瑞,山一样站在逐月面前,压迫感十足。逐月艰难地咽了口唾沫,紧张的双手直抖,她虚张声势道:“余光瑞,你敢以下犯上?本宫只要高声叫喊,你就别想活着出去了!”
余光瑞一副厚颜无耻的模样,凑到了逐月面前:“公主娘娘,您别犯傻啊,您就是我的,我也是您的,您心疼心疼我,不就是心疼您自己吗?”这翻话糊里糊涂、答非所问,躲在帷帐之后的人却听懂了,他不管这余光瑞是真傻假傻,但是他知道此时绝不能让逐月喊人来。
而逐月近距离看着余光瑞那一张油乎乎的大脸,几乎要吐出来了,她慌忙推开余光瑞,想要喊侍卫过来,何奂从背后一把捂住了她的嘴。
“哟,这不是国师大人吗?您跟这儿干嘛呢?”余光瑞一下子变了脸,皮笑肉不笑地问道。
“余大人,您可还没成为驸马爷呢,本国师劝你收敛一些。”何奂松开手,将逐月藏到了身后。
余光瑞心下一动,脸上勃然大怒,两手上前推了何奂,压低嗓门道:“何奂!手放干净点,这是小爷的女人!国师算什么东西,老子的爹手上有十万大军,老子有一百种方法可以搞死你。”说着撕把开这两人,拎小鸡崽儿似的扯过逐月,藏到自己身后。
何奂笑了,笑得风光霁月,道:“余大人莫要生气,气大伤身。公主近日梦魇,何某不过是来给公主看病的,您急匆匆闯进来,何某担心您误会,这才躲在帷帐之后,还望余大人莫要见怪。”
余光瑞半信半疑,道:“真的?”而又有些藏着得意地说道,“竟是如此,想来是我错怪公主了。公主,您可千万别恼我。”后一句话是对逐月说的,话音里讨好的语气,让人想到摇尾巴的狗。
逐月冷着一张脸,冷若冰霜道:“出去,都给本宫滚出去。”
余光瑞弯下了腰,肚子上的肉叠成一团,陪着小心道:“公主,我的娘娘诶,您可别恼,我这不是不知道您病了吗?我这就走,这就走。”说着又盯着逐月的脸看了一眼,一副色迷心志的登徒子模样,才弓身退出了娥华殿。
何奂一双漆黑的眸子盯着余光瑞,直到看不见踪影,吸了一口气,道:“此子不是大愚,便是大智。”
逐月轻轻推开他搂住肩膀的手,委屈道:“你就看着他欺负我。”
何奂摸摸她的脑袋,光滑如黑绸般的长发宛如流水划过他的手心,“再等等。”
逐月低着头,靠在他怀里,小声道:“又要等,再等就成了余门妇。”
“莫急,快了。”最新线报,余奉先就快反了。余奉先只有这么一个相当于半是残废的儿子,不足为患。只要余奉先一反,受何奂控制着的兵马大元帅,叶三辰,立刻也会揭竿而起,到时候晋国从根子就乱了。
司马老贼,我们的帐该算算了。
逐月埋胸中,错过了何奂一张俊脸上,异样的光彩,她有些甜蜜又有些忧心地问道:“你我二人若是私奔,那、余老将军那边如何交代?”
“逐月,不相信我吗?不信我能摆平,还是不信我会好好待你?”何奂挑了挑眉,似乎对逐月的怀疑有些不满。
逐月叹了一口气,道:“奂郎,你不能负我。”
“山无陵,江水为竭, 冬雷阵阵,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卿绝!”
***
等了一个月,余奉先不仅没反,反而倒是代表晋国与越国达成了和解,越国国主勾乙要亲自来一趟晋国国都,洛城。迎接使者久久定不下来,一方说要派武将,扬晋国威;一方说和谈为主,自然要派文臣,温文尔雅。晋国公司徒楽被吵得脑袋都大了,最后还是后宫的刘妃出了一个好主意——国师!
国师何奂文治武功,无一不精,又是晋国第一美男子,一表人才,派他再合适不过了。
何奂前脚刚走,后脚宫中的逐月公主就不见了。宫里急忙派人去找,被国师回了话,逐月女扮男装跟着迎接队走了,又状似无意地提及了余光瑞乃是副使。司徒楽本是大怒,但是听刘妃说道逐月原是不太喜欢余家那胖小子的,跟着跑一趟,说不定能跑出感情来,又转怒为喜。
毕竟逐月是孤王的最爱的女儿,孤王是希望你能幸福哒。
何奂这一走就再也没有回来。他原以为故意在余光瑞眼前和逐月亲密,能够刺激那傻子,让他怒火攻心,劝了他那有贼心没贼胆的爹,扛旗造反,搅乱晋国一池子春水,没想到那余光瑞看着厉害,肚子里却是个孬种,一路上唯唯诺诺地讨好着逐月,还玩什么减重,倒是情根深重。
等到了余奉先的地盘儿上,余光瑞就突然失踪了。何奂暗道不好,被这个扮猪吃老虎的怂人给算计了。不过第一招棋败了,他还有后招——越王勾乙。若是能在晋国国境之内,将勾乙刺杀了,那越晋两国,必然大战。
然而,世事难料,又或者说有些剧情注定会发生,有些人,此生必然相见。
到了东南之后,逐月怕那傻子痴缠,要了一个湖心小岛作为行宫。沐浴完毕,长发垂臀,伸着懒腰回到卧室之中,就见地板上躺着一个面色苍白如纸的青年。
那人浑身湿透,黑发犹如缠绵的水草,胡乱扑在地板上,他面如银月,剑眉薄唇,身形很是修长,外衣估计是泅水时脱了,仅着一身被血染了的白绸中衣,非富即贵。逐月看到他腰间的龙形玉佩,绝品玻璃种,再看他的打扮不像晋国人,心里咯噔了一下,连忙拍醒了他,连声询问。
正是勾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