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节

作品:《重回90年代好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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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回90年代好日子
    作者:陶佳人
    【文案】
    前世程秀是被推出去换亲的炮灰,奋斗半生终于过上了好日子,结果好人不长命,一命呜呼了!
    然后一睁眼,她发现自己居然重生了——
    回到了一切悲剧都还没开始的十六岁,她抓紧了上学的机会,逃过了被换亲的悲催命运,更是早早的寻到了亲生母亲。
    这一辈子,她把日子越过越好。
    扫雷:
    1,本文不是虐渣文,不会因为上辈子的事情这辈子没发生,就去报复。
    2,本文女主角不是万能,不吊炸天,就一普通的想改善生活的妹子。
    3,本文女主虽然重回少女时期,但上辈子活到了四十岁,所以知道这世界上不是非黑即白。也知道,有时候冲动解决不了问题,会更圆滑的解决问题,当然,有时候也会妥协,会屈从现实。
    4,本文节奏已定,不会改。
    内容标签:重生 种田文 现代架空 天作之合
    主角:程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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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001章
    “秀儿,你就放心去吧,玲子这里有妈在呢,妈一定会好好看着她考上大学,看着她过上好日子的。”
    “妈,我舍不得你,如果,如果有下辈子,我还要做你的女儿……”
    “秀儿,秀儿,如果有下辈子,哥就不做你哥了……没有哥,你一定会过的幸幸福福的……”
    三间大瓦房靠南边的篱笆小院子门口,一个看起来十五六岁的少女躺在凉床上,闭着眼睛像是睡的很熟,可是脸上却尽是痛苦之色。若是有人仔细去看,就会发现少女的双颊通红,眼睛里还不断有泪滑出来。
    “程秀!”一声大喊从篱笆小院里的厨房传了出来,“快点来给我添火,我要炒菜了!”
    睡在床上的程秀一惊,立刻睁开了眼。
    她不在冷冰冰雪白一片的医院里,而是睡在初秋的农村,程家小院门口。她慌忙坐起来,这才看到身下躺着的是一张凉床,而再一转头,就看到了篱笆小院,和院子里的三间大瓦房以及东侧包括厨房在内的两间小房子。
    这地方她太熟悉了,是她生活了十七年的程家。
    程秀听说人死的时候,心里惦记着哪里,对什么事情会有不甘,在咽气前灵魂就会回到那个地方,在走之前再好好的看上一眼。可是,自己怎么会回到程家来,她明明恨透了这个地方,恨透了这个家除了大哥以外的所有人啊。
    而临死钱,大哥已经在她病床前了,这儿根本没有她惦记的人啊?
    程秀眼睛迷茫的打量着这儿。
    没变,和记忆里的一模一样,虽然后来村里许多人家都发达了,要么盖了自住的小楼房,要么就出去在街上或者是县城买了房子。可是程家,却一直是三间瓦房。盖起瓦房的时候,程家算是村里的殷实人家,可到后面这个家就越来越落败,渐渐的三间瓦房破旧不堪的挤在楼房林立之间,看着不知道多寒碜。
    唉,她不要回来看,不要看那个老好人大哥住的地方,也不要看小时候的悲惨回忆,更不要看那个尖酸刻薄的程老太!
    程秀这么想着,就往后一倒,又躺了下去。
    眼睛还没闭上,屋里就又传来骂声,紧接着程老太也跑了出来。哦不对,程老太现在还不是程老太,她看起来只有四十五岁左右,个子矮矮的,人也瘦瘦的,挥舞着锅铲指着门口的程秀骂,“死丫头我还叫不动你了是不是?你也不看看现在几点了,马上就要吃晚饭了,你不来帮着烧火,什么时候才能吃得上饭的?给我滚过来!”
    程秀坐起来愣愣的看着她,难不成自己还惦记程老太?怎么死了以后,居然还能见到程老太了,而且还被她这么一通的骂。自己这不是犯贱呢么,上辈子就是程老太害得她最惨了!
    看她呆呆愣愣的摸样,林水花火气更是大,本想着再骂几句,可厨房南边小屋里却传来声音止住了她再骂程秀的举动。
    “妈,我在听录音机呢,你小点声音。”是程丽的抱怨声。
    林水花很疼这个小女儿,听了这个话果然不再骂程秀了。而是拎着锅铲子就朝程秀走过来,到了床边,二话不说的就一把拽住了程秀的胳膊,锅铲子也直接打在了程秀的肩膀上和胳膊上。
    这触感太真实了,程秀的胳膊和肩膀被林水花打的生疼。这时候的程秀已经不再是上辈子那个被林水花呼来喝去不敢吭声的小女孩了,她看着近在咫尺的林水花那尖酸刻薄的脸,用力气一挥,就把毫无防备的林水花挥开了。
    林水花踉跄两步站住脚,看着程秀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一个大耳刮子就打在了程秀的脸上,“死丫头,你干什么呢!还说发烧了生病了,我看你这力气大的很,根本就不像是生病的人!给我起来,听见没有!”
    被打的左边脸颊火辣辣的疼,程秀不敢置信的捂住了脸,老天爷,这不是临死前灵魂回来看一眼,也不是做梦!这是真的,这巴掌,这胳膊上被掐疼被打疼的感觉,是真的!
    她蹭的从凉床上跳了起来,再次回首去打量这地方。是啊,三间大瓦房看着虽然不再崭新,但是比起上辈子她离开的时候还是新了不少的,而这四周居然也没有什么楼房,除了和程家一样的大瓦房,还有不少的茅草屋……怎么会这样,难道她这是回到过去了?
    林水花见她忽略自己,被打了一巴掌还敢不把自己放在眼里,骂骂咧咧的一巴掌就又抬了起来。
    “妈!”熟悉的声音响起,林水花的手也被来人抓住了。
    而程秀猛然转头,看到那个留着板寸头,脸上还长着青春痘的小伙子却是愣住了。这是程刚,她的大哥,只不过这个大哥简直要年轻了二三十岁的样子。
    看着还是少年人一样的程刚,程秀眼圈一红,眼睛就湿了。
    程刚看到她红着的左侧脸颊,又看了看林水花,愤愤的甩手把林水花的胳膊放了下来。但却语气很不好,“妈,秀儿还病着呢,你能不能叫她好好休息休息?”
    林水花被儿子气死了,“她哪里病着,刚才她推我那下,差点把我推摔跤!你这眼睛怎么就不能开开眼,她就看你老实哄骗你的,她根本没病,就是不想干活装的!”
    程刚看了程秀一眼,然后就把背在身上的粪箕子放在了程秀跟前,粪箕子里是堆的满满的青草,是留着喂牛的。他对程秀道:“秀儿,你去喂牛。”
    程秀接了粪箕子没有动,程刚却转头拉了林水花,“还有什么活没干的,妈你交给我,我来干。”
    喂牛虽然是个轻松的活,可到底也是个活计了,林水花呸了程秀两声,又恨铁不成钢的掐了儿子一下,才跟着进了屋。走到厨房门口的时候,却又把程刚赶了出来,“哪家有男孩子进厨房烧火的,去,把程丽叫过来烧。”
    程刚摸摸鼻子,去了南边小屋里把趴在床上听录音机的程丽给拖了下来。程丽今年只有十三岁,刚刚升入初一。于是就磨着程实达和林水花给买了个录音机,美其名曰是要先把英语学起来,实际上就是在屋里听听小虎队的歌罢了。
    程刚来喊她,她立刻没好气的道:“叫程秀去,我还忙着呢!”
    “秀儿是你姐。”程刚说道,伸手一把夺了程秀手里的录音机,“你去不去烧火,你要是不去,把从我这儿要去的钱还我,我看你以后还有没有钱买磁带。”
    程丽一听这话,立刻不敢再反驳了,“我去我去,你把我录音机放着,别给摔坏了。”
    等程丽去了厨房,程刚才走出篱笆小院,往再南边猪圈厕所前面去找了程秀。程秀提着一粪箕子青草过来,站在老牛跟前,却是一把一把木木然的扔着青草。
    程刚大步走过来,探手摸了下程秀的额头,“烧应该退下去了吧,怎么还这么迷迷瞪瞪的,是还不舒服吗?”
    程秀还是不敢相信,自己明明是得癌症死了啊。度过凄惨的上半生,人到中年领养了孩子,认回了亲生母亲,自己开的火锅店生意也红红火火的。就要享福的时候,发现自己得了绝症……死的时候她四十岁,死在了n市大医院的病房里。记得临死之前,亲生母亲带着收养的女儿去看她,到了中午的时候,大哥程刚也去了。
    她转头去看程刚,这个年轻朝气的小伙子,和临死前看到的那个大哥一点都不像。大哥比她大四岁,她死的时候大哥四十四,只不过看起来却像是五十四岁一样,头发白了一大半,乌黑的脸皱纹满面,穿了个半新不旧的老棉袄,就那么畏畏缩缩的进了病房。
    她一看见大哥这样就来气,拿着亲生母亲买的苹果就往他身上砸。大哥一边躲着一边叫她别生气,“秀儿啊,你还病着呢,可不能生气啊,生气了病情会加重的。”
    她都四十了,大哥还叫她秀儿。
    她记得她当时也不知道是气的还是难受的,反正就哭了,她得了重病想留也留不了,可是她还没有好好给亲生母亲尽孝,还没有看着收养来的女儿考上大学,也还没有管好这个大哥能省掉那些没有原则的好心肠。
    即便是油尽灯枯了,她也不想走,走的不甘心啊。
    “秀儿,怎么了,是不是脸还疼?”程刚看着程秀眼睫毛都湿了,眼泪却还不肯落下来,心疼的摸了下她的头,“你在这等等,大哥回去煮个鸡蛋来给你滚滚,一会就不疼了。”
    程秀一把拉住了要走的程刚,“大哥,你今年多大了?”
    程刚一愣,慢半拍的道:“二十,怎么了?”
    ☆、第002章
    二十……
    大哥比她大四岁,所以她现在是只有十六岁吗?
    “我不疼,不用回去煮鸡蛋。”程秀见程刚要走,立刻说道,又把粪箕子往程刚跟前一提,“大哥,你帮我喂牛吧。”
    十刘岁,上辈子的十六岁好像还在街上读初三。看看现在的天气像是九十月份,那么她现在应该是初三的上学期了,上辈子她记得很清楚,初三只上了第一个学期,然后寒假的时候她就被迫缀学了。
    过完年她十七岁,而大哥那时候二十一岁了。大哥早早就不念书了,在乡下不读书的男孩子,十七八岁结婚是正常事。大哥程刚二十一岁还没结婚,这已经变成程家的心病了。大哥长得不错,程父又在村子中间盖了小房子开了小卖部,这样的家庭在村里也是个好人家了,可惜大哥眼光高,喜欢上了村里冯家的英子姐。
    冯英长得漂亮人也能干,可关键是个懦弱的性子,她有个瘸腿哥哥,冯母对冯英嫁人的要求不在乎彩礼多少,只在乎能不能给她们家老大冯瘸子找个媳妇。谁家可以做到这一点,那她就愿意把冯英嫁到谁家去。
    所以冯英十九岁了,也还一直没嫁出去,于是林水花知道了儿子的心事,就打起了她的主意。先是让她缀学,然后是威逼,接着利诱,最后又拿大哥来打感情牌,于是最后她就傻乎乎的被用来和冯家换了亲。而林水花和程实达,则是一分钱彩礼没要,就给儿子娶了个漂亮能干的媳妇。
    上辈子大哥娶了冯英,日子过得红红火火的,可是她呢,她的日子却整日是在打骂中度过的。冯瘸子之所以找不到媳妇,不是因为穷,是因为他的第一个媳妇怀孕六个月,还被他喝醉酒打,最后难产一尸两命。而她,她也没有什么好下场,嫁给冯瘸子不到一年,流产了两次,最后一次孩子五个月的时候,又被冯瘸子给打掉了。
    也就是那次,她才对这样的日子彻底绝望,把冯瘸子灌醉,把他另一条腿也给砸断了,然后背着包袱连夜跑了。
    后来她一个人去了n市,倒是也遇到不错的男人,只是可惜她被伤了身子没法生育了,所以因为被嫌弃也因为自卑,一直都没有再婚。等到她机缘巧合挣了第一笔钱,在n市盘了店子做火锅生意后,日子渐渐好了起来,她就从孤儿院里抱养了女儿玲子。
    母女俩相依为命本来也挺好,可谁知道她却得了要人命的病……
    “吃饭了!”程丽的声音在篱笆小门口响起,程秀才回过神,和程刚一前一后的往回走。
    初秋的时候日头还长,虽然到了吃晚饭的时候,可天却还没黑透。程实达从外面慢慢的晃悠回来,程刚已经把小桌子摆在了院子中央,程丽早早挑了位置坐下,程秀略一犹豫,就跟着程刚进了厨房帮着端菜。
    林水花把两碗玉米面稀饭放到程秀跟前,还忍不住骂道:“吃怎么不见你偷懒一下的,一叫你干活就这里病那里病的,一到吃你就没病了!”
    上辈子被打骂的太多,程秀早已习惯,这会儿听着林水花的话,她也是左耳朵进右耳朵。端了碗放到桌子上,见菜和馒头都放好了,她也没再去厨房。而是去堂屋搬了两个板凳过来放好,自己坐在了程实达的另一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