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节
作品:《爱谁谁》 她摊开掌心,上面竟躺着几粒粟米,引得鹩哥立即飞过去啄食,被她轻轻捂住翅膀。
“咦?你怎将它的尖喙绑起来了?”见鹩哥只是轻啄,粟米却一粒未少,盘朵兰细细一看才发觉鹩哥的嘴上套着一根黑绳。她想也不想地拆开,放它痛快啄食,引得白福冷汗频冒,心焦如焚,恨不得扑上去将鹩哥抢回来。
“夫人嫁朕,夫人嫁朕,夫人嫁……”后面几句话全被白福洒落一地的金黄谷米堵回肚子里,嘟嘟嘟,嘟嘟嘟,殿外唯余鹩哥认真啄食的声音。
“夫人?哪位夫人?皇上果然要立后了吗?”盘朵兰脸上并无异色,心里却翻搅着惊涛骇浪。她不是傻瓜,不会猜不透这几个字的含义。皇上怕是有心上人了,且求娶意愿十分强烈,否则不会对着一只鹩哥不停念叨,叫它无意中学会了这句话。但这也不对,哪有未嫁之女便口称夫人的?
当她越想越深时,一名高大男子徐徐从殿内走出,看也不看她,只冲鹩哥招手。鹩哥立刻舍弃谷米,飞到他肩上站定,用尖喙啄了啄他耳边的头发。
“臣妾见过陛下。”盘朵兰无暇多想,立即行礼,还未起身就见男子又走回内殿,竟是一句话都懒得与她多说。终究还是不一样了,想当年他们信马由缰,共看夕阳;又曾并肩作战,出生入死。若不是太后为了离间盘氏家族与陛下的关系,将陛下的身世告知于她,她不会对他避如蛇蝎,更不会闹到如今这个难以挽回的地步。
陛下显然已对她冷了心,尤其在得知当年真相后,恐怕更不会原谅她的愚昧与轻鄙。她怎能那样蠢?怎能查也不查就深信不疑?如今他的身世已非罪孽,反而成了天下人赞颂的传奇,将来必会流芳千古,被后人所知。
他哪里是妖魔鬼怪?分明是真龙天子,得天庇佑!曾经认为他不会留下子嗣,更坐不稳皇位的九黎族贵姓,如今终于着急了,纷纷在朝中上表,要求他赶紧册立皇后,诞下皇子。
盘朵兰本就对陛下余情未了,得了族中吩咐便积极行动起来,试图修复二者关系。但情况似乎比她预想得还糟糕,陛下心里已经有人了,对方究竟是谁?她一面思索一面在殿前徘徊,许久不见陛下传召,这才不甘不愿地离去。
殿内,圣元帝正在给小猴子清理伤口,原本桀骜不驯的小家伙,此时却乖乖蹲在案几上,哪怕疼得龇牙也不敢胡乱动弹。鹩哥歪着脑袋看它,不时啄啄它小手,小脚,长尾巴,黑豆一般的眼里全是好奇。
白福一面调和药粉一面低声回禀,“陛下,您刚离宫,盘婕妤就来了,等了您大半日,奴才怎么劝都不愿走。”
圣元帝对盘朵兰原本颇有好感,她说想入宫,意思就是要做他的女人。他当时岁数也大了,怎么着也得有人伺候,便顺势答应下来。哪料入宫当天,太后请她赴了一次宴,她就对他退避三舍,每每见他还会流露出痛苦而又恐惧的表情。
打那以后,他对宫里这些女人就再无半分念想。她们爱怎样便怎样,想老死也是她们自己的选择,与旁人有何干系?然而现在,身世逆转之后,她们竟又接二连三地扑上来,争权夺利,尔虞我诈,作态未免太过丑陋,叫他多看一眼都觉厌烦。
“她爱等就让她等。不拘她一个,往后谁来都一样,不准踏入未央宫半步。”圣元帝慢慢将药粉洒在小猴子伤口上,见它只是吱吱叫唤,不敢动弹,于是夸赞道,“你这性子倒是挺刚强,不错。这是你兄弟,名唤小哥儿,日后你叫大郎,明白吗?”
听见主人唤自己名讳,鹩哥跳到他肩膀上,啄了啄他耳朵。
小猴子像是听懂了,冲圣元帝咧嘴。
白福莞尔,末了忧心忡忡地道,“陛下,方才盘婕妤听见小哥儿的话了,您看……”
“无碍,夫人很快就会嫁给朕,听见又能如何?”他拿起一粒谷米,诱哄道,“这句话必须好好学,学好了赏你果子吃。夫人嫁朕,夫人嫁朕……”
鹩哥从他左边肩膀蹦跶到右边肩膀,把这句话说得极为顺溜。
徐雅言怀揣着一个小布包回到家中,就见母亲正在打扫屋檐下的枯枝败叶,由于衣衫单薄,手指冻得通红,骨节部位已长出脓包,隐隐有溃烂的迹象。家中唯二的老仆正在后厨做饭,仅凭气味就能判断出今日的菜色十分简陋,怕又是稀粥与咸菜。
“言儿,拿到银子没有?”徐广志的夫人林氏急忙迎上来,眼底满是希冀。
徐雅言心中一痛,忙从布包里掏出两锭银子递过去,“拿到了,足有二十两,我花了五两给爹爹购置了文房四宝。最近他在著书,这些东西消耗得快。这个月我多抄两本书,下月就能给爹爹和大哥添置几套新衣裳,叫他们出门应酬的时候不至于堕了颜面。”
“一月两本已经够辛苦了,别再抄了,免得熬坏眼睛。你今年十八,原该论嫁,可咱家这光景,真是……”林氏把银两锁进钱匣,叹息道,“也不知你爹爹怎么想的,原本能依附景郡王,谋一个好差事,最后反倒请辞归家,专心著书。如今咱们都快揭不开锅了,全靠你一个人撑着。你姐姐远嫁太原,听说过得也不好,常被夫家嫌弃咱们门第低微,是个拖累。你年纪大了,耽误不起,我心里愁得跟什么似的,这日子真是没法过了。”
林氏捏着帕子一角,轻轻擦泪,不过一年光景,两鬓就生了许多白发。
徐雅言倒是挺想得开,安慰道,“娘您不用替女儿操心,只要爹爹大作得成,宣扬开来,必会名满魏国,重塑声望。女儿届时再议婚,必然比现在风光千倍万倍。”
林氏忐忑道,“你给娘说句实话,你爹爹这回真能翻身?就凭一本书?”
“爹爹写的不是普通文章,而是将儒学典籍一一汇总、注释、解析。如今科举在即,有多少人请得起鸿儒为师?又有多少人出得起一月几两银子的束脩?绝大多数学子拿到四书五经却无人帮忙解惑,全靠个人理解而已,上了考场焉能不憷?爹爹这套书一出,必被当世学子奉为宝典,一传十十传百,很快就会风靡魏国,摘得‘天下师’之誉。”
“天下师?这么厉害?”林氏双目圆睁,心情激荡。
“那是自然。帝师算什么?天下师才堪配爹爹之才。”徐雅言目中满是傲然。
“哈哈哈,最懂爹爹的非言儿莫属!”徐广志拿着一卷书册走进内堂,身后跟着嫡长子,同样捧着厚厚一沓文稿。他在主位坐定,拍案道,“拿一坛好酒来,我今日定要畅饮一番。”
“看来爹爹的书稿已经顺利收尾了?”徐雅言大喜过望。
“紧赶慢赶,总算在科举之前完成,只需誊抄数份散播出去,便能飞快积累名望。我就不信凭我徐广志的大才,还不能在燕京权贵中拥有一席之地。之前是我想岔了,皇上信奉霸权,独断朝纲,若要在他麾下出头,不能依附任何势力,只能当纯臣。那么我就专心修书,用真才实学开辟一条通天之路。言儿的婚事不急,将来必有更好的选择。”
林氏唯唯应诺,徐雅言则兴奋道,“爹爹只管将手稿交予我,我便是不眠不休也给您誊抄出来!我与几家书肆的掌柜皆很熟络,请他们帮忙散播,速度定然极快。”
第124章 别走
关素衣在家里待了半月,这日终于准备启程前往胶州。她起了个大早,也不洗漱穿衣,只坐在镜子前面发呆。重生初时,她多想掉头就回胶州,从此永不入京,然而现在愿望终于实现了,心底又堆积着说不清道不明的愁绪。
金子和明兰大包小包地收拾东西,连窗户上的纱帘都解下来打算带走。
忽然,一只鹩哥从敞开的窗户缝钻进来,飞落到铜镜上,歪着脑袋看她,“夫人别走,夫人嫁朕!”它左跳跳,右跳跳,不断重复这两句话。
明兰倒抽一口凉气,连忙关紧窗户,跑到外面查看,见四周并无闲杂人等出入,这才拍打胸口,瘫靠在门框上。这小东西冷不丁地跑出来,说这些外人绝不能听的话,多闹几次怕是会把她的魂儿吓丢。果然还得尽早离开燕京才是。
“你一口一个‘朕’,就不怕别人把你当成‘乱臣贼子’给煮了?”关素衣沉闷的心情略微开朗,捏住鹩哥的尖嘴取笑。鹩哥蒲扇着翅膀,想用爪子抓挠,却犹犹豫豫地放下,显然接受过严格的训练,断不会伤她分毫。
“罢了,这些话日后也无人会听,让你主子自娱自乐去吧。”关素衣从荷包里掏出几粒谷米,召唤道,“来吃东西。我再教你最后一句话,珍重,珍重……”
鹩哥十分聪明,听了几遍就能重复,关素衣这才将它捧到窗外放飞,目光涣散地看着它消失在皇城方向。走的时候才发觉,留在京中的岁月并非全是压抑与痛苦,也有阳光遍地,明媚春风;更有洒脱肆意,游荡不羁,而此类记忆,偏偏都与忽纳尔有关。
所以即便心有不舍,也是人之常情吧?
关素衣不敢深想,飞快捯饬好自己,走到前厅拜别家人。用罢早膳,敞开府门,几十名侍卫护送着七辆车架,意欲前往胶州。来往路人指指点点,议论纷纷,都说高门贵女果然派头十足,出个门竟有如此多的行李,怕是值钱的东西不在少数。
然而谁又知道,车内细软只有几包,其余皆装载着书册而已,对平头百姓来说它们一钱不值,在关家人眼中却堪比重宝。
关老爷子捂着胸口念叨,“依依,你外祖家中藏书甚巨,为何还要把咱家的书带走?这一来一回多麻烦?”
“不麻烦,去的时候我只装了七辆马车,回来的时候说不定会有十四辆,这叫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祖父您大气一点。”关素衣眼角余光往街边一扫,然后顿住。忽纳尔果然来了,脸上蒙着一层人皮面具,肩膀上站着一只鹩哥,正附在他耳边说话。
他察觉到她的视线,用口型无声祈求,“别走。”
不走又该如何?难道真嫁入宫中?上次父亲问她君子摄政当如何,这便是暗示她,哪怕皇上再情深义重,二人一旦结合,就会变成纯粹的政治关系。而政治恰恰是最危险也最难以把握的。她是二嫁之身,本就名不正言顺,地位注定比别的嫔妃矮一头,又哪里能统摄六宫?
况且她连管理赵府都觉得疲累,更不会没头没脑地往刀山火海里跳。
想罢,她收回视线登上马车,却听车外有人急喊,“老太爷,胶州来信了,您先拆开看看,别是那边出了什么变动。”
关老爷子拆开信封快速看完,不舍的表情立马被欢喜取代,“快卸车!”他冲侍卫摆手,“别走了,亲家公、亲家母已经在来京的路上了。依依下来,与我回家。”
“怎么回事?”关素衣掀开车帘询问。
“皇上要为魏国铸史,为自己立传,特地召你外祖母来京著书。史书哪有那么容易撰写,这次回来怕就走不了了!咱们一家人终于能够团聚了,好啊,太好了!”老爷子欢欣鼓舞,关父却拧起眉头,目露忧虑。
关素衣立刻跳下车,连连追问,“是真的吗?快让我看看。”直到此时她才发现,自己一点也不想离开燕京,离开这个给了她痛苦,也给了她欢乐的地方。
人群外围,圣元帝笑眯眯地看着夫人。她欢喜雀跃的模样那般明显,想来也是极舍不得他的。珍重?他不需要什么各自珍重,只愿把握天长地久。没有他的允许,夫人哪儿也不能去,即便是二位泰山大人也不能安排她的去留。他可以给她选择的自由,却不会给她拒绝的权利,是现在答应还是日后答应,不过是时间早晚而已。
行程取消,关家唯一不高兴的人只有关父,但他什么都不能说,只得另想办法,所幸科举在即,全国各地的学子皆涌入燕京,此时正可挑选几个合适的女婿人选。仲氏也没有让女儿独守一辈子的想法,趁她还未年满二十,赶紧找好下家才是正经。
立春这日,玄光大师在觉音寺召开文会,许多文豪、儒生、学子、勋贵,齐聚一堂,互相交流,堪为燕京一大盛事。而今年正逢科举,文会自然成了学子们扬名立万的契机,不知多少人怀揣着攀附权贵的想法而来,企图悄悄走一个捷径,若是有幸被哪一位文豪或贵人看中,很快便能平步青云。
帝师和太常不就是在菩提苑的文会上被陛下看中的吗?换作旁人未必没有那个运气。万一陛下为了考察今科学子的人品才智,同样白龙鱼服而来呢?这样一想,前来参加文会的人简直络绎不绝,连京中贵女也成群结队到了山下。
关素衣一大早就被仲氏拎起来穿衣打扮,单衣裳就换了好几套,最终择定一件鹅黄色的齐胸襦裙,外配一袭白色纱衣,裙裾用金丝银丝绣满柳叶,乍一看并不显眼,走到阳光下却熠熠生辉,璀璨夺目。
这便罢了,她竟取出一根同色丝带,在女儿胸下紧紧绑了一圈,又在胸前打了一个蝴蝶结,将女儿本就丰硕的胸部束得越发高挺,那深深的一道沟壑连关素衣自己看了都觉得脸红耳热。
“娘,您怎么让我穿这种衣服?太羞人了!”她捂着胸口抱怨。
“你懂什么?这是从九黎族传过来的样式,大长公主天天穿着这种裙子招摇过市,天气热了连纱衣都撇去,光着臂膀出门,看久了也就习惯了,细细一想还挺漂亮,至少比带袖子的襦裙漂亮。”仲氏弯腰替女儿戴脚链,谆谆教诲,“赵家既不入世家眼,又比不得朝堂新贵,后来干脆连爵位都没了,沦落为平民。你即使顶着一品夫人的头衔,京中也没有贵人看得上,平日怕是少有交际。来了燕京一年,你出过几回门?赴过几次宴?认不认识各家夫人?知不知道燕京城里最时兴的衣裳、珠宝、头面都是什么样式?整天就知道看书,简直白活了。”
戴完脚链,她搬出许多精致的木匣,替女儿挑选头饰,语重心长道,“你是和离之身,虽然才华出众,性格却太过刚硬。娘说一句大实话你别不乐意,像你这样的媳妇,哪个婆婆敢要?也不怕娶一尊神佛回去,压都压不住。你现在最大的优势便是这张脸,娘不把你打扮得漂亮一些,让各家公子主动开口求娶,怕是没有冰人会上门。”
她将一套翡翠头面插在女儿鬓发上,捏着她下颚左转右转,喟叹道,“我女儿如此绝色,便是赞一句倾国倾城也使得,到了文会一展长才,这婚事就不用愁了。”
关素衣一直用手掌捂着自己凉飕飕的胸口,哂笑道,“娘,女儿刚和离,现在不急着嫁人。”
“你不急我急。闭嘴,给你涂点口脂。”仲氏取出一大堆瓶瓶罐罐,开始往女儿脸上涂抹。仲氏乃农学世家,极其擅长种植植物,更擅长萃取利用。族中女子使用的胭脂水粉均为她们自己调配,效果比内宫贡品更佳。而仲氏是其中的佼佼者,认真起来连朽木都能雕出几朵繁花,更何况关素衣并非朽木,而是美玉。
两刻钟后,走进屋收拾东西的金子和明兰简直不敢认了,结结巴巴道,“小,小姐怎么穿成这样?”
佳人倚窗而立,锦衣华服。原本素净的脸蛋涂上鲜艳欲滴的口脂,眉梢两边各贴了一片小小的点状金箔,一双美目用墨笔描绘出眼尾的行迹,慢慢拖长,渐渐上扬,最终悄悄收尾,眸光略一流转便是一段旖旎风情,竟似一把钩子,将人的心尖紧紧勾住,又像一把钝刀,慢慢往你胸口里捅,叫你只能一眨不眨地盯着她才能缓解那心跳失速的痛苦。
单只这张勾魂夺魄的脸庞倒也罢了,她竟穿着一件最时兴的齐胸襦裙,傲人双峰半露不露,浑圆挺翘;莹白肌肤半遮不遮,水滑细腻;行走时微风拂衣,勾勒出不堪一握的小腰;裙摆随之绽放,再璀璨的金丝银线也比不上她小巧精致的双足与脚踝上不松不紧悬挂的一枚红玉夺目。
红的渗血,白的剔透,她一步一步不是踩在地上,而是踩在旁人的心弦上。这哪里是去参加文会,却是杀人去的!今日过后,不知多少俊俏公子的心要捏死在她手里。这样想着,金子和明兰齐齐吐出一口气,总算是能呼吸了。
第125章 转变
关素衣一只手捂着胸口,一只手拉着裙摆,站在铜镜前犹豫不决,“这样穿真的可以吗?会不会太过伤风败俗?况且眼下刚开春,天气还有些寒凉,我却连薄纱都穿上了,走出去怕是会贻笑大方。”
金子欲言又止,明兰却不以为意地摆手,“小姐您想多了,别说开春,连隆冬腊月都有人这样穿,只在外面披一件狐皮大氅,入了内室将外套一脱,必定艳压群芳。这是大长公主带起来的风潮,燕京城里的贵女、贵妇们趋之若鹜,每有宴席必是一片衣香鬓影、冰肌雪肤,叫人看得眼花缭乱。您不这样穿,指不定还被人暗骂老土呢。”
“哦?此服竟已风靡燕京了?”关素衣大感意外。
赵家上不及世家,中不入新贵,下不与胥吏来往,在京中地位十分尴尬。及至赵陆离被夺爵,情况便越发恶劣,竟叫关素衣连个出门赴宴的机会都没有,广发名帖邀请别人上门做客更不会得到应诺,竟似被孤立起来一般。是以,这辈子嫁入赵府后,她只管闲时读书,忙时理家,未曾关注过外界的变化。
犹记得上辈子此时,徐二小姐已入宫封为昭仪,因才貌出众,朴实端方,颇得圣元帝喜爱,很快就掌管了六宫权柄。她以一篇《女戒》而扬名,随即飞上枝头变凤凰,引得京中贵女纷纷效仿,莫不以坚贞不渝、贤良淑德为荣;以倚姣作媚,奢靡无度为耻。
前朝的服饰风格本就偏于放逸,魏国建立初期也秉承了遗风,又有九黎族人豪阔烂漫的性格为主导,奢华之风盛行一时,却在徐二小姐的身体力行之下生生扭转,竟一日比一日保守。平民或许感受并不深刻,也不明白“徐氏理学”意为何物,对他们的生活有何影响,然而上层圈子却首当其冲,变得扭曲而又怪诞。
“上行下效”一词得到了淋漓尽致地诠释。“楚王好细腰,宫中多饿死”,放之魏国亦惊人相似。皇帝独尊儒术,所有学者都摒弃之前所学,改去钻研儒术;皇帝倡导理学,腐朽刻板、独断专横的父权思想便大行其道;皇帝喜欢从一而终的女子,和离与改嫁就成了耻辱与禁忌。一场变革悄然在上层圈子里发生,再过十年、二十年、三十年……这股风气必会渗入下层民众,彻底禁锢他们的思想。
被“徐氏理学”戕害的女子不只关素衣和李氏,还有很多很多。她闭上眼睛随便往记忆里一探,就能找出一帧又一帧血腥的画面。有和离归家的女子被活生生打死;有不敬夫君的女子被任意休弃,投了河;更有一名未满十四的小姑娘,只因走路踉跄被家丁扶了一把,就被谨守理学的父亲剁掉那只手,仅为保她清白。
隔绝记忆的藩篱一旦打开,涌上心头的全是怨恨与不甘。关素衣原以为幽居沧州不理世事就是自己对徐氏理学的抗争,就是坚持自我的反叛,直到现在才发觉,每日研读《女戒》并对其大加批驳的过程,她的思想早已经深受荼毒。
不过是一件华丽的衣袍,怎就扯上了“伤风败俗”?况且就算伤风败俗又怎样?她家世显赫,地位尊崇,只要不辱没家声,想怎么穿不行?
危险的心门一旦打开,连关素衣自己都锁不住。看着镜子里国色天香、雍容华贵的女子,她喜欢极了,捂着胸口的手不知何时已经放下,葱白指尖捻了捻歪掉的一只发簪,缓缓笑开。
这一抹笑全不似往日的温柔浅淡,端庄清丽,反而透着一股令人窒息的媚态。不过换了一个表情而已,她毫无攻击性的特质竟消失无踪,变得尖锐锋利,像刀刃一般狠狠割开明兰和金子的眼球。她们感觉到小姐似乎变得与以前不一样了,却又说不出哪里不一样。
她不再捂着胸口,缩着肩膀,而是抬头挺胸,微扬下颚,骄傲地看着铜镜。
“果然很美,越看越美。”她低声一笑,也不知夸的衣裳还是自己,充满柔情蜜意的嗓音叫金子和明兰起了满身鸡皮疙瘩。
“这支钗色泽不够艳,换那支玲珑翡翠凤头钗。”她用指尖抚了抚鬓角,动作慵懒地摘掉一支金钗。
明兰率先回神,红着脸在匣子里翻找。金子还在发怔,看惯了素面朝天的主子,头一回见她盛装打扮,着实有些难以自拔。也不知陛下见了会如何?晕晕乎乎中,她听见主子发问,“如今欢场里最流行的淫词艳曲你会唱吗?”
“啊?”她表情木呆呆的,随即反应过来,连忙摆手,“小姐,奴婢在暗部只接受过毒术与武术训练,未曾研习过媚术。”
“废什么话?只说会不会吧。”关素衣按照自己的心意换掉头饰,斜眼乜去时眸光潋滟,勾魂摄魄。
金子浑身都僵硬了,讷讷道,“会。黑白两道盛行的玩意儿,奴婢基本都会。”
“那便好。”妆扮妥当,关素衣从床底下取出一个精致的小木匣,又将刚制成的一张人皮面具塞过去,低笑道,“这里面是我外祖父酿造的一日醉,以五谷精华、百果芳香淬炼发酵而成,酒味不重,入喉却如饮琼浆玉露,只需三杯便可令人酩酊大醉。这张人皮面具乃一容貌普通的男子,入了觉音寺你就戴上它,扮成小厮接近吕凤明,替他递送酒水,待他饮下三杯后不知今夕何夕,便悄悄在他耳边哼唱淫词艳曲。他酷爱流连欢场,定会原形毕露。”
金子听愣了,好一会儿才嗫嚅道,“小姐,您不是说不与一个将死之人计较吗?缘何又处心积虑坏他名声?”
关素衣走到门边转头回望,灿烂阳光背照过来,在她脸上打下一层阴影。“我忽然发现,”她嘴角缓缓上扬,语气透着一丝诡异,“这辈子我应该换一个活法。假道学也罢,伪君子也成,总不能让自己活得憋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