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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女装大佬在明朝》 一是因为国子监那边刚走上正轨,他实在□□乏力,二则是经过《京城周刊》的引导,市面上小说的数量质量都有了一个飞跃。每日投稿人数络绎不绝,虽然大部分都是些跟风之作,可也不乏让人耳目一新的东西。
好比说李乘风发现一个笔名黄松客的人,他的故事脱离了书生小姐的情情爱爱,也不是李乘风这样的鬼畜同人。讲的是一只兔子修炼成精,被老猎人捡回家后在人间懵懵懂懂过日子的故事。里面精怪村民都质朴可爱,颇有些聊斋志异的味道,更难得的是这是个男女老少都能接受的温馨治愈系,有了这篇加持,想必报纸更能得到推广。
此时翰林院那些编辑进屋报告,由于之前李乘风扣着黄松客的小说,导致对方以为落选,又投了两篇,故事风格不同,但一个赛一个精彩。众编辑一致认为,可以刊登,于是派个人来求情。
接过递上来的稿子,李乘风仔细端详,果然如他们所言,虽然还带着些古人的局限性,但看来这黄松客天生就是吃这碗饭的。也不藏着掖着了,直接发出邀请,请这位黄松客在酒楼内一聚。
与其见面之后,李乘风先是试探性的询问了两句,发现这位黄松客还有不少脑洞,堪称一绝,遂稍作点拨,教他怎么设置悬念,埋伏笔,更加吸引读者。黄松听得两眼放光,恨不得回家日更两三万。李乘风微微一笑,赞赏的表示年轻人,我很看好你,以后《京城周刊》的码字任务就落在你身上了,加油干!
成功将身上担子交给热血青年黄松后,李乘风只觉得一阵轻松。想到最近家中偶然听下人抱怨,最近好像有老鼠出没,搞得喜洁的管家神经兮兮,满府大扫除。
他约黄松见面的这间酒楼在外城,离得不远便是集市。如今风调雨顺,京中百姓尤其富足,养宠已蔚然成风,每年秋夏,都会有专门的宠物市场开放。不仅有各种猫、狗、花鸟鱼虫买卖,还有猫粮、狗粮出售,可谓是非常专业了。
想着正好顺路,李乘风便决定去那里请一只狸奴回来,灭灭鼠患。
宠物市场人头攒动,此时春季刚过,幼崽们大多才一两个月大,正是稚嫩可爱的时候,偶尔发出两道嫩呼呼的叫声,惹得周围小娘子们一阵感叹。整个集市讲价的,嬉笑的,叫卖的汇在一起,形成一幅生机勃勃的大明市井图。
李乘风被挤得满头大汗,他已经后悔来这了,随便找了一家摊位停下脚步,打算拿一只回家就好。也刚巧,这家店比较大,猫狗的种类很多,看样子是专门做繁育的。
老板见李乘风穿戴不俗,上前不住推荐道:“客官您看看,此为海外小国英吉利他们那里产的猫,远渡重洋来到大明,整个市场可就我们家有!”说着便将手里的猫仔递过去。
李乘风愣了一下,接过小猫仔细端详。的确,看着有点像现代的英短,白黄相间的身体颇为圆胖,四肢粗短发达,头大脸圆,只不过看毛色应该是混了些别的血统。
那猫也十分会撒娇,在李乘风手中用爪子洗洗脸,软软的发出一声:“喵呜——”
老板见缝插针道:“怎么样,客官,这可是名猫,如今只要二十两银子就能请回家,错过这村可就没这店了。”
李乘风暗自咋舌,二十两!就算如今银贱铜贵,这二十两也够一家人过一年的了,这可是端端的富贵猫啊!
“店家,我是要请回去捕鼠,此猫能行吗?”李乘风有些犹疑。
老板眼睛转了转,拍着胸脯道:“您就放心吧,这猫在英吉利可是靠捕鼠混出名堂的!保证将你府上老鼠吃得干干净净!”
李乘风刚要继续询问,忽然背后有人道:“猫的捕鼠能力与品种无关,你要是奔着捕鼠去的,找只身体强健的狸猫便是。”
根本不用回头,李乘风也能听出说话的人是谁,大惊道:“皇……大人!你怎么在这!”
可不就是嘉靖,此时穿着一身平民装扮,身长玉立,不知道的还以为是谁家的公子哥儿,黄锦笑吟吟的跟着他身后。
朱厚熜面无表情,上前拨弄了两下猫仔,然后严肃道:“这猫爪子和腿都不大,又颇为肥硕,与人这么亲,估计从出生起就养在里屋,看着就不像是能捕鼠,你还是换一只。”
李乘风询问的看了看黄锦,对方苦笑道:“府上养的猫病刚好,老爷今天高兴,打算亲自来这里给它掏上两件玩具。”
“……”嘉靖是猫奴这件事,李乘风倒是听说过。早在兴王府,就有传言,世子喜欢一些萌萌的小动物。不过当时朱厚熜还是个中二熊孩子,觉得喜欢动物什么的,不太符合自己男子汉的身份,于是一直强忍着。自从皇位稳固,他便整合了之前豹房中的珍奇异兽,偷摸摸自己出钱重新修整了象园等地,是不是去转一圈治愈心灵。
早在几十年前,明宣宗朱瞻基就非常喜欢斗蟋蟀,并且向民间广泛征集蟋蟀,之后更是先帝正德搜罗天下异兽的事。跟他俩一比,皇上这点小爱好还在可容忍的范围内,朝臣也就没多嘴。
自从几年前宫变之后,也可能是内心空虚,朱厚熜对猫的宠爱便愈加严重。下朝后经常爱猫玩耍,没事就抱着猫亲,还为猫们专门设立了一个机构,让人专门伺候自己的爱猫。并给猫封赠官衔,公猫叫小厮,母猫叫丫头,绝育猫叫老爹,混的好的猫就成了管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