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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兔子大佬,尾巴藏好》 孟雨疏嘴角一抽,觉得不对:“你不是为了问人家题目才跟人家谈朋友的吧?”
沈初刚喝的水差点把他呛着:“我至于吗?”
“咱可不能干那种事, ”孟雨疏说,“不能骗小姑娘感情,谈朋友就好好谈。”
沈初把杯子重新扣在托盘里,转身走回房间:“没有。”
孟雨疏还想跟过去, 却被沈初手臂一抬堵在房间门口。
“小初,你可是好孩子,不能乱来的!”孟雨疏苦口婆心道。
沈初无语苍天:“我没乱来, 我真喜欢他,会跟他过一辈子的,放心了?”
孟雨疏愣了愣,没想到自己平日里寡言少语的儿子能说出这种话来。
“睡觉了。”沈初把房间的门给关上了。
他把水杯重新放回桌上,打开手机一看,正在通话中。
“什么时候接的?”沈初坐在桌前,懒洋洋地问道。
“土狗。”季泽回答。
所以他听到了沈初最后那句剖心挖肺的表白。
是真喜欢,过一辈子。
季泽听得晕晕乎乎,人都快飘起来了。
沈初笑了笑。
“阿姨不在了?”季泽的声音有点心虚。
“不在了,我一人在房间里。”沈初道。
“我操,你吓死我了,”季泽突然放松了下来,“我以为你都坦白了,结果阿姨把我当姑娘。”
“哦?你不就是姑娘吗?”沈初把桌子上的笔筒拿过来,开口朝下往垃圾桶里倒了倒。
“嗯,我是,”季泽死不要脸,“小姑娘想哥哥了,哥哥什么时候来看看小姑娘?”
“昨天才分开,”沈初把自己的书包打开,从里面把一本本书挨个掏出来在桌前放好,“今天就想?”
“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季泽理由充分。
“少腻歪。”沈初笑道。
刚谈恋爱的两个人总是说不完的话,聊不完的天,分开一会儿就想得不行,想着想着就想找上门来。
“明天我要去上补习班,”沈初把带回来的笔一根一根插进刚清空的笔筒里,“最近都要上课,没时间跟你出去浪。”
“补习班?”季泽像是在吃什么,声音模模糊糊的,“不如让我上门补习,不要钱,包吃包住就行。”
他说完,又补了一条:“包亲包睡。”
“滚。”沈初把书本整理好,给自己大致划分了学习时间段。最后他空出一月底的一天,在日历上圈了个红圈。
“还有一个多星期,”沈初放轻了声音,“到时候去给你过生日。”
沈初第一次主动找孟雨疏报补习班。
报还报了两个,数学和物理。
数学杀/人,物理鞭尸,沈初每天都在教育机构被虐得体无完肤死去活来,一天比一天要想念自己男朋友温柔耐心的讲解,以及累了困了还有的爱的抱抱。
还有几天到季泽的生日。
沈初数着手机上的倒计时,眼巴巴地盼着那一天快点来。
一袋水果糖当礼物,感觉有点寒酸。
沈初收拾收拾书本,准备放学去街上逛逛看有什么可以买。
沈初很少逛街,或者说得更具体点,他近五年来似乎就没逛过街。
他的性子静,不爱出门,孟雨疏跟他一样,整天宅在房间做自己的工作。两个人唯一的出门娱乐方式,大概就是去小区附近的超市购买一些生活必需品。
今天是沈初第一次走进路边花花绿绿的店铺,茫然地给季泽挑选礼物。
十八岁的成人礼,总该送一个有纪念意义的礼物,什么情侣对杯、项链、书包、手镯就先略过吧。
他走走停停逛了大半条街,最后停在了一家篮球鞋店铺外。
季泽篮球打得那么好,篮球鞋也没见着有几双,沈初抬脚走进店里,要不给他买一双鞋子吧。
然而十分钟后,沈初又重新回到了街上。
贵,没钱,买不起。
他掏掏兜,还差个几百块钱。
也不好意思张嘴问孟雨疏要,有点儿后悔自己为什么不早点攒钱。
街上有招小时工发传单的,一小时十几块钱。
沈初算了算时间,如果这几天不去补习班,满打满算应该能挣够一双球鞋的钱。
他有些纠结,是补习班还是发传单。
最后沈初掏出手机,给季泽发了条信息。
沈初:左手右手,选一个。
左手补习班,右手发传单。
沈初默念:“右手右手右手…”
季泽:左手。
你妈的,为什么?!
沈初:选右手。
季泽:哦,我选右手。
于是沈初去了招聘的店里,揽下了这份活。
一小时十八块钱,穿着棕色的大熊工作服,街头街尾来回走。
这活不算累人,只不过大熊工作服太过肥大,不是高个力气大的少年撑不起这身衣服。
“我们店是少女服饰,传单要发给小姑娘。”店长有些年轻,估摸着只有三十出头,她看沈初长相帅气,先和店里的员工小姐姐们犯起了花痴。
“走累了就回来歇一歇,把头套一摘,露出你帅气的小脸,我给你拍个豆音,肯定能火。”
沈初把那个沉甸甸的大熊头套戴在头上:“还是算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