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九十七章破镜重圆

作品:《农女再嫁是非多

    “二夫人在那边……”陈莫不喜欢单独和小丫头聊天,特别是云月这样的漂亮丫头,于是就指了指人群外缘的位置,示意云月可以去找林彩妮汇合。
    “我……我不找二夫人……”云月结巴着,这话,听起来怪怪的,就像是她这个奴才要跟主子离心离德似的,于是,她赶紧又解释一句,“我觉得比武台上的那个女子,是我失散多年的姐姐,所以我才挤过来了……”
    “啊?”陈莫顿时愣住了。
    吴越也愣住了,他也看向擂台。
    台上的两个人依然打的难分难解的,有可能是棋逢对手了。
    “小妹妹,既然凌华是你的姐姐,你得叫她一声啊,让他们别打了……”吴越赶紧如此提醒云月道。
    吴越就是精明,他本来就想着阻止了擂台上的打斗,因为他觉得金颖已经落入下风了。
    被这一声提醒,云月也着急了,就扯着嗓子冒冒失失的喊了一声:“姐姐!凌华!我是凌月!你们先别打了,别打了……”
    陈莫觉得这样实在是不妥,可是不等他拦阻,云月都已经喊完了。
    这一招果然见效,擂台上的凌华一个失神,就被金颖一掌给拍飞了。
    金颖年轻气盛,只觉得自己打了胜仗,却并没有反应过来凌华这只是一时失手罢了,于是他竟然还打算着乘胜追击,还要奔到已经倒地的凌华面前。
    陈莫一看不好,想也不想的从袖口处拿出一根银针来,倏地打了出去。
    “呃……”金颖立即觉得浑身发麻,他站在原地不动了。
    陈莫快速的跑到了擂台上,走到金颖面前,把他身上的银针拔了出来。
    “陈莫!你太过份了……你怎么可以向着外人对我发暗器……”金颖一下子明白了事情的始末原由,他气的地动山摇的冲着陈莫吼了起来。
    陈莫吓得后退一步,他怯怯的说道:“只是比武又不是抓贼,点到为止。这位姑娘都已经输了,我看你刚才还要出手,所以才想着阻止你一下啊……”
    “我……”金颖立刻无言以对了,再仔细品味一下,的确是这么回事。
    人家刚才都已经输了,金颖还要不依不饶的,若是真的打伤了人家姑娘,怕是人家本来想着以身相许也会反悔了。
    “我根本就没有输!”凌华姑娘已经从地上爬了起来,她拍了拍身上的尘土,不承认的对金颖说道,“你这是乘人之危,我刚才是听到了有人喊我的名字,一时失手才输给了你!”
    正说着话,云月已经爬上了擂台,踉踉跄跄的跑到了凌华身旁,拉了拉凌华的衣袖,问道:“姐姐,你还认不认得我,我是凌月啊……”
    原来云月的名字不叫云月,而是叫凌月。
    这姐妹俩站在一起,凌华看起来应该有二十二三岁,长的妖娆明艳,而凌月则只有十六七岁,长的清纯可爱。
    凌华穿着一身粉色的衣衫,罗裳繁琐、衣袂飘飘,仿若一朵朵美丽的桃花被风吹的满天飞舞一般,美不胜收。
    凌月穿着本朝丫头们常穿的短襦,小家碧玉的感觉煞是明显。
    “你……你是凌月?姐姐找了你六七年了,居然会在这里遇见你……”凌华一脸惊喜的望向凌月,然后不由分说的抱住了她。
    擂台下的观众则欢呼雀跃起来,热烈庆祝着花儿一样的姐妹俩破镜重圆,亲人团聚。
    这时候,陈祺和林彩妮以及叶小轩也走上了擂台。
    甚至如意也跟了上来。
    如意和凌月原本就在一起逛街的。
    而奶娘那个已经为人妇又生了孩子的人和两个小丫鬟没什么共同语言,便独来独往的自己去逛街了。况且,奶娘中午需要回家吃饭,顺便喂一喂两个孩子,有可能还会在家里午休,午休完了才能继续出来逛荡。
    再回来说擂台这里。林彩妮一步窜到了凌月身旁,问道:“云月,她真的是你的姐姐么?”
    凌月挣扎着推开凌华的怀抱,然后又来傻呵呵的抱住林彩妮,喜极而泣的道:“二夫人,我终于找到我姐姐了!要不是你把我买到身边,还允许我到处乱跑,我怎么可能这么幸运的找到我的姐姐!你对我有再造之恩!”
    凌华听到凌月如此说,便也赶紧过来对着林彩妮施礼,并说了几句感恩戴德的话。
    陈祺见着有这样的好事,于是就说,都已经中午了,他要请大家伙去吃饭,顺便庆祝这姐妹俩团圆。
    台下的人群里有人认出了陈祺,于是喊了一声:“参见青天大老爷……”
    接着,又有人也反应了过来,就也跪地对着陈祺参拜,嘴里同样喊着“参见青天大老爷”的话。其他人则人云亦云的也纷纷效仿起来。
    陈祺赶忙跟父老乡亲们打了个招呼,并让父老乡亲们都快些免礼。
    凌华见着她家妹子这么有出息,居然混成县太爷家里的丫头了,自然是高兴万分。在陈祺的盛情邀约下,凌华很是爽快的陪着众人一起去吃了午餐。
    陈祺表面上是个书生,但却是在硝烟弥漫中长大的,虽然他自己只会三招两式的,但他却很能看出别人有没有两把刷子。
    正所谓行家一出手就知有没有,他在擂台底下看了半天,便看得出来,凌华的功夫远远在于金颖之上。
    所以陈祺想要把凌华给拉拢到麾下,他这个县太爷喜欢的就是人才,不论是文才还是武才,都喜欢。
    席间,陈祺问了问凌华姐妹俩,当年究竟是怎么失散的。
    这才得知,两姐妹家境贫寒,父母双亡,当初为了给爹爹买棺材,两个人出去讨饭,却被坏人给冲散了。
    凌月一开始跟一户大户人家签了死契,结果那户人家的男主人太过猥琐,已经五十岁了却还是不停的纳妾,因为凌月不想做通房丫头,就被男主人给打了个死去活来,转而卖给了人贩子。
    其实林彩妮当初买下凌月时,凌月就浑身是伤的,但她没敢跟林彩妮说,她怕林彩妮不要她,于是强撑着替林彩妮做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