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那只笔只能在写字板上写字,其地地方画了也没反应,顾祁早就知道了,一点不慌。
    “那跟叔叔去游乐园?”
    “昨天才和爸爸去。”小孩应了一句,又瞅着顾祁,说,“叔叔怎么不和小朋友去?”
    “叔叔那些是大朋友,他们都有女朋友啊,让我跟谁玩去?”顾祁叹气,“你要是跟叔叔去游乐园,叔叔什么都给你买。”
    “不行,药药也要和爸爸回家的,不能去玩。”颜药倒是意志力坚定,没有被诱惑住。
    “儿子说得对。”
    顾祁正要忽悠,就听见身后传来戚越的声音,只好坐直了身体,不再瘫着。
    戚越将冲好的牛奶给了儿子,见儿子抱着胖胖的杯子咕噜咕噜地喝着,又拿纸巾给小孩擦了擦流到下巴的奶渍。
    顾祁一时酸得不行,实名羡慕,“我也想给儿子泡牛奶。”
    “去结婚。”戚越冷酷道。
    “我还年少啊,就20岁恋爱都没谈过。”顾祁瞧着颜药,摸了摸下巴,“我怎么感觉药药和别的娃不太一样,我看了别的就觉得头疼。”
    “药药天下第一可爱。”颜药忙将吸管拽出来,吼了一句。
    “哈哈哈!”顾祁被逗笑了,迅速伸手捏了一把小孩肉肉的脸。
    戚越警告地瞪他一眼,给儿子拍了拍背,低声问:“喝饱了吗?”
    颜药打了个小小的饱嗝,慢腾腾点了点脑袋,伸出小手,嘟囔道:“爸爸抱。”
    戚越便伸手把小孩从座位上抱到了怀里,用薄薄的毯子包住,又用宽大的外套裹了个严实,捂在怀里拍了拍,哄道:“睡吧。”
    颜药早就习惯了被父亲抱着午睡,此时也只是合着眼睛打了个小哈欠,小手揪着毯子咬到嘴里,又往父亲怀里埋了埋,呼呼地睡了。
    他睡觉的时候太乖了,五官又长得格外精致漂亮,完全看不出醒着的时候是个小恶霸。
    戚越垂眸看着儿子,抬手掖了掖毯子,才继续看书。
    顾祁看得羡慕,又不能把小孩闹起来继续玩,只得转过身去玩游戏。他是标准的富二代,大三才需要进公司学习,现在每天闲得慌。
    本来高三的时候,因为戚越太过上进了,顾祁受影响,也跟着他爹学公司管理,奈何基础没打牢,只能被顾父丢进大学重新学管理。
    姚曼曼远远地看了一眼抱着儿子的戚越,摇了摇头。
    “校草每次哄儿子睡觉,都让我想嫁给他。”
    “我就不一样了,我想要个跟药宝一样的儿子。”
    “戚越满足了所有我对于年轻爸爸的幻想……”
    顾祁听到这话,忽然回头,打量了一下戚越,嘀咕起来。
    “看着也没什么区别阿。”
    “别吵我儿子。”戚越赶人。
    “兄弟,你把儿子借我抱抱呗,我也想……那个试一下哄儿子睡觉。”顾祁期待地搓手手。
    “梦里什么都有,给老子爬。”戚越直接拒绝,察觉到怀里的儿子动了动,似乎在说梦话,便低下头凑过去听。
    “爸爸坏蛋……次香草的……大恐龙……给……给萝卜举高高……”
    戚越抬起头,盯着儿子看,心想这都梦的什么玩意。
    不过儿子想法简单,做梦左右也不过就是玩和吃,能把“爸爸”放在最前面,已经是很爱他了。
    “乖儿子。”戚越亲了一口儿子的额头,完全无视了四周羡慕嫉妒的目光。
    第67章
    颜药小宝宝一个午觉的时间,戚越已经上完了两节课, 正在等着上第三节 高数。
    高考之后, 颜青城按照前三世的选择上了y大, 由于之后大部分时间都是颜青城在负责上课, 戚越很难有机会出来, 所以他和班上的同学可以说是零交流。
    好在戚越之前就读的旭日高中本身就是y大的附属中学, 当时一个班的班长吴铮、学委姚曼曼、还有顾祁等几个死党都同样选择了报考y大,所以戚越在这个班还算是有几个熟悉的人的, 不至于孤家寡人。
    当然, 不论是高中还是大学, 戚校草永远是戚校草,并没有什么改变。
    姚曼曼因着崇拜戚越、加上舍不得颜药,才选择了和戚越上一所大学, 因而她和另外几个人一样, 都多多少少察觉了颜药身上的古怪。
    毕竟从八岁到三岁, 又是同一个名字同一个相貌,总不能还说是颜药的弟弟, 那样未免太离谱了些。
    几个老同学算是对颜药的异常心知肚明, 但有颜青城状似不经意的敲打和暗示,他们到底是选择了沉默。
    无论如何, 保护一个年幼的孩子, 都是他们想要去做到的, 即便不保护, 起码不能去伤害。哪怕颜药身上有再多的秘密, 在他们眼里,他依旧是个什么都不懂的孩子。
    抱着这样的心态,颜药的“叔叔阿姨”们和小宝贝相处得相当和谐。
    正如此时此刻,姚曼曼趁着课间,给颜药带了盒草莓干过来,见顾祁不在,便直接坐了他的座位,对戚越说:
    “药药上回说喜欢吃水果干,我昨天就去买了一盒,给他试试?”
    戚越听到这话抬起头,腾出手,接过来看了一眼牌子,说:“谢了,是药药喜欢的没错。”
    “那就好。”姚曼曼弯起眼睛笑了笑,又转头环视了一圈教室,见没什么人看着自己,才转回来,压低声音说,“戚越,之前我们班的校花……你还记得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