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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在苦情文里当团宠

    那套火红嫁衣,熬了几个晚上才终于完成。穿在身上更是衬的美人如玉。绝色倾城。
    童家这些年也攒了不少钱,童彩花前几日还特意给叶红裳买了两个听话的丫鬟,再加上准备好的嫁妆,也没比镇上一些富贵人家差多少。
    镜子中,叶红裳看着童彩花的脸,视线逐渐模糊,她是真的舍不得离开童家。但新生活总要开始。
    “嫂子,这么喜庆的日子你哭什么。”童彩花蹲到叶红裳面前,小心拿帕子擦了她眼角的泪水。
    “嫂子高兴。”
    外面这个时候已经能听到鞭炮声,想来迎亲队伍已经候在了门口。新娘子也是时候出去了。
    将凤冠帮叶红裳戴在头上,盖上盖头,童彩花笑道:“以后我就不能再叫你嫂子了,红裳姐。童家就是你娘家,要是方大哥欺负你,你就回来。”
    叶红裳一会儿哭一会儿笑的。出了门在两个丫鬟的搀扶下消失在童彩花的视野中。告别了童父童母,坐上花轿。迎亲的队伍从街头走到巷尾,方林骑在马上,意气风发,多年心愿此刻达成。
    童家在送走了叶红裳以后安静下来,童梓岳还有些懵懂,只知道自己的娘重新嫁了人,以后想要看到的话也比较难了。但他是小男子汉,娘的幸福就是他的幸福,他可以忍耐。
    作者有话要说:  席真珩:高兴就得了!
    第43章
    叶红裳嫁人的当天夜里,童家意外的安静, 晚上吃饭坐在饭桌前, 都没有人开口说话, 家里面少了个人,自然少了很多欢声笑语。
    一家人搬到京城的日子也定好了,就在十日之后。张老板的店已经全都搬走了,张汝轩运气好到不行,虽然殿试只取得了三甲。但距离成功只不过是在多付出几年的学习罢了。
    “姑姑, 我们去了京城可不可以经常回来。”童梓岳吃了口青菜,已经开始有点儿想自己娘了。
    “当然可以啊。”童彩花吃的差不多,见桌上气氛凝重,缓和道:“天下无不散之筵席。咱们还是要好好过日子。”
    这种气氛一直持续到叶红裳出嫁三天回门的日子, 一早上童家人就等到了大门口, 远远的驶过来一辆轿子。
    早上街上还没什么人, 轿子停在门口,方林先从轿子下来, 而后在下面扶着叶红裳。
    “娘!”在她脚刚刚踩到地面上的那一刻, 童梓岳飞扑过来,一下子抱住了叶红裳的腰。
    “行了,被在这吹风了, 先进屋。”童彩花在后面一把揪住童梓岳的衣领子。
    几人说说笑笑的进门,虽只是离开了三天,可叶红裳也想念童家人想到哭了好几回。
    厅堂摆着的都是叶红裳往日最爱吃的菜,童彩花特意起了个大早和童母忙活了老半天。这会儿菜还是热乎的。纵使叶红裳已经吃过了早饭, 还是没忍住拿起筷子。
    在这个房子里,一家人也是最后一次聚在一起吃饭了,童母表面上强硬,实际对叶红裳还是愧疚居多的,吃过了饭,犹犹豫豫的把人拽到一旁。好好道了谢。
    昔日的婆媳还是头一次这么和平的相处,童彩花在不远处看着,系统提示主线任务完成度又上升了。
    一天的时间转瞬即逝,叶红裳还没有待够就到了要走的时候,恋恋不舍的告别。下次见面就是真正的离别之际。
    搬家的日子虽是越来越近了,但童梓岳这书塾还是要正常上的,书塾的先生今年悲剧的又落了榜,每天一副失魂落魄的模样。让下面听课的学生都胆战心惊的。
    今天童梓岳和同窗好友道别,还被塞了不少的东西。姑侄二人大包小裹的拿回家,童家这会儿行李堆了满院都是。大包小裹的。叶红裳成婚,方林家彩礼给了老多,童家本来不想收一分钱的,但叶红裳说什么都不同意。
    反正先留着就当是童梓岳以后娶妻的钱。由于行李实在是多,搬家前一天童彩花还又去买了四个丫鬟。
    一家人连带着四个丫鬟,放眼望去也是一排人,让她终于有了种苦尽甘来的感觉。这两年的刺绣生意,她也攒下了不少钱。
    一家八口人外带一只小黑狗租了两辆马车,浩浩荡荡踏上了前往京城的旅途。
    说是旅途其实也就那么几天罢了。一行人到达京城正好是早上城门刚开的时候。童彩花怀里抱着狗,困得打了个哈欠。名为月儿的丫鬟关切道:“小姐是昨夜没睡好吗。”
    “可不是。”童彩花点点头,昨夜着急赶路,她们是在马车上过的夜,这请的车夫又是个急性子,路上一刻都没停下过。
    京城的住所童彩花本是想托张老板找的,却被席真珩尽数揽过去。这人还说会在城门口等着。
    今日天气不太好,太阳被乌云遮盖,更是让人昏昏欲睡,马车行至城门口,她伸了个懒腰从上面下来,席真珩没瞧见,倒是看见了蒋韦。蒋韦也一眼就看见她,挥着手。
    “童姑娘来了。”
    “席真珩呢?”她觉得有点儿奇怪,以席真珩的性格这时候居然不在,亏得当初还信誓旦旦的说要来接人。
    “主子有点儿事耽搁了,就先让我送你们去住的地方。”蒋韦怎会不知童彩花和席真珩好上了的事,这会瞧着童彩花就等于是看另一个主子,毕恭毕敬。
    城门口守卫的人很快便让他们进了城。在蒋韦的指引下到了一处僻静的宅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