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节

作品:《女配她天生好命

    春风得意的祁赟之看着女儿也漂亮了起来,得到了贵妃娘娘的重视,这会儿祁赟之的目光更是温和,“在等你,今儿怎么样?”
    祁明萱笑道:“爹爹,您也知道的,贵妃娘娘现在待我很好。”
    如果可以选择,祁赟之是不愿意告诉汪贵妃这些事,现在告诉了之后,没想到反而日子过得更好,祁赟之想着,这就是背靠大树好乘凉。
    “贵妃娘娘待你温和,你也万莫忘记礼数。”
    祁明萱点点头,祁家的荣宠都系在汪贵妃身上。
    祁明萱侧过头,看着父亲:“爹爹是因为朝会的事过来的?”
    等到父亲点头之后,她继续说道:“太子要离京的事情定下了,不过贵妃娘娘还是为了三皇子而有些闷气,三皇子当真是……娘娘没有表现出来,是想要等蝗灾发生了以后再推三皇子一把,现在就只能够忍了。”
    “爹,你可知道?三皇子居然能够说出既然太子离开了京都,他是不是也没什么必要参加朝会,想要游山玩水。”
    祁赟之听着女儿的话,眼角一抽。他并不想用扶不起的烂泥来形容,不过他当真觉得他若是三皇子绝对不会如此。
    祁赟之很快甩开了思绪,沉稳地说道:“贵妃娘娘按兵不动也好,蝗灾这事毕竟从户部的数据来看已经有了苗头,不会出什么差错。贵妃娘娘有没有说,太子要带谁去这三地?”
    “应该是尚未定下,贵妃娘娘说太子去长宁宫找皇后了。”
    父女两人简单说了一会儿话,祁赟之新官上任,衙门里事物颇多,是特地算好了时间来找女儿的,现在还要回刑部衙门。
    此时的赵翊林也骑着马到了太子府,府邸开了门,等到一路行到了马厩,就看到了魏昭的那匹白马。
    白马打了一个响啼,赵翊林下意识地就笑了起来,脱下了手笼,让人取来了黑豆,亲手喂了一些,摸了摸白马的鬃毛,对着内侍说道:“郡主什么时候来的?”
    他本以为今儿是女院放假的日子,她定是要回家的,没曾想居然直接离开了女院就到了太子府。
    内侍说了时辰之后,还说道:“郡主是和孙峥大夫一起过来的,正在用显微镜。”
    原来是孙峥来了。
    赵翊林一边解下了披风,一边往正厅里走去。
    孙峥正如痴如醉地看着显微镜下的微小世界,而魏昭本来单手托腮,见着他进来了,眼睛亮了起来,她快速迎了过来,声音有些小,里面含着喜悦似的,“太子哥哥。”
    孙峥也抬头对着太子行礼。
    “孙大夫不必多礼,继续用显微镜就是,我和明衍郡主先说说话。”
    孙峥从已经猜测两人关系不错,此时也不客套,继续看着显微镜里的事物。
    赵翊林在长宁宫里与母后说起离开京都之后的安排很是羞涩,现在面对魏昭却没有这种羞涩,“我没想到你会过来。”
    “我也没想到。”魏昭说道,“过来的时候还以为太子哥哥在府中。”
    赵翊林:“朝会上有一桩大事,朝会结束之后父皇与我谈了一会儿,然后我再同母亲说了离开京都之后的安排。”
    魏昭圆溜溜的杏眼瞪大了,“您要离开京都?”她的语气有些不可思议。
    赵翊林笑了笑,“是户部侍郎卫大人提议的,说是西南之地纳粮少,一共圈定了三个地方,让我去探探一二。”
    孙峥本来就已经看得差不多了,听到了这里忍不住说道:“是哪三地?”
    魏昭先前就和赵翊林提过,在与岑薛青破镜重圆之前,孙峥大夫走南闯北,此时直接说道:“祁贵、云滇和广越。”
    听到了这三处,孙峥毫不犹豫地说道:
    “祁贵多山,村与村之间的距离很远,加上夏日多瘴气多雨,气候不好,人的寿数不大长,而且还多有灾害,往往会有直接整个村子就被淹没的情况出现。青壮不少都离开了祁贵,青壮少了,这田地自然就种得不多。”
    “云滇之地村子倒是很多,只是这里过去叫做百越,有不同的语言,不同的族人,整个大齐对这些人的征粮都是最少的。”
    “广越之地是这三个地方最为繁华的地方,只是……这也是相对而言繁华一些,大体是与云滇差不多的。”
    说完了之后,孙峥又说道,“这三个地方的布政使,我当年并未听说有什么不足之处,这纳粮少是自古以来就是如此的。”
    赵翊林说道:“孙大夫高见,只是按照父皇的旨意去走一走这三个地方,在时间上,父皇给得充足,差不多有半年的时间。也让我随行带上两位武官,还有太医等人,可以一应俱全。”
    孙峥想着太子的身份,这去三个地方也不是什么坏事,点点头说道:“这些地方多瘴气,太子殿下确实是需要带上随行的太医,不要饮用当地的生水。”
    赵翊林含笑说道,“孙大夫,有了这显微镜之后,只要是见过两者的区别,都会选择饮用烧开了的水。”
    孙峥也笑了笑,不过旋即又想到了一件事,“云滇之地有些特殊,谁烧开了之后似乎是有假沸的现象,在其他地方茶叶用沸水泡很快就会舒展开叶片,云滇这个地方有些不太一样,就算是多烧一会儿的水,茶叶舒展开的速度还是慢上一些。”
    或许是因为云滇这个特性,许多的汉人过去都会出现水土不服的现象,甚至有时候是致命的,这云滇纳粮少也与此有关,只能依靠的是当地的百姓,云滇的汉人是不足的。
    孙峥想到了当年的事,很快就跃跃欲试了起来,当年没有办法破解云滇让人水土不服的秘密,现在有了这显微镜,是不是可以找到缘由?是不是水中的微虫无法杀干净,才让人有了水土不服的表现。
    学医之人就没有不喜这显微镜的,见到了微小世界,有太多的猜想去一一证实。
    赵翊林见着孙峥的模样,含笑说道,“孙大夫若是方便的话,与我同去可好?这次我至少会带上两个随行的太医,您也可以与这两位太医探讨一二。实不相瞒,这次明衍郡主给您写信,是因为我希望您过来一趟,有件事希望您能出力。”
    孙峥有些疑惑的时候,赵翊林继续说道:“我希望您能帮忙想办法灭蝗。”
    孙峥说道:“这些年也算是风调雨顺,这蝗灾我并未亲眼见过。”
    赵翊林:“在六月六日之前,京都干旱了许久,我一直有些忧心会不会有蝗灾,幸好连绵一段时间的雨水。只是……户部的卫大人让林侍郎多留意这田间蝗虫情况,林大人让京都及周遭的官吏去走访之后,皆是证实今年的蝗虫要比往年多。”
    第134章 鸭吃蝗
    魏昭开口说道,“干爹还查阅了很早之前的蝗灾记录,在形成飞蝗之前,确实是有蝗虫增多的现象。毕竟干旱是控制不了的,今年春天就旱了一次,现在蝗虫多,蝗虫的虫卵肯定也多,如果要是再干旱……确实是有蝗灾的隐忧。”
    孙峥知道昭昭口中的干爹是林鹤,林鹤在郧河县的表现,在建安府的作法孙峥都是亲眼看到的,听到了这里孙峥表情严肃了起来,同意了一起去西南。
    在孙峥也同意一起去西南之后,这一次太子离开京都的人就定了下来。
    同行之人除了孙峥之外,有都察院的一位正四品的佥都御史,兵马指挥司的两位同知,太医两人,剩下的就是兵卒与护卫。
    还没上名册的是孙峥与沈誉。
    沈家人当然也不放心太子去西南之地,那里夷人多,沈家不能接受万一之差池,于是现在走南闯北的沈誉,提前出了城,就在前面不远处等着太子等人。
    这名册一出,汪贵妃撇了撇嘴,觉得沈岚等人当真是防得滴水不漏,不过也随他去了,她本来就没准备在路上动手。
    之前孙峥还觉得现在就开始考虑蝗灾,太子考虑得太远了一些,结果这一路上因为每到一个地方就会挖掘一些土壤带上,从显微镜下来看,蝗虫卵的数目在随着南下,数量是渐渐增多的。
    本来太医署的王太医与胡太医是准备多看一些其他的微小世界,现在因为蝗虫卵多的原因,也全心全意开始想办法灭虫卵。
    上一次灭蚊就是通过给灭杀蚊虫的卵来实现灭杀蚊虫,他们下意识地就想要通过同样的方法实现灭杀蝗虫。
    此时赵翊林也想明白了汪贵妃的谋算,猜测她网罗了能人,光是从京畿之地的蝗虫增多就可以远远断定西南会有蝗患?
    按道理就算是这虫卵增多,也不能说明就会发生蝗患,但是有汪贵妃要推着他去西南,赵翊林心中觉得只怕是这三处只怕已经有蝗患的隐忧了。
    他在心中记下这件事,准备回京了之后找到这位能人是谁。
    这一次西南之行,除了佥都御史之外,赵翊林带过来的都是亲信,现在一路南行蝗虫卵不断增多的现状,让所有人都在想着一件事,有什么办法可以灭蝗。
    首先想的法子还是灭虫卵,王太医首先出了一个方子。
    “不成,”孙峥摇头否定了王太医的方案,“这土地里的蝗虫卵也看到了,是在根系处这里藏着,这是在荒草之下的,如果要是灭杀,这剂量是不够的。”
    胡太医也赞同地说道:“王太医,确实不行,还得把整个草地给翻过来,不像是灭蚊那么简单。”
    王太医叹息说道,“只有这个法子可以灭杀虫卵,其他的并没有什么好办法。若是这个都不行,我觉得直接放弃灭杀虫卵的准备。”
    孙峥看着王太医的模样,捏了捏眉心,“是的,这灭杀虫卵确实行不通。”
    “我觉得还是得用番邦人的法子。”胡太医开口说道,“是不是在蝗虫还幼小的时候,可以让家禽去吃这些蝗虫。”
    “西南这粮食都少,只怕养家禽更是困难。”赵翊林摇头否决了这个发,对着的孙峥询问说道,“有没有办法毒杀幼虫?”
    孙峥摇头,“这蝗虫与蚊子都是遇到了药物可能就直接逃走了,这种灭杀的效果很快就会扩散开,可以说是吃力不讨好。蚊子还有办法驱赶走,蝗虫目前驱赶走,又会在其他地方聚集在一起。无论是幼虫还是成虫都没办法。”
    王太医说道,“当真不能用番邦人的法子?”
    沈誉认真地解释,这家禽能够吃蝗虫,他手下去海外的人只是听说,并没有亲见,现在西南的事情已经在眼前了,现在也没办法带人去番邦找办法灭蝗。
    此时佥都御史看了一眼沈誉,忽然说道:“西南本来就穷困,他们自己是出不起钱去养家禽,但是沈老爷可以。”
    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了沈誉身上,沈誉看着佥都御史,干笑着说道:“于御史,您说笑了,我做生意赚得也不多。而且刚刚也说了,这用什么家禽,我也不确定,怎么让家禽吃蝗虫,可能还要想办法,没有那么容易。”
    于御史笑道:“沈老爷,您不必谦虚,我也不是来算您的越洋商行能赚多少的,只是……猜测您有一些钱。至于说养什么家禽,我倒是知道,买一大群鸭子就可以了,可以用鸭子来吃蝗虫。”
    赵翊林奇道:“于御史何处此言?难道于御史去过海外?”
    于御史摇摇头,“回殿下的话,在下并未去过海外,只是在下幼时家贫,娘亲咬牙供我读书,这读书的钱从哪儿来,是我娘养鸭子一点点攒出来的钱。”
    “很多人并不爱养鸭子,觉得鸭子的翅膀能飞得高,如果剪掉了翅膀,这母鸭就不爱生鸭蛋了,还得日日去小河里游泳,要喂食也麻烦。喂养得多了,还会吃光河中的小鱼小虾。大部分人都是喜欢养鸡的。”
    “我娘觉得,鸭虽然麻烦了一些,但是生得肉多,价格卖得更高,我娘就试着在旱地养鸭子,她像是放牛一样,把鸭子赶到了山上。”
    “山上什么多,也就是这种蚂蚱、蝗虫多,我娘养的鸭子最喜欢吃的就是这些,刚开始我娘养的少还不觉得,后来我娘的鸭子群养得多了,村民都觉得就连虫子都少了不少。而且吃够了这些虫子,鸭子偶尔下水嬉戏并不会吃鱼和虾。”
    “放鸭和放羊有些像,只要找到里面的头鸭,控制住,驱赶鸭群就可以了。我在休沐日的时候,都会给娘减轻负担,正好也放过鸭子,所以我也很清楚,这鸭子只要不给吃别的东西,赶到了农田里,它就会扑棱着翅膀过去吃蝗虫了。”
    说到了这里,于御史笑着说道:“沈老爷不必谦虚,若是买上……数万只的鸭子,从祁贵入内就开始吃蝗虫,一路再去广越,在去云滇,差不多就够了。”
    “而且其实沈老爷也不是只进不出,只需要出一次钱买上鸭子,这鸭子去了农田里自己会吃蝗虫,产下粪便百姓们还高兴,而吃虫子的鸭子格外肥美。最后再把鸭子宰杀卖掉,岂不是正好?”
    王太医看着于御史的模样打了一个寒噤,这位佥都御史看着斯斯文文的,没想到想到的主意居然是这个风格,按他的说法这鸭子才做了大贡献,转眼就把鸭子给吃掉……
    反而是沈誉是商贾思维,若是买鸭子只需要买幼鸭,一路赶着去了西南,这样一路吃,还当真可行。
    “于御史有兴趣做这买卖吗?”沈誉兴致勃勃地说道,“我这边倒是直接买鸭苗也可以,不过几位若是想要出一些银子跟着买也可以,这鸭子买了多少只,最后一只卖出去多少钱都算入到其中。”
    一只幼鸭价格很便宜,差不多十几文钱就可以买一只,一次性买上万只鸭子,只怕还不要十文钱,等到鸭子这样吃蝗虫长大了,变成了成鸭,就是二十几文钱一斤,一只鸭子可以卖上百文钱,若是按照于御史的说法,这鸭子还会比一般的鸭子更重,说不定两百文钱一只成鸭都有可能。
    于御史立即说道:“沈老爷,能不能赊账?在下囊中羞涩,可也不想错过这样轻松而又赚钱的买卖。”
    轻松?
    众人本来不解,听着于御史的意思,这鸭子越多越容易结成群,根本就不存在鸭子乱跑,而且当鸭群扩大,还会有野鸭子融入进来,差不多现在这个时候就可以买上一些鸭子,一路走,这些鸭子就可以吃已经生出来的蝗虫。
    “这种赶路的鸭子淋了雨也不怕,并不会容易生病。”
    于御史借款了一百两银子买鸭,其他人少到三两银子,多则五十两银子,也都参与了进来。
    定下了买鸭的计划,到了长江流域的时候,差不多见着蝗虫已经开始乱蹦,沈誉就开始买鸭。
    基本去一个地方,沈誉就把这个地方的鸭苗给买的干干净净。
    大鸭子带着后面小小的鸭子一路吃着已经生出来的蝗虫,等到了西南之地,这鸭群已经达到了十万只,而这个时候,不少人都增加了钱财的投入,就像是于御史说的,吃了蝗虫的鸭子也长得太快了一些!
    浩浩荡荡的鸭群过来,让已经接到了圣旨的祁贵布政使傻了眼。
    在一片绿头鸭里,他的表情困惑到惶恐,这真的是太子一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