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节

作品:《女配她天生好命

    其他官员也懒得一一过问,让武将回指挥司叙职,太医署的两位太医直接休息,佥都御史也是回都察院去。
    赵翊林从御书房出来的时候,遇到了赵昶安,他的这位三哥刚从汪贵妃的宫殿里出来,准备回皇子府。
    “太子。”赵昶安的礼数总是很好,对着他行礼。
    “三皇兄。”赵翊林说道,“三皇兄务必要保重身体。”
    赵昶安不知道是不是病了,神色看上去不大好看。
    赵昶安并不是病了,而是他一直到过年的时候才知道,母妃已经定了他的皇子妃的人员——祁明萱。
    赵昶安本想要说,随意给他指任何一个皇子妃都好,他不要祁明萱,只是那话怎么都说不出口。
    赵昶安自己反复思量,难道他心中是有了皇子妃的人选?所以才排斥母妃的提议。
    他此时想到的竟是明衍郡主,这个念头一起,让赵昶安心中像是被火烤过一样,如果是明衍郡主,别说是母妃了,只怕小舅舅也不会同意。
    明衍郡主揭穿了娄清韵的面目,到底让汪贵妃记住了,虽说不至于对明衍郡主做出什么,但是那种浓厚的不喜扑面而来。
    赵昶安忽然发现了自己的心事,辗转难眠,这也让汪贵妃不再提祁明萱,他就以为母妃已经放弃了,只是三皇子妃的事在他的心中留下了痕迹。
    他一会儿想着,明衍郡主性情可爱,若是母妃了解了,定然是会喜欢的,一会儿又想着那祁赟之靠着母妃步步高升,明衍郡主怎会心悦于他?
    第137章 献祥瑞
    到了长宁宫里,沈岚就迎了过来。
    宫女上前松开太子的系带,抖下鹤氅上的雪花,衣服被挂了起来,沈岚握住了赵翊林的手,顺口问道:“怎么耽搁了?你父皇留了你?”
    “不是,”赵昶安摇摇头,“我遇到了三哥,他看上去状况不大好。”
    想到了赵昶安,沈岚想着他确实很难,对着儿子说道:“娄清韵不是已经斩了吗?只怕汪贵妃又想到了三皇子妃的事情,三皇子就与他母妃生分了。”
    赵翊林想着三皇兄游魂一样的神情,摇了摇头,心中多少有些可怜他的那位哥哥。
    不过这世间之事就是如此,倘若是汪贵妃与赵昶安拧成一股绳,只怕可怜的就是自己了。
    两人并不深想,撇开汪贵妃那边的事,沈岚捋了捋儿子的头发,含笑打量着儿子,长舒一口气,“我还以为你在外定然会瘦,结果没见着瘦,又长高了一些。”
    “和小舅舅同行,怎会瘦?”赵翊林失笑着解释。
    他这边带着的士卒不多,但沈誉那边差不多动用了越洋商行里几十人跟着,可以说吃喝等人与物一应俱全,刚开始操心蝗虫的事情确实消瘦了一些,自从用了于御史的办法,买了不少的鸭苗,不用操心了,就胖了起来。
    既然说到了灭蝗的事,赵翊林就与母后具体说了,当时是如何采买鸭苗,如何赶鸭的。
    沈岚听着儿子的话,眼前浮现了一大群鸭子跟着他们身后的模样,忍不住笑了起来,“最后这鸭子呢?”
    “吃了。”
    沈岚的笑容立即僵硬了下来。
    她刚想到了毛茸茸幼嫩的一大群鸭子,还觉得这画面想一想就可爱,谁晓得直接被儿子不解风情地说吃了。
    赵翊林没注意到母后这点表情僵硬,他兴致勃勃说着鸭肉的美味。
    一路吃蝗虫的鸭子肉质首先是肥美,加上一路是跟着众人赶路的,肥美的肉质里有带着紧实,加上最长也就活了半年多的时间,尚未到成鸭年龄,肉质还又很是幼嫩,带着柔韧的嚼劲。
    赵翊林那段时间都没有吃腻这种虫养出来的鸭子,现在想着都还是回味。
    赵翊林可以说是眉飞色舞:“母后,这鸭肉确实好吃,现杀的鸭子会取血做成鸭血粉丝汤,用的是金陵的做法,那大厨都说比金陵的鸭血粉丝汤还要好喝。鲜得让人几乎吞掉了舌头,小舅舅准备在京都也养一些这样的鸭,到时候让母后也尝一尝。”
    “这么多的鸭子肯定现杀卖掉有些来不及,小舅舅请了当地的百姓宰杀鸭子,还请人做成熏鸭,熏鸭就可以保存的时间更长,可以在其他地方售卖。”
    “刚开始云滇地区是没人吃过这种熏鸭的,他们还觉得这样的方法浪费了鸭子,后来买了吃都觉得好吃,似乎还有人家改了方法,用蜜腌制再烟熏,又是一种风味。”
    “母后,这鸭子可以说浑身是宝,小舅舅还带了不少的鸭绒,现在就是不知道怎么出去鸭绒的味道,这鸭绒充入到被褥里,要比目前的被子轻很多,还十分保暖,若是穿在身上也是如此。晚些时候看看有没有办法能够除掉味道,您若是用了这鸭绒定然会赞叹暖和的。”
    沈岚本来还觉得鸭子为了灭蝗出力,转眼就被吃掉有些可怜,听到后面就觉得这鸭也算是死得其所。
    沈岚清了清嗓子,等到最后还是提醒儿子两句,还是莫要在明衍郡主面前说这些。
    赵翊林的眼中闪现了一丝迷惑,“为什么呢?”
    “你别把毛茸茸的鸭子说得太过于可爱,女孩子家家的心肠软,刚听着你说鸭子可爱,接着就说什么鸭子的各种做法,鸭绒还可以用来保暖,心中只怕会难过。”
    赵翊林想着,倘若是其他女子,例如是沈家表妹,或者是好友的妹妹,那确实是有这样无谓的同情心,但是魏昭不会。
    他想到了魏昭,想着她藏在乌压压长发里通红的耳尖,笑了笑,“明衍妹妹这些日子过得如何?”
    这母子两人的谈话此时就转到了魏昭身上。
    魏昭在秋日里入了紫微班,约莫一个月里会进宫一次,这些日子她基本是埋头学习,成绩在进入到了紫微班里依然是佼佼者。
    沈岚是顺着时间说的,等到说到了秋日的时候,沈岚说了另外一个消息:“这番薯的产量,当真是高得吓人。”
    赵翊林低头思索,想到了先前看过的邸报,“亩产两千五百斤,我记得是这个数字,是实际产量有两千斤吗?”
    沈岚眉眼都是舒润的笑意,“不止。”
    赵翊林真切地愣住了,事实上两千五百斤已经是多得让人不敢想象的数字,比这个更多,他甚至不敢猜测。
    他看着母后这般高兴,试探性地说道,“三千斤?”
    沈岚捋了捋儿子的头发,肯定地说道:“多达三千五百。”
    听到了这个数字,赵翊林的心中一颤,如果要是别人说这个数字他是不会信的,但是母后说的,他就自然是信的。
    原本是坐着的,赵翊林霍得一下站起身来,他绕着椅子转了几个圈,然后走了母后面前?声音有些颤抖,“一亩地产三千五百斤?这是元安公主府别院的数据?”
    沈岚想着,她的儿子比赵桓要有福气,这番薯的产量是原本主粮亩产的十多倍,可以养活更多的人。
    “元安公主府种的番薯是最好的,亩产达到了三千八百,我说的三千五是云州送来的数据。云州之地最多亩产是三千五,因为种番薯的地方还有一些是贫瘠之地,这部分最少也有两千四百斤,不好不坏的中田,差不多产量就在两千八百左右。”
    赵翊林想着那时候看到的绿油油的藤蔓,眼睛亮得出奇,听着母后继续说道,“你也知道明衍郡主与户部林侍郎的关系,当时昭昭在收获的时候,在掘了一小块儿地之后就觉得番薯生得好,没让庄子的汉子继续挖下去,去请了林侍郎过来。”
    “林侍郎带了小半个户部衙门的人过来挖番薯,在挖掘了不到三分地,户部的人扫了番薯上泥土称重,这数字就吓了一跳,连忙请了管尚书去看,而管尚书听闻了数字,请了其他五部的尚书同去别院。”
    “在称重数字达到了了一千斤时候,几位尚书就没有继续往下挖了,六部尚书一起去了皇宫里献祥瑞。当时我正好听到了祥瑞两字,还觉得这是什么状况,难道有谁敢骗六部尚书?”
    祥瑞?
    大部分时候祥瑞是送难得的石头,可是在赵翊林看来,这世间的石头千千万万,只是恰好生得有些独特,算不得什么祥瑞,沈岚显然也是这样想的。
    而番薯亩产三千八,这种主粮堪称是大齐之幸,是最大的祥瑞了。
    沈岚显然也是这样想的,她殷红色唇瓣高高翘起,瞳眸里也是粲粲然,继续说道,“在听闻了一亩地会产三千斤以上,你父皇当即就出了宫,让朝会的官员全部都到了元安公主的别院里。一亩地的番薯被挖得干干净净,里面甚至带上虫眼的番薯也算了产量,最后得到的数字是三千八百零一斤。”
    “整个户部衙门的人都拿着算筹,在称过了一箩筐的番薯,内侍高声承诺的时候,就噼里啪啦拨动算筹,那声音响起来的时候就会压过其他声音。”
    “是户部衙门所有人一起算出三千八百零一斤,当时念这个数字的时候,听昭昭说,就算是隔得老远也可以听到。”
    “三千八百零一斤的番薯,你父皇分了元安公主百斤,剩下的给了各位大臣一人十斤,就连刷掉泥土,把番薯装入到笼里,负责搬运、称重的小吏,也都得了赏钱,还有一斤的番薯。”
    这里再次提到了魏昭,沈岚笑了起来,“你还记得吗?当时昭昭同你说过,先前在建安府种番薯,番薯丢在炭火盆里,烧得棕色的皮都成了焦黑色,番薯里面的油浸润了出来,滴落在炭火上发出霹雳吧啦的声响。”
    赵翊林当然记得,他甚至还记得昭昭说番薯滋味的模样,“揭开了皮之后一定要吃得小心一些,很烫的,那番薯肉烤的十分绵软,里面的甘甜味道让人觉得它应该叫做甘薯。”
    “记得。”
    沈岚说道,“我早已经让人准备好了,刚刚听说你回来了,就已经让人烤上了,现在应该已经差不多了,你来尝尝看。”
    皇后在太子进入宫门的时候,就已经让人把番薯埋在火盆里烘烤,现在说话的功夫,已经烤好了。把番薯拨弄出,尚未揭开皮,就闻到了那股甘甘甜甜的味道,等到拨开了之后,就像是魏昭说的那样,金灿灿的肉,用勺子舀下来,吹得稍微凉一些送入到口中,第一个感觉就是它的绵软、甘甜还有温暖。一团金黄色的番薯顺着喉咙往下,甚至让人觉得身体里胃囊也都暖了起来。
    “现在是又下雪了,天气实在是太冷了,就我知道的,建安府的番薯送了一大半到京都里来,这番薯在大街上就有卖的,价格也不贵,三到五文就可以买一小个。”
    赵翊林一边吃着番薯,觉得倘若是他今后登那位置,这番薯就要改名叫做甘薯。
    听着母后说的这些,他的口中一直泛着甜,说不清是番薯本身的味道,还是因为这种祥瑞而心生的愉悦感,他觉得这番薯就应当如同昭昭说的那样,叫做甘薯才对。
    第138章 打边炉
    上好的银霜炭烧着锅子,这热气腾腾的屋子里坐了这样几个人。
    江泽侯府世子戚耀祯,和先前相比没什么变化,依然是发丝儿透露出“我有钱”三个字。
    大理寺卿嫡幼子嵇珩之,他穿得是褚色的圆领袍,乍一看容貌是平平无奇,甚至一双眼也觉得寻常,任谁也想不到他堪称是目光如炬,现在在大理寺做一名提刑官,为官时间并不久,就已经有了一些名声。
    刑部郎中之子丘昇,他少年老成,头发丝都往后梳拢,头发总是绑缚得很紧,让魏昭甚至想要问他,这样会不会有些疼?总觉得他额前的碎发都有些稀疏了。
    太常寺卿之子钟世杰,他和初见相比宛若是两人,经过了娄清韵的事情成长了不少,石青色的玉鞓带勾勒出他纤细的腰身,过去他的面颊是有些微微丰润的,眼中也是含笑,现在沉稳了下来,那双眼睛在遇到了魏昭的时候,会有淡淡笑意,宛若是初春的雨。
    这几人都与赵翊林是好友,在太子回来了之后,自然是要相聚的,另外一个特殊的人则是魏昭了。
    她穿的是烟灰色锦缎圆领袍,就连领口处也绣着的是银光色竹叶暗纹,头发是用的玉冠,却并没有刻意让筱思替她装扮成男人,她的五官依然是女儿家的秀美。
    元安公主并不爱拘着女儿,甚至也允许她在外喝一点酒,只是万万不能喝醉。
    在赵翊林离开之前,魏昭酿了一壶酒到太子府之中,现在魏昭的面前就放着这样的一小壶的酒。
    她用竹刀破开了一层层的封纸,那股酒香就慢慢浸了出来。
    这酒的酿造还是林清薇给她的灵感,唐老夫人因为林清薇害喜,给她做盐渍青梅,而魏昭就想到了酿酒,在太子离开之前埋下,等他回来之后就可以喝了。
    “好酒,好酒。”江泽侯府世子戚耀祯不住地嗅着,让人想到了小动物在闻食物的香气。
    这模样让钟世杰笑了起来,在娄清韵出事之前和他最为交好的是嵇珩之,他拍了拍钟世杰的肩膀,刻意笑道,“戚世子,莫要让郡主看笑话了。”
    戚耀祯笑嘻嘻地说道,“郡主怎么会笑话我?明衍郡主性情好又睿智,这满京都里只怕就郡主不会笑我。”
    魏昭用一个小竹筒伸入到了里面,舀了出来一部分酒液,她用筷子蘸酒尝了尝。
    这坛子酒一般是酿造半年的时间就足够了,现在已经足足酿造了大半年了,魏昭尝酒是怕这酒坏了。
    用筷子尝了没什么问题,再取了一个小酒盅来,澄澈的酒液注入到其中,江泽侯府世子的表情更夸张了,似乎下一刻就要上来抢着试试看酒盅了。
    魏昭并不善饮酒,不过这酒是她酿造的,她得确认有没有问题,于是低头喝了一小口。
    酿酒时间超出时间,一般而言是有两个后果,第一个后果是酒坏了,去品尝酒水,会带着难以言喻的酸味或者是苦味;第二个后果是酒酿得陈,酒香更为醇厚,也更容易醉人。
    现在魏昭喝了一口,就觉得原本应该是略有些甘甜的酒水带着微辣的感觉,正是第二种酿得更沉的现象。
    “可以喝的。”魏昭说道,“就是不能喝得太多,酿得久了,喝多了容易醉人。”
    魏昭以前喝酒就是喝一些梅子酒、桃花酒等度数不深的酒,现在这也是梅子酒,对她来说酒力有些大了,她的面颊浮现出淡淡的红晕来。
    戚耀祯就等着魏昭这句话,听闻了这酒可以喝,没等着魏昭放下小竹筒,就从她的手中拿过了小竹筒,往酒杯里倒入了一小盅,迫不及待一饮而尽,“好酒好酒!”
    赵翊林自从看到了戚耀祯的手擦过魏昭的手,漆黑眸子就是一沉,没好气地说道,“你少喝一些,才说了这酒酿得容易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