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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猎命师传奇

    首部曲之后的故事,大抵就是我最初的构想:“人类、猎命师、血族三者联盟,共同对抗第三种人类的国度”。至于怎么联盟又怎么对抗,我这次不会再用“第一集”、“第二集”、“第三集”这样紧密的集数编制来踩我自己的脚,逼死我之类,这一回我会用独立的单本的很厚的系列故事来创作,比如卧底那种形式,这样我一年只写一本的速度,才不会又遭到怨恨。我目前的想法是,三大本。
    不过我对“创作的责任感”上面的想法,肯定跟大家的想像大相迳庭。
    我觉得,一个作家如果是用“我必须努力满足读者,所以我必须勤劳写作”的责任感,去要求自己的写作的话,真的是,太,可惜了。不是说满足读者不好,更不是说勤劳写作有什么问题,而是,我觉得对一个创作者来说,真正重要的是,快乐。
    很早以前我就发现自己的耐性不够,我无法连续写同一个题材连续两次,所以我写完一本“杀手”,下一本书,就绝对不是“杀手”。我写好一本爱情故事,下一本书就绝对不是爱情故事。因为我缺乏重复自己的耐性。同理,除了第一集跟第二集之外,我从未连续写过两本《猎命师传奇》。天性使然,我无法照表操课。我总是想些什么就写什么。
    缺点显而易见,只看单一个系列的读者会恨我不够专注创作同一种题材。我的连载速度不够快,让大家看了后面就忘了前面,久而久之干意很重。
    优点也很清楚,也很重要,那就是我写得很自在、写得很快乐、没有一本书是因为我意识到我是一个作者所以我要勤劳地写作而诞生的,我写的每一本书,都是因为我超想写它所以超级热情地把它给完成。每一本书都是我的心甘情愿,每一个故事都是我的心满意足。
    我不仅喜欢我写的故事,我也喜欢我为什么写它的理由。
    我认为这样的想法,对创作才是健康的。对读者当然就不够健康了哈哈。
    六,人生。
    在写《猎命师传奇》的近九年里,我经历了好多事。
    永远记得二〇〇五年,我人生第一次国际书展签书会就是《猎命师传奇》第一集,签书会前一天,我在家里,拿着红色的水彩油料乱涂自己的奶头,认真地拓在纸上做成超变态的限量卡片,送给大家当签书会礼物(真是难以想象当时的低级啊!)。当时的我真瘦啊,比现在足足少了十公斤,可见老二在这九年间发育得真好。
    我也永远记得《猎命师传奇》前五集差不多都是在彰化基督教医院的病房里完成的,因为我妈妈在二〇〇四年十一月底罹患血癌,至此密集治疗了一整年。一闭上眼睛,我就可以看见当时病房的环境,干燥的空气、苍白的灯光、厚实的门、放在洗手台边的牙刷、马桶旁边的银色扶手,时时刻刻都要注意点滴还剩多少……果然是在最战斗的环境,写最战斗的小说。从那时起我开始在校园里演讲。
    惨事还没有结束,我交往七年的前女友忽然不要我了,整个天崩地裂啊,当时我正在写第五集,于是很自然地就将被抛弃的心情写进《猎命师传奇》第五集的序里,我妈看了还一直哭,她问我为什么分手了都不说,唉谁敢讲啊,当时虽然很痛苦不过我妈妈生病才是最让我担心最难过的事。都挨了火箭炮,被刀刺一下也就假装不痛了。但就当我以为被刀刺一下也不会死的时候,我养了十四年的狗狗puma过世了,我来不及赶回家抱抱它,让它依照约定死在我怀里。我至今耿耿于怀。
    接着我在写第七集的时候交了新女友,她真可爱,什么都听我的,简直就是天下无敌地正。现在虽然变得很会念我,变得什么都不听我的,还很爱生气,但好吧,还是很可爱。我将与女孩的缘分写进《猎命师传奇》第七集的序里,记录热恋时最恶心的感觉。嗯,真的只有热恋才能治疗失恋啊大家!绝对不要对人生放弃希望啊!
    我在《猎命师传奇》第十一集的时候第一次去了大陆,宣传小说《楼下的房客》,遇到了让我龟头呵呵笑的比斯吉,差点没被她干死。
    我写完《猎命师传奇》第十二集之后,就跑去服役了,是乡民最看不起的替代役。怎么申请上的好像ptt乡民都不知道的样子,都以为我假装身体有奇特的残缺例如老二超过三十公分之类的,嗯,真是合情合理的猜测但是猜错啦哈哈哈。我还是说明一下好了,我是社会学硕士,光这一项在资格审查里就稳上文化替代役了,然后我当时得过四次文学奖,一次全国级,三次地方级,这样也差不多上文化替代役了,最后我又寄了一箱我的小说去辅助审查,结果我就真的去文化替代役了。话说当时我写了蛮多正在服役的日子描述,大家可以去我的网志里乱看一通。
    本来我打算认真地把服役过程里好笑的事写成一本书的,但有些感觉真的是没有马上捕捉下来,就只剩下回忆本身,所以就算啦。我满喜欢服役的体验,包括成功领结训后去二水乡公所继续我的服役生涯的日子,那是我人生意外的平静时光。我在二水写了让我哭死了的《猎命师传奇》第十三集。
    因为无聊跟爱发神经,我为第十四集花了超丑的作者版封面,很丑,超丑,不过大家好像特别喜欢收藏这一个特殊版本,可见这个社会真的生病了。值得一提的是,第十四集出版的那天晚上,我在台北南阳街拍了电影短片“三声有幸”,区区二十六分钟,却让我跟电影结下奇妙的缘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