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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你不必多好,我喜欢就好》 我坐在床边,替他掖了下被子,看着他那张略有些苍白的俊脸,笑了起来:“胖子,我还是喜欢你胖嘟嘟的样子,看着可爱。”
顾北辰拧眉,转身,背对着我。
我爬上、床,从他的身后抱住了他,将脸紧贴他的后背,轻声说:“以前你总说,让我乖一点,现在,你乖一点,接下来,你好好睡一觉,醒来了,什么事都没有了。”
这时,他翻身过来,将我紧紧地抱住,他那瘦骨嶙峋的下巴抵着我的头发:“傻,我想你。”
我的心尖一颤。
多久,他没这样抱过我了?没这样用宠溺的语气唤我了?
不一会,门铃响了。
我小心翼翼地仰头看他,他正熟睡着,我才放心,准备从他的怀抱中抽身出来。
倏地,顾北辰猛然抱紧我,嘴里呢喃:“哪儿都不准去,我不会放开你的。”
“乖,我只是上个厕所。”我低头在他的额头小啄一口。
他才放松了手臂的力度。
我蹑手蹑脚下了、床,打开了门。
门外,厉色的夏蝉看了我一眼,直接越过我,进了房间。
她身后跟着两名健硕的黑衣保镖。
“他喝酒,还抽烟了?”夏蝉额头皱了起来。
我点头。
“他不能喝酒,也不能抽烟。”夏蝉有些不耐。
“夏姐,你肯定有办法救他对不对?”
“暂时还没找到,他身上的血细胞开始坏死,红细胞的复制功能以及血小板的免疫系统没有细胞死亡的速度快,目前,他这种血液病还没有找到根本的原因,有点类似坏血症。”
“我只要救他的方法。”
夏蝉轻轻地抚着顾北辰的额头,像个母亲一样:“救他,只能换血。”
“换血?怎么换?”我心急地问。
“小辰的血型是万能O型血,虽然这种血型很普遍,但是,血液内的细胞不混合,开始稀释,定期给他输血只能延长他几日寿命,试了几次治疗,我们发现拥有免疫抗体的RH阳性血型可以进行溶血,但是他现在全身的血液几乎坏死,可是这种稀有血型难找,我们找遍了所有的医院,买下了这些库存血液,甚至找人给他输血,可,只能支撑他度过了这六年,现在血库没血了,那些稀有血型的人,不能再给他抽血了,必须隔三个月后,可是三个月后,怕是凶多吉少。”
“我是,我是RH型的。”我欢悦地应道。
“但是。”夏蝉有些为难看向我:“小辰不让我动你。”
“夏姐,我很健康,你尽管抽我身上的血,多少都没问题的。”我内心无比的高兴。
顾北辰,我也有可以帮助你的时候了,终于。
“你想根治,还是,让他继续这样靠输血苟延残喘?”
“当然是根治啊。”
夏蝉看向我,神情凝重:“那就只能把你们两个人的血互换,之前找的人都不肯这么做,因为不是沾亲带故的,我知道你会答应的,最怕的是,小辰会接受不了。”
我不解:“互换是什么意思?”
“以命换命,如果成功,他身上流着的就是你的血,而你,则会被坏死的血细胞感染死去。如果不成功,你们两个都会在换血途中死掉,或者,你们两个以后都要靠输血过活,就跟吸血鬼一样。”
“成功几率是多少?”
“千分之六十九吧。”
“换,我换。”我欣然答应。
听闻,人的一生大约会遇到2920万人,但相知的几率不足百万分之四十九,我和顾北辰能够相知,所以这千分之五十九,没什么大不了的。
“你确定?”
“确定。”我看向熟睡的顾北辰,笑道:“夏姐,要是我没能醒过来,等他好了,你告诉他,我只是不爱他了,去找另一个爱自己的人去了,也别告诉我家人,这件事,我们两个暗中进行就好。”
“可是,医院会给你登记死亡证明。”
“葬礼也别告诉他,他好了,应该会回美国,他什么都不知道。”我笑着,心里抽痛。
“林鹿。”夏蝉走过来握住我的手:“谢谢你。”
“没关系。”我努力地露出灿烂的笑容。
童乐乐的婚礼结束后,就在他们去巴厘岛度蜜月前,我去送了他们。
“鹿鹿,我觉得心里有点怪怪的。”童乐乐牵着我的双手。
“你是暂时不适应当纪默的妻子,过个几年,我看,你要来找我哭诉了。”
“不是。”她握紧我的双手:“我感觉,我现在不能走,好像,这样一走,我们就再也见不到了。”
我一愣,旋即抿嘴一笑:“怎么可能呢?快点去吧,纪默在等你。”
“鹿鹿,你跟北辰也快点和好吧,虽然我不清楚他为什么六年都没来找你,但我看得出来,他的眼里还有你,在你去树下打电话的时候,他也在打电话,可他的眼神就在你身上,你家的事情也解决了,你的仇也报了,还有什么过不去呢?你们再拖下去,我很担心,你们再也不能在一起了。”童乐乐急促地说服着我。
我轻抱了她:“我会的,你放心。”
下午,温嘉欣打算回香港,我追到机场。
她看着我:“怎么?想跟我一起去香港?”
“嘉欣,我打听到,赤司也是今天的航班,他应该也在这个机场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