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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玫瑰之夜》 人来人往的柜台中,售货员阿姨笑意盎然,巧舌如簧。
这般伶牙俐齿地做买卖,又对着的是对这方面本就木讷的夜生,钱不给她赚还给谁赚?夜生抬眸一笑,很快便言听计从地买了单,痛痛快快地去收银台刷掉了如今半个月的薪资。
说实话,夜生倒也不是完全不在意钱。
除了上一次送给小玫瑰的那条贝母玫瑰项链,他还没有经历过这样大手大脚的消费。但只要一想到小玫瑰看见戒指时的欣喜眼神,和戴上戒指时的漂亮模样,他便觉得这钱还是花得还是很值,特别值。
拎着漂亮的手提袋站在夜色下,夜生的心情忽然有着前所未有的舒畅,就连此刻吐息着的空气都觉得清新无比,仿佛带有着一种焕然新生的圆满喜悦。
他知道,他都知道的……
他知道自己即将告别混混沌沌的旧时光,而老天也没有放弃给予他幸福的权力。充满美丽未来的新生活就要开始了,一切的一切都在向理想的方向发展。所以他一定要赶紧辞职,尽快找到一个合适的新工作,然后给小玫瑰一个拥有十足安全感的家。
这就是他在千禧年到来之际最重要的、也是唯一的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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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宿醉后的头疼一连两日, 直到第三天才有了轻微改善。
唐幸的面色依旧不太好,眼底挂着淡淡的青色,头发也懒得打理,任由发丝不受管束地披在肩上。从北边山底的寺庙看完她那咽炎复发的父亲后, 她让夜生一路西行, 几经山路辗转, 开道了一处其貌不扬的小型公共陵园。
夜生这才明白,今日出发前唐姐让他买的那把白色芍药花是用来做什么的。
原来唐姐是要来看故人的。
不过这和他并没有什么关系。尽管一路上二人稍显沉默, 但他还是一如既往地遵循着她的所有安排, 因为今天,是他打算为唐姐工作的最后一天了。
夜生心想,唐姐对他一直不错,怎么也是该好聚好散的。尽管他也不知道“好聚好散”的这个词用在此处算不算贴切, 但一路上, 他的确都在思索着自己该找一个合适怎样合适的机会开口。
可惜今天的唐幸话很少, 似乎并没有什么与他说话的意愿。
从市区到寺庙,从寺庙到陵园,一路上她都显得格外沉默。除了快开到陵园时让夜生调头, 在公路一侧的地摊上买了串黄灿灿的芭蕉, 其余这一整天里, 她都没提出其余要求。
然而在墓前旁若无人吃芭蕉的事,看起来还是挺令人咋舌的。
唐幸坐在墓前,坐在了凝着露水的芍药花边,神色平淡得仿佛像是坐在自家沙发上一样。她的吃得慢条斯理、自然惬意,随即掰下了中间段最粗的三根芭蕉,递给夜生。
“你也吃。”
夜生望着眼前熟褐色石碑上笑容柔和的女人,又看了眼手里那一小串成熟的芭蕉, 继而微微皱眉道,“唐姐,这不太好……”
“没什么不好的,”唐幸又掰开了一支新芭蕉,继续剥了皮自顾自地吃着,“我妈脾气好,不会在意这些的。”
母亲早逝,父亲出家当起了和尚。
唐幸的经历若单说可怜还不够贴切,夜生觉得,应该还要再多加一丝荒唐。
“算了,我第一次见阿姨,这样显得不太尊重。”
“行吧,随你,”一眨眼功夫,唐幸又吃完了一根芭蕉,她将几条果皮搁到了一边,继而幽幽开口道,“说得自己今后还打算来似的……”
夜生抿着唇没说话。
因为他知道有些话说了还不如不说,就比如,他今后当然不打算再过来了的事实。
“我妈当年是得病走的,胰腺炎,活生生疼死的,只可惜那时候家里没钱治。”唐幸一边说着,一边抚着碑石上那一张小小的照片,只是语气平淡得已经听不出几分伤心。
夜生垂下眼帘,不无遗憾道,“好可惜。”
“是啊,好可惜,而且她走的那天,正逢我拿到了模特生涯中第一个奖。我记得很清楚,当时那个组委会除了奖牌,还给了五百块的奖金。”唐幸望着远处的山川,目色迷离地笑了起来,“我当时真高兴啊,捧着奖牌和钱就往回跑,连公交车都不舍得坐,一连四公里路,淋着小雨不带停的就跑了回去……只可惜还是迟了,到最后,就连她最后一眼都没看到。”
“唐姐,那都过去了,现在你的日子也在一天天好起来。”
“说真的,”唐幸眸光一转,神色顿时变得有些犀利,“你真有觉得我的日子在一天天好起来吗?”
夜生不假思索地点了点头。
“我觉得有。”
唐幸自嘲一笑,随即用脚尖踢了踢他的皮鞋,令他黑色的裤管上沾到了些泥浆水。
然而她非但心内没歉意,反倒脾气有些不讲道理了起来,“那天在餐桌上,我被他们左右夹击,你明明看得清清楚楚的,凭什么还说出这样的鬼话来?那么满的一瓶白酒,你甚至都不来帮我挡一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