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2节

作品:《硬汉老爸是粉红色[年代]

    而向文丽等人,看看她,再看看点着头认同的鹿崽,她们之间互相对视了一眼,笑的意味深长。
    李泉脸涨如猪肝,“谁谁说我唱歌不好听的?”
    “那谁又能证明你唱的好?”
    禹时森轻飘飘的说完,伸手拿走鹿崽手中的瓜子,把果汁塞到她手中后,从兜里掏出手绢,细心的擦拭着她指尖上壳渣,柔声道:“先喝果汁。”
    被他照顾了十年的鹿崽,早已习惯成自然,因此丝毫没察觉到此时两人的动作有多亲密,乖乖的喝着果汁,任由他给自己擦手指。
    众人虽早已见惯了他照顾鹿崽,也知两人关系好,但这会仍觉得好像有哪里不对。
    李泉死死盯着两人握在一起的手,大吼一声:“那我现在就用歌声来证明自己!”
    众人被吵得纷纷捂住耳朵。
    而因心中有气,一首缠绵深情的歌曲也硬是被他唱出了杀气腾腾的感觉。
    鹿崽听得嘴角直抽抽。
    禹时森观察着鹿崽的表情,嘴角勾起。
    一曲唱,啊不,吼完的李泉,自我感觉良好的问同学们,“我唱的好不好?”
    碍于情面,同学们纷纷鼓掌,说他唱的好。
    李泉再次望向鹿崽,面容深情的侧身伸出一只手,“鹿——”
    “情歌唱成战歌,也能叫好?”禹时森望着他的眼神泛着深深的冷意。
    一而再,再而三的被他打断,李泉火大的把话筒朝他伸去,“你唱的好你来!不来就别——”
    禹时森起身离座,“既然你盛情邀请,那我就勉为其难的献丑一曲。”
    他并没有接话筒,绕过李泉,走向伴奏队,问主唱:“我能否借吉他一用?”
    “给!”流连情场的主唱早就看明白了怎么回事,因此不仅爽快的递出吉他,让出位置的同时,还打手势让换碟员停下bgm。
    禹时森对鹿崽浅浅一笑,而后抱着吉他坐下,拨着吉他的弦,启唇开唱。
    “如果没有遇见你
    我将会是在哪里……”
    清澈的声线与潺潺流动的吉他声交汇在一起,是如此的协调,令厅内的众人下下意识的噤声,竖耳聆听。
    再听两句,有的人忍不住起身下到场子里当起了伴舞。
    在令人沉醉的歌声下和舞步进退间,他们进入了一种虚无的状态。
    仿佛此刻的天地间,唯有灯光、琴声、歌声和他们自己。
    与他对视的鹿崽,晃着身躯,无声的合着拍子。
    禹时森嘴角高高扬起,闪烁着别样光彩的双眸,自始至终没离开过她半秒。
    听着歌声,李泉脑中闪过“高下立判”,在意识到自己竟然用这个成语来形容自己后,他的一张脸似开了染坊般,红了青,青了黑,黑了紫。因此在曲毕后,他强撑着僵硬的笑脸,象征性的鼓了两下掌,立马借口去上洗手间,来躲过接下来同学们的赞美声。
    禹时森见状,避开围上来大力鼓着掌的同学们,跟了上去。
    洗手间内。
    他带着最和善的笑容,用最轻柔的语调,对李泉说着最残忍的话,“有些人,不是你可以肖想的,因为你不配,若你以后还敢肖想,那我仍会如今日这般,将你狠狠踩在脚底。”
    李泉冲冠眦裂,“你!”
    禹时森笑容敛起,居高临下的俯视着他,直到他受不住目光败下阵来,才转身离开。
    在听到身后响起了一声又一声的捶墙声,他嘴角不含感情的勾了勾。
    在经过回厅必经的转角时,他被一道颤颤的女声叫住。
    “那个……那个,禹时森,我我我喜欢你!我我我想和你做男女朋友!”
    禹时森看了眼容貌陌生的女生,面上挂着疏离的笑容拒绝:“不好意思,我不能接受你的喜欢,我已经有了喜欢的人。”
    “我知道你喜欢林鹿!刚才唱歌时你的眼睛始终没离开过她!”女生说到这垂下了头,而后猛地又抬起头,红着双眼带着破釜沉舟之势,吼,“我们同班了三年,我也整整喜欢了你三年!我知道你喜欢林鹿,但我不在乎!我只想留在你身边,哪怕没有名分、我们的关系永远都不被众人知道都没关系,为了你我甚至可以做任何事,所以你接受我好不好?”
    “不好。”
    “为什么?!为什么我这么卑微你都不愿意!”
    禹时森敛眸,“世上的女生有千万个,但我的眼中,只能也只愿看到林鹿一人,她是我日日呵护着长大的玫瑰,是我付出了所有时间和精力灌溉出的玫瑰,而时间和精力就是生命。
    “因此她是比我生命还要重要的无价之宝,无人可替。”
    女生泪流满面。
    而另一面墙角的阴影处,鹿崽听傻了眼。
    作者有话要说:    考完试就立马写,还好今天赶上了。
    第89章
    鹿崽同样是出来上洗手间的, 没想到方走过来就碰上禹时森被告白,思及此时路过会让女生不好意思,便先避到一旁, 打算等她们走了再悄无声息的离开。
    但万万没想到,这么大个瓜,连叶带秧, 最后“砰”的下砸到了她的头上。
    而震惊、不可思议、慌乱等种种情绪齐齐从胸中腾起,令鹿崽此刻方寸淆乱,脑中一片乱码什么都想不出,只能双眼大睁的望着过道对面的墙壁,手下无意识的将衣摆攥揉成了咸菜团子。
    她呼吸声急促而又紊乱的在心中祷告着着两人快离开,快点离开。
    …
    另一边,在女生捂着泪脸夺路而逃后,禹时森也准备走人,转身的一瞬间, 余光不经意的扫到了投射在右后侧墙面上,身形被拉的长长的影子。
    心重重的跳了一下, 禹时森“嗖”的下扭回身子, 注视着有着一头如海藻般及腰长发的影子, 满目震惊, 一颗心跳到了嗓子眼。
    是鹿崽!
    3650天的相处, 鹿崽早已在他心中留下深深的烙印。因此只凭气味、脚步声或者是一个朦胧的剪影,他便能在万千人中, 准确的找出鹿崽。
    鹿崽怎么会在这里?
    她是不是听到了自己刚才说的话?
    现在该怎么办?
    额头见汗的禹时森,一颗心高高悬起。
    那边的鹿崽,在经过一段时间的平复,大脑总算恢复了一丢丢的清明, 这才发现周遭已无哭声,心想着他们应该走了的同时,小手扒着墙棱,悄悄地探出小脑袋窥察。
    不出意外地,她的视线撞进了禹时森的眼底。
    四目相对,两人的双眼同时瞪大。
    鹿崽:“!”
    禹时森:“!”
    这一刹,除了两人“怦怦”的急促心跳声,万物静止。
    不知过了多久,率先反应过来的禹时森,攥着冒了汗的手心,拖着似灌了铅的双腿,步伐缓慢而又坚定的一步步朝鹿崽走去。
    “鹿崽……”
    眼看他离自己越来越近,鹿崽慌乱紧张之下,一把捂住脸,闷声闷气的大喊:“我、我不是鹿崽!”
    禹时森抬起的右脚因惊愕而顿住。片刻后,如同玉石击打一般优雅纯粹的朗润笑声,犹如一串串跳跃着的音符从他口中飘出。
    他的鹿崽,可爱的犯规。
    意识到自己犯了傻的鹿崽,面上温度升高。
    经鹿崽这一打岔,禹时森的慌乱无措减少许多,他这才发现自己的后背已汗湿,但此刻他并没心情关心后背,而是再次抬脚走到鹿崽身边,拉下她捂脸的手,声音颤抖的唤了声“鹿崽”。
    鹿崽身体瞬间紧绷得像拉满了弓的弦,注视着他指节分明,手指修长的手,脑子里嗡嗡作响,不知自己现在该怎么做。
    禹时森另一只手渐渐收拢,攥紧,心中下了个决定。既然鹿崽已经从侧面知道了他的秘密,那就趁机表明自己的心意吧,虽然这与他幻想中,浪漫的表白时机有着天差地别,但,他不想再等了。
    他不想也不愿再看到有人觊觎他的宝物。
    他深深呼了口气,感受着自己如擂鼓的心跳,颤着声音道:“鹿崽我喜欢你,不是兄妹之间的喜欢,而是男女之间的喜欢,我不想再做你的哥哥,而是想做你的男朋友、你的禹先生、与你白头到老的爱人。”说完,四肢微微颤抖的他,整个人好似变成了一只通红的虾子。
    这下,鹿崽大脑彻死机,眼神空洞的呐呐,不知是在说给自己听,还是在说他听,“怎么会这样呢……我们明明是青梅竹马的好朋友呀……怎么可以做情侣呢……”
    尽管禹时森再三在心中默念自己要成熟、要冷静,但一听到鹿崽心中认定了他们只能做朋友,忍不住提高了声音,眼中窜起两股小火苗,情绪激动的说:“若是青梅竹马不能做夫妻,那‘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同居长干里/两小无嫌猜/十四为君妇,羞颜未尝开’又是什么?”
    鹿崽神色呆呆的抬头望着他。
    这一幕,落在路人们的眼中是一幅极美的画面。
    ——在头顶上的霓虹灯,不停的变化着角度和光度,闪闪烁烁、忽明忽暗下,梦幻浪漫和迷离的氛围充斥着整个舞厅。
    灯下,男生垂首深情的俯视着女生;而身高只及他胸前的女生,眼神迷离羞涩的仰望着他,一串串无形的粉红泡泡不断的从两人周身溢出,升空飞舞。
    多美啊!
    看的他们都春心萌动了。
    然而,看的兴奋的直搓小手手的她们并不知道。
    鹿崽回答的是,“是诗句呀。”
    ……
    大脑死机的鹿崽,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到家的。
    只知道神魂归位时,自己正抱着膝盖窝在自己房间里的沙发里,而她也像喝醉酒断片了一样,记忆只停留在“是诗句呀”的那句回答上。
    但,这也表明了她大脑中还存留着禹时森的表白。
    想到那些话,鹿崽的小脸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的通红。
    她一把抽出腰枕用力抱住,小脸埋进枕头里,心中放声大叫:啊啊啊!怎么会变成这样!她们不是约定好要做一辈子的好朋友,永远不分开吗?!禹时森你个大臭猪!你这个说话不算话的坏草莓!你这个鼻子会变长的小饼干!
    啊啊啊!
    鹿崽双颊绯红,发丝凌乱的从腰枕中抬头,气妇妇的握起小拳头朝腰枕敲了下去,“打你个臭猪猪!打死你打死你!”
    人最不禁念叨。
    “叮铃铃”的座机铃声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