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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大梦觉晓》 宋逍顺势看去,眼一挑,情致生动的眉眼凌然横出傲岸,那般理所当然,却又不叫人生厌:“那就不要做生意了,我带你走。”
谢知非轻笑了声,不咸不淡道:“带我走?去哪儿?跟着你去闯江湖吗?”
宋逍看着她,目光深邃,眼底含着化不开的情谊:“江湖又有什么不好?志同道合的朋友们聚在一起,仗剑管尽不平事,温酒斩尽恶人首,那是何等自在。”
听闻此言,谢知非眼中掠过一丝向往,清亮的眸子闪了闪,但很快又沉静了下来,眉如远山,目如秋水,浅淡而又平和,仿佛冬日凝冰的无定河,冰川之下,静水深流。
不长不短的一段沉默后,谢知非幽幽叹道:“可女人需要的,是安定。”
宋逍笑了,笑得灿烂:“但你不是。”
“……”无言相对,一时间谢知非竟叫宋逍这句回答给噎得笑也不是,气也不是,“你说我不是女人?”
“不。”宋逍摇头,“我的意思是,你想要的不是安定。”
宋逍的眼神温柔而怀念,仿佛天上的神明落到人间:“若追求安定,你就不会开这样一家酒楼,若求安定,你当初也不会救我。”
“这么说来,我救你反而救错了?”谢知非简直就要被气笑了,“这是什么道理?”
宋逍没有解释,也没有回答,只定定地看着她,坚如磐石,利如剑光,那是连谢知非都不得不为之目眩的神色。
宋逍是个很潇洒的人,意气风发,风流恣意,从不在一个地方久留。
可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却为了自己,驻留在这一方小小野店整整两年之久。
谢知非曾问过宋逍为什么。
爱情有时来的,就是这样毫无道理,情之一字,近不得远不得逃不得怨不得碰不得少不得,来时无影去时无踪,有它便增三千烦恼,可若失却这一字,纵然一生风云叱吒,白首回头时,也觉此生无趣。
这是宋逍的回答。
谢知非会和宋逍认识。
是因为一个很俗套的故事。
那时谢知非刚开了这家客栈,名气尚未传出,生意也没多少,三两天不见一个客人上门。
有一日,因为实在太过清闲谢知非便关了店出门,在无定河畔四处游览,顺便了解四周的山石走势。
那日的天气很好,阳光碎碎地散下来,带着一点漫不经心的味道。
闲逛的谢知非就这样被一个满身是血的男子给撞了个正着。
那人身受重伤,一看就是个大麻烦。
可谢知非还是将人捡了回去。
本着帮人帮到底送佛送上西的原则,谢知非将人带回店里,悉心照料。
可谁知这一照顾,竟引来一顿孽缘。
少年人炙热的感情无时无刻不灼烧着谢知非。
谢知非当然不可能回应少年人的心意。
自己可是比他整整大了十三岁啊。
但习惯真得是很可怕的东西,不动声色的占据心灵的一个位置,然后缓缓地蔓延覆盖。
没有人能不喜欢宋逍。
这是谢知非在与宋逍相处后所得出的结论。
这个小她十三岁的少年,热情、朝气、生机勃然。
他虽算不得顶俊俏,却有一双无比透彻的眼睛,清清亮亮、黑白分明。
他的脾性虽傲,却从不自大。
他热爱那些不拒绝他的热闹,喜欢那些向他投来的,好奇却不含恶意的目光。
他怀着真诚与热忱对待每一个人,无论是相识的,还是不相识的。
面对这样一个人,又有谁能真的讨厌得起来?
谢知非自认不能。
73# 蔷薇 我见过这样一片花瓣。
李星河默默站在一旁,视线游移,气定神闲地打量着室内布局和眼前倒了一地的人,不该看的一点没看,不出声,也不打扰,相当识趣。
但很快,李星河的目光便被大堂中央的尸体堆里的一片花瓣给吸引了住,形似蔷薇,色泽娇艳,仿佛刚被人从花苞上摘下来一般,边缘处尚凝着几颗鲜红的露珠。
是血。
那是一枚暗器。
由黑衣少年所打出去的暗器,形似蔷薇,锋利无比,与当初碧春交给李星河的那枚一模一样。
一抹异色于李星河的面上一闪而过,令他不觉转头向宋逍看去。
这厢的两人也已从暧昧的氛围中反应了回来,察觉视线,宋逍迈步走向李星河,道:“你还能获得的另一样东西,是朋友。”
李星河闻言愣了一下。
“我的朋友。”宋逍看着李星河,郑重而缓慢道:“你救了知非,你就是我的朋友。”
李星河笑了一下:“顺手而已。”
“若非顺手,你便会见死不救?”
“也许,但这重要吗?”
宋逍摇头:“这不重要,所以无论你是出于何故,救了她,你就是我的朋友,不管你怎么想,即便今生不再相见,你也仍是我宋逍的朋友。”
“你就是宋逍?”李星河眼神一亮。
“我就是宋逍。”
“传闻宋逍是个仗剑四方的游侠,剑挑名剑山庄,终南山力克七虎,塞北除魔,大漠伏凶,出道不过三年便已名动江湖。”顿了顿,李星河状似无意地瞟了眼谢知非,施施然再道,“不仅如此,据闻宋逍还是个风流公子,曾于秦淮河岸艺惊花魁,倾倒天下红颜,诗剑两风流,花间尽销魂的宋逍公子,今日一见,倒是名不符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