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3节
作品:《吾皇》 他这一跪,庄重而肃穆,大伙儿都不好意思再闹,端端正正跟在他身后,跪了一地:“请风爷和姜夫子满饮此杯!”
鞭炮声和锣鼓声还在不远处传来,旁边燃着红通通的灯笼照明。巷子里黑压压跪满了人,每个人手里都托着酒,灯笼的光芒倒映在酒水中,也倒映在人们的眸子里,每一碗酒都仿佛在闪光,每一双眼睛都在闪光。
金氏把酒递到风长天和姜雍容手里,两人都是一饮而尽。冰冷的烈酒直冲肺腑,姜雍容觉得整个人整个心好像要燃烧起来。
——喝下去的好像不单只是酒,还有某种比酒更浓醇更辛烈更芬芳的东西,强而有力,仿佛能替代血液运行在血管之中。
叶慎坐在车辕上,驾着马车在巷口等着。
风长天和姜雍容便往巷口走去,一边让跪着的百姓起身。
他们扶起一双双手,每一双手的主人都有一双明亮而充满光辉的眼睛,其中有个胆大的,问道:“风爷,什么时候喝你和姜夫子的喜酒啊?”
风长天笑道:“等爷的正事办完,就请你们喝!”
“那我们可等着啦!”
热烈的笑声伴随着喧闹的锣鼓,在冬天的夜晚仿佛有形质一般,能驱尽整座城池的寒冷。
*
今夜的云川城热闹非凡,欢声与乐声连大牢里都听得见。
不过隔得极其遥远,若有若无,反而显得大牢里更为沉默寂静。
杨天广靠在墙壁上,头发蓬乱,神情憔悴,昔日的福态好像随着权势的消失而土崩瓦解,他的眼窝深陷,消瘦了不少,身上更是有不少伤痕,显然笛笛没让他在狱中好受。
他听到了脚步声,头动了动,看见了走过来的两个人。
狱卒提着灯笼,灯笼的光圈里照出一对男女。
男子高大英俊,女子美若天仙,任何人见到了他们都会赞一声“璧人”。
但杨天广却像是看见了世上最最可怕的恶鬼,整张脸让扭曲起来,咬牙切齿:“风长天,姜容……”
这两个名字仿佛是牙缝里挤出来的。
姜雍容开口:“杨天广,你是什么时候投靠姜家的?”
杨天广慢慢地笑了:“我为什么要告诉你?”
“你通敌卖国,陷害忠良,鱼肉百姓,确实是百死难赎,不管你说不说,都逃不了一死。”姜雍容道,“但你的儿子杨俊不算大奸大恶,虽有过错,我也废了他的腿,只要他从今往后安份老实,我可以放他一条生路。”
杨天广“哼”了一声,一脸讥诮,“贱人,你以为我会信你?”
风长天只想一把把他的脖子掐断,但姜雍容轻轻按住了他的手。
“我知道你在等什么,你在等姜家来救你,因为你是姜家家主的心腹,当年武正明之死和姜家家主脱不了干系,你一天没把他供出来,便有一天的希望等他派人来。”
姜雍容缓缓道,“姜家家主的行事我比你更了解,像你这样再无用处又会连累到他的人,他一般只会用一种法子处理——那就是将你从这世上抹去,抹得干干净净,就好像从未存在过一样。毕竟,你活着终有开口的一天,而死了才算是永绝后患。”
杨天广脸上抽搐一下。
姜雍容道:“还有,告诉你一件事,上次我的侍卫告诉你我叫姜雍容,是真的。”
杨天广猛然一震,目光缓缓望向风长天。
风长天抱着手臂,懒洋洋地点了点头:“没错,她就是爷拐回北疆来的前皇后,爷跟当今皇帝不是同名同姓,而是同一个人,猪头。”
杨天广:“…………”
杨天广:“!!!!!”
这一惊非同小可,大冷天的,他额头上冒出了细密的汗珠。
“口、口说无凭……”杨天广声音颤抖,“休想骗我……”
“哎,他不信。”风长天向姜雍容道,“跟他费这个事儿干嘛?不信便不信,咱们直接把杨俊那只小猪头拉过来,让爷当着他的面一点一点敲碎杨俊的骨头,看他肯不肯说。”
杨天广对姜雍容或许还有一丝怀疑,但对于风长天那是再了解不过,知道他一定能说到做到,立即颤声道:“我说,我说!”又道,“姜夫子,盼你记得自己的承诺,我说了之后,请放犬子一条生路。”
姜雍容学会了一件事——果然恶人还是需要恶人磨。
“那个时候,我只是小小一个副将,生在北疆,长在北疆,从来没有踏出过北疆一步,一无权二无钱,哪里有门路投靠姜家?是姜家家主派人找到我的。”
“他怎么找到你的?”姜雍容问。
她的声音很平静很从容,听不出半点不同。但风长天看到她的脸色有些发白,眸子漆黑,瞳孔微微收缩。
这一切的一切,都说明她其实很紧张。
她在打开一扇被时光深藏的秘门,不知道门内会飞出什么东西。
风长天的心像是被什么轻轻掐了一下,有点疼。
他轻轻握住她的手。
她的手是冰冷的,在袖子里握得紧紧的,是被他的掌心包裹住之后,才微微松开了一些。
他握着她的手心,让它在他手里一点点变暖。
姜雍容无声地吐出一口气,肩头微微放松了一些。
“我也不知道……军中那么多人,我也不知道他为什么会选我……这个问题我到现在都没弄明白,也不敢问。”杨天广眯起眼睛,“那天我像平常一样巡完了营,回到帐篷的时候,发现有一个人坐在我的位置上等我。他披着一身漆黑的长斗篷,从头罩到了脚,什么也看不见。”
——暗卫!
姜雍容心中喊出了答案。
每一代姜家家主的身边都有一批暗卫,他们无所不在,无所不能,是姜家最锋利最神秘的一把刀。
除了父亲,没有人知道他们在哪里,也没有人能指派他们做任何事。
“他说要送一个升官发财的机会,问我敢不敢……”杨天广的声音微微颤抖,十年前的那一天,当他听到那个黑衣人说出来的话,便也是这样忍不住发抖,“我说我不敢,我干不了,他便拔出了刀,说既然我干不了,又知道了这件事,那便只好把我灭口。
我不是他的对手……我从来没有见过那样厉害的武功……我不想死,所以我不得不听他的。我所做的一切都是听了他的交代,等到大战的那一天,也是他带着我去战场清理活口,真的……什么都是他做的,我只不过是个傀儡,他让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
风长天道:“少来这套,当初想升官发财的是你,现在倒推得干净,合着你一切都是被逼无奈,全是别人拿刀逼你的?”
杨天广道:“他确实是以我的性命相挟……”
“呸,你不是被挟得挺快活?顺风如意混成了北疆都护,也是他拿刀逼你的?”
杨天广被噎得答不上来,姜雍容的声音微微沙哑:“你那时在战场杀人灭口,那真正在虎跳岬挡住北狄大军的是谁?”
“是姜家府兵。”杨天广老实答,“他们扮成平民,被我招募进队伍,表面上归我统领,但他们自有将领管辖,军纪之严,战力之强,装备之精,皆是我生平仅见。”
姜家府兵……
她早该想到的。
世上唯一一支能拦住北狄人的大军,不可能出自区区一名副将手下,只有姜家,只有姜家才有这样的能耐。
姜雍容整个人晃了一下,风长天连忙扶住她:“雍容,你还好么?”
姜雍容耳朵里嗡嗡作响。
所有的拼图都对上了。
后面皇帝大怒,要提审所有北疆官员,一定也是猜到了这个可能性,试图找出证据。
可惜,姜家在京城盘踞的历史比大央的历史还要久远,它像一株参天大树,京城每一个衙门、每一寸土地下都扎进了它的根须。
它无所不在,无所不能。
所以皇帝只能无功而返,武正明只能身败名裂,天女山只能断送敌手,北疆百姓只能苦苦挣扎,忍受着永无止境的干旱、饥饿和虏掠。
“你们要相信我,我真的是被逼无奈,我要是不干,早就活不到现在。”杨天广涕泪横流,“我知道我错了,我不该跟他同流合污,可我真的是没办法,胳膊拧不过大腿,谁能跟姜家硬扛?姜家家主发了话,还不是他说什么就是什么?我哪怕坐上了北疆都护的位置,也不知道自己明天会怎么样,我天天晚上都在做噩梦,梦见那个穿黑斗篷的人突然出现在我的屋子里,一刀杀了我……我怕,我真的是怕极了,这十年我每一天都惶惶不可终日,每一天都当最后一天来活……”
风长天点点头:“所以你就拼了命的敛财好色,还真是相当勤力啊!”
杨天广还辩解了些什么,姜雍容已经听不见了。
透过这间牢房,姜雍容仿佛能看见十年前的父亲如何谋划了这一切。
他选中了一个最好的傀儡,为了荣华富贵也为了活命,杨天广什么事情都干得出来。
于是他便借着杨天广的手完成了这样一切,且做得滴水不漏,没有让任何人看出他和杨天广有迁连——哪怕是当着她这个女儿的面,他提起杨天广的时候也跟提起一个陌生外官没有任何区别。
杨天广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被选中,姜雍容明白。因为杨天广贪婪怕死,更重要的是,杨天广是武正明的心腹,武正明对杨天广没有一丝防备。
可是她不明白,以父亲的行事,为什么会留着杨天广活到现在。在杨天广被带进京城受审的时候,随便某一个小小的意外让杨天广死去或者身残到不能透露任何讯息,才是父亲的风格吧?
她更加不明白的是,父亲为什么要这样做?
对于父亲来说,风家的天下便是姜家的天下,他怎么会把自己的东西送给北狄人?!
“武正明和姜家有仇么?”她开口问。
“当初我也是这么想的,以为武正明得罪了姜家家主,所以才这么倒霉,于是特意派人去查了。”杨天广道,“没有,武正明一直在外为将,平生只回过两次京,总共逗留不到十天,两次都是回京面圣,连家主大人的面都没见过,又哪里来的得罪?不过,可能是我的人查的不够仔细,我猜想武正明定然是不小心触到过家主大人的逆鳞,不然家主大人怎么可能费这么大力气来对付他?”
*
父亲的逆鳞……是什么?
离开大牢的时候,姜雍容一直没有说话。
叶慎和马车在大牢门前等着,风长天扶姜雍容上马车,忽然吸了吸鼻子,问叶慎:“你跟人动过手了?”
叶慎道:“未曾。”
“为什么你身上有血腥气?”
姜雍容抬起眼,天黑,叶慎的衣服又是黑色,但她还是在车辕风灯的光线下看到了叶慎衣襟上微微湿亮的一小片痕迹,好像是吐血了,“怎么回事?是不是伤还没好?”
“可能是外头天冷吧,一时受了点寒,一点小事,多谢大小姐和风爷关怀。”叶慎扬起马鞭,“大小姐打算怎么处置杨天广?”
姜雍容摇了摇头,有点茫然。
按杨天广的罪责,就算是凌迟处死也不为过。
但杨天广一死,十年前的真相就没有了人证。
马车回到私塾的时候,巷子里的长席终于散尽了,只剩金氏带着几个人收拾桌椅碗筷,见他们回来,忙问他们饿不饿,要不要准备点吃的。
姜雍容毫无胃口,“多谢,不用,你们忙吧。”
她走进院子,风长天在后面唤了一声:“雍容。”
她转身,他便一抬手,扔了一样东西过来。
她接在手里,冰冰冷软糯糯的一坨,是一只柿子。
她这才发现,院角里那棵柿子上树竟结了不少果子,一颗颗在灯笼的映照下红融融的,像一簇簇小小的火焰。
“我就知道你没看见。”风长天手里还有一只,撕去薄薄一层纸皮,送到她唇边,“尝尝,挺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