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节
作品:《败家子的宠妻青云路(穿书)》 可惜,他这次来,本来还给梅娘带了些好吃的,谁知窗子锁得那死紧,东西是无论如何都给不进去了。
好在自己还有几分草编的手艺——谢良钰想到刚才急中生智编出来的那只小兔子,又忍不住笑起来:女孩子应该都是喜欢这些小物件的吧?
只是……那个如今就占了梅娘的心的人,到底是哪个混蛋!原书里好像并没有提起过,想来就是个不能保护自己心爱女人的软蛋罢了!
梅娘怎么能喜欢上这样的人呢!
谢良钰心里装满了这些从前从不会出现在他脑子里的又酸又甜的小心思,脚步都快了三分。
等他回了家,难得吃饱喝足的谢虎已经躺在炕上呼呼大睡了,小孩儿侧卧着蜷成一团——夜里风凉,谢家兄弟俩这破屋子四面透风,又阴,甚至比外头还冷些。
谢良钰叹了口气,摸摸他溜圆的脑袋瓜,给弟弟掖掖被子。他心里正闹腾着,也睡不着觉,干脆转去厨房,点了支蜡烛,把前日自镇上买的纸笔拿出来。
纸是粗劣的竹纸,笔也粗秃,但即使这样,纸张也要四十文一刀,更别说墨和砚台:谢良钰忖着自己应有的家境都没敢买好的,可那日在镇上的采购,除了给梅娘的两只银镯子,就数这些“文房四宝”最贵了。
对于这个时代的穷人们来说,科举考试,是唯一一条能摆脱命运桎梏的青云之路,大伙削尖了脑袋往科场钻,往往穷尽几代人的血汗,才能真正培养出来个读书人。
而书生们初时花费甚大,可一旦入了仕途,却也划算得很:这个不曾出现在谢良钰熟知的历史中的大齐国,也有着跟他所了解的相差无几的优士制度。读书人若能在院试中考上廪生,一个月便可得六斗米,还能减免个人赋税徭役;若能中举,名下土地则皆能减免赋税,乡下不少人会将自家土地献给这些举人老爷,甘为庄佃甚至奴仆,以逃避严苛的赋税,是为“投献”。
不过,现在的谢良钰,还只是区区一名童生,既拿不到补贴,也减不了税赋,而为了今后仕途,也不能亲自去经商,想要补贴家用,便只有去摆摊给人写信卖字,或者帮书店抄书。
只是时人以劳力者为贱,不少穷酸书生还嫌这种举动有辱斯文,等闲不愿去做。
不过在谢良钰这里,只要能赚钱,又不会对长远规划产生太大影响,他是不在意什么面子不面子的。
谢良钰垂下眸子,往砚台里加了些清水,开始慢腾腾地研墨。他前世偏爱附庸风雅,琴棋书画都研究过,但那时候莫总好大的家业,所用无一不是最上等,也根本不需以这些技能谋生,只闲暇时凝神静气,点一炉香,飘飘然当做涤炼心境罢了。
何曾用过这些粗劣不堪的东西。
不过谢良钰这人向来能适应各种生存环境,手上动作着,口里还哼着熟悉的调子,根本不以为苦。待磨好了墨,再将竹纸裁好摊开,细细在水台里洗过毫笔,然后才饱蘸了墨,提笔一顿,随即行云流水般写了下去。
字并不成文,笔体也不统一,谢良钰整个人放空,将精力集中在运笔翻转的手腕上,笔尖不停,片刻间便写满了一张纸。
他前几日教谢虎写过字,那时就察觉到原身腕力绵软笔意粗疏,影响自己的发挥。可也不知是因为这几日,自己的灵魂与身体融合得越来越好了,还是原身到底曾有过几年苦练的童子功在,如今真正下笔写来,倒比预计得容易许多。
笔走龙蛇写满一张,谢良钰看也不看,直接将那纸揉皱丢进火膛,换纸继续,如此这般换过了七八张,才终于停下来,端详着最新的一篇,露出稍许满意的神色。
现代习书法的人,大多都从王右军开始,谢良钰前世也不例外,从楷书练到行书,临了不少名家的帖子,也请过大师指导,如今那纸上正楷挺拔开阔、行楷劲若流云,也有气派雍容的馆阁、潇洒恣肆的狂草,最后都变为瘦金,根骨兼备、铁画银钩,峋峭锋利的铮铮傲骨之气力透纸背、扑面而来。
谢良钰点点头:虽比从前还差些,倒也能看了。他想将脑海中那些作为金手指的书籍挑选着抄录出来,可若是连字都写不好,简直是对那些无价之宝的一种侮辱。
不过……明日再说吧。
谢良钰揉揉酸涩的眼睛,无声地吹熄了烛火,将笔墨收拾妥当,打着哈欠回了卧房。此时已经是后半夜,气温终于上升些许,他先前抱上大炕的谢虎正摊手摊脚,睡得像只小猪。
谢良钰摇头笑笑,端端正正地在弟弟身边躺下来,闭上了眼睛。
第20章
谢良钰的行动力很强,想着开始抄书,就半点都不耽搁。刚好距离两家约定好的迎亲时间也没几天了,上次去镇上备下的东西足够用到娶亲之日,他不想节外生枝,干脆把自己关在屋子里,勤勤恳恳做起了脑中金手指的搬运工。
原身到底是有底子在的,谢良钰接连不断练了几天,行笔已能得前世七八分神韵,他这才好生换了沓稍高级些的纸,按照时下行文格式,一字一句地细细誊抄起来。
——谢良钰已经想好了,作为一个肩不能扛手不能提的文弱书生,自己脱贫致富最快的路子便是科考,若是下半年下场能中个秀才,经济压力瞬间便会舒缓许多了。
但那样一来,日子定然清贫,家里有个正长身体的半大小子,梅娘也马上就要嫁过来……若是只他一个人,自然是怎样都好,可现在拖家带口的,作为一家之主,却不能不考虑一家人的生计问题。
他心里对如何赚钱其实有些想法:自己在厨艺上是个黑洞,但按照书中的设定,梅娘却是远近闻名的巧手娘子,到时候有了自己前世记下的各种方子,经梅娘的手做了去卖,不愁不够补贴家用。
但那是以后的事,眼下若想先攒些家底,最符合身份、将来说出去也不会影响文人清名的,却是抄书。
古时候读书不易,笔墨纸砚都贵,可士子最大的花销,其实是买书。
时下印刷之术还不够先进,知识财富更被上层阶级把控得牢牢的,书店里正经印刷的书籍大多要几百文一本,对于穷苦学子来说,实在难以承担。
解决之道,一为到藏书之家藏书之家或书院借阅,而若连这些渠道都接触不着的话,倒也不是完全没有办法:书店老板常常会雇一些字体漂亮、经济拮据的读书人抄录店中的书籍,这些手抄本,卖价多少要比印刷本便宜些。
这活儿赚不太多,但至少听着清贵,且若能拿出书店里没有的孤本,定是可以卖出相当好的价钱的——谢良钰打的,就是这个主意。
反正他脑海中卷帙浩繁,那藏书量恐怕堪比皇室,不用白不用,而且……其实还有些吃醋的心理和男人的自尊心在作怪:等梅娘嫁过来之后,总不能一见着人家就厚着脸皮求包养吧?至少……咳,也该有些符合读书人身份的一技之长不是?
至少绝不能被那个不知那个旮旯里冒出来的“心上人”比下去!梅娘喜欢的,想来不过是哪个募兵农夫,哼,就不信他堂堂未来穿越者,经纶满腹英俊潇洒,还比不过一个大字不识的土著了!
抄书的字体最重要的是方正工整,谢良钰便用了时下科考最常用的馆阁体,还用了谢虎做童工给自己磨墨,一边抄写,一边教一些入门的东西给他。
“哥,你写的真好看。”小家伙磨墨上手很快,不多时便能训练有素地悬着墨块转圈了,他趴在桌子边,探头探脑地去看谢良钰写的字,满脸艳羡。
谢良钰扬扬眉,手下不停:“你怎么知道好看?”
“就、就是好看,”虎子挠挠头,说不出个所以然来,“比兰花儿都好看。”
兰花儿是村头王猎户家五岁的小丫头,小小年纪长得标致,也是个美人坯子。
谢良钰:“……”
——他前日料得没错,这小子脑瓜算灵光,可惜显然不是读书的料,学了几天也只会歪歪扭扭写出自己的名字。口诀韵脚之类背得倒快,但只是往脑子里穿过一遭,吃顿饭的工夫就能全忘干净。
不过这孩子倒是奇迹般地没被他哥带坏,虽然瘦小,但不怯弱,有点儿虎头虎脑的莽劲儿,心地也良善,谢良钰有几次看见他跟村里几个横行霸道的小霸王滚打到一块儿,倒有几分劫富济贫的大侠之风。
如今做哥哥的倒也心宽:文不成便走武道好了,文人清流在朝堂上易独木难支,这瓜娃子好生调|教调|教,将来未必不是自己的一大助力。
只是……明明是一个娘肚子里爬出来的,这兄弟俩的差别怎么就能这么大呢?
谢良钰暗叹口气,指尖轻点弟弟眉心:“瞎说话。”
虎子嘿嘿一笑,这小子惯会看脸色,这两天相处下来,早就不怕他这个不知为何性情大变的大哥了。
“莫装乖,”谢良钰却已经对小鬼卖萌生出了抵抗力,铁面无私,“中午之前记不住这五个字,扣你一个荷包蛋。”
谢虎:“……”
这吃货顿时一蹦三尺高,小小眉心张皇地打起结,聚精会神去看写满自己狗爬字的纸张上方那画风截然不同的示例,俨然要用目光将那方劣质的竹纸烧出一个洞来。
谢良钰高深莫测地哼笑一声,继续埋头抄书。
——就他那堪堪将食物煮熟让人不至于中毒的厨艺,也就现在还能哄住从小饥一顿饱一顿的可怜孩子了。
如此平静过了几日,就到了迎亲的日子。
谢家没有主事的妇人,一家之主就是个就是个十七岁的半大孩子,这种情况,一般会由宗族亲近的长辈来负责主持婚事……若放在原主身上,族长家恐怕没人愿意来掺和这事,但如今就不一样了。
谢承德人老成精,忽然对这个统共也没见过几面的侄孙热络起来,早前儿就提过要家里人过来帮忙,谢良钰也有心跟他们拉近距离,自然不会拒绝,又是一番感谢。
他的婚礼没打算大办,也就叫了族长那一支的一大家子人——梅娘那头更没什么亲戚,统共也摆不了两三桌。
因此也不用找别人家借桌椅碗碟,谢承德相当大方,直接让来帮忙的媳妇小辈们带上了家什。
成亲这天,天还没亮,谢良钰就给谢虎闹了起来——他自己还有些迷迷瞪瞪的,倒是弟弟比他还兴奋,上蹿下跳地闹个不停,还叫嚷着让他哥让他哥穿红衣裳。
谢良钰这身体弱,贫血,早上猛起来总有些低气压,他黑着脸任由小崽子摆弄了一会儿,揪着后脖领子把他扔到了床尾去。
……得赶紧买个新院子,这几天算是压喜床也就罢了,总不能梅娘嫁过来了,他兄弟俩还挤一张床。
“梅娘”这两个字在脑海中出现的一刹那,最后那点儿瞌睡便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不论开局如何、今后何往,今天……他们可就要成亲了。
他一定、一定会对这个姑娘好,尊重她、爱护她。
不论以怎样的身份,他都甘之如饴。
第21章
按谢家村当地习俗,成亲前一日,男方家里头要杀头喜猪,一半送到女方家去,一半留着,用于办酒开席。可洛家那边没个主事的男人,吴氏一个寡妇,要设宴嫁女的话麻烦诸多,她自然是不愿为了洛梅娘费这个力气的。
因此谢良钰只是提前去找了村头赵屠夫,跟他买了半扇猪肉,挑拣着肥瘦均匀的前腿肉绞了馅儿,用来包饺子,又专门割出了做红烧肉的肋五花,至于其他部分,也都分门别类处理好,只等第二天宗族里头会烧菜的婶娘来大显身手。
这时候的人杀猪是件大事,那是一丁点儿地方都不会浪费,内脏下水都收拾好留着不说,连猪血都要加了水盐,待凝结以后上锅煮,做出一块块鲜嫩的血豆腐——按照规矩,这些东西是要分一些给左邻右舍的。
谢家两间茅草房挨挤着缩在村子边上,周围都荒凉得很,但谢良钰还是勤快地往难得几户对他不太避而远之的人家跑了几趟,挨家挨户送了些肉,让大家伙一块儿沾沾他结亲的喜气。
收到礼物的人家简直要惊呆了——本来自从上次提亲,乡亲们就已经开始为谢三郎突如其来的“阔绰”而议论纷纷。先前谢家到底如何,他们虽不太清楚,但多少有底,兄弟俩每天过得饥一顿饱一顿,是眼见着要揭不开锅的。
怎么突然便如此大手大脚起来……更别说那谢三郎本人浑似换了个人——这些人家多性情良善,从前看着谢虎可怜,偶尔接济一二,何曾指望过谢良钰来带着礼物走动?他不每天赖着脸上门打秋风,大家就要谢天谢地了。
他们可都听说了:除了专门去找屠户杀猪,谢三郎可还不止准备了这些东西呢!
结亲的大日子,谢良钰自然不会半扇猪肉糊弄过去——他又跑了一趟镇上,买来精米白面、一块羊腿肉,一大块腊肉,并一只大公鸡、一只老母鸡,肥鱼三尾,一篮子鸡蛋,其他蔬菜水果等等,将家里又小又破的厨房挤了个满满当当。
大家几乎要猜测这家伙莫不是去做了什么绿林道上的生意,直到谢承德放出话来,说是帮着谢良钰卖掉了家里最后的两块地,大伙这才恍然大悟,却更是大摇其头,谢三郎败家子的形象更加根深蒂固起来。
时人大多安土重迁,对乡下人家来说,土地那几乎是比命还重要的东西,只要日子还能勉强过下去,就万不会放弃家里的几口薄田——没了地,那和没了根有什么两样,站不住脚,立不住根,那就是流民了。
不少当年和谢父谢母关系好的人为那俩老夫妻嗟叹不已:生下这么个儿子,真不知上一辈子欠了他多少,且眼看着谢良钰卖了地却仍不知节俭,反而更死要面子地为了一场娶亲铺张浪费起来。唉,简直……
真真造孽啊!
谢良钰并不知道村人为他近来不寻常的举动发散了多少奇怪的故事,他把自己收拾清爽,换了身宝蓝色的布衫——理论上结亲是要穿红衣的,但那色儿太张扬,日常生活几乎用不到,因此乡下人通常并不会专门置办这只能穿一次的婚服,只挑些鲜亮的衣裳便是了。
谢良钰入乡随俗,反正他心里早定下:若日后梅娘仍愿意跟他,定要再补办一次更盛大的婚礼的。
小伙子长得倍儿精神,如今穿上亮色衣衫,腰间系上耀红的腰带,顿时更衬得面如冠玉、气质雍容起来,谢虎愣愣地看着他好像变了一个人的哥哥,总觉着大哥今日看着,就跟头听见说书先生讲的那些风流天下的人物似的。
尽管以他的小脑袋瓜,尚且还不能理解什么叫“风流”呢。
前来帮忙的的几位伯娘也都笑吟吟地看着谢良钰,眼中不免有几分惊叹——她们早先还是对族长的安排颇有微词的,谢良钰这些年在村子里名声太臭,浑似一块烂泥扶不上墙,没人想跟他扯上关系,不过现在一看……倒真是有几分样子的。
俗话说浪子回头金不换,也许族长就是眼光老道,能看出这小子却是从此改邪归正了呢!
人不多,那只本打算用来煲汤的老母鸡幸免于难,大公鸡被揪着脖子宰了,几个妇人在锅里烧开了水,将整只鸡放进去,依次加入葱姜调味料,用大火炖煮,煮开后撇去血沫,快刀斩开、刷油爆炒,浓郁的香味儿很快飘满了屋子。
这样处理出来的鸡肉既有炖出来的酥烂软嫩,又足够入味的香,虎子很快抛弃了哥哥,搬着小板凳守在厨房门口,脚下生根一样不走了。
第22章
中午简单请来帮忙的人先吃过饭,又忙了大半日,快傍晚的时候,谢良钰终于出发去洛家迎娶洛梅娘了。
他除了谢虎以外再没别的亲人,谢承德便叫了谢常青过来陪着迎亲——族长家的精英长孙对此颇本来不情愿,早上过来时候还眉毛不是眉毛的,结果在屋里瞧见谢良钰摞在墙角的一沓手抄本,态度顿时来了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
谢良钰放在显眼处的都只是常见的大路货,谢常青平时是买得起的,可让他震惊的,却是纸上那一笔风骨雍然的字。
“这……这都是你写的?”
“荒废多年,笔意粗疏,想来难入表哥法眼,”谢良钰谦逊道,“闲来无事,写几个字卖钱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