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7 辞职
作品:《迫嫁》 我和于小利都很诧异问为什么。
陈建英说,郑华之所以无法无天,最大的凭仗就是他是公司大股东于小利的表哥。
虽然他做的那些事情并不是于小利纵容的。
是他拉大旗作虎皮。
但能说于小利没有一点的责任么?
有的。
他太相信自己的表哥,所以这才让郑华钻了空子。
同时,郑华做的这些事情。
我们三个领导不知道。
下面的人真的谁都不知道么?
不可能的。
他就是再会掩饰,也不能完全瞒天过海、天衣无缝。
但下面的人没有一个举报的。
如果不是我因为被阿雅推着去相亲。
阴差阳错遇到了郑华。
我又玩了一把卧底,套出了真话的话。
可能现在我们还被郑华愚弄,蒙在鼓里呢。
为什么下面的人都默不作声呢?
是这些人都与郑华狼狈为奸,是一丘之貉么?
当然不是。
而是他们都忌惮。
都投鼠忌器。
他们觉得郑华是老板的表哥,就是犯了事也有人护着。
需要你下面的人多管闲事,多嘴么?
不需要。
说不定,这些事情就是老板默许的呢。
他们要是举报了。
不但没有用。
还会被打击报复呢。
所以都保持了沉默。
所以郑华事件给我们提了一个警钟。
那就是不要任人唯亲。
不能让自己的亲属在公司担任重要的岗位。
那样很容易出事。
而欢子作为陈建英的老婆。
却是我们公司负责财务的。
可以说,比郑华的位置还要重要。
所以陈建英就提出了,让欢子辞职。
他要避嫌。
我和于小利听了都很感动。
同时也说陈建英想的很对,只是有些过了。
欢子我们是相信的。
她绝对做不出郑华那样的事情。
并且也一直做得不错。
希望陈建英两口子不要多虑。
特别是欢子,更不要有什么压力。
继续好好工作。
但陈建英很坚持。
他说,这个辞职的主意也是欢子内心的想法。
是他们两口子商量一致做出的决定。
欢子不想继续在公司管财务,不只是因为不想把公司开成夫妻店。
还有就是,她现在的工作确实也很有压力。
毕竟欢子只有一个中专学历。
她的那些会计知识在小公司的时候,还马马虎虎。
但是现在公司越来越大。
事务越来越多。
账目越来越复杂。
欢子已经很吃力了。
经常失眠。
就担心自己因为一个失误,会给公司造成什么损失。
这个公司是大家的心血。
她很珍惜。
所以借着这个机会,她要辞去现在的职位。
我们可以招一个更有能力的人来负责公司的财务。
这是对公司负责。
也是给欢子减去压力。
陈建英都这么说了,我和于小利没法再说什么了。
只能同意。
就是觉得有些对不住欢子。
毕竟欢子也是我们公司的元老。
一直以来兢兢业业,从不因为自己的身份而搞过什么特殊。
而是带头加班加点,从不抱怨。
我们都问,欢子下一步有什么打算?
陈建英说,欢子还想去上学。
她确实挺喜欢会计的。
就是之前的知识储备不够,她打算去读几年书。
然后再说工作的事情。
反正现在家里面也有条件了。
我们都很支持。
我甚至还很羡慕欢子。
因为我也想去读书。
只是因为太忙。
有钱了,没有时间。
但是在我的计划里面,一直有去读大学的计划呢。
……
对了。
还有两个人的结局,很值得说一下。
就是雷东子和杨水杏。
先说雷东子。
被抓后,对所有的指控是供认不讳。
也不允许他狡辩。
毕竟案发现场在大庭广众之下。
众目睽睽。
铁证如山。
哪怕是巧舌如簧,说破天,他也是一个杀人犯。
现在唯一考虑的就是怎么处罚的问题。
如何量刑。
经过调查,加上郑华的背景。
郑华绿了雷东子的事实。
最后给了雷东子一个“激情杀人”的定论。
……
法律上是这么解释的。
激情杀人也是故意杀人。
只是在主观上由于情绪的影响,对于行为的性质、后果缺乏必要的考虑而产生突发性犯罪。与有预谋的故意犯罪不同,没有预先确定的犯罪动机,也没有事先选择好的犯罪目的,主观恶性不如有预谋的故意杀人大。
所以在量刑上,会考虑到这一点。
有一定的减刑。
就像是我之前说的那个被恶霸逼得杀人的老实小伙。
就属于激情杀人。
并且因为还未成年。
所以在处罚上,就减轻了许多。
他还是有未来的。
……
因此,最开始,雷东子的辩护律师,主张给雷东子判10年。
说雷东子这人平时还是很老实点。
这次犯罪,都是被那个郑华给逼的。
但在法庭调查的时候。
对当地居民的走访。
得到了大量对雷东子不利的证词。
说这小子平时就牲口八道。
经常与别人发生过冲突。
还因为打架被治安拘留过。
此外,还有在公司里面接私活被开除的事情。
包庇逃犯郑华的事情。
这些事单独看,都不是什么严重的罪行。
但现在在量刑的关键时刻。
就起到了很关键的作用。
证明了这个雷东子的为人,平时就不是一个安分守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