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掉那个男主角(快穿) 第72节

作品:《干掉那个男主角(快穿)

    林婉月出生在一个破落的簪缨世家之中,家里一大家子,就她的祖父在官场上做了个四品官,只表面看起来富贵,其实内里早就破败不堪,后来祖父病死,一大家子就彻底树倒猢狲散,彻底败落了。
    她那时刚好十四岁,就这么被许配出去嫁了人。
    做的也不是正妻,是那十八岁状元郎的良妾。
    柳炎歌看到这个地狱级背景就头疼。
    燕葛,苏软软,冉清秋,她们都是强者,一步行差踏错被爱情搅成糜粉罢了。柳炎歌很轻松就可以改变她们的命运,甚至只需要在合适的时候说一句话就够了。
    但是林婉月——不行。
    很难讲她真的相信爱情,她只是不得不。
    同样出生在古代世界,她没有燕葛那样百战百胜的天赋,也没有那样一个适合她发挥的战场。家族败落之际,嫁给青春年少的状元郎做良妾,甚至已经算是一个很不错的结局。
    柳炎歌翻到小说的结局。
    林婉月宅斗通关,抬为正妻,拿了诰命夫人头衔,生了三个儿子。
    “嗯……我觉得我帮不了她。”
    柳炎歌看完结局,又翻到开头,从头读了一遍,然后肯定地说:“这个任务我做不成。”
    燕葛想要天下太平,苏软软想要拯救世界,冉清秋一开始想要修炼成仙,后来想要打碎天庭。她们都有自己的志向和目标,但是林婉月没有。
    这本宅斗小说,通篇林婉月在家里斗嫡母和渣爹,嫁出去斗正妻和其他妾室,后来弄死了男主的正妻,终于和男主角互通心意了,男主慕容留官场受挫发配边疆,她又要帮她出主意在官场搞权斗。
    “她的能力确实是有的。”
    如果说燕葛是百战百胜,战场上如同神明的话,林婉月就是琢磨人的好手,但凡她盯上一个人,无论是谁,对方绝对没有好下场。
    这本书里她的巅峰一战,是挖出了皇室的阴私,然后为她的丈夫慕容留在两个皇子的夺嫡之战中,提供了重要的战队依据。
    也正是因为在皇位变动时的关键战队,慕容留在结局时成为了权倾朝野之人,而林婉月也得到了封建时期作为女子的最高荣耀,诰命夫人头衔。
    “但是她只想活着,而且活得更好。”
    她没有什么理想,也没什么志向,这当然是因为当时的社会不容许她有这些东西,但是柳炎歌无能为力。
    “我如果让她睁开眼睛走向外面的世界的话,可能反而会让她过得很痛苦,她的能力并不像燕葛,软软和清秋她们一样足以对抗世界。但如果让我跟着她在后宅过一生的话,痛苦的就变成我了。”
    柳炎歌面无表情:“我放弃这个任务。”
    那个声音久久地沉默着,过了好久才说:“我以为你应该对我有些信任的。”
    “我当然相信你,你甚至没有给我指定任务目标,你只是让我去改变,你没有给我指定改变的方向,也没有制定任务完成的标准。”
    柳炎歌说:“但是我对任务有自己的要求。”
    “这个世界我做不到我想做的,我放弃。”
    那个声音变得低沉起来:“总的来说,我愿意尊重你的意愿,但是这个世界——”
    “不行。”那个声音说:“我将唯一一次违背你的个人意愿,但是我想到时候你会感谢我的。”
    “去吧。”
    柳炎歌被扔到了那个世界。
    她睁开眼睛,眼前是一面铜镜,倒映出一个苍白的人影。
    这个世界的女主角,林婉月,看起来已经有二三十岁的模样。柳炎歌心里当时就是一梗。
    这个岁数的话……林婉月已经生了两个孩子了,很快就会被抬为正妻。
    骤然间从冉清秋的天外世界坠落到后宅之中,柳炎歌心有郁气,一句话都不想说,就这么静静地看着。
    林婉月对着镜子,梳理好头发,别上一根尖端锋利的铜制发簪做装饰,然后站起身,披上一身白衣,推门而出。
    然后柳炎歌发现似乎有些不太对。
    这个岁数的林婉月应该住在男主的后院中,可是她只是推开一扇门,到了院子里,再推开一扇门,就走到了街上,这房子小得可怜,中间也没有见到一个仆人和奴婢。
    传送错了?
    难道是个新世界?这不是林婉月?
    柳炎歌满心不解,按兵不动。
    只见林婉月穿着那身白衣,施施然走过市井,掀开门帘走近一家卖油饼和茶叶蛋的小店里。
    柳炎歌注意到,这真的是一个相当繁华的市井,市井中来来往往的有男有女,在这间卖吃食的小店里穿梭忙碌着的老板,高高挽着袖子,露出两截白藕似的手臂,是一个面色和善的中年女子。
    柳炎歌更懵了。
    古代世界有开放到这种程度?
    可是她们的衣着和礼节,街上的各种风貌,又确实是古代世界。
    林婉月进了店里,温声要了两个茶叶蛋一碗豆浆,慢慢吃着,店里的人看到她身上那身白衣,都是目不斜视,语声低微。
    她细嚼慢咽吃了一个茶叶蛋,突然门外一声喧哗,几个泼皮闯了进来。
    “老板娘,你昨个儿说今天拿钱,钱——”
    然后他们看到林婉月,和她身上那身白衣。
    为首的那个光脑壳儿彪形大汉立刻就腿一软跪了下来。
    “刑——刑官大人。”
    林婉月头也不抬,继续吃她的鸡蛋,“给我跪直了。”
    又是一连几声扑通,都是膝盖落地的声音。
    这几个成群结队,为祸市井的破皮流氓,瞬间成了瑟瑟发抖的小鹌鹑,忙不迭跪在林婉月脚下,看她的靴子上沾了灰尘,谄媚地跪着上前给她擦鞋。
    让林婉月一脚踢开了。
    她一句话也不说,就这么细嚼慢咽吃完了她的两个鸡蛋,喝完了一碗豆浆,才漫不经心地抬起眼看了他们一眼。
    就这么长时间里,不仅几个混混浑身流汗一句话都不敢说,小店里吃饭的客人也都是低着头安分地不不像话,本来该人生喧嚣的早餐店,竟然安静地要命。
    柳炎歌睁大了眼睛。
    她听到林婉月慢条斯理地说:“十月六日威帝诞辰,当天百官祭拜柳神庙,这半个月京城都戒严,你们怎么就非得这个时候跳出来?”
    威帝——是燕葛的谥号。
    柳神庙——就是燕九给她柳炎歌建的庙。
    林婉月——她没有嫁给状元郎,她自己做了官。
    刑官。
    第66章 权臣
    林婉月擦了擦手,  和老板娘打了声招呼。
    老板娘忙不迭过来谢她,她淡淡说道:“也不是什么大事,平日都是在娘子这里吃早餐的,  今天不过是提前换了身衣服。”
    举手之劳而已,林婉月没放在心上。
    刑官本部在两条街以外,  林婉月一向是步行过去,  轻轻一抬下巴,  十几个人高马大的地痞流氓乖乖跟在她身后当犯人,  没有一个敢吭气的。
    从当年威帝定天下时,刑官姚星审判前朝大正皇帝赵鸣琅有罪,燕氏王朝就奠定了刑官举足轻重的地位。
    刑官的路,  是一条通天大道。
    林婉月穿着刑官那身白衣走在路上,一路上行人都目不斜视,举止有度,和林婉月平时去上班时看到的完全不一样。
    她早就习惯了穿这身白衣和不穿这身白衣时,  人们所表现出来不同态度,也懒得废话,带着身后一群彪形大汉往本部去了。
    林婉月没给他们上枷,连绳索都没绑一根,  但这十几个人老老实实没有一个敢偷偷找机会跑了的。
    他们不敢。
    就算是他们当中随便拎一个出来,看起来都有林婉月两倍大,一只手能打三个林婉月的样子,  他们一句话都不敢说。
    这就是刑官的威信。
    林婉月走了两条街,在太阳初升之际到了刑官本部。刑部就离刑官本部半条街远,  但它们不是一回事儿。
    刑官不归刑部管。
    武帝改制之后,刑官也不从属于葛衣军。现如今刑官只听从皇帝本人的命令。
    林婉月在梁上书院毕业之后,进入本部已经有三年之久,  现在依然只是个小小的底层人员。
    她在本部门口给身后那些地痞流氓指路:“京兆府就在两条街以外,你们都知道怎么走的对吧。”
    十几个混混推推搡搡,选出来一个个头最大的,点头哈腰地半弓着身说:“知道知道。”
    “行,那你们去报道吧。”
    区区地痞流氓,是不在刑官的管辖范围之内的,要是连这都管,那刑官就太掉价了。
    临了,林婉月扯出一抹微笑,微笑着说道:“当然,你们不想去也行,我可没时间盯着。”
    她就这样平静地看着这些人,这些在市井上打滚惯了的混世魔王都是脊椎骨一凉。
    “这就去,这就去,您放心,就是半路断了腿儿咱爬也爬过去。”
    十几个人即刻滚蛋了。
    林婉月理了理衣襟,平静地走进了刑官本部的大门。
    她今天还有好几个人要审,任务不轻的。
    那十几个混混一路上默默无语,跑步前进到了京兆府,一敲门,京兆府的人还以为他们是苦主,一说才知道是来自首的。
    自首按理是要减刑,但是让京兆府的人诧异的是,这些人居然还不乐意。
    “请务必从严,从重!”
    领头那个混混斩钉截铁地请求说。
    这要求可真是稀罕。
    一问才知道原来会让刑官盯上了,判案的小吏递给他们一个怜悯的眼神,在从严从重的基础上又加了几笔。
    这些人畏刑官如虎,他一个无权无势的小吏,可也不敢招惹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