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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灯火尽阑珊》 沈停云盘腿坐在树底下,啃了两口忽然想起了些事,抬起头盯着齐时雨问道:“我今儿听人说,你跟听雨楼的楼主请辞,说要归隐?”
夫人吃东西的时候老老实实,但瓜子却偏乱跑到脸上,玉似的侧脸黏着白白的一块。
齐阁主看着夫人亮晶晶的眸子,被不合时宜的瓜子惹得心痒,靠近沈停云,在对方脸上啃了一口。
白色瓜子下一刻就出现在了齐时雨的后槽牙上,被嚼得粉碎。
但没有眼前人甜。
齐阁主抱着夫人,忍不住这这那那,做些不能给别人看的事情。夫人意思意思地挣扎了两下,被弄舒服了,就猫似的就软了下去。
折腾了半个时辰,阁主才笑着回答夫人问的话:“当初来这里,是图它消息广,心说能在这儿找到想找的人。现在想找的人找到了,还有什么想不开的继续给听雨楼卖命?”
夫人接着问阁主想去哪里,齐阁主掰着竹节般细长骨感的手指,漫不经心地说道:“当初说要带你去看漠北的戈壁、听维州的琵琶、观南疆百花、赏断崖残月。现在丹朱河边的琵琶早都腻了,南疆差点送了两次命进去,咱们还没去过漠北,也没到北岭的断崖边儿上赏月。
夫人挑了下眉,他可不记得自己什么时候跟阁主约定过这些事情。
齐阁主拿着蜜瓜喂他,一个字也不多说。过去的事儿不能提,提了要惹夫人生气。
从前的阁主不是阁主,是朝廷的王爷,夫人也不是夫人,是王爷身边的侍卫。谁也不会想到侍卫有一天能当上皇帝,嫁了皇帝的王爷顺理成章拿到了大权。
那些话,就是夫人还是皇帝时,阁主说给他的。
这些好地方,阁主从前只在书上读过,听游历过江湖的手下们提过,以为那就是天底下最好的地方,所以想带喜欢的人亲眼去看看。
阁主后来游历了江湖才发现,那些地方并没有书上写得那样好,天底下最好的地方是夫人的身边。
但阁主还是想带夫人去看那些景色,在最诗情画意的地方做最诗情画意的事。
夫人咬了口蜜瓜,若有所思。只要阁主平平安安,他去哪儿都无所谓。
阁主看着夫人托着下巴的样子,不知不觉又动了心思,一张躺椅吱吱呀呀,弄得几乎散架。
还没快活彻底,大半年没有见过的楼主站在了院子里。
楼主常年穿得披麻戴孝一样,一身白衣不食人间烟火,拿着把折扇遮住了半张脸,看着阁主恨铁不成钢地说道:“你沉迷男色不思进取,迟早人老珠黄被人踢了,到时候听雨楼可没有你的位置。”
阁主躺在躺椅上,按住想要从自己身边起来的夫人,把人带进怀里,漫不经心地朝着楼主说道:“知道了,所以呢?”
楼主还没见过这样头脑糊涂的人,但念在齐阁主对听雨楼有功的份上,还是屈尊纡贵地劝了劝。
阁主眼皮没有抬一下,在楼主说话的时候还低头亲了夫人一口,夫人红着脸推了阁主一下,不仅没把人推开,反而被黏得更紧。
“所以呢?”无论楼主说了些什么,阁主反反复复就只有这一句。
楼主彻底炸了,随手指着路过的领队说道:“从今天开始,黑云阁阁主就是你了。”
领队吓得一个激灵,转头看了阁主一眼。
阁主这才慢悠悠起身,手指勾了勾,朝领队说道:“好好干。”说完带着夫人回屋收拾行李去了。
气得楼主扔了折扇,莫名成了新阁主的领队狗腿子一样替楼主捡起折扇。
“行,我就等他被人踹了的一天。”楼主恨得牙根痒痒,转身带着心腹们离开了阁主家。
阁主看着手下收拾东西的空档,忽然跟夫人开口问道:“等我年老色衰,你真会弃我而去吗?”
夫人愣了愣,没有想到阁主会拿这种话问自己。
阁主当着夫人的面,就算到了穷途末路都得端着一股子傲气,忽然这样患得患失,弄得夫人都以为自己听错了话。
“说不准呢,你除了长得标致些,还有什么过人之处能让我念念不忘?”夫人眨眨眼睛,故意说道。
阁主愣了一下,刚想开口,却发现夫人在笑。
夫人笑起来有一颗尖尖的小牙露着,看着又甜又乖。
阁主才意识到自己被耍,猛地把人抱住,说道:“过人之处?能被夫人喜欢,就是我的过人之处了。”
第67章 番外
凤栖镇上开了一家叫仙客来的客栈,就在来归药铺旁边。
客栈是二层小楼,不算大,但环境舒适,因而在人来人往的凤栖镇上小有名气。
投宿的旅客五花八门,去南疆做生意的商人居多,但也有些探访南疆异域的江湖人士。
今日仙客来就住进了一个戴着斗笠的少侠。
少侠在二楼厢房放好行礼,就坐在一楼的厅堂里,点了份酒水打发时间。
这个时间的客人极少,沈掌柜坐在柜台后面,不可避免地多看了少侠几眼。
少侠摘掉了斗笠,露出粉雕玉琢的脸来,身上虽穿的是江湖人士常见的武袍,但刺绣精细,一看就不是寻常小门小派的孩子。
沈掌柜侧过脸朝坐在自己身边看书的掌柜夫人耳语道:“那孩子看着应该是哪个大户人家偷跑出来的公子。”这个年纪的孩子都有个江湖梦,学了点儿东西就想着往外跑,一心的名扬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