иáиъêǐsнū.ⓒοм 54.2奸杀魔窟

作品:《嗜痂之癖(复仇1v1)

    他们离开小卖部,继续往前走,一幢黄泥平房的窗户里,一具上吊的尸体左右摇晃,头和身体只有短短一层皮肉连接。
    这个村庄很小,前面没几幢房子就到村尾了,突然,肖遥闻到了一股熟悉的肉香,她捂住嘴害怕自己干呕出来,连忙为另两人指了方向。
    不远处的一幢摇摇欲坠的土房里,露出昏黄的灯光,他们悄悄靠近,那股油脂混合香料的肉香越来越明显,霍云一脚踹开破旧的木门,但窄小乌黑的厨房里没有任何人,只有灶台上一锅深红色的红烧肉在发出热气,旁边是一块巨大的砧板,上面还有半只人的手臂。灶台下拴着一只黄色土狗,正在埋头大吃散发出恶臭的内脏,见他们进来,一边夹着尾巴一边发出凶狠的咆哮。
    屋里,红烧肉的香味混合着尸臭,令人作呕,突然一阵厉风劈过,原来周强躲在门后,现在举着菜刀,直冲着霍云而去!幸好霍云身手敏捷,勉强闪过,厨房太过狭窄,肖遥和程歌还没来得及举起武器,周强满面狰狞,见一击不中,立刻逃出门外,隐没在黑暗中,不见了踪影。
    “追!”程歌一马当先,叁人在村舍之间狭窄的土路上东绕西绕,眼前出现了一个方方正正的建筑,算是村里比较好的房子了,看起来之前似乎是村里的礼堂。
    霍云对两人做了个手势,叁人都拔出武器牢牢握在手中,一起冲进了礼堂!Ⓟo⒅č.čoⓜ(po18)
    一时间,叁人都惊呆了,只见礼堂前方有一个摇摇欲坠的木制舞台,前面散乱着一些条凳,舞台上高高地摆着两把沙发,沙发上是两具干尸,大张着嘴,干瘪的脸上已经看不清五官,但却穿着簇新的名牌套裙和西服,看着极为怪异,而台下,则是好几个深坑,里面扔着各种人体残肢,有的已经化成了白骨,有的还很新鲜,还能看得出是年轻的男孩,他们被肢解,剖腹,一块块摆放在地上,长凳上。仿佛屠夫摊子上待售的猪肉,到处混合着苍蝇和垃圾,恶臭扑鼻。
    唯一一具完整的尸体,是个小男孩,已经全身出现青紫尸斑,面朝下双手绑在一条木凳上,呈狗爬状,赤身裸体,下身有被性侵过的痕迹,脖子上有勒痕,这大概就是最近失踪的那个孩子。一切仿佛人间地狱,让人怀疑是否还在人间。
    “这是……”
    “这是我的父母,为你们介绍。”周强带着骇人的微笑,从黑暗中缓缓走了出来,他赤身裸体,身上披着一块肉色的布,但走进了才发现,那居然是一块人皮!“我妈是个智障,我爸五十多岁娶了她,快六十岁才生了我,为了养我们俩背井离乡去打工,给饭店洗碗,做清洁工,甚至要饭,他什么都干!得了病也不没钱去看,拖成了晚期!我妈更惨!被村里小孩扔石头,被那些闲汉扒光衣服玩弄!上学的时候,我每天只有五毛钱买饭吃,你们相信吗?!只有五毛钱!!”
    周强目眦尽裂,眼里几乎要流出血来,他指着底下叁人,疯狂大喊:“你们懂个屁!一天到晚呻吟自己有多惨,有我惨吗?!警察,呵呵!姓程的你自以为正义,不过是那些上等人的走狗!你!你以为你长得漂亮点,就到处卖弄风骚?!我早就想呸你一口了!你们俩别装了,就是打心底里看不起我!我早就知道了!”他转向霍云,脸上是毫不掩饰的扭曲恨意,“至于你,你不就是高高在上的大老爷,吃我们底层老百姓的肉喝我们的血!李大哥都告诉我了,你们那些同类私底下干的龌龊事,统统都是衣冠禽兽!但是凭什么,凭什么你们有钱又有权!我们就活得那么卑微,活得和蝼蚁一样!”
    程歌忍不住反驳:“你之前过得辛苦,就应该把怒气发泄到无辜之人身上吗?!你的村里难道都是该杀之人?!那些孩子们又做错了什么?”
    “村里的人都该死!他们搞破鞋,嚼舌头,调戏我妈,欺负我,凭什么他们可以活着!凭什么!我恨!我好恨啊!”周强抓住自己头发,状似疯魔,“那些小男孩,凭什么他们就可以无忧无虑!他们父母给他们吃,给他们穿,他们还要打游戏,我看见他们那副自以为很屌的样子就恶心!还不是我充点钱送点礼物就像狗一样摇尾巴?!哈哈哈,一到这里,一个个都吓尿了!你们真该看看他们在我胯下惨叫的情形!李大哥教我的,不配的人,统统该死!!统统该死!!李大哥就是我,我就是李大哥!!”
    周强突然狂笑起来,他充满爱意抚摸自己身上的人皮,那人皮看起来巨大无比,肤色颇深,肌理粗糙有褶皱,体毛丰密,应该是上了年纪的中年男人的皮,难道是李毓明的皮?肖遥见状,差点当场吐出来,可紧张的对峙逼迫她强压下作呕的冲动。
    周强接着猛地扯开人皮,他的身上绑满了火药:“哈哈哈哈哈哈,没想到吧!礼堂周围我都埋了炸药,故意把你们引到这边来的!一起死吧!我把李大哥的皮剥了下来,就是为了让他看到这一天!”
    周强高高举起右手,他手上拿着一个打火机,肖遥心急如焚,但是他们距离周强太远了,这时,那只黄色土狗却从角落里钻了出来,夹着尾巴对周强呜呜哀泣,不知道它什么时候咬断了绳子,仿佛感觉到了危险,本能来找自己的主人。
    “大黄,你,你快出去!”周强一时分心,程歌和霍云立即暴起,直向周强扑去!若是平时,周强根本不是他俩任何一人的对手,然而他却疯了一般,不要命地和两人撕打起来,居然一时不占下风。
    大黄狂吠起来,也想向程歌和霍云扑去,肖遥上前一步,扯住大黄的半截绳子,大黄反身向肖遥咬去,肖遥摁住它的脖子,敏捷地用绳子绑住了它的嘴。
    程歌和霍云已经制服了周强,突然,周强嘴里涌出大量鲜血,他张开嘴无声地笑起来,半截热乎乎的舌头掉到地上。
    霍云骂了一声,立刻脱下衣服塞进他嘴里给他止血。肖遥连忙报警,没过多久,这个死寂许久的小村庄就被尖锐的警笛声包围了。
    周强很快被押走抢救,霍云,程歌和肖遥叁人也筋疲力尽,大黄突然发出尖锐的哭泣一般的嚎叫,一个年轻的警察不禁拔出了枪,肖遥未经过便连忙阻止,连她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
    程歌不赞同道:“你要留它的命?这狗吃了多少人肉,不可能养的好了。”
    肖遥低声说:“我带回去试试吧。”但是她心中也没底,就是觉得它有些可怜,她无法改变很多人的命运,但也许可以帮助这个小生命。
    这时候霍云直接上前,将黄狗拎了起来,往车上走去,道:“想养就养。”
    程歌觉得不可理喻,肖遥也非常惊讶,回过神来,其实这一路上,很多事情霍云根本不需要做,或者不需要按照她认可的方式做,但是霍云都无条件无理由地支持她的行为,哪怕很多事情违背他的思考方式。
    叁人都筋疲力尽,受到了极大冲击,这个惊天大案也在社会上引起了轩然大波。
    好几天之后,肖遥才知道,后续大批警力前来勘察现场,大约忙了七八个小时,从屋子的地板下面,地窖里面,井里,菜园里,粪坑里前前后后清楚了几十具尸体,时间跨度极长,有的已经化为枯骨,更多散落的碎骨,一时难以判断人数。看来那里不仅仅是周强的犯罪场所,也是李毓明的恶魔巢穴之一。
    还找到了李毓明以前留下的一些照片和录像,全部是记录施虐过程和尸体腐烂过程的照片。李毓明甚至给它们起了昵称,充满爱意地抚摸,亲吻,甚至和尸体交媾。
    周强经过抢救保住一条命,但他醒来以后,已经彻底疯了,除了癫狂地笑什么也不会,他的财产来源也都查清楚了,确实来自于李毓明,周强这个杀死他的人,成为了他扭曲意志的继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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