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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快穿失败以后

    夜阑雨将她扶了起来,不由分说地道:“走得动吗?来,我背你,你给我指路,我们一起下山!”
    简禾心痛难忍,半点余光都不敢分给房间中央躺着的、一点声息也没有了的人。尽管听不见走廊有声音,谨慎起见,他们还是没有走正门,而是翻窗离开的。
    好说歹说也在这里住了几个月,夜阑雨对威风寨布局的熟悉程度并不亚于简禾,前大半段的路,都是他背着仍然有点意识不清的简禾,贴着墙根走过的。一路上竟真的避开了所有人。
    二人的身高相近,严格来说,简禾比他还要高一点。背着她跑,对于夜阑雨而言着实有点勉强,也不知道他是哪来的力气的。
    夜风一吹,简禾两腮的泪痕干了,一个激灵,拉了拉他的衣服:“小黑,我们去马厩,别去正门。”
    马厩在寨子里一角,那儿也有一个门可以离开。其中有一匹马便是她爹从小喂大的,简禾经常趴在它背上玩耍,它认得她,很顺利就让简禾牵到手了。
    简禾从马厩角落的木箱里翻出了一袋淡青色的粉末,把它洒在了彼此的身上。这是一种让普通的小兽厌恶躲避的气味。但是如果洒在身上,就连寻常的猎物也会躲着走,所以一般不会用上。
    后门也有人把守,夜阑雨用纸奴术造出了一点儿小声音,把人引开了。两人顺利地带着马离开了威风寨。
    每一次想要下山时,天气都在帮倒忙。尽管雨已经停了,但云层太厚,根本无从辨别方向。这就是简禾提议去马厩的原因,这匹马跟着她爹走过无数次的下山的路,熟知那几个口令,一定可以把他们带下山。
    一切顺利得可怕,二人来到了山脚之下。一直闷不吭声的简禾突然拉住了缰绳,跳下了马,倒退了几步。
    夜阑雨惊诧道:“怎么了?”
    简禾抬起头来,出人意料地说:“小黑,你自己走吧,这段时间谢谢你了。我想好了,我还是得回去找我爹,我觉得他还活着。你去帮我叫大夫,我上去找他。”
    夜阑雨艰涩地说:“你明明知道你爹很可能已经……”
    “我知道。”简禾打断了他,吸了吸鼻涕,哽咽道:“可那是我爹啊。我不能就让他这么孤零零地躺在地上,自己一个人跑掉。万一他还有救呢?就算他没救了,我也要回去一把火烧了那个房间,姓戚的不知道会怎么对待他。”
    至亲遽然离世,成年人也无法立即坦然接受,理智面对,遑论是一个九岁多的小孩子。
    “你既然知道姓戚的很可能在上面守株待兔,就更不应该回去!如果你在那儿撞上了他,就算他不知道你之前躲在衣柜里,也一定不会让你活下来。”夜阑雨探下身来,抓住了她的手腕,语气中染上了说不尽的焦灼:“我没有让你扔下你爹一走了之!我家就在丹暄,我爹娘很厉害,家中还有很多门生。你现在跟我回去,不出两日就能到丹暄。不管你想取回你爹的……还是怎么样,我都可以帮你。可你若是留在这里,凭你一个人能做些什么?你只会性命难保!”
    他有种直觉,如果在这里分别了,她一定会凶多吉少。
    “原来你家真的在丹暄,我老早就这样猜了,你就是不肯告诉我。”简禾破涕为笑,看着他,认真道:“小黑,你回家吧,这几个月谢谢你陪我玩。你放心好吧,我身上有药粉,可以顺着马蹄往上走。我很熟悉威风寨,一定不会被抓住。不管我爹是死是活,之后我都会去丹暄找你帮忙……你赶快走吧!”
    说完,她就将手指夹在唇间,吹了一声轻扬的口哨,马匹应声抬蹄前奔。夜阑雨大怒:“简禾!!!”却根本喊不停马匹。
    简禾的身影越缩越小,已经看不清了。又或者说,她已经钻回山林里了。
    在疾奔的马蹄声中,夜风裹着不知何时又下起的雨,不断鞭笞着他的脸颊。
    人的预感往往准得可怕。这一次分别,果然成了两人在往后多年间,最后的一次见面。
    夜阑雨以最快的速度回到了丹暄,几乎被马匹颠到散架,回到家中,生了一场大病。在烧糊涂前,他抓着父母的手,清晰地说了威风寨的事。后面的事他就不清楚了。烧退了的时候,时间已经过去了足足大半个月。
    他们家的门生并没有在佛心山上找到一个叫威风寨的匪窝。夜阑雨不可置信,非要去那儿看看。他的记忆力超群,那天完整地走了一遍下山的路,就算那会儿是天黑,他也依稀记得路怎么走。后来威风寨是找到了,可它已经不是他记忆中的样子,而已被烈火烧得只剩骨架,一个人也没有了。谁也不知道这半个月发生了什么事。
    当然,这段时间,也没有一个叫做简禾的小姑娘来丹暄找人。
    夜阑雨这才茫然地想起,他一直都不肯告诉简禾自己的名字。丹暄这么大,就算她来了,揣着“小黑”这个滑稽的名字,恐怕也是找不到夜家的大门的。
    广袤的九州大地,一个人就渺小得如同沧海中的一滴水,更不用说是一个生死未卜的人。失去了音讯的人,或许有缘再见一面,也可能余生只剩下无数次的失之交臂和阴差阳错。
    幸好,他们在三生石上刻下的这一生的缘分还未尽,仍有机会见面。
    二人的重逢,已经是七年后的事了。
    第179章 番外五5